那红发大汉块头大嗓门也大,仅仅是普通的说话,声音也大的轰轰作响,有点震耳欲聋的架势,而且他的口音有点古怪,不是克里兰德所熟悉的沐恩莲月的口音。
红发大汉去帮阿莫斯倒水去,金发男子就从红发大汉的背后露出了真容,一个非常英俊的男子。
他看了阿莫斯,又看了看门口的克里兰德,冲着克里兰德招招手,微笑着说道:“快进来吧!”他的口音也不是克里兰德所熟悉的沐恩莲月的口音。
阿莫斯也冲着克里兰德招手说道:“快进来。”然后对金发男子说道:“他是今年的新学员,刚来没地方住,先住到我们宿舍楼来。”
克里兰德提着行李,走进大门。
“你是今年的新学员,快进来先歇会吧,东西先放一边吧,先休息一下。”
虽然那金发男子的口音有些怪,但是声音非常好听,有些苏苏的、软软的,虽然口音仍有些奇怪,但是比那红发大汉的声音好多了。
克里兰德点点头,道了一声谢,将行李放在门口里侧的边上,走进客厅。
红发大汉已经到了水走了过来,手上端着两个杯子,一杯递给阿莫斯,一杯递给克里兰德对克里兰德说道。
“你应该很累了吧,从学院入口要走很远的路才能到宿舍,现在还没开学,路上应该等不到什么车子,只有靠两条腿了。”
克里兰德注意到,红发大汉生就一对碧绿色的眸子,配上红色的头发,竟然有些威严的气势,不过那奇怪的口音,不知道显示他不是沐恩莲月人,不知道是哪里人。
金发男子伸手让克里兰德坐在沙发上休息,脸带微笑如煦日和风,看着就令人舒服,最奇特的不是他的头发,而是那一双眸子,竟然是双色眸子,这样的人可不多见。
那金发男子的眸子一个是淡金色的,一个是水蓝色的,非常难得一见,克里兰德不由得多看他了两眼,不禁心里暗动,这红发大汉和金发男子两个人看起来好像都不简单的样子。
要知道绿妖之地的人,看人还是非常讲究血统的,即使像沐恩莲月已经非常的自由,尤其在托德斯特各色人等都有,但是对于出身血统仍然是比较在意的。
在遇到陌生人,完全不了解对方家世的时候,看人主要从几个方面来看,相貌、身材、头发以及眼眸等一切外观,这些比较显眼的外在形态,来初步判断这个人的家世。
毕竟有些有身份,性格也比较怪异的人,如果你在不了解情况下,搞错了他的身份,他是会很生气的,当然如果对方身份很低,你弄错了也很尴尬不是。
当然还有其他不怎么显眼的标记,一些只有特定人群的才有的暗记。
例如生活在高山丛林的哥斯特人,与月之族有些相似适合在丛林中生活,同样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比较耐跑。
虽然哥斯特人跑的不是最快,但是他们特别适合长距离的奔跑,尤其是在高山丛林之中奔跑,能够奔跑很长时间不需要休息,而且步履灵活,不会在丛林中磕磕绊绊影响速度。
早期的哥特人大多数都是生活在山区中,由于生活条件比较困苦,所以才练就了这个本事,后来哥斯特人也和其他族群的人逐渐地向繁华的地区流失,在山区的哥斯特人越来越少。
最后哥特人作为一个族群,就慢慢地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哥特人的血统并未完全消失,一些善于跑的人群或者族群中都遗传有哥特人的血统在里面。
其实有一个大家嘴上都不说,但是又比较常用的看人身家的标准,那就是容貌,就是看你长得怎么样。
应该说人和动物都是差不多的,漂亮的女人会选择强壮的男人,有钱有势的人总会选择漂亮的女人。
虽然在各个时期,对漂亮的定义有点差别,例如早期因为生育、繁衍后代的需要以健壮、粗壮为美。
五族之乱以后,因为受精灵族的审美观念影响,以纤细、苗条为美的概念盛行,这样的观念差异显然是非常巨大的,但是至少也要求人不能长的像歪瓜劣枣、三寸丁。
而对于男人的要求不外乎高大、强壮、有力,当然后来对男性的选择越来越倾向于社会性,就是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身份等级。
例如有钱有势,但是因为长期的强强联合,这些人无不高大、俊美、健康,看到这样的人就会明白,至少他的祖上遗传的血统不会太差,至少祖上也曾阔过。
当然由于混血的影响,发色不是最准的,但是头发的颜色却是最为直观的,所以经常被拿来作为,暗中判别身份地位第一依据。
头发的颜色自然是要越纯越好,而且颜色也是要越淡越好,颜色越纯越淡说明身份高贵,如果发色是五颜六色的杂色,那肯定是个杂种。
克里兰德注意到那金发男子连眼眸都是金色的,那表明金发男子的祖上,肯定有王族血统,或者说,他本身就是一个王子,克里兰德忍不住对那金发男子多看了两眼。
阿莫斯几乎是躺在了沙发上,摊着四肢,舒服地喝了两口水终于感觉自己缓过劲来了。
然后他冲着克里兰德挥了挥手说道:“来来来,克里兰德你也过来坐,歇一会儿再说,歇一会儿,累死了,累死我啦。”
阿莫斯又转脸对其他两人介绍说道。
“他叫克里兰德,今年的新学员,来报道的时间早了点,现在没地方住,教务处那里现在也没有能够管事的人,正好我们这里有空房,先安排在我们宿舍啦暂且住一段时间。”
“是吗?那非常欢迎啊”金发男子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