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铃声响起时
2001年 初二(2)班 虎燕
“当,当,当……”夕阳下,又听见一阵熟悉但又不悦耳的铃声在空旷的大街上作响。我知道,这是那个捡垃圾并且收垃圾的孤老头车上的大铃铛在微风下起舞,你们知道这孤老头是谁吗?告诉你,他是我们村有名的老光棍“张老实”。
听说,张大爷年轻时特别能干,又会赚钱,虽富裕但又一直是孤身一人,没有家的温暖,虽富裕的张大爷却不快乐,不知怎的,这全村这么多人家,却没有一家女儿能让张大爷瞅中,全村人都奇怪,为什么别人的孩子都能满院子跑了,张老实却不焦不躁的,慢慢地,就再也没有人跨进这奇怪的大门了,而张大爷也一直独来独往。
时光飞逝,一晃就是几年,我出世了,并且一天天在成长,在我九岁离乡时,这位年过六甸的老人拥有一辆崭新的铁制车,有了这辆车的张大爷一天也闲不住,整天在丢弃物中钻来钻去,捡着别人丢掉的许多东西。渐渐地,他的家中也成了垃圾堆,到处都整放着易拉罐、酒瓶、纸、旧书等数不尽的遗弃物品,在邻居的吵嚷声中,张大爷干得却越带劲了。
眨眼间,又过了几年,张大爷捡垃圾有了几万块钱的存折,他没有盖房子,没有买家电,却将这些连同自己一生积攒的钱,一同交给了“希望工程”,而署名却是全体村民,正当村民们表示不解时,张爷爷却乐呵呵地说:“这原本是你们不经意间丢弃的,我只为你们保管了一下,却冒昧的将它捐了,还请大家见谅”张大爷的话引起大家一阵爽朗的笑。
再后来,张大爷车上的铃铛一直响着,声音没有改变,但村民们听着,却是那样亲切,悦耳。
不久,张大爷去世了,去了极乐世界,村民们把丧事办得很隆重,那铃铛,也一直伴着村民的哭声,发出“当当当”的声音,尽管它已锈迹斑斑……
当铃声响起时
2001年 初二(5)班 钟茜
“叮铃铃……”耳边响起学校下课的电铃声,我的眼前仿佛又浮现出几间破旧的瓦房,和那个风雨中瘦弱的身躯来。
十多年前,当我还在童年时期,妈妈在老家的一所很破旧的乡村小学里教书。那里只有几间陈旧简陋的的破瓦房,一片不大的晒谷场和几棵长得歪歪扭扭,瘦瘦弱弱的杨柳树,那就是妈妈教书的小学。小学里只有四五个老师,还在走马灯似地不断你走我来。因为条件差,待遇低,很多老师都不愿在这里长期坚守,仅有的几个老师就只能轮流给五个年级上课(那里乡村小学是五年制)。学校很穷,连给老师上课用的粉笔都定量发放,更不用说装电铃什么的了,每天只能听到用什么东西敲打铁皮的声音,那就是学校里的上下课铃声。
制造“铃声”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听说是这所学校里的首任校长,退休之后便接了打铃这份差事。他每天都在校园中,一手提块烂铁皮,一手拿一根硬铁棒“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记得那时我刚刚懂事,妈妈一上课,我就在校田里数“铃声”玩,久而久之,就知道“铃声”以“当当当,当当当”的节奏响起,是上课了;若“铃声”以“当当,当当”的节奏响起,是下课了,每当下课的“铃声”响起,学生们便一个个都欢呼雀跃着奔出教室,有的在散在打谷场上玩耍,有的上树逮鸟雀,有的就围坐在老校长的身旁,听他给我们讲故事。那时候妈妈就给我梳着一双小辫,老校长总爱把我抱在他的腿上,一手抚着我的小发辫,一手比划着讲故事。故事讲完了,老校长抬头看看大家,站起身,提起铁皮又敲起来,这回敲的节奏是连续的“当当当当”声,它的意思是:紧急集合或者是放学了。
在我的记忆中,老校长不论寒来暑往刮风下雨,每天都按时打铃从不间断。有人曾经问他:“这打铃的差事枯燥无味,钱又给的少,你图个啥哩?”老校长听了呵呵一笑,不说什么。问的多了,就笑笑说:“孩子们高兴,我心里舒坦那。”日子久了,小伙伴们都把这“铃声”当成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声音。由于喜欢老校长的故事,便更是盼着下课的“铃声”快点响起。
有一天,正下着大雨,妈妈去上课,我一个人被关在小屋子里,闲着无事就趴在窗前看雨泡儿。雨中一个瘦弱的身影蹒跚而来,只见他费力用铁捧开始敲打:“当当”“当当”。刚鼓了两下,就突然停下了,我心中诧异,真不知怎么回事,却看见他瘦弱的身躯慢慢地倒在了雨中……
老校长终因年事过高又淋了大雨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送走老校长那天,妈妈说我和大家一样哭得像个泪人儿。怎么哄也哄不住。老校长去世后,学校来了一个新的打铃人,一样的铁皮,一样的铁棒,一样的节奏,一样的“铃声”,但听在耳中,却另有番滋味在心头。
后来,我随妈妈调到了爸爸工作的城市里,在城里的一家条件很好的小学里上学。学校里装有电铃,声音清亮,比乡下铁棒敲铁皮的声音好听多了。但每每电铃声响起,我仿佛又看见了老校长蹒跚在风雨中瘦弱的身影,仿佛又听见铁棒敲铁皮的“当当”“当当当”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世界最矛盾的女人——记一代女皇武则天
2002年 初三(6)班 徐楠
回首,顷刻间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迢迢千古之路,遥远而陌生,黑暗而浑浊。一代封建君主,却要一个人艰难的挣扎在理性与感性的夹缝中,凄凉而痛苦地了却一生。
年仅十四岁的弱女子,带着美丽与智慧翩然踏进这仇恨与嫉妒中,命运从此写定。她或许也曾害怕,害怕阴森的宫门如此冷漠的砍断她的一切幻想;她或许也曾迷茫,诡异的笑容为何撕碎她的衣裙,如同一双双惨白无力的手,准确而阴险的扼住她的喉,欲置其死地而后快。
坚强蕴育而生。第一次表现她的干练与残忍是某人献上烈马名曰狮子骢之时。望着这匹高大而桀骜不驯的骏马,李世民连连后退。“先用铁鞭抽它,若是不服,用铁锤砸它,还不奏效,割断它的喉。”这是武媚娘的一句语气平淡的建议。而众人包括以阴毒为著的萧妃却为之震惊:如此残忍的想法,竟是从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涉世不深的女童嘴里出来的?是的,当年武媚娘年仅十六岁,两年的宫中生活,早已使她满腹心机,为人阴险狡诈。依然是满脸稚气,步伐轻盈,但已有口蜜腹剑之心,那匹狮子骢在感受了面前这个女童丝丝入骨的寒气之后,未等铁鞭落下,便已乖巧臣服,这是武媚娘的第一战大捷。
李世民着实倾心于这个聪慧伶俐,面容娇媚的女孩,由于一直苦于几位皇子个个不成气候,所以武媚娘马上得到了重用,而莲池一见,更使李治迷恋自己。利用父子内部矛盾而使自己得利,恐怕是媚娘颇为得意之事,也常常为此偷笑。
之后,步步为营。
看似公道的武则天却暗使手段排除异己,大肆征用“武”姓者,巩固帝位。于是,大唐帝国就象她用铁鞭铁锤驯养的狮子骢一样,为之奔波受命,而就在这时,大唐变成了大周,一人称霸,稳坐江山。
细雨纷飞,杨花飘落。倚在窗框的武则天遥望远去的飞鸟。当权势达到顶峰时,内心的空虚与无助才会一天天扩张,正如当年她一点点扩大她的势力一样——杀其子,夺其位。“虎毒不食子”这句话,在武则天面前已经黯然了。显然,这样做使得武则天在精神上迅速老去,心里承受太多的负荷,夜不能寐,又岂止萧妃在死前的那一句“愿阿则为老鼠,吾为猫儿,生生扼其喉”令她胆战心惊,死在武则天掌下的孤魂野鬼怕是早不计其数。
郭沫若说的对,武则天是“知爱百姓而不知爱身”,她的功绩,大唐之盛,李世民怕也要着实臣服。但做为一个女人,武则天的可怜可悲令其他女人感到庆幸。
若是当年她并未随父亲一起进宫;若是当年立即离开那阴森诡异的宫门;若是当年不急于展露文采而驯服狮子骢;若是被贬后安静的待在尼姑庵里晨钟暮经……一切都不会发生,或许现在她是一个平凡的官宦贵妇,携夫抱子,平淡而幸福,普通而真实。但,大局已定,纵使太多的“若是”,不过一纸空文罢了,都是徒然。因为武则天的可怜,我才对她更加敬重,自古以来,封建君主多不长寿,宫里的尔虞我诈,过早的使他们心思衰竭,纵使武则天再孤寂,再凄凉,终究到死的扛着“国家和子民”这根梁;纵使用尽手段置别人于死地,却令大唐之繁盛空前绝后;纵使晚年已无人信之于她,独自垂泪,却成就一番霸业;纵使杀子夺位,受尽后人贬义,却使中国古文化从唐朝开始飞跃……
一个受尽非议的天子,漫步在女人与君王,权力与孤独,成就与凄凉之间。
那块无字碑,似有武则天幽怨的目光。是把权威与狠毒留给世人,还是对当年不计后果选择的哀叹?
回首,再次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红尘滚滚,正如那句“历尽繁华只得一梦”。除了留给后世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超越的骄人业绩外,武则天的内心是否如粉色的泡沫一般,稍纵即逝,遗恨终生?也只能淡念一句:历尽繁华,只得一梦罢了。
我听到的一个故事
2003年 初二(7)班 马卓
每年槐花飘落的时候,我便想起了这个听到的故事。
这是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挨店,却又是人们进城的必经之地。这里有一栋孤零零的小屋,灰色的泥墙,黑色的屋顶,凝重中显示出几分寂寞,门前一课老槐,佝偻的身姿,龟裂的树皮,稀疏的枝条,绿叶间垂着几串淡黄的槐花,淡淡的清香给小屋平添了几分生气。
小屋的主人是位老婆婆,一脸的皱纹,满头的白发,记录了岁月的痕迹。
老人一直孤独地生活在小屋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她还有什么亲人。她唯一的糊口方式,便是在槐树下摆个小茶摊。小小的茶摊简陋而温馨,那茶水永远是热的,极香极醇,过路的人走累了脚,走乏了身子,便坐在老槐树下休息,要杯热茶赶走浑身的疲惫。久而久之,这槐树下的茶摊便是人们的休憩之地。
老人的茶水虽然比汽水还解渴,却极为便宜。行人临走时,总有种受了恩惠而过意不去的感觉,总想多给一点钱,表达心中的感激。每当这时,老人总是连连摆手:“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可是,人们反而对她平添了几分敬意。常路过这儿的人,也时时捎上些吃的给老人。而老人弯着永远伸不直的腰,给人们倒茶、添水,苍老的脸上,永远洋溢着温暖的笑容。
忽然有一天,从不间断的小茶摊停了,一停就是好几天。老人不知去了哪儿,听人说是由两个陌生的年轻人陪伴着走的。
又过了好几天,老人的茶摊又出现了,老人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年。斟茶倒水,抖抖索索,行为比以前迟钝了许多,而且眉宇间锁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悲哀。有行人不安地问她,她摇头不语,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
从那以后,老人又照常在小茶摊前忙碌,只是再也没收茶钱。人们终于知道:她有个儿子在当兵,不久前,为了抢救九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了。
终于有一天,小茶摊不见了。槐树下右边的空地上添了一个小小的新坟,老人永远睡在了里边。第二年,小屋塌了,而那棵老槐树似乎一下变得年轻了,竟奇迹般地开了满树黄花,清香袭人。老人们说,是老婆婆的魂附在树上了。她虽已不能为行人供茶,却仍要让人们在树下休息。我不知这是不是真的。
每年槐花飘落的时候,总有个故事在我身边缠绕,总有种心情挥也挥不去。
眼神
2003年 初三(5)班 邱锴
父亲告诉我,这个世界的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特定的经历,而正是这种不同的经历,才构成了形形色色的世界。人生的经历向来都是很平凡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它变得特殊,因为那种特殊,是背着阳光的方向,是用死亡做代价。
阿罗是村里人,只有在我儿时的记忆中,他才变得清晰。阿罗身体很弱,每个同龄人在他面前找到一份安慰感。他长我六岁。我八岁那年,阿罗已经是我今天的年龄,可他要比现在的我自卑,他没有读过书,因为他父亲说没有钱供他上学,村里人都明白这不过是借口,父亲希望儿子在地里挖掘自己的路。十四五岁的孩子面对这一不现实的选择和父亲的期望,变得很脆弱。
阿罗经常偷听邻居“狗子”背课文,自己没有书,可却每天努力识字,当时我教他识些再简单不过的汉字。“狗子”不喜欢阿罗偷听他读书时的可怜样。其他人也讨厌阿罗。十五岁那年,有一件事,改变了他人生的路。
那年秋末的黄昏,“狗子”与几个孩子放学后到山边玩羊拐,回来得很晚。匆匆忙忙地赶到自己的小屋,将书包一扔,便跑去吃饭了。晚上回屋后写作业,发现语文课本找不见了,“狗子”火气很大,断定是阿罗偷的。
第二天清晨,阿罗带着自己的锄头去地里干活。半路碰见“狗子”一伙人,“狗子”对着阿罗大吼,让阿罗交出偷的书,阿罗听得傻眼,吞吞吐吐,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狗子”气急之下,对着阿罗的肚子使是一脚,阿罗未防,跌在地上的锄头,向阿罗腿上狠狠一锄。
随即传来阿罗震耳的惨叫,那块被鲜血染红的裤腿,使人感到恶魔到来的恐惧……
夜静时分,罗父怒气冲冲地蹬开了阿罗的房门。没有等阿罗开口,便朝他脸上打了一个耳光,阿罗捂住火辣辣发疼的脸,用呆滞的目光望着父亲,嘴里挤出几个艰难的字眼:“我只是想读书。”父亲没有教导阿罗不应该去偷书,他陷入了沉默:难道是因为当初的选择,才酿成了今日的苦果?从此,阿罗再也没有说过一个字,他失声了,我不明白那似笑非笑之中究意隐藏的是什么?
他拖着自己的那条残腿——那条被锄刀砍伤的残腿走着自己的路,没有人同情过他。我始终感觉到的只是“狗子”一伙人朝着阿罗恶毒地嘲笑,人人都骂他是废物,包括他那年老的父亲。年复一年,我看到的只是树上花开花落的反复,那里原本是充满着希望,只因为落叶的无情使之转而成为恶梦,有一双双充满嘲笑的眼睛注视着他的点点滴滴。平静中,有一种异样的可怕。
阿罗在十八那年的阳春三月,结了婚,这个年龄结婚是不合婚姻法的。喜庆的那天,阿罗打扮的很不顺眼,美丽的外套并不衬合他瘦小的身躯,他一直显得很平静,难道沉默带给他的是孤独吗?我想一定是。罗父很开心,一边数着收来的钱,阿罗望着长他好几岁的新娘,嘴角边挤出一丝勉强的笑,这次的似笑非笑,我依然不明白。
阿罗过着平静的生活,这种平静短暂得让人难以预料。一个多月以后,新娘带走了家里的一切,只留下一间空荡荡的房子。正如阿罗被掏空的心,阿罗的眼神呆滞,我不敢承认这其中夹杂着绝望,我也不希望有。
阿罗开始喝酒,每天回来得很晚。以后我很少见他,即使见到,也是醉如烂泥。那年冬天很寒冷,像祭祀死人般的悲凉。我不知道这是否是种预兆很快变为现实,伴随着寒风,这个不该结束的生命终于在一次次不幸的遭遇中化为记忆。他的故事,有很多人都在讲述。
大年初四的后半夜悄悄的一片,只有狂风在不停地追问自己的猛烈。路上雪亮的砖地铺上了鲜血般的浆块,阿罗拖着自己那条残腿在渺无几人的路上东倒西歪,踉踉跄跄终于走到了家门口,屋内漆黑一片,阿罗久久地扣门,却没有人应声,之后发生的一切没有人知道,我清晰地看见那晚北方一颗流星滑过天际。
次日清晨,父亲咒骂着自己的儿子,母亲依然用焦急的目光望着窗外。然而这一次,他却没有等到自己可怜的儿子。父亲的诅咒变成了现实。罗父拉开了大门,看见地上紫青的血印。太阳依旧从地平线上升起,但却再也不能抚慰它的温暖。阿罗的脸上显示出从未有过的安定,我想,一切来得太快。或许这是一个人平凡的经历,平凡中,有几分凄凉,像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时,北方的大地变得冰凉。
我没有参加阿罗的葬礼,不,根本谈不上葬礼,除了年老的父亲陪着同样衰老的母亲在自己儿子身边给他最后一次温暖,没有任何人再看阿罗最后一眼。我希望人们将他装在心里,或许这不现实,而我自己,记住了他曾经预示着死亡的眼神。
绝世的选择
2003年 初三(2)班 吕菁
魏晋出英雄,历史学家如是说。
每个人心中对英雄都有自己的定位,也不知人们认为嵇康是英雄还是懦夫,而在我看来,也只有像嵇康这样做出绝世选择的人才配得上“英雄”二字。那是天空中的鹰,不驯,拥有骄傲的双翅,拥有飞翔的权力;那也是海中的鱼,自由无羁,拥有鳍,拥有亲吻大海的机会。而嵇康,一个或许可以说让后世为之遗憾的人物,却正是天空中的鹰,深海中的鱼。
英雄是天生的。
嵇康的傲气,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渗着一丝寒意,让人无法靠近。他不畏强权,不因威逼而屈服,不因世俗而庸禄,不求于钱,不慕于权,但求心中无愧,坦坦荡荡,只会隐居田园,拥抱自然,只愿抚琴饮酒,释放心怀。追求什么呢?只追求刹那间心灵的自然。
一代名将——钟会,久经沙场,战功累累,也可算那时响当当的人物,慕名拜访却被嵇康拒之门外。一位将军,遭此冷落,心中的不平可想而知,可他又怎会读懂嵇康的心?他也只能在临走时,恨恨地瞪嵇康两眼。
小人永远充当着小人的角色,而英雄一生都保持着英雄的气节。
于是乎,嵇康上了刑台,罪名是谋乱。钟会在刑台下笑了,露出了胜利者的神情;嵇康在刑台上也笑了,可他那笑,该如何用言语表达?是无畏,是超脱,还是对奸邪的蔑视?这是一个无法解释的微笑,同样也是一个千年不朽的感触。
行刑前,执刑官给了嵇康一个表达内心的“机会”,嵇康无语,他望了望台下三千太学生;他们的目光都交织在一起,汇集在了刑台上的这个人身上,司马昭也在其中。嵇康明白,以他的身份,只要向司马昭说句话,往后便可皆大欢喜。
嵇康的心在为之颤动,嵇康的心在刃上选择。
屈服?媚俗?不,决不。谁让我是嵇康呢?为什么要放弃心中信念?我是空中的鹰,拥抱天空的无际;我也是海中的鱼,亲吻大海的柔情。他这样想着,也这样做了。
“把琴拿来。”他只说了这一句。
而就这一句,也已说了这一句。
而就这一句,也已经足够表达他的内心了。
嵇康面对死亡的从容,给了历史一个永恒。而只有那首绝唱的《广陵散》和他绝世的选择,给了人们思考的空间。
给我一点点
2001年 初三(2)班 高逸凡
我做了一个梦。
我坐在垃圾的中间。
四周散发着发霉的熏鱼,破袜子和劣质的混合烟草的气味,伴随着无尽的黑暗,我开始感到恐惧,拼命地往外逃,就像K誓死要进入“城堡”一样,只不过一个是要脱离地狱,一个是要进入天堂。
我终于没有成功,一只可乐罐将我摔在了垃圾山上,我很颓废地将那只绊脚石砸成了汽油桶,看着撞击迸出的火花,我很满足。我开始留恋这属于我的“围城”,并且甘愿作一只堕落的老鼠——属于垃圾的。在这里,我是无冕之王。
然而我终于还是离开了,我和我的熏鱼、破袜子、可乐罐被一辆巨大的垃圾车送到了一个城市,“城市”?不,那还是一堆垃圾,一堆钢筋混凝土的浊流,我开始随浊流前进,并记录着我的见闻。
路边一群人在玩摇滚,他们把丝袜套在头上,躺在地上歇斯底里地吼,把指头弹出血,学“朋克”砸琴,竟然会引来那么多人围观——浮浅。
旧书摊上,一个小青年指着一本又脏又破名叫《野女艳史》的书讨价还价,我止住了呕吐,快步走开了——庸俗。
超市里,一位母亲指着一台电子琴和一本书让四五岁的女儿挑选,女儿指着电子琴欲言又止,母亲赶紧“开导”:“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有了工作,可以买好多电子琴。”女儿的手垂了下来,指向了书——选择的无奈。
我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我来到了学校,曾经是我认为最纯洁的地方。教室里正开着文友会,我走上了讲台慷慨陈词:“时代不应该遗忘鲁迅,历史更不该遗忘鲁迅,我们没有理由让先生寂寞……”我在一片唏嘘声中被赶下了讲台,继续聆听一位男生的“高论”:“王朔算什么东西?流氓作家,痞子文人,竟也敢辱骂金庸!”合下爆发出极热烈的掌声和一阵狂笑……
我无所事事,不知何去何从。茫然中,我来到了雪域高原。呼吸着纯净的有着泥土清香的空气,头上是湛蓝如宝石般的天空,脚踏着未经开垦的大草原,远望着雪山上时隐时现的佛寺,我如释重负。我开始高声朗诵来自内心的呼唤:
曾几何时
西藏
你令我魂牵梦绕
唐古拉圣洁的雪莲
在我的心中绽放
你是我梦幻的源头呵
就在辽阔的青藏高原
对你无限的向往呵
已不能用文字来传达
我只愿播下一颗希望的莲子
期待着
期待着我的梦中飞翔
——后记
当我完成它的时候,我的内心感到前所来有的震颤。我第一次深切地体会到我,我们这一代人的内心是多么空虚。面对尔虞我诈,扑朔迷离的社会,太天真的我们的确需要一些非物质的东西。请给我一点点吧!因为,我只需要一点点……
告别2008
2009年 初三(7)班 姚亚伟
2009的脚步已经近了,近得我几乎听不到2008最后一夜自己的心跳,当晚雪花簌簌纷飞,我的心儿早已伴随它纷飞了整整一夜……
雪夜,冲一杯香茗,嗑着瓜子。
回忆08年走来的脚步……
夜静静的,雪静静的,一切都那样的安逸、平凡,时不时传来我嗑瓜子的清脆的响声,像风铃勾起我无尽的怀恋。
大山在怒吼,大河在咆哮,风雨之中,绿波荡漾,像橄榄叶,那是和平、是希望。废墟上,他们拖着疲惫的身子,眨巴着几夜未合的眼睛,风咆哮着,雨咆哮着,他嘶哑着嗓子,大声地喊:“让我再救一个,让我再救一个。”语气几近乞求,要知道,这样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已经几十个小时了,大地震所带来的恐惧仍然笼罩在灾区的土地上,解放军从废墟中一次又一次救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又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可是救援有难度,解放军怕引起废墟下十几岁孩子的恐慌,处于左右为难之中,而年仅十几岁的她竟安慰解放军们,她说:“我不怕,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来救我的。”从她的身上,我体会到了一种坚强,一种生命本来就拥有的坚韧。直到母亲来时,她哭了,哭的是那么地甜,那么地美,像是太阳上采下的红,那么的耀眼、那么光芒四射。直到那一刻我才体会到生命的脆弱。
太阳出来了,大山在笑,大河在笑,天陷下来的那一刻,中国人的脊梁直直地挺着。中华民族的脊梁啊,硬是没有一点弯曲,他知道,他下面就是中华民族千千万万个团结一心的好儿女啊!
国难固然要铭记,但也按捺不住我喜悦的心情,看中华健儿们运动场上的搏金瞬间,不知名的快乐、泪水、痛苦一起涌了上来。有些苦涩、有些辛酸。同样,还有饱经艰难困苦后那一份甜。丝丝缕缕,都让我为之动容。
窗外的雪还在下,香茗已冷了许久,再冲一杯,慢慢地品。嗯,有点苦,苦中还带点涩,加点糖。好,不是很苦,苦中还有一份甜。
也许,08年就是雪夜中冲的一杯茶,有苦有甜。不过已是过去,倒掉,再冲一杯。细品,有股09年味道。
生活是块巧克力
2005年 初一(6)班 谈琰
望着商店货架上缤纷的巧克力,我有些情不自禁了;我寻思着它们的味道,比较着它们的品牌,有点迫不及待。
还是要一块德芙黑巧克力吧,我偏爱那种先苦后甜的感觉。此时,那边走来两个年青人,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神采。其中一个戴眼睛的抽出一个牛奶巧克力,反复地看着,笑得很灿烂。另一个调皮地说道:“你呀,从小到大一帆风顺,品尝到的全是甘甜,哪像我,吃块巧克力也是苦的。”他说着,将手中那块巧克力晃了一下。“还是吃块巧克力吧,前途都很光明嘛!”“眼镜”随即将那块巧克力递给了伙伴。显然,两个人都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
真逗,两个人竟用巧克力编织着自己的梦。我来了精神,站在一旁,用心灵去感觉来挑选巧克力的每一个人。
又来了一个母亲,带着一个小孩子。孩子吮着指头,嚷着要吃巧克力。母亲慈爱地笑着,走到货架前,精心挑选取了一块夹心巧克力。孩子蹦着把手伸得老高,去要母亲手中的东西。母亲笑着把巧克力放在孩子的手里,那充满希望的眼神,像是把幸福也一同放了进去。母爱是伟大的!我感慨地想。母亲把爱、把心都融进了孩子的生命中。这爱并不张扬,你若细心地品味,就能随时感受到。就像这夹心巧克力,表面看不出里面的香甜,但当你吃完以后,你会发现它的味很好。
我正陶醉于母爱的无私时,对面走来一位老人。选好巧克力时,他那庄重的神情让人感到与那满架的巧克力极不相称。良久,他拿起了一块极苦的咖啡巧克力。我疑惑地望着他,不明白他为何选中这一块。望着老人那饱经沧桑的脸,那被岁月染白的银发,我似乎走进了他的生活;感受到了他的一生的辛苦。那苦是浓浓的,像不加糖的咖啡。同时,我也品完苦咖啡巧克力后留下浓浓的回味,很香,很甜。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就像这琳琅满目的巧克力一样,每一块都有自己的特点。生活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犹如这缤纷的巧克力,有苦有甜,有的先甜后苦,有的先苦后甜,有的苦中孕育着甜,这就要看你的选择了。
和平鸽的回忆
2001年 初一(3)班 赵学峰
在绵延群山中飞翔的你,为什么累了?在青山绿水围绕下歌唱的你,为什么哑了?在地球每一片土地奋斗的你,为什么伤痕累累?无数年来,你总是传递着热爱和平的人们的心声。他们把希望寄托于你。但是,你的声音,你的身影,却在这充满血腥的天空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曾在乡下见过一两只和平鸽,一两只,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成群结队地从天空飞过。我很怜惜地走向它们,用渴望的眼神观察它们,它们终于向我倾诉了以前它们经历的事情。
我的思想开始集中,一同与它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当我看清时,我已经在一个可怕的地方了。
一个个逃兵似的外国人,勿忙地逃避炸弹。这时,一个小男孩因跑不急,被人群撞倒了,一枚炸弹向人们飞来,我跑去要救他,但是我是在和平鸽的思想中,无能为力,我用手捂住眼睛,但还是能看见……巨响之后,小男孩爬在一块沾满鲜血的石头上,他已面目全非……
一瞬间,我又来到了另一个地方,那是一家小餐厅,不过人已坐满,生日歌正在响着,一位小姑娘正要吹灭蜡烛时,门“哐!”地一声被踢开,几名彪形大汉举着冲锋枪向在座的人们扫射。我吓呆了,抱着头往桌下钻。人们的尖叫,悲泣从我耳中贯入。我无法想像人们的样子。几分钟后,枪声停了,我从桌下看到一具具尸体,尸体旁,一条红色的“河流”向我流来,我大叫一声,又什么也不知道了。
“轰!”一声震天巨响,我睁开眼睛一看,两座摩天大楼浓烟四起,人们挤在我身边,大喊大叫,我看见两座大楼上,人们高喊救命,有的人甚至从百米高楼跳下,我看到了,看到了无比的恐惧,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我蹲在和平鸽旁,看见它疲累的身体,我感慨万千,人们的战争何时能停啊!难道和平鸽的回忆是永远的恶果吗?
我看着天,茫然了……
让理想永驻
2009年 初二(6)班 张燕
这是进入初中以来,我第一次参加作文竞赛,心中充满了欣喜和激动。这次作文竞赛的话题是围绕“生命、青春、理想”展开论述和畅想。我依然选择了理想这一充满青春色彩的题目。此时,我想起了古代英雄们的理想,世界伟人的理想……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涌上心头,促使我在这张神圣的考卷上写下“让理想永驻”。
理想之芽——屈原
独乘小舟,远离了国邦,脑中还浮现着楚怀王冰冷的目光。心中满是恼怒与哀愤,可恨自己的一腔热血却无处挥洒,可笑自己的国土将泯灭在奸人的手里。然而心中仍存“世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的信念。这时,他看见小孩将《离骚》高声诵读时,他仰天一声长笑跃入江中。虽然他的生命终结了,但他的理想和信念却在每一个爱国者的心中生根发芽,理想之芽,我赞美你。
理想之叶——岳飞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断弦有谁听”一代忠良驰骋疆场,不为儿女情仇所困,不被功名利禄束缚。当他面对十三道金牌令箭时,他无奈摇头,下令退兵,与近在咫尺的成功失之交臂。此时,他想起“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迈,一声长笑,扬长而去,留下了心中永存的理想及未施展的才华,造就了“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的千古憾事。
理想之花——司马迁
金樽殿上,怒光、目光,百感交集。“陛下,臣愿为李陵求情”金樽殿上一片哗然。武帝的目光预示着灾难的降临。死或者宫刑,他选择后者。百官的嘲讽,君主的冷漠,并未打消他对理想的追求,他依旧几十年如一日伏案撰作,熬到头白,熬到心衰。然而,一部震撼古今的历史巨作——《史记》诞生了。这部巨著凝结了司马迁的耻辱和他如花一般的理想。叹兮,悲兮。
展望历史长河,有年多少伟人因理想而独步青云,有多少庸人因缺乏理想而碌碌终身。拥有理想的人是可敬的,而乏理想的人是可惧的,让我们乘着理想的翅膀去放飞蓝天,让理想永驻我们的心田!
归
隐
2009年 初三(1)班 宁雅丽
知音到此,舞雩点也;
修禊羲之。
海堂春已无多事;
雨洗胭脂。
谁感慨兰亭故纸?
自沉吟桃扇新词。
急管催银字!哀弦玉指。
忙过归去时。
——题记
我永远也望不穿那铁窗外的五国春秋。此一壶清酒。一枚灯盏。一叶微烛。它们摇曳在我人生的最末,最末。
我想,如粟还有时间,如果还有机会,或者说,还有我文仲这个人的话,我会带着伯言,带着西施郑旦去踏雨。五国春秋交叠的雨。
他英眉紧皱。勾唇令人诧异地上翘,如同被天力灌铸而成的剑一劈而断。
“大王,臣以为此计不妥。恕臣万死。这美人计,成功则巳,一旦败了……我们败不起呀……”
大王竖起了眉毛。“落聊,有何不妥,但言无妨。”他的语气因多奉受到压抑而稍纵即逝地令人窒息止言。
伯言似乎难言。这又是一长跪不起欲将以死进谏的忠志之士。
我想我该说话了,为我曾自以得意的计谋:“大王,所谓美人计,仅是小臣之一时愚念,望大王三思而后行啊……”
“好了,文聊,寡人累了,你们退下吧。”
跪拜之后,我看见伯言双眉皱得更紧了,他走过时欲言又止。“文兄,你会后悔的,为了你曾自以得意的计谋……”
“寡人以文仲之天工计谋特命范蠡大夫赴江南一带找寻美女30名。即日启程,以速成兴复大业。”谕召发下后,伯言自始至终一言不发。我站在白屏后,看见他指节发白。伯言,你错了,其实我已经开始后悔了。可谁让我们为一个曾卧薪尝胆的大王当大夫?
我知道,在护从的“陪同”下,西施难逃此劫。那个无由地爱春雨浣纱的女子。
果然。此后的岁月中,伯言,我的贤弟开始老去。比我都快速地老去。
之前多从未见过西施郑旦。只听伯言讲起过。春雨中邂逅。西施头上松松地挽起一个发髻,白裙裹身,朱带束腰。在雨中的融融月色下怦然纵入了伯方的心。
她在最后一个早晨说,范蠡我该回去了。
我素不知一个女子会有如此的胸襟。郑旦后来告诉我,伯言早已请大王谕赐婚了。可就在他欢喜离去时我却不合宜地提出了美人主进。那刻,大王笑得格外畅怀。
那时,浣纱溪开始融释,杨柳开始抽芽。
那年,伯言已经二十八岁。
可是,十三年就那么过去了,悠悠地,一丝沉淀也没有。
什么叫做以柔克刚?我深信不疑。
越国最柔弱的两支箭,射下了中原最凶悍的大雕。它曾盘旋长戾,驰骋沙场。“吴王夫差,亦不过如此!哈,哈哈哈!寡人卧薪尝胆五载,忍气吞声,俯首称臣十三秋,终于,他终于成了寡人的手下败将!”大王浑厚的声音响彻整个吴国宫殿。它们恢弘无比地默视这惊天动地却又微不足道的改朝换代。
可是伯言,他等得太久了。
他静伫在门外,一言不发。
“文兄,我想该是归去的时候了。”他拉着西施轻装简行。
“伯言。大王,他不会亏待我们的……我们还是应该留下……”我底气不足。(现在想来,那怕是我文仲一生中最软弱的一刻,为了一个“成功”的君王。)
“你会后悔的。”他的语气强硬。
“伯言,有机会来找我,我们一起去,再去踏雨……”我拂袖而去。
我忠君、忠国、忠江山社稷。执干戈以卫社稷,最终却叛友叛己叛义。于伯言刀剑相向时,西施轻抚无音琴。去掉铅华,她如琴瑟者如出水芙蓉般新鲜丽质。“伯言,该回去了。”如水划过。又是春雨,恼人。剑锋斩不断它。伯言丢下剑,西施轻移上车。
我倒下。他们在一片迷蒙之中归隐了五湖。听说,那里曾经是一处桃源,室内桃源。
雨洗胭脂。
忙过归去时。
毒酒。白绫。短匕。
原来一世不过如此。只是世上不再有文仲,不再有伯言了。活着的,是西施的范蠡。
《醉春阳》。那天西施抚的便是这曲。
囫囵吞下一杯酒,我问狱卒:“小哥,今儿是清明,又下春雨了吧?”
春雨踏去无归路……
白桦林
2009年 初二(7)班 杨兰
冬天的村庄是白色的天堂,一切显得高雅而宁静。片片雪花以它们独有的姿态飘落着,飞舞着,祥和地躺在这样的土地上,躺在这片属于爱的白桦林。
在这片葱郁的林子中,有两个年轻人。女的叫做娜达莎,男的叫做诺尔曼。两个人经常在这个林子里牵手行走、嬉闹,还说着关于他们自己的秘密。十八岁的天空就是这样的纯洁和简单,他们不会想到有谁会来破坏自己现在的幸福和快乐……
只听得一声枪响,宁静的村庄顿时骚乱起来,人们慌乱的四处逃窜,山野顿时喧闹起来,包括那片青涩的白桦林。在这之后,便有那以“食人”为荣的家伙,偷偷地潜进了他们的家乡。随着哭声、炮声还有许多的流血牺牲。小伙子再也不能只沉醉于他和娜达莎甜蜜的爱情之中了。诺尔曼皱起了他那浓眉,俊俏的脸上生出一丝惆怅。
……
年轻而可爱的人们相约在白桦林,小伙子更加帅气了,姑娘也变得更美丽了。诺尔曼第一次亲吻了娜达莎,第一次那样深情地亲吻了她的额头。姑娘很甜蜜,因为她觉得天使就在他们身边,他和她。小伙子庄重而严肃地告诉她说:“娜达莎,我要去前线了,我要去打敌人,我要保护你,还有我们的乡亲,和我们的其他同胞了,我要和你分开了。”娜达莎低着头,两行泪从脸上流出,因为她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些没有人性的家伙是不会对谁心慈手软的。诺尔曼也明白在这样的年月里,战火是很残酷的,此去,万一……“亲爱的,不要为我悲伤,我会回来的,等着我回来在这片白桦林。”姑娘心疼心上人,可是他俩的生命和幸福已经不再仅属他们自己了。就这样,年轻的人们分开了。
又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娜达莎依旧围着诺尔曼送给她的红色围巾,静静地伫立在白桦林,她的目光向着前方,很深远,也许当天空不再阴霾,有鸽子飞过这里的时候。他就会笑着向她走来……
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就让那一切都定格在十八岁的青春年华。
那双泪眼
2009年 初三(4)班 郭富利
新年伊始,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了下来,来得酣畅淋漓,来得猝不及防。那里隐匿了多久的抑郁,一落地,便长长得舒了一口气。
带着清纯的感动,漫步于草丛之中。看着口中的气体在睫毛上凝成霜,顿时,雪景茫然,想起那双泪眼。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在树丛中的我正得意于自己的触景生情,有感而发,哪知后面一只皮包骨头的饿狗朝我走来,当我闻到它的鼻息并转身时,已经晚了,它离我不到5米。
我不敢动,我听到了自己急促的心跳和喘息声,就那样,握紧拳头,与恶狗僵持着。
雪在下,鹅毛般大,一片一片落在我的脸上,被汗水融化。恶狗终于耐不住,长叫一声,缓缓向我移动。我急得大叫:“狼来了!”
这一切太静了,静的没有人听见。当恶狗再一次发出骄傲的吼叫时,一缕红光闪电般把它击倒在地,是我的“神牛闪电”来救主人了。
我担心,却也庆幸摆脱了困境,于是,藏身于安全之处的我想看看恶狗的下场,可是,我分明看到了:恶狗朝“闪电”的颈脖狠狠地一口咬去,“闪电”挣扎了几下,摔倒在地,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
“闪电”,我早已泪眼朦胧,再也忍不住,大喊一声,奔了过去。恶狗一惊,迅速逃离……
“闪电,你好吗?”我泪如雨下,不住地推它,它看着我,我知道它并不怪我,因为我分明看到了它眼中流出的一滴泪。泪落在我的手上,滚烫滚烫。
它走了,我静静地抚摸着它那棕红色的毛发,还有额上那块让我骄傲的“闪电”白色斑迹,我为它扫掉身上的每一片雪,泪水又不住地滴落。
最终,白色的雪花为它披上了一件白色风衣,它载着我给它的最后的温暖,去了,在这雪花纷扬的新年伊始。
我没有再为它流泪,轻轻地为它合上那双泪眼:“闪电,你已无悔。”自此,告别了那双因我而生的泪眼。
告别那双泪眼,我已长大……
梦里有座彩虹桥
2006年 初二(1)班 李卓林
昨夜的风雨给今日的早晨带来金色的和平,但我却未曾看到过彩虹。梦里,我静静地走向那座彩虹桥,在它架起的地方,鸟语花香……
——题记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但她也喜欢上了他。他告诉我,她的眼睛里放着迷人的色泽,那光洁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他正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我只是静静地等待,眼前仍是一片茫然……
他告诉我,他也喜欢雨过天晴后天边的彩虹,我和他一样喜欢彩虹。我时常在想:我们真的有缘吗?
我的目光总是穿过人群,停留在他的身上,看他离去的背影,泪水仿佛断了闸门似的狂涌而出……
我再次与她擦肩而过的时候,心里一悸,却仍然对她至之不理。我经过他的教室,里面空无一人,她走进了他的书包,又得意地看了一眼,走出了教室。两周的时间,我已经淡忘了她,她在我心中留下的那道伤痕,也日渐愈合……
那天放学后,她说什么,我也未曾听见,只是她的那句“对不起”我怔住了。“我已经收到他的回信了,他说他从没想这些,他一心想学习,他还告诉我,你在他心里只是朋友,我也一样……还有,他喜欢雨过天晴后天边的彩虹……”他会偶尔回过头来对我微笑,我的希望被点燃了。
在那次与她的谈话中,我无意间说露了嘴,在她的再三迫问下,我毫无无顾忌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从那之后,她就很少跟我在一起,我总觉得她是在避着我。
放学后,我好不容易在校门中碰到了她,当我的眼睛与她的双眸对视的那一刻,我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一束正在持续升高的火焰,那双眼睛里已经完全不存在“友谊”了,有的只是愤怒,只是仇恨,当我问她为何避着我时,她狠狠地瞪着我,停了片刻,从口中挤出了三个字……“我恨你”。“为……为什么?”我用乞求的眼神望着她,她冷冷地丢下一句“没有原因”便扬长而去。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她乞求我原谅她的自私,其实我早已原谅了她……那晚,下了一整夜的雨,梦中我静静地走向那座彩虹桥,她坐在上面呼唤我,当她牵住的手时,我发现那里鸟语花香……
提拉米苏带我走
2004年 初三(1)班 黄凝伊
提拉米苏带我走。
提拉米苏带我走。这是羽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与众不同,可我听出了她话中的绝望。
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那时候我的网名还叫“提拉米苏”,我只觉得提拉米苏是种很好吃的点心,其他一无所知。直到羽告诉我“提拉米苏”在一种古老的语言里是“带我走”的意思。她说完我有些不知所措,便笑笑,于是我们成了朋友。
我总是习惯在每个明朗的午后开始回忆,风扬起医院白色的窗帘,望着天空那些茫然的云朵飘来荡去,一些往事就涌上心头。
羽在旁边熟睡,神态安详如同幼婴,阳光在她身上定格。我总是在想,这样的日子该有很多个了吧,为什么我从来都不感到厌倦,却由衷地幸福。
在网上,羽是“残翼”,问及缘由时,她这样回答:“我要飞翔,可当厚重的灯光打在身上,我便会很轻易地栽下来。于是我起名‘午夜飞行’。可你不知道,我发现在夜里都无法飞起来时,是怎样掉了一地的眼泪,到头来,我拥有的只不过是残翼而已。”
我沉默。
提拉米苏,请带我走。她又开始重复。
苏……
很小清晰的声音,羽在很高级的单人病房;以前跟羽同病房的,有一个男孩子。他患得是什么“间接歇斯底里症”,发病时羽眼里闪过的纯粹的惊恐让我心疼。于是换了病房,花再多的钱在所不惜。
我买了很多很多提拉米苏给羽吃,只为了看她品尝时嘴角绽放的笑容。
一直以来,我以为信是种很温馨,很浪漫的沟通方式,向羽提出来,她欣然答应。于是我用洁白的信封、蓝色的信纸给她写信,总是尽量挑些清新可爱的词语来充实内容。写着写着,就忽然感到渺小,但很幸福。
然而,收到她的信时我却深切的难过。她在黑色的纸上用银色的萤光笔写字,字迹游离,写字的女子眼神也定是游移。信纸上浓重的黑色里穿梭着一丝丝白色的痕迹,呼之欲出。在信的末尾,她写了一句让我很崩溃的话:谢谢你,我喜欢写信,这使我的颓废和绝望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开始教羽写字了,脑部的重创使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月光光
月光光
晨露
沾湿草塘
月光光
绿色
布满山劈
月光光
你睡着
我轻声哼唱
月光光
霰雪
洒落肩头
月光光
紫藤
蔓延见舟
月光光
我等待
你欣然醒来
羽睡着的时候,我就写些很短的诗,有时间就教羽读写。一首《月光光》她尤其喜欢,费了很大功夫练习,总算还学会了些许。她懂的,我想。
“你说,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是什么?”我问。
“你要听真活?”
“嗯。”
“泪水砸在键盘上的声音”
“是吗?没试过。”这是真的。
“……”
“难过的时候,把冰块含在嘴里,直到一口牙齿全部麻掉了,就哭不出来了。”说实话,这种方法百试不爽。
出去买了一袋提拉米苏回来,就见负责照看羽的护士小思匆匆跑过来:“苏姐姐,不好了。”
“什么事?”
“羽,羽不见了,”小思懊恼得快哭了,“苏姐姐,都怪我。”
“快找!”
走廊,花园,草坪,秋千,喷泉,都不见羽的影子。“羽!”小思指着楼顶。奔上楼,小思跟在后面气喘吁吁地问:“你说,羽会不会……”“不可能!”我不相信。
“羽。”我冲过去抱住她,她安静地坐在平台上,笑容明亮如同月光。
小思哭了。
“不许哭。”我转过身给了她一巴掌。小思怔住了,羽的表情疑惑。
“我叫你别哭了!”我明白自己口气很凶,小思抽泣着跑开,羽睁大跟睛望着我。
羽,我不想让你看见泪水。
真的不能。
“苏,你一直在试图改变我,我明白。现在我要实现我的梦想了,别难过。飞翔其实很简单,只要在阳台上一纵身……抬起头,你会看见我从上空飞过。”
坐在电脑前看羽写给我的留言,把所有的冰块含在嘴里,眼中却依然有液体疾速地掉下来,都来不及接住。羽,你知道吗?短暂的飞翔过后,是永久的坠落。
四年。
出院了。我拖着箱子,看羽站在医院门口的柳树下,白衣如雪,一脸纯净的笑容仿佛不谙人事的天使。
闭上眼,听见头顶有翅膀动的声音。
听海
2004年 初三(2)班 摆淼
写信告诉我今天海是什么颜色
夜夜陪着你的心情又如何
灰色走不想说,蓝色是忧郁
而漂泊的你狂浪的心停在哪里
——《听海》
虽然已经进入了冬天,但这座南方的海滨小城丝毫没有显示出任何有关冬天的迹象。阳光依旧温暖地照耀着,只是偶而刮过的风会卷走树上的一两片枯叶。
就在这样一个宁静的午后,鹿鹿独自一人在大街上遛达着,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她走过一家肯德基店,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走过一家精品店,几个背书包的小女孩在挑选礼物;走过一家音响店,里面飘出了阿妹的歌声,鹿鹿猛地停住了脚步,她真的很喜欢听那种有个性的嗓音,于是便买下了这张唱片。
傍晚:斜下的夕阳把大街上来来往往忙碌的身影拉得很长,鹿鹿拖着疲惫的身躯踏上了回家的地铁,从心底来说,她根本不想回家——即使这样的机会一周只有一次。她不知道,家的概念是否就是一栋房子,一个孤单的身影。地铁里的人很多,闻着人群中散发出的名牌香水与汗液混合的气味。鹿鹿突然觉得很难过。
家里比鹿鹿想象中的还要寂静,妈妈去西部采访已经一个多月,茶几上落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一种难以形容的孤独涌上了鹿鹿的心头,她想给爸爸打个电话,但爸爸再婚后,他们父女就很少再见面了,平常也不常联系,此时此刻,她又能说些什么呢?
从小到大,鹿鹿都是个很优秀的孩子,她成绩很好,也很听话。但自从父母离婚后,她就变得寡言少语;一个劲儿地只是埋头学习,别人都说鹿鹿懂事了,但却没有人知道地心中的苦楚,妈妈是个报社记者,常年累月不在家,没有父亲的呵护,母亲的关爱,这样的生活很难熬。鹿鹿是个不轻易流露自己感情的人,所以没有人知道她内心的想法,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个优秀而又文静的女孩。
夜已经很深了,鹿鹿还在听阿妹的那首《听海》,优美的旋律夹杂着淡淡的忧伤,在屋子里弥漫开去。鹿鹿忽然记起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带她去海边玩,他们在那里捡贝壳,筑沙雕,很是快活自在。海边还屹立着一块礁石,如果大清早站在那上面,就会看到旭日东升的壮丽景色。只可惜鹿鹿总是起得很晚,错过了许多绝好的机会。
月光笼罩大地,鹿鹿一个人迎着海风漫步在松软的沙滩上,深蓝色的海水吻着海岸,海浪一排一排地涌过来,浪花像散落的珍珠溅在衣襟上,一丝凉爽的感觉掠过鹿鹿静谧的心头。鹿鹿站在礁石上,领略着曹操观沧海时的宏伟气魄,心头聚集的愁云顿时被海风吹得无影无踪。她望着远处的海平线,不久,太阳将会从那儿升起,新的一天即将来临。于是,鹿鹿会心地笑了。
拥抱书籍
2004年 初三(2)班 李亚琪
当方便快捷的网上阅读取代了翻阅纸张的不便,当厚重的名著被压缩成越来越薄的缩略本,当纸上的文字盛宴被改得面目全非搬上银幕……快节奏的生活和日新月异的科技已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我们的阅读和思维方式。而我,像一个任性的孩童,沉浸在书籍的世界里,只为坚守一份对书的钟爱和执着。
著名作家黄春华曾说,每个人都有一本影响自己一生的书。我想,《红楼梦》之于我,就是这样一本书。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我徘徊在潇湘馆的门外,几杆修竹在风雨吹打下憔悴如斯。昏黄的灯光在窗上投下一个女子的瘦弱剪影——黛玉。我该怎样形容你?天资聪颖,多愁善感还是如他人所说的清高自傲,尖酸刻薄?我永远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里的“苦绛珠魂归离恨天”时的情景,年幼的我竟哭得泪如雨下。这种苦情是多么的难以言喻!书中的女子为自己无望的爱情焚烧手帕,身为局外人的另一个女孩在为她的哀伤际遇黯然伤神……我想,只有手指亲自摩挲着有些泛黄的纸张,感受油墨与故纸特有的芬芳,才最能体会那份深入内心的感动。
“你以为,因为我穷,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一样!”“当这字字珠玑从一个相貌平平的矮小女孩嘴中吐出,人格的光辉在她的身上熠熠生辉,让我不禁对她肃然起敬。简·爱,你是这样一个极富传奇色彩的一个女孩!你虽然没有美丽的容颜和富有的家庭,却有过人的才智,开阔的胸襟,独立的个性和坚定的信念。你对幸福的憧憬和不懈追求,将是我人生路上不竭的精神财富。”
回忆在脑海中纷至沓来,闭上眼,我看到那么多真挚动人的画面:玛格丽特在病榻上呼唤爱人阿尔芒的名字,汤姆叔叔为善良的东家打理家务,基督山伯爵怀着复仇的熊熊怒火策划着一出悲剧;安娜·卡列尼娜在呼啸而来的火车边,回想渥伦斯基带笑的面容……
拥抱书籍,得到一次心灵的升华;拥抱书籍,坚守一份内心的宁静;拥抱书籍,走进一个异彩纷呈的世界!
忠诚
2009年 初三(6)班 王倩
在命运的轮回中,一位中年记者有幸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诸葛孔明先生做了一次采访。
记者:您好,您好。非常荣幸能够采访您,我是×××杂志社的记者,我叫×××。
诸葛亮:承蒙您的抬举,能够接受您的采访,吾也不胜感激,您大可以采访。
记者:先生您“上知下文,下知地理”,又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且善于洞察时势,辅佐明君刘备创建了不少伟业,为刘备兴复汉室的霸业做了不少贡献。想当年您草船借箭、火烧连营、舌战群儒、三气周瑜等等,举不胜数,对于这些丰功伟绩,您有何想法?
诸葛亮:对此,乃是为臣的本分,况且先主刘备待吾不薄,施吾以厚恩,吾岂有不报恩之理?
记者:您的感恩之心着实让我佩服,但是对于外界有很多人士都说您才智非凡,不应该苦屈于刘禅门下,使得才华不能尽显,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诸葛亮:那只是那些等闲人士的片面之词,想当初,先主刘备不以吾身卑鄙,三顾吾于草庐之中,资我以当世之事,由是不胜受恩感激,兹许先主以驱驰,先主也与我情好日密,临终之时托吾以大事,如此受恩于我,吾岂敢不忠?于是吾决心服之于后主刘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记者:但是据我所知,刘备临死之时曾对您说过,若刘禅实在暗弱,您可以取其位,但您始终对刘禅忠心不变,对此,您后悔过吗?
诸葛亮:吾从未后悔过,吾既为人,就应知恩图报,忠心为国,就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忠于先主刘备,辅佐后主刘禅,吾无愧于自己。
记者:今天的采访我想真的会让所有心灵蒙尘的人有所感悟吧。忠诚没有标价,却可以让人的心灵高贵——这,只在于,你是否拥有它!非常感谢孔明先生接受我的采访。
诸葛亮:何必如此客气。
破茧成蝶
2008年 初三(5)班 张琳宣
若灵是敏秀的,那么,骨必是钟爱于灵,且甘愿永久固守的。
——题记
曾经有一株花,它弱小、无助、孤单,但它有风的抚摸,有草的依偎;于是纵然弱小也不会再惧怕,纵然孤单也不会再空茫,直至最后,那株花终零落成泥。也许会有人忘却,那株花对天空的渴望;也许会有人铭记,那株花化做春泥的心愿。然,终不会忘却的,是有一种坠入泥土远比青云直上更加崇高和伟大,因为它是为了理想与生命,还有那永不言悔的青春。
便如那株花一般,无数个平凡的少年,在孤寂与苦闷中,渴望着自由与挥霍,他们在叹息、在不甘。一个个沉寂的骨,在冰冷与阴暗的穴中,期望着光明与力量。然而,骨终是骨,因为它没有灵,它没有驻在思想最深处值得它为之一生奋舞的那个侧影。于是,一只只蛹终在等待中自我放逐,只因它没有一种救赎的力量使它可以破茧成蝶。是的,破茧成蝶,突破一切的桎锆与枷锁,于重重迷茫中得一光明,于漆黑摸索中得一天国。
灵是伟大的,它可以让沉寂中的骨瞬间觉醒,灵是渺茫的,它可以让骨在等待中蹉跎。
就像是回到了粗砺野蛮的三国乱世,你可以看见曹孟德在东海边饮唱,那是骨在追随着灵;刘玄德在无立锥之地的境地中经行,那是骨在寻找着灵。那时的英雄于庙堂战场之上,挥斥方遒,征战天下,以他们自己所独有的英雄情结与文士傲气书写着最为华丽的历史篇章。他们的骨不会在冰冷幽暗的穴中沉睡,他们的灵与肉不会在麻木中彻底腐朽,那是一个所有人都可以破茧成蝶的时代啊,他们以青春与热血,最终让理想与生命化为焚烧世界的烈焰。
就像在三国时代,一个少年追随着三千匹白马穿越过被雾气打湿的六十里农田,最后,他上前拉住为首的那匹白马,他说:请带我上战场吧!
后来,那个破茧成蝶的少年老去,死于成都,他的名字叫赵子龙。
请去放飞自己吧,就像那个少年一样,用自己的生命来书写他自己的理想,以青春与热血让骨与灵可以翔于九冥之上。
告别“完美论”
2008年 初三(1)班 李静宜
完美是什么?是做到十全十美无可挑剔吗?不,不是。完美只是一条禁锢人们向前迈进的锁链而已,它束往了每个人的本心,让我们变得小心翼翼过于谨慎起来。
——题记
你追求完美吗?你希望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吗?面对这两个问题,大多数人的回答都该说“是”吧。我们真的就非得做到完美吗?来看看完美真正造就了怎样的我们,害怕做错事而不敢放手一搏;为了博得他人的好印象而让自己失去真实;做事过于挑剔反而一事无成……
这样的例子还少吗?现在,请仔细地想想自己如何处世接物,究竟有多少机会因追求完美而失去?如果你相信“完美论”,请在思量过后做出取舍。我们做事,并不是为了达到完美而去做。所以,请不要为追求完美抛弃了最初的想法。完美,它分明就是枷锁!它只会紧紧地栓住你的勇敢与胆魄,让你无论做什么都瞻前顾后。因此,请告别“完美论”,抛开束缚,走向另外一片没有牵绊与锁链的天地中去吧!
我们不需要再去顾忌那么多,只要勇敢地、无谓地向前迈进就好。告别“完美论”,做回真实的自己,找回失去的本心。告别“完美论”,拥有更宽广的世界。
每个人都被上帝咬了一口。因此,自我们诞生起,便不是完美的个体。追求完美又谈何容易呢?那只会让自己更累,包袱更重罢了。当然,告别“完美论”,并不代表我们就要消极地对待所有。有句话叫“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正说明了这一点。完美之外还有更高的境界,因此,只有卸下完美,我们才会有更高的目标去追求。
你有梦吗?你有目标吗?你是如何追逐梦想的呢?是要求自己每一步都走地小心谨慎不出错吗?这样的做法,显得太过自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立大业的人是为了达到完美的境界?他们大部分的人,都只是为了最初的细小的想法与满腔热情而已。他们之所以成大事,不是因为相信并追求完美,而是那颗勇敢无畏的心。
自己也曾一度追求完美,却因此变得过分小心谨慎,过度敏感。太想成为强者,太想让别人认可自己,太想成为所有人心中的好学生。但在后来,终于认识到,要求自己完美,分明就是作茧自缚。明明可以做得更好,却因为追求完美而变得畏首畏尾,害怕出错,害怕他人的目光……如此这般,还不如抛开“完美论”。总算告别了“完美论”,总算敢于争取,敢于大胆地向前迈进。
残缺才让我们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若这世界上一切都是完美的,那需要我们做什么?我们不就是来修整残缺的吗?若每个人都很完美,那竞争又有什么用?正是因为残缺,我们才有向前的动力。
回到我们的原点,请你告别“完美论”,向生活,向众人呈现一个最真实也最特殊的你。而不是向商店出售的做工考究却没有任何能力的布偶一样,空洞而又乏味。
我们的一生并不需要完美,做得真实让自己踏实即可。请告别“完美论”,回归于最朴实与最真实的世界。
告别不是退缩
2009年 初三(3)班 杨博
有一种告别不是悲怆而是幸福;有一种人泯灭于历史的长河那不是死亡,而是永生;有一种图腾不叫尘封历史,而叫作星光永存。
与世长辞苟且偷生
“爵不动,利不絷,卫祖国,永不悔。真男儿,大豪杰,顶天地,华夏绝”。当我们翻开历史教科书时,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呈现在我们面前——袁崇焕。在努尔哈赤的“铁蹄”即将踏进山海关那一刻起,大明朝人人自危,军心焕散,朝臣几近大半愿意投诚。这时,却站出来了一位勇士,这个人正是袁崇焕。他整顿兵马,凝聚人心,誓死保卫大明江山。在袁崇焕的率领下大明军队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击败了不可一世的努尔哈赤。这一仗打得惊天地,泣鬼神,是袁崇焕让努尔哈赤进入关内的梦想化为泡影;是袁崇焕让满人认识了天朝的强大;是袁崇焕让大明朝获取了最起码的尊严。但最终他败了,败的那么滑稽可笑,以“通敌叛国”莫须有的罪名让袁崇涣剐下了“三千六百块肉”(凌刑),三千六百刀与其说剐在了袁崇焕身上,不如说剐在了大明朝的心上,袁崇焕的死随之也揭开了大明朝灭亡的序幕。
袁崇焕离开了人世,告别“俗世”间一切的一切,但这种告别并不是退缩,多少年来无数的华夏儿女受到这种告别的激励成为了英雄志士,造就了中华大地的繁荣与昌盛。昂首挺胸卑躬屈膝。
战火纷飞的德国世界杯已离我们渐行渐远,但安联球场那一夜静得出奇的场面仍让我们记忆犹新,他们心中有太多的不满与疑惑,为什么他可以做出这样不文明的举动?他——齐达内,他让无数球迷惋惜不已,但又让无数球迷崇敬无比。因为他维护了国家的荣誉;他用愤怒回敬了欺辱他的人;他用自己最坚实的臂膀护住了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当他一头撞在马特拉奇胸部时,随之也宣布了法国队的失败;也结束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也离开了金光闪闪的大力神杯。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国家遭到他人的辱骂,兄弟姐妹受到他人的嘲笑,难到不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吗?哪个国家不希望有这样的人民,哪个兄妹不希望有这样的好兄弟。
齐达内离开了绿茵场,告别了星光闪耀的世界杯,但告别不是退缩,正是齐达内这种在卑躬屈膝与昂首挺胸之间的选择留给他人无尽的思考。
当我们用目光聚焦“闪光灯”下的明星,可曾否想过告别的明星;当我们用最崇敬的心情缅怀英雄志士时,可曾否想过告别的英雄;几百年前袁崇焕用与世长辞告诉世人,告别是忠诚。现在齐达内用昂首挺胸告诉我们,告别是维护。
告别不是退缩而是前进,告别不是失去而是拥有,现在我们告别过去,拥抱幸福,走向明天。
放飞心情
2009年 初三(3)班 戴方圆
时间:公元1072年5月8日。
地点:东经104度,北纬30度。
相传,北宋大文豪苏轼与和尚佛印是好朋友。一日,苏东坡被贬在家赋闲,佛印来看望这位好友。不料苏东坡刚见佛印,就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话来:“我看你像狗屎。”可这佛印笑呵呵地回答,说:“我看你像弥乐佛。”东坡觉得这是以德抱怨,就咄咄逼问这位仁兄。佛印解释道:“如果一个人的心情好,那么他看什么都是弥乐佛;反之,如果他的心情不好,那么他看什么都是狗粪。”苏东坡皱眉回想……
时间:公元1999年9月9日。地点:东经30度,北纬27度。
杰克在一个被撒哈拉沙漠笼罩着的小国度里生活着,他在一家面包公司里当着打工仔,日子过得很拮据。
这天,他刚去上班就被老板找去训了一顿。原来昨天剩了几块没有卖出去的面包,可是一位负责销售的同事忘记将面包放进冰箱里,以致面包干掉卖不出去,导致今天损失了一小笔钱。不料这个同事却把责任推卸给了杰克,所以杰克今早就被训斥了一顿。杰克骤然蒙冤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还主动向老板承认了错误。接下来的时间里,杰克仍然高兴地工作着,烘烤着奶香飘逸的面包。下班时,杰克记着将没有卖出去的面包存进了冰箱里。晚上回到家,杰克像往常一样帮妻子做饭,给年迈的母亲洗脚,还为小儿子辅导作业。杰克认为他的心情可以影响他周边人的心情,他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让生活在自己身边的人高兴、快乐,让欢快广博透明的心覆盖自己以及家人生活的每一天。
时间:公元2003年10月2日。地点:东经45度,北纬32度。
在这片恐怖的伊拉克战场上:和平之鸽早已折翅,和平之舟早已搁浅,和平之花早已被摘下。莱斯,这个伊斯兰教的信仰者,仅仅只有九岁的小女孩。在这场恐怖的战争中,与莱斯相依为命的哥哥,仅有16岁的哥哥充军打仗。也许他还活着,也许他已经躺在这片以红色为底色的残酷的战场上了。莱斯跟着一个20岁左右的护士姐姐为伤病人员换药。莱斯很乐观,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她被病人称作“小台灯”,她每天晚上都为病人唱歌跳舞。“这些还都是哥哥教的呢!”每当别人夸她多才多艺时她总会这么回答。她总能为别人带来,不,为世界增添晴朗和欢乐,病人们总觉得她像一盏明亮的小台灯,照亮了人们饱受灾难的黑暗的心灵。
这个可爱又可怜的小女孩用她那颗真挚的心带给病人们快乐的每一天。
这些,都是好心情所能给予的,这正如著名作家毕淑敏所说:“一个人可以没有爱情,没有自由,没有健康,没有金钱,但必须有心情。”让我们用一个人的好心情,影响周围的人快乐每一天。一起去拥抱好心情吧。
拥有好心情
2009年 初三(1)班 邓悦怡
“风景的好坏,往往不是决定于风景本身的好坏,而是决定于看景人的心情”——题记
不知在那本书上看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我有一棵快乐草我会把它送给你,因为我希望你快乐。如果我有两棵快乐草,那么我一棵你一棵,因为我希望我们都快乐。如果我有三棵快乐草,那我会给你两棵,因为我希望你比我更快乐。”的确,拥有好心情是每个人的愿望,而且在这个“情绪污染”十分严重的社会,好心情不仅是一种感情,它更是一种资本。曾经在一次网上聊天时,一位网友谈到她与她的大学同学,她的大学同学与她一样优秀,甚至比她略胜一筹,但是在同样的公司和人事环境下,她的好心情总是给繁忙的办公室带来一阵和煦的春风,不久,她就升职了。至于那位整天阴沉着脸的大学同学因为与客户大吵一架被解雇了,最后她感叹到心情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其实,心情在生活不止扮演资本这一角色。
我们往往发现,当一个人心情不好时,即使干他最拿手的事也觉得十分别扭。所以,心情更决定了态度,心情不好,态度也就变得强硬起来了。这正如两种心情的人看玫瑰,心情好的人会说;“多么美丽的花呀。”而心情不好的人则执拗地要把刺拔掉。由此可见,心情对一个人的生活有多么重要。
拥有好心情是可贵的、骄傲的。但好心情也是“廉价”的,因为在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好心情,我们只需要用心作放大镜。
牛顿说过,愉快的生活,是由愉快的思想构成的。好心情也是萌发于心中的。一曲舒缓又轻柔的音乐,一杯温暖而又贴心的淡茶,静享生命的荡涤,烦闷会一扫而空,随之而来的便是甜蜜的好心情。
生活在大都市的人大都会抱怨:城市生活压力大,节奏快,生活繁琐而单调,根本没有好心情。就像马奎斯那个对幸福唯美的诠释一样,我想说的是好心情就是你心情不好的时间中的间歇,它就像幸福这个调皮的孩子,它是会溜走的,它会轻轻擦过你的指尖,发梢,但,相反的——你只需轻轻合拢手掌,好心情便被你牢牢抓在手心。
是的,拥有好心情是容易的,而享受好心情更是一种快乐。
那么现在,朋友,请你微笑,证明你正拥有好心情,然后请你静止三秒,拥抱你可贵的好心情,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