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里留·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354—430年)生于罗马帝国北非努米底亚省的塔加斯特镇(现位于阿尔及利亚)。幼年时曾从母亲加入基督教,但19岁在修辞学校读书时成为摩尼教追随者。从修辞学校毕业后,先在迦大基城,后到罗马和米兰教授修辞和演讲术。其时受米兰主教安布罗斯影响,脱离摩尼教,一度醉心于柏拉图主义和怀疑派的著作。他最后皈依基督教的契机是“花园里的奇迹”。据他的自传《忏悔录》记述,某日正当他在住所花园里为信仰而访煌之际,耳边响起清脆的童声:“拿起,读吧!拿起,读吧!”他急忙翻开手边的《圣经》,恰是圣保罗的教诲赫然在目:“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按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奥古斯丁年轻时生活放荡,他感到这段话击中要害,“顿觉有一道恬静的光射到中心,驱散了阴霾笼罩的疑云”。387年复活节,他接受安布罗斯洗礼,正式加入基督教。此后回到北非的家乡,隐居三年之后被教徒推选为省城希波教会执事,395年升任主教。在任职期间,他以极大的精力从事著述、讲经布道、组织修会、反驳异端异教。他在晚年目睹了汪达尔人的入侵,死于希波城沦陷之前。他去世之后,汪达尔人控制的北非脱离了罗马帝国,从此不再受罗马教会管辖。但奥古斯丁的著作流传到西方,成为公教会和16世纪之后的新教的精神财富。
奥古斯丁是教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堪称神学百科全书。在这些卷恢浩繁的著作中,《忏悔录》。《论三位一体》、《上帝之城》可算作代表作,包含不少哲学论述。
“墓督教是真正的哲学”
奥古斯丁在罗马教育制度下受过良好教育,18岁时因读到西塞罗的著作而对哲学产生兴趣,后来又读过柏拉图主义者的著作。他从自己亲身经历中感受到改造和利用哲学的必要性。他对“哲学”概念的理解来自一位名叫伏洛(Varro)的人所写的哲学手册(现已失传)。其中列举出288种哲学,它们都是对于“如何取得幸福生活”这一共同问题的不同回答。奥古斯丁根据这一流行观念,把基督教理解为“真正的哲学”,因为它和其他哲学一样以幸福为目标,并且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提供了达到幸福生活的惟一正确途径。在此意义上,他称自己皈依基督教是“到达哲学的天堂”。
奥古斯丁认为,世俗哲学家把人类智慧当作幸福,以为依靠个人才能和前人的知识遗产便可获得最高幸福。他说,事实上,“即使具有极高才智和充裕时间的少数人精通深邃的学问,他们也只能研究灵魂的不朽性,而不能达到灵魂的可靠的、真正的幸福状态”。哲学家的智慧只能产生各种意见的纷争,远离幸福状态。基督徒把幸福看做上帝赐予的福分,只有被上帝拯救的人才会有幸福,只有认识并践履上帝智慧的人才能被拯救。上帝的智慧已经被铭刻在《圣经》之中。《圣经》的作者才是“哲学家、圣者、神人和先知,正直和虔诚的教师”。基督教和一般人所谓的哲学的区别不是宗教和哲学的区别,而是“真正的哲学”和“现世的哲学”的区别。圣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提醒信徒防范现世哲学,并不是反对哲学本身。
奥古斯丁称基督教为“真正的哲学”,并未完全否定现世哲学的价值。他认为,真正的哲学可以利用普遍流行的现世哲学。他说:“如果那些被称为哲学家的人,特别是柏拉图主义者说出一些确实为真、与我们的信仰相一致的话,我们不应害怕,而要把这些话从他们不正当的主人那里拿回来,为我们所用。”真理不是哲学家本人的发明,而是上帝恩赐给人类的财富,却被“邪恶、不正当地奉献给恶魔”,基督徒“应该取回它们,用于传授福音”。他还以《出埃及记》里以色列人掠夺埃及人财宝为例,说明基督徒可以合法地使用异教徒的精神财富,因为“异教徒各门学问不只是错误和迷信的幻觉,殚思劳神的谜团,也含有适合真理之用的博雅学科教育,极为卓越的道德准则和一神崇拜的真理”。但另一方面,奥古斯丁又强调,现世哲学需要经过改造才能被利用,基督徒所要学习的哲学应以经文为典籍,而不应该沉溺于现世哲学著作。他说,以色列人在埃及带走的金银财物与他们后来在所罗门统治时建立的耶路撒冷圣殿的辉煌相比是贫困的。同样,从异教徒书籍里搜集到的有用知识与神圣经典的真理相比是贫乏的,“不管人们从其他来源学到什么东西,都要谴责有害的,包容有利的”。
奥古斯丁本人正是按照批判、改造、利用、吸收的态度对待古代文化遗产,建立基督教学说的。在哲学上,他认为柏拉图主义是福音书的前身,对其充分利用,使之适合基督教信仰。要之,奥古斯丁思想的特点是不区分哲学与神学。我们不可能离开神学的问题和立场来理解他的哲学;反过来说,不知道当时哲学争论的问题和焦点,也不能理解他的神学。
上帝存在的知识论证明
奥古斯丁关心的主要问题并不是知识的确定性问题。对他来说,人类知识的确实可靠性是显而易见、无可置疑的事实。他竭力探究的问题是:人的知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确定性?确定的知识是从哪里来的?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考查,他得出上帝是真理自身和人类真理来源这一结论。他的探究并没有直接诉诸教义,宣扬上帝的全知全能,而是以缤密的推理说明人的认识的性质、过程和标准。
奥古斯丁按照柏拉图主义的思想,把知识对象和知识的关系理解为由下到上的等级关系,人的外感觉以外部有形事物为对象,内感觉以外感觉为对象,理性以内感觉为对象。这样,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和理性构成了一个由低到高的等级。他说:“很明显,有形事物被身体感觉所感知,身体感觉不能感知自身。内感觉不但可以感知被身体感觉所感知的有形事物,而且可以感知身体感觉自身。理性却认识所有这一切,并认识自身。因此,理性拥有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所谓“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指确定的真理,包括数学命题、逻辑原则和像“人人都追求幸福”之类的哲学命题。
奥古斯丁接着追问:人的理性所拥有的这些真理的来源是什么?只有三种可能的答案:来自理性之下、之中和之上。他依次分析了这三种可能性。
首先,真理的来源不可能低于理性。因为在上述知识对象和知识的等级关系中,在上者居于判断在下者的优越地位;如果真理低于理性,那么真理将被理性所判断,而不是相反。然而,真理作为判断的规则,不可能处于低于理性的、被判断的地位。
其次,真理也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中,因为理性不可能于自身中产生规则。理性是心灵的能力和状态,处于流动变化之中,而真理却是确实不变的,不随理性的变动而变动。奥古斯丁说:“我们的心灵有时认识得多,有时认识得少,因此证明了自身的可变性。但真理却固守自身,不因我们认识得多而夸张,也不因我们认识得少而短缺。”永恒不变的真理不可能等同于变动不居的理性。
奥古斯丁的结论是:“如果真理既不低于、也不等于我们的心灵,它必然比心灵更高级、更优越。”在人类知识等级之上,存在着一个处于最高级地位的真理,它赋予人类理性以确定的规则,使人的心灵认识真理。这一最高的、外在于人类知识的真理就是上帝。奥古斯丁的哲学认识论同时又是对上帝存在的神学证明,两者的密切结合显示出奥古斯丁哲学和神学一体化的特征,验证着他的“基督教是真正哲学”的思想。
光照说
《圣经》说道是“普照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是“恩典和真理”。奥古斯丁将这一教义理论化,提出了“光照说”,其大意是:一切真理都存在于上帝之中,上帝是真理的来源,真理是上帝之光,“光照”(illuminatio)是人的理性获得真理的途径。
从哲学史上看,“光照说”可以说是对柏拉图的“太阳”比喻的承袭。柏拉图的理念是“心灵的眼睛”看见的对象,善是视觉活动所需的光源,被比喻为太阳。同样,“光照说”把上帝比作真理之光,人的心灵比作眼睛,理性比作视觉。正如只有在光照之下,眼睛才能有所见,心灵只有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才能有所认识。正如离开了光线的视觉只是一种潜在的能力,不受光照的理性不能进行认识活动。实际上,没有不受光照的理性,理性依其本性自然地趋向光照,正如视觉自然地趋向光线一样。因此,一切有理性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拥有真理,但只有那些信仰上帝、热爱上帝的人才能自觉地、充分地接受真理,把这些真理集中起来,最后认识作为真理之源的上帝。奥古斯丁说:“谁认识真理,就能认识这光;谁认识这光,就能认识永恒者,惟有爱才能认识他。”“光照说”既是对人类知识先决条件的哲学说明,又是关系人如何认识上帝的神学理论。
作为哲学认识论的“光照说”,还包括着对人的认识过程的分析。奥古斯丁认为,人有感性和理性两种基本的认识能力。感性搜集材料,理性则用规则将这些材料加以分门别类的整理。知识就是两者的结合。奥古斯丁说,“认识”(cogitare)来源于“集合”(cogere),“认识是心灵所擅有的,专指内心的集合工作”。
“光照说”包含有后来“天赋观念论”的因素。奥古斯丁认为,作为理性规则的真理具有独立于感性经验的来源,是上帝之光压在心灵之上的印迹。他说:“规则除了写在我们称作真理之光的书上还能在哪里呢?一切真理的规则都铭刻在这里,并从这里被转移到正直的人的心灵,但这种转移是无形的,犹如印章的图形被压在蜡上而无损图章自身,这些规则在人的心灵上留下自身的印记。”另一方面,心灵通过外感觉和内感觉接受了关于外部事物和自身的材料,来自真理之光的规则加诸感觉材料之上的过程就是认识。
记忆是联系理性和感性的中介。记忆属于内感觉,保存着一切感觉材料,但同时它又是最初运用理性规则的场所。感觉材料在记忆中不是杂乱无章地堆砌在一起,而是依照理性规则有序地排放。记忆好比一个库房:
在那里,一切感觉都被分门别类、一丝不乱地储藏着,而且各有门户,如光亮、颜色和各种物象属于双目,声音属于耳,臭香属于鼻,软硬。冷热、光滑粗糙、轻重,不论身内或身外的,都属于身体感觉。记忆把这一切全都纳于庞大的仓库,保藏在不知哪一个幽深屈曲的处所,以备需要时取用。
记忆容纳着数的规则、衡量规则以及其他无数的规则,它们都不是感觉铭刻在我们心中的,因为它们无色、无声、无臭、无味,无从捉摸。
就是说,记忆之中的规则高于感觉,因此可以判断、区分、安排感觉材料。
奥古斯丁认为,概念是在记忆的基础之上产生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