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吻我以葬时光】
酒吧里,烟气氤氲,到处是画着浓妆衣着暴露的女子,白日艰辛疲惫在酒精的刺激下化作一场夜晚狂欢、汗水荷尔蒙以及一路颓靡。
吕卫还是不习惯这样的环境,他坐在靠近舞池的地方,等待开场的演出,姗姗说过要来这里唱歌。姗姗还说,她唱的歌非常好听,如果吕卫不来,就会后悔。
凌晨零点,主持人宣布酒吧有了新的驻唱歌手,姗姗便出来了。一袭抹胸短裙,****特意挤得非常明显,浓妆,嘴唇涂成了紫色,在闪烁的灯光里,有一种病态的美。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冲吕卫露出一个笑容。
到了这个点,听歌的人着实已经很少,吕卫甚至觉得姗姗在不在台上都没有区别,可她唱得卖力。
台下喧闹不堪,零落的几点掌声也几乎全来自于吕卫。吕卫觉得她唱得的确好听,可更多的是可怜。一个女人在城市里挣扎的可怜,廉价的衣物,二手的空气。
他叫主持人过来说想送她一束花,不想,边上的男人看了吕卫一眼,说:“那我点一个皇冠。”花束的打赏是两千元,皇冠的打赏是九千九百九。这分明是抬杠了,男人间的游戏。主持人为了活跃气氛,把皇冠戴到姗姗的头上,叫嚣着要她陪出价高的客人喝交杯酒,姗姗瞥了一眼吕卫,神情里有很多试探,吕卫耸耸肩,一副,请君自便的模样。
姗姗走下台来,往玻璃杯里倒了一点伏特加。挽过吕卫身边的男人,环抱着,一饮而尽,那个男人往姗姗的手上塞了一张名片。掌声,比唱歌时要热烈许多。
那晚,回到家,姗姗对着吕卫一脸讨好就像做错了什么:“我不好驳主持人面子,所以……”吕卫看着她:“姗姗,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义务与责任?你可以和任何人做你想做的任何事。”
姗姗沉默,良久,突兀地抱住吕卫,扬起年轻的脸庞:“吻我一下!”眸子里皆是与妆扮不配的纯粹。
吕卫缓缓拂下她的手,执意道晚安。
本该在一个绵长的吻里埋葬掉现实时光,可不是一路人,又何苦走同一条路呢?
吕卫这样想。
【算命的说,我有两朵桃花,你是其中一朵】
吕卫第一次见到姗姗是在三个月前,五月份的傍晚,瓢泼而下的雨中,她提着两个行李箱,穿着T恤和布裤,蹲在街头,神情有一点呆滞,吕卫开门下车,问她需不需要什么帮助,她眸子一亮,点了点头,说打不到车,把行李扛上了吕卫的后备箱。
吕卫载着她在这座城市里转悠,她一会儿说往城东,一会儿说往城西,后来干脆告诉吕卫自己不记得了,这座城市太大,她不记得自己要到什么地方去。吕卫只好载着她回家。
一天、两天、三天、姗姗就这样在吕卫家住了整整一个礼拜,直到吕卫对她说:“你不能再这样住下去了”为止,“你得找个工作,你得到你本该去的地方去。”姗姗看了吕卫一眼,竟然开始脱衣服,雪白的脖颈、雪白的腰、她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羞涩,只是木然:“要了我,算这个月的房租。”吕卫摇头,关于床伴,他有自己的标准,至少,不应该是路上随便捡来的女人。
何况,这座城市实在有太多这样的女人,为了扎根于此,不惜出卖一切、青春、梦想、尊严、甚至身体。吕卫是嫌恶的,他拿过姗姗的行李,放到门外,姗姗哀求了一下,吕卫没有说话,她只好提着行李离开,背影有一点萧瑟。
那天晚上,吕卫睡得正熟,却忽然接到警察局打来的电话,说是让他到市立第一医院,有人自杀,他睡眼惺忪的赶去,才发现医院里躺着的人是姗姗,警察说,这个女子服毒,被人救下,朦胧中报的是他家的地址与门牌。吕卫皱了皱眉,想要辩解,却又忍住了,她头发有些凌乱,眼睛紧闭,整个人看起来小小的,好像一捏就会碎掉,他犹豫了一下,打发走警察,默默垫付了药费。哪怕是路上受伤的小猫小狗也该施以援手,何况还是个人。第三天,出院,她又跟着吕卫回了家,一副了无生趣的模样。这次吕卫没有着急赶走她,虽仍旧有淡淡的嫌恶,可他觉得赶走一个绝望的人,无异于向这个人递了一把刀。
“你可以暂时住下,”吕卫语调平静,“但不可以带人过来,也不可以影响我的生活。”
姗姗点头。
他把她安顿好,跑去超市买了新的被褥,浴巾,还有一个女孩子能用得上的大多数日用品,他是细心的。细心到姗姗打开梳妆镜的门都能看见卫生棉。
一个星期后他们有了第一次交谈,渐渐熟络起来,也开些玩笑,姗姗比之前开朗很多,吕卫也是。她在网上投一些简历找工作,闲暇的时间就帮他打扫房子,晒晒衣服做做饭。外人看来俨然一对同居的情侣,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隔着一堵墙,万水千山的距离。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姗姗嬉笑着对吕卫说:你知道吗,算命的说,我有两朵桃花,你说不定就是其中一朵。
吕卫的脸忽然就冷了。
【怎么形容我此刻的感想,如果你了解我所有的过往】
吕卫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他不知道她过去有怎样的经历,为什么会在滂沱大雨中出现在这座城市的街头,她想得到什么,打算付出什么。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熟知这样的女孩,摈弃经历的差异,她们都有一颗拼死向上的心,把一切情感、计划与利益挂钩,生活里全部都是度思量行,只要看她们的眼睛就知道,里面装着一切与过往撕裂的决绝。这样的女孩是过客,是灾难,没有太阳般的胸怀,你爱不了。最关键的是吕卫看不起她们,他觉得她们不懂爱情,不懂生活、生活的真谛怎么会是你住在怎么样的房子里,有着怎么样的地位,挣得怎么样的收入呢?肤浅、愚昧、还有一点无意义。
半月后,姗姗有了第一份工作,卖鞋。
姗姗对鞋子的渴望几乎达到了癫狂的地步,她买不起它们,就把它们拍成照片洗出来,一张一张地贴在墙上,她跟吕卫说,有朝一日她也要有那么多那么多的鞋子,百丽的,香奈儿的,巴黎世家的,高跟的,平跟的,坡跟的、单鞋、凉鞋、皮靴、把它们摆满整整一个房间。吕卫笑起来,神情里是对这种梦想的不屑。这个世界有这么多需要关心的事情,怎么狭隘到会去争取一双鞋?可姗姗毫不自知沉浸在这份浅薄的快乐里。
一个月后,她用挣来的钱,买了一把吉他,吕卫很惊讶,他原本以为,那应该是一双鞋的。
姗姗的吉他弹的很好,每天下完班回家房间里就会传出悠扬的琴声,边弹边唱,有些曲子耳熟能详,有些曲子却从来没有听过,吕卫好奇,敲开她的房门,搬了一张凳子坐在旁边听,他说:“这是什么歌?”姗姗脸红起来:“我自己写的!”
那是吕卫第一次对她感到好奇。一曲一曲的听,遇到熟悉的也跟着哼几句。他问她为什么来这座城市,她没有回答,却说我给你唱一首《红河谷》。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的那么匆忙/看一看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她唱着唱着,眼圈竟然红了,嚷嚷着说要喝点儿酒,吕卫从酒柜里拿出一瓶蓝带,加了苏打和冰块,她喝起来,他陪着她,一杯又一杯,两个人都有了醉意。她忽然就哭了,眼泪把他的衣服淋得浸透,她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想站在大大的舞台上给别人唱歌,我没有钱念大学,可我挣钱供男友上了音乐学院。男朋友毕业了我来这找他,他却不见了,我没有地方住,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学校说他出国了……
吕卫拍着她的后背,燃起了些许同情。
那晚他们躺在一起,手握着手。亲密无间。
【短暂的狂欢以为一生绵延,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
有很长一段时间,吕卫都以为他们会正儿八经的开始恋爱,她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他也没有如此冷漠古怪,直到姗姗说她找了一份酒吧的工作。白天在商场卖鞋,晚上回来画上浓妆,穿暴露的衣服去唱歌。
她邀他去酒吧听她唱,他便去了,男人们盯着她的胸脯,大腿,还有脸颊,喧嚣不堪的地方唯独不被重视的就是歌唱,吕卫觉得她有一点可怜,还有一点作践,尤其是当她收下那个送皇冠的男人的名片时,他忽然失望起来。
她同他想的几乎一样,企图在这个城市里扎根,寻找的不过是暂时的寄主,而不是他,她可以逢场作戏可以扭捏作态,不会放过一点一滴的机会。那晚,她要他吻她,他拒绝了。端详着她的脸,忽然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削尖了脑袋,一心要往更高的地方走,为了这个,什么都可以放弃,中产阶级的生活、殷实、富足,可他觉得少了真切的爱,一切都没有意义。
他拂下她的手,告诉她,她可以和任何人做任何想做的事,他们之间没有关系。他听见她的哭泣,可他没有回头。
那之后,他仍然每晚去听她唱歌,淡淡的,成了习惯。给她捧场的人越来越多,她的收入也越来越高,她开始给自己买鞋子,一双一双,整齐放在房间里。他觉得她浅薄,可这觉察里带着心痛,她回来得越来越晚,终于有一天,彻夜未归。
酒吧早已过了打烊的点,他趴在阳台上向下张望,很多饮食男女的身影,还有夜班归来的打工者,城市的夜色吞没他们,先是模样,然后是整个人生。
天亮,他才看见她,从一辆很好的跑车上下来,浓妆,眉角眼梢有疲惫的笑意。她上楼,他急急地跑回房间,佯装熟睡的样子。
上班的闹铃响起,他洗漱换衣,走到她房前对她说:“你已经有了自己的收入,也许可以寻一个自己的房子。”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点头,临出门,从背后抱着他,最后一次。“为什么一定要赶我走?”
那么一瞬他听着自己的心跳差点就脱口而出:留下!可是没有。她说房子那么空,他又没有别的女人和牵绊,她可以付房租。他没有回答,冷若冰霜的样子。她的手松懈下来:“那么,吃个散伙饭吧!”
有时候,我们不停的验证自己心里的想法拒人于千里,不是古怪,只是胆怯,胆怯又一次伤害。
一路上,吕卫告诫自己,她就是那样的人,像他母亲,活在目标和扎根于城市生活的憧憬里,随时抛下一切。
【请把我要的给我,不枉我心痛一场】
那场散伙饭吃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姗姗没有化妆,没有去酒吧唱歌,她穿着白色的裙子和他坐在饭桌前。吕卫端详着她,她长得漂亮,连鼻梁上淡淡的雀斑都有别样味道。
她身后是一个巨大的行李箱,里面装着半年来买的全部的鞋子。她一双一双的擦洗它们,小心翼翼的包好,放进箱子,她扔掉了很多东西,唯独这些鞋,即便破了,她也一双都没有扔,她喜欢穿着它们在家里走,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
吕卫说:“我没有什么礼物送你,不如带你去买一双鞋!”她欣然应允,两个人牵着手,去了商场,好像不需分别般说说笑笑,俨然情侣。他带她去了很多顶尖的鞋子的专柜,她端详着,摩挲着,比较着,可都摇头不要。
吕卫纳闷,“这些鞋,并不比你买的差!”姗姗点头,然后拉着他去了一家很低档的百货,她指着柜台里雪白的回力说,就要这双。
帆布质地,28块钱,姗姗说,她很喜欢,脱掉脚上的香奈儿,换上了新买的回力。左走,右走,配上白色的连衣裙,竟好看得严丝合缝。
她问吕卫:“我漂亮吗?”
吕卫点头,眸子莫名的有一点湿润。那晚,她又跟着他回家,他们做了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爱,躺在宽敞的床上,紧紧抱在一起,她有一点生涩,被抚摸的时候小心颤栗,肤色很白,在柔和的灯光下像一朵睡莲。她吻他,他应承,长长的睫毛里挂着水珠。不问过去,不说未来,一切美好都是当下的,也只有当下才全无烦恼。
那场做爱是姗姗主动,她主动脱掉自己的衣服蜷缩在床上,乖巧又安静,像一头温驯的猫,她看着吕卫一字一句的说:请把我要的给我,不枉我心痛一场。
汗水、荷尔蒙、温情的暧昧、两具年轻的身体好像融化在了一起,很多年后,吕卫回想起那一幕,还会露出笑意。他爱她。
第二天早上,姗姗走了,床铺上留下一块褶皱,还有一点红色血迹,吕卫的心咯噔跳了一下,他没想到,她竟然还是个处女。
【若终须别离,请勿说再见】
这是一座很大的城市,大到一次擦肩,便是终身错过,他没有她的电话,没有她的地址,他试图找过她,可结果很徒劳。
中产阶级,有机食品,上班下班,独居,吕卫的生活检点且规律,他以为自己会这样老死,再没半点波澜,直到电视里一场红遍大江南北的选秀节目上出现她的身影。姗姗。吕卫戴起眼镜坐在电视前观看。
岁月在她脸上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一如初见,她唱着自己写的歌,一首一首,几乎一夜之间家喻户晓,到处铺天盖地是她的名字和海报,电视台给她做了专访,不大的房子,摆满她的鞋,最显眼的位置是那双白色回力,他当年送给她的。
她说,小时候家里穷,八岁以前都没有穿过鞋。最想要的是邻居脚上的回力。安安稳稳平顺琐碎,可惜少了这样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