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避开树叶看着不远处咆哮的野猪,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紧握的弓弩箭头再次移了移,在无数次确认自己真的瞄准了野猪的眼睛后,扣下了扳机。
狗蛋今年11岁,皮肤长得黝黑,个子不高,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不时闪过一丝狡黠,是苍茫山脚下一个叫林家村子的一名年轻的猎人,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以11岁的年龄看起来像是15、16的样子,以前一直独自狩猎小动物,也和其他猎人一起组队狩猎过大型动物,但是从来没有独自狩猎过大型动物,尤其是发起疯来连老虎都退避三舍的野猪。
“嗖。。。”
射出的箭犹如一道流星划过一般,瞬间插在了毫无准备的野猪的眼睛里,腥红的血液如挤爆的西红柿一样,四溅开来。
“嗷。。。”
野猪疼的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怒吼声,凭着直觉向着利箭射出来的方向撞过来。
狗蛋看见犹如小山一般的野猪向自己冲过来,就感觉到一阵地动山摇向自己袭来。
“咚。。。”
狗蛋藏身的大树被野猪猛烈的撞击下,差点没倒下,狗蛋死死地抱住树干,有点发白的脸蛋显示出狗蛋的紧张,虽然狗蛋是猎人,但毕竟才11岁的年龄,是个孩子。
“嗷。。。”
野猪发现了躲在树上的狗蛋,立刻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拼命的冲撞这棵岌岌可危的大树。
好像这棵大树也看不惯野猪的不礼貌,虽然看上去快被撞倒的样子,但是在野猪撞了十几次后,还是没有倒下,也许野猪的下一次撞击就可以撞倒大树,但是野猪毕竟不是机器也有疲惫的时候,尤其在不顾及伤口流血的情况下依然这么暴力。
狗蛋的手指甲因为紧紧地扣进了树皮中,而变成白色,没有一丝血色,看着躺在树下大口喘气的野猪,狗蛋终于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刚才紧张的都忘了呼吸似得。
野猪的喘气声越来越平稳,似乎伤口的影响也在渐渐的消失,狗蛋知道,一旦野猪的体力恢复过来,这棵快要被撞倒的树是不可能庇护自己多长时间的。
“噌?。。。”
狗蛋缓缓的拔出了别在自己腰间的猎刀,锋利的刀刃闪过一阵冰凉测骨的光泽,与其等待死亡,不如背水一战。
“孽畜,受死!!!”
狗蛋突然从藏身的树上跳了出来,以泰山压顶之势俯冲向正在休息的野猪。冰冷的刀锋闪过一道清冷的光芒,狠狠的插在野猪的喉管中。
“吼。。。”
一阵死亡般的疼痛突然从脖子处传来,野猪也没想到这个单薄的人类少年竟然敢反击,并且反击是这么的突然,反应过来的野猪拼命的想甩掉插在脖子上的利刃,但是狗蛋双手死死地握住刀柄,野猪五百斤重的身躯竟然甩不开一柄猎刀。
终于野猪停止了挣扎,脖子已经是血肉抹灰,狗蛋拔出了插在喉管处的猎刀,一屁股坐在了小山一般的野猪身边,颤抖的双手怎么也不能把猎刀再次别回腰间。
紧张过后就是无比的激动,林家村背靠苍茫山也没法子种地就是说靠山吃山,所以家里面的全部收入就是靠打猎卖钱,这么一大只野猪能卖多少银子,先给父母亲买双像样的布鞋,再给妹妹买件新衣服,现在穿的这件衣服已经穿了三年了,补丁都数不清了,还有给哥哥嫂子也买件新衣服。
狗蛋心里面对于卖了野猪怎么分配已经有了想法,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面的土,狗蛋双手抓住野猪的后腿,拖拽着朝家的方向走去。
俗话说下山容易上山难,上山走了一个时辰的路程下山半个时辰就走完了,也许是狗蛋心里开心所以感觉回家的路没一会就走完了。
“狗蛋?!”
狗蛋的身影刚出现在村口就被眼尖的人们看到了,人们惊讶的不是狗蛋而是狗蛋身后拖着如小山一般的野猪。
林家村最厉害的猎人也可以单独猎杀一头成年野猪,但是最厉害的猎人是个成年人,而狗蛋只是个11岁的孩子。
人们瞬间感觉到狗蛋已经成长为一名出色的猎人。狗蛋昂着头挺着胸拖着野猪在人们异样的眼光中走着,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英雄受到人们的夹道欢迎一样。
“风儿。。。”
狗蛋也是有大名的就叫林风,一个很文雅的名字,一个不属于这个小山村的名字,这个名字还是林风父亲用一袋谷子恳求村里面唯一一个老书生才得来的,要不然以父母那样一辈子都认不得一个字的人怎么能起的这么文雅的名字。
林风父母早就被人告知说是自己最骄傲的儿子,竟然独自一个人猎杀了一头野猪,立刻放下手里的活跑出来接林风。
林风母亲一把拉过林风幼小的身躯拥在怀里,嘴里不停的念叨,你一个小孩猎杀什么野猪,万一回不来我可怎么办呀。
“终于成为一个男人了。”
林风父亲站在一边,一边抽着大烟一边严肃的说。
“好了,好了,咱们先回家吧,乡里乡亲的都在看着呢。”林母拉着儿子的手往回走,扭头对林父说。
三个人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林风的小妹妹从家里面冲出来,抱住林风的胳膊不住地摇。
“哥哥,你好厉害。”
林风宠溺的摸了摸妹妹的头,
“等卖了野猪肉,哥哥给你买件新衣服穿。”
“好哦。。。”
妹妹好像一个快乐的天使一样,开心的雀跃起来。
林风和父亲一起把野猪抬进院子里,母亲开始烧水准备切割野猪肉,一家人开始热火朝天的忙碌起来。看着用泥土块堆砌茅草覆盖的破旧房子,林风眼睛不由得湿润起来,心里面暗暗地发誓,一定要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
“对了,过几天你二叔要来,说是带你参加什么门派考验的,你准备下。”
父亲坐在野猪边上抽着大烟突然说道。
“二叔?”
林风脑海中突然出现那个身型肥胖,一脸笑容对自己很是疼爱的二叔。
二叔年轻时候就出去闯荡,虽然没有什么大富大贵,最起码在几百里外的北岩镇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酒楼,当时在村子里面引起了轩然大波,北岩镇是附近几百里内最富饶最繁华而且是唯一的城镇,村子里的人们有的一辈子都没有出过村子,所以父母也以这个弟弟为傲,有点什么事都是和二叔商量。
二叔年过半百,膝下也没有一儿半女,所以对林风很是喜欢,每次来林风家都要买一堆礼物,林风对这个照顾自己一家的二叔也很是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