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我们俩就像被关了好几天没得到饭吃一样。刚刚把饭做好,颜贞贞就迫不及待的开始动筷子。
“哇!之尚!你太好了!你知道吗?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
“唉,你别!”我刚想叫住她,想提醒她一下。我害怕那红烧肉会想以前的那样,所以想亲自先尝试一下,然后再叫她来尝,不过,貌似红烧肉已经到她的嘴里了。她一直啧啧啧的。
“我就说嘛!我做的红烧肉一点儿也不好吃,你慌什么嘛,你等我说完再吃也不迟啊!”什么叫吃货?这就是吃货之本色。有人曾经说过,喜欢吃的,长得漂亮的,叫吃货。长得不漂亮的,又喜欢吃的,叫饭桶。这话可说的真犀利真精辟,称之为屁精也一点儿不为过。不过嘛,我自认为颜贞贞是能够算上吃货的。其实她长得也很漂亮,当然,她还比较有眼光。
“哇塞!好辣!好辣!之尚,我的天,谁说你做的不好吃啦,你怎么也不相信你自己的手艺,实在是太好吃,太美味啦!不得不说,实在是很棒啊,超级超级棒的唉!给你小小的赞一个!”
“你是说真的吗?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我开什么玩笑,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在开玩笑吗?”
“其实,我看你的样子真的像是在开玩笑。”
“不信的话,你自己尝尝!”她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塞到我的嘴里。
“好烫!”那块红烧肉在我的嘴里挪过来挪过去,等稍微不那么烫了,我才敢慢慢咀嚼。好辣,好麻,这是我的第一感觉。然后就是对我自己的赞不绝口。好棒啊!verygood!太美味了。咸度适中,不油不腻,并且又麻又辣,而且卖相也十分不错。唉,我怎么能够做出这么美味的菜来呢?我的福分真是好,终于做出了对我而言无比成功的红烧肉。我激动的似乎有一种热泪盈眶,快要泪奔的感觉。
为什么感觉自从和颜贞贞在一起说话,在一起聊天,一起玩以后,自己变得开朗了呢?
“你看,我就说很好吃嘛,你还不信!”
“好吧,现在我信了不是吗?”我耸耸肩,假装无所谓,又夹其他的菜塞进嘴巴里,以掩饰自己的欣喜若狂。贞贞,真是一个特别的名字,你的父母一定希望你纯洁善良。我从来就没有这么称呼过你,我叫你的时候总是连名带姓的一下全叫,这是不是恰好证明了我们彼此的不熟悉?不是说只有彼此熟悉的人才可以把对方的名字叫的明艳动人吗?叫的那么动听,那么亲热。她没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夹着我面前的红烧肉。虽然这次我做的红烧肉做的也的确算是比较成功,但是心里总是有芥蒂,总有那么一份阴影。是那副他们上泻又到下泻的场景,那么惨痛的经历,严重的打击了我幼小的心灵和我少有的自信。自那之后,在我做菜这方面的自信几乎就是以一种荡然无存的状态而存在。可就是在我这样的遐想之际,心里忽然就充满了一种罪恶之感。那种罪恶之感仿佛无法被救赎,很痛苦,很痛苦的感觉。好一段时间,我才明白我这种罪恶之感从何而来。有一句话叫做喜新厌旧,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我想,我就是属于那一种人,枪是我的旧爱,而颜贞贞是我的新欢。意识到这个问题以后,才明白我想爱,我该爱,我都爱。那个叫朸小枪的人,还有那个叫做颜贞贞的人。你们是我的所有。我没有钱,也没有权,可是我有你们,至少有你们存在时带给我的快乐。这种感觉脸莫林也无法给我,也许,我知道原因。有人曾经说过,能忘掉的是过去,忘不掉的是回忆。最痛苦的距离就是你在思念,而她已经离开。人其实是很害怕被别人看见自己狼狈的一面的,比如说遇见莫林的那个夜晚,就仿佛穷尽山水的我突然看到了前面的村庄。然而脆弱和狼狈不同。狼狈害怕被人看见,而脆弱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却是希望被人看见,枪和颜贞贞不同于莫林。枪和颜贞贞就是一种希望,一种光芒,让人迷糊着眼却不得不去追求的光芒。是那一种奋不顾身。尽管他们都是同样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的身边,给你希望,给你帮助,给你宽慰,给你心安。
第二天早上,我背着颜贞贞从学校给我带回来的黑色大书包,往包里塞了两张毛爷爷,就同颜贞贞上学去了。我们只有在坐公交的时候,才会沉默。我通常坐在后面,而她通常坐在前面。她总是戴着一副耳机,听着我不知名的歌曲。相同的是,我们都喜欢靠窗的位置。有些时候能够如愿坐到我喜欢的靠窗位置,而有些时候,只能看自己想方设法的去骗别人,哄别人,然后调位置。总之就是各种手段,各种理由。没有任何的关于坚持与不坚持,只是一种习惯,习惯了靠窗,其他的位置就都将会变为将就。不到七分钟,我看了看手表,好吧,这次是慢了些,也许是因为路上塞车的原因。颜贞贞缓缓的下车,再缓缓的收起耳机,然后才同我一块儿进校。
其实每个人都有不能够说的秘密,那个秘密可以大可以小,然而秘密就是秘密,不能说便就是不能说。颜贞贞的那份安静,我想我不能够打扰,也没有那个资格打扰。
今天我戴了一顶遮阳帽。以前的时候,无论太阳有多毒辣,紫外线有多强。我都不会戴遮阳帽。总认为那么多的一切都太繁琐,我就只想要简单,很简单,很简单,格外简单的那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尽管一到夏天我就被晒得很黑。现在我不会了,即使是没有戴遮阳帽,因为我根本就不出去。什么时候,时光改变了我,改变了她,改变了他,改变了我身边的一群人。也许这就叫做改变,虽然只是一个细节。在我们的学校里,戴帽子,戴墨镜,就是装酷耍帅。因此,要是像在张作霖的那班就根本不会有人这么做,也没有人敢这么做。可我现在在三班,三班是个自由的地方,与其说是自由,倒不如说是没人管,没人管,也没人想管。班主任唐靖是根本不会管我们这群学生的,我们怎样穿着,怎样打扮,他一律不会管。因此,在三班,各种各样的穿着,各种各样的打扮在三班应有尽有。涂赜就是其中一位。只不过是戴了一顶遮阳帽而已,在三班比比皆是不足为奇。不过奇怪的是我竟然因为一顶遮阳帽说了这么多话,也许只是单纯的想突出三班与五班的特点吧。好像很多都是废话的感觉。管他呢,我还是释然的走进教室,第一排最靠边的那个座位便是我和颜贞贞的座位,我们几乎是踩点上课。我们俩刚坐到座位上,早读的上课铃便响起。早读就这么开始了。新的一天,新的牢笼。
“下一次我们出来早点。”颜贞贞凑到我耳边小声说。
“嘘,早读了,别讲话,小心被纪律委员记名字。”我提醒她。其实,我怕什么,要知道我才是班长,好像她的权利并没有我大吧。
“我知道,放心,我听到上课铃响了。哎!别回头,老班来了!”我赶紧闭上嘴,假装很认真的在看书。我保证。此刻我的面部表情一定是非常严肃。严肃的就好像中风脸抽筋了一样。嘴巴里念的什么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两三分钟后,唐靖巡查完毕,慢吞吞的大摇大摆的走出教室在走回办公室。我看着,那是一种无法说出的感觉。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惧怕班主任,大概是以前经常被神出鬼没的张作霖给吓到,所以才会在遇到这么一个和蔼的班主任唐靖之后依然那么惧怕。我想,唯一特别的就是涂赜了。唐靖进来的时候,虽然我们都是明目张胆的讲话,不过好歹也是装模作样的读书。回头看的时候,才明白人家涂赜只顾明目张胆,却不懂装模作样。因为字唐靖进来的时候,涂赜还趴在桌子上睡大觉。唐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转身离开了。到了第二节语文课的时候,涂赜依然在睡大觉。最后唐靖实在是忍无可忍,叫我这个身为班长的人好好管管,撂下这句话以后,他转身就走。只留给了我们一个潇洒的背影。我们只能无可奈何的干笑,这可不是我们不想学,而是唐靖根本就不教。不过,不教就不教嘛。不教还好些呢,反正我自学能力也很强,练习题也会做,而且做对的效率还蛮高。唐靖不教的话,其实亏待不了谁,顶多就是亏待他自己而已。而且他不教的话,那些不喜欢上语文课的同学们会不会喜极而泣啊,因为他们又少一节受唐靖唠叨的课了。要知道,唐靖的唠叨,是以致睡眠成灾,下边困倒一片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并且这种壮观场景时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