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也这样觉得,这样吧,你们几个到处去看看,我们俩守在这里,你们注意看仔细些。”那个姓赵的男人指着他前面的几个男人说。两个男人。要怎么支开那两个男人呢?应该好好想想,他们没有文化不代表他们没有思考的头脑,要是他们很聪明的话不就……如果计划失败的话,遭到暴打也是很有可能的。要不找个村民,让他过去跟他们说:“我看见那边有个女娃,你们还不去追吗?”不行不行,这样太容易暴露了。正在我苦想之际,那两个壮汉忽然向村口旁边附近的一处矮房子走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应该是口渴喝水去了吧?其实我的口也很渴。我的双腿一颤,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什么,总之我明白再不跑的话恐怕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于是我就趁他们回屋喝水之际,拔腿就往村外跑。拼命的跑,拼命的跑。跑过第一道弯,跑过第一座山。直到我累倒在地上大喘粗气,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我头昏脑胀,耳朵嗡嗡嗡的,感觉眼前还直冒金星,还转悠悠的。嘴唇干裂的厉害,感觉已经没有感觉了。居然就这么徒步跑出来了。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一天都在玩命的奔跑中。从早上跑出那条路,都现在的到达公路,到现在的天已经擦黑,我也着实佩服自己了。无力应该也很正常吧?可是突然意识到我为什么对生,美好的生如此渴望了。可是我不是厌倦生活了吗?对啊!我已经厌倦生活了的啊!我颓废的想,干脆又运载地上,想着有车经过那就活下去吧。没车经过的话,死在这里也无所谓,做个孤魂野鬼,反正这里风景也挺好。而且也很逍遥自在,还是很不错的嘛!可是在我这样想的下一秒,一辆大卡车就从拐弯处驶来。米黄色的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打在这周围,顿显明亮。老天爷这是暗示我要继续活下去吗?果然,天无绝人之路,也不可能会有天无绝人之路。我重新挣扎着站起来,使劲儿挥舞着双手。害怕司机看不见,我还不怕死的冲到路中央。我就不信,这样司机还能看不见?除非他现在正在睡大觉。
“喂!”我大声喊,希望司机能够注意到这里,要知道这这种环境下等长途汽车,疲劳驾驶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谢天谢地,那辆大卡车距离我还有三米左右的时候,一个刹车停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一个女人,她穿着黑色的衬衫,简直要和这黑色融为一体。她穿着有些发亮的牛仔裤。她扎着高高得马尾辫,看着格外清新精神。
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问道:“可以搭乘一段车吗?”她欣然的点点头,我便看到她回到驾驶室。真的,我没有想到,她很漂亮,也很年轻,但是却是一位卡车司机。不过我在想长久的开车会不会长肚腩,像那些胖子一样。可是应该不会吧,她的身材很好。我开始找话与她搭。
“你好,我叫江之尚,我是艽城的,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莫林,嗯,艽城呢,它是个很美丽的地方,我是锦城的,其实也不远。”锦城,那是枪所在的地方。
“其实,锦城也很漂亮,至少要比艽城美丽的多。你知道太阳艺术团吗?”
她望着前面的路,回答道:“嗯,我知道,不过很不幸的是这个艺术团好像已经解散了。”
“解散了?”
“对啊!前不久。就在两个月前左右。那个团里还有我的朋友呢!”那你的朋友认识枪,认识顾华里吗?我很想这样问他的,但我知道他回答的一定是一句“我也不知道。”那样只会让我更失望,还不如希望这些话永远也没有说出口。
真是太奇怪,我们就在以这样怪异的方式活着。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自己百毒不侵,刀枪不入,可是实际上,黑暗也能轻而易举的掠夺我的生命。在凌晨的时候,卡车停在十字路口,我下车,挥舞着手,对她说再见。她高兴的冲着我微笑:“回到家记得给我打电话!”
“嗯,知道了。”
“注意安全。”她重新发动车子,似呼啸般离去。也许是因为没有了我这个累赘的原因。车的尾气把我的头发吹的乱糟糟的。我想起第一次见到枪的时候,我们被赶下车,也是这般模样,也是这般凌乱。
我没有回家,沿着记忆中的路线走走停停。
我还记得她的屋子。
她住过的地方,墙一定是白白的,地板一定是肮脏的,有时候家里乱到甚至没有歇脚的地方。我看着那干净的红漆木门,是她回来了吗?一点灰尘都没有。还是………我轻轻的敲门,没人应答。我等了一会儿,门开了,屋子里走出一个满头鲜艳红发的女子。我记得,枪的头发是黑色的,很黑很黑的那种。她绝对不是她,她只是住在这里而已。我摇摇头,失望之色不绝于脸。
“你找谁?”那个红发女子说。
找一个你不认识的人。我默默的下楼,既然不是她,那我还有什么和你说话的必要呢?
“神经病!”是那个女人的咒骂声,然后是砰的一声关门声。
对不起,打扰了。很抱歉,我一点儿礼貌也没有,可是话说回来,好像你还不值得我给你礼貌,给你尊敬吧?因为你住在了那里,是你霸占了那的房子,你成为了那房子的主人,你成为我尘封回忆的主人。而这一切,原谅我还并不能够主宰。我想,原因还是因为我没有足够的那万能的钱。人除了得靠感情生活还得靠钱生活。骂我神经病的不止你一个,骂我死丫头的也不止你一个人。凌晨,我笑了,很放肆的笑。我这么晚去敲别人家的门,难怪会被骂呢,那是我罪有应得。自己本来就不对,还笑着怪别人因为愚,所以蠢,所以我蠢。我摸黑下楼,再摸黑回家,摸黑进房间,摸黑关门,摸黑上chuang,摸黑睡觉。我真希望自己就这么永世长眠,不管不顾,不论生死,可是,天,还是亮了。因为无论我是生是死,地球是不会因为我而停止转动的。我没有告诉过江枫我在乡下遇到的事情,我也没有告诉江枫我回来了。我走的很慢,我知道,终究有一天假期要结束,终究有一天,我要回到该我回去的地方。学校则就是地府,而我,就是属于这阴曹地府所管辖的一只孤魂野鬼。我已经厌恶到看到学校就想吐。我拖着行李箱,慢吞吞的,走到公路边等公交。
对,我坐公交。因为想通了一些事情。那就是不是逃避一件事情就可以把这件事情当没有生过。
五分钟左右的时候,来了第一辆公交。二十三路的,它不经过学校的。但我还是上了车,因为告诉自己现在已经很迟了,离学校近一点便是近一点,大不了再转车就是。可是为什么不可以失去的在收回来?失去有什么好不了的吗?我拿出书,随意的翻看着。《追风筝的人》这是译本,我已经快看到结局了。为什么哈桑会死呢?哈桑那么善良,他是不应该死的,他应该活很久。相比之下,我快要恨死阿塞夫了。恨到我想要亲自去把他变成“独眼的阿塞夫!”可是为什么,阿米尔,亲爱的阿米尔,你很自私,你一点儿也不勇敢,你就那么伤害你的兄弟吗?你就那么残忍的伤害哈桑吗?我想。阿米尔,如果当初你站出来说上一句:“阿塞夫!住手!你在干什么,你给我滚!”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正在我义愤填膺之际,手机在兜里震动。我费劲的把它掏出来,按了接听键。
“喂?哪位?”
“咦?之尚你这么快就不记得我啦?”
“哦,莫林啊,对不起,我忘记存名字了。”
“之尚你不守信啊!说好回到家就给我打电话的!”
“真是不好意思,昨晚回到家太晚了,很困,所以就睡觉了,忘了打电话。”想了想,我又说道:“谢谢你,莫林,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关心我了。谢谢你,真的。”
“不用感谢我啊!那好吧,那以后我们要常常联系,这样我就可以常常关心你啦!”
“嗯。”我轻轻的回答道。对不起,我竟然忘记了存你的名字。
“那就这样了吧,我只是打电话来问一下,没什么别的大事,嗯,还有一些时间,就不和你聊啦!我要赶紧抓紧时间再补一觉再说,啊!那就有空联系吧!”
“嗯,那挂吧,我到学校了给你打电话。”
“等等。”我刚准备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