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坟场。
邪风起,乌云如盖。
“看来,你那个叫秦俭的兄弟,应该不会来给你收尸了。”
威猛高大的狼哥,说完这句话,一个箭步冲过去,狠狠地扇了李蝌蚪一巴掌。
李蝌蚪抬头,嘴角流血,恶狠狠地盯着狼哥。他看见,狼哥的左耳下面,经脖子上赫然露出一条五厘米长的蜈蚣疤。
那道疤痕,针脚粗糙,一看便知是仓促缝合的。去年冬天,狼哥在本市给一个混混,放出了一笔八万块的高利贷。半个月之后,那混混拿不出钱,狼哥便要断他一条腿。那混混被打掉了几颗牙,跪在地上求饶。狼哥走过去,在他的手机里看见了一个小美女。那小美女,是那混混的亲妹妹。
狼哥盯着手机上那个小美女的照片,看得直流口水。两分钟后,狼哥轻轻地将那混混扶了起来,然后又让手下塞给他两万块,什么也没说。
那混混望着狼哥那双发亮的眼睛,顿时就明白了。他仰天咆哮了一句:“狼哥,你放过我妹妹吧,她今年才十六啊。”
狼哥淫淫一笑,道:“十六岁,也该熟了。”
说完,狼哥就在那混混脚边,丢了一把刀。
那混混没办法,最后终于选择了出卖自己的亲妹妹,而没有选择那把刀。两天后,那个天真无邪的美少女,被自己的亲哥哥带进了一辆车,一家酒店,然后又喝了一杯“香飘飘”奶茶。喝完奶茶后,她自己的奶茶就被狼哥喝了。
里应外合,“收账”的事儿,刚开始都进行的很顺利。只是,到了后面,奶茶妹妹醒来以后,就出现了一些意外。
趁着狼哥去厕所冲洗的时候,奶茶妹妹突然用镜片,刺向了狼哥的眼睛。狼哥头一歪,脖子上就留下了那样一条五厘米长的蜈蚣疤。
因为那条蜈蚣疤。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奶茶妹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被人破了半瓶硫酸。
……
李蝌蚪被扇了一巴掌,死死地盯着狼哥看。
李蝌蚪的眼睛不大,而且还是三角眼。即使是他瞪大了眼睛,眼珠子也只不过比豆子大一点儿。但即便是一双小眼睛,却同样能释放出野狼一般凶狠的眼神。
“怎么着?打你,不服?”
狼哥被李蝌蚪看得有些不舒服。他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摸了摸手,感觉手有些发麻。
说实话,从内心来讲,狼哥并不想用巴掌抽李蝌蚪。狼哥也知道,李蝌蚪不仅是个神偷,而且也算得上是条汉子。
但是,狼哥却又不得不这么做。
几天前,狼哥的手下,看见李蝌蚪兜里没钱,被人从名豪国际饭店驱赶了出来,便主动走过去,热情友好地借给李蝌蚪三万块钱。
一直以来,狼哥打开门做生意,给别人放高利贷。他最大的原则就是,从不主动借钱给别人。往往,从他那里借钱的,都是一些熟人介绍的,或是一些赌徒老客户。
这一次,狼哥主动给李蝌蚪借钱,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狼哥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恐怕他以后就干不了这一行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时候,一个人做不做一件事儿,往往都是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在绝对实力面前,所谓的原则,所谓的底线,统统都是扯蛋。
没错,狼哥的确不想为难秦俭和李蝌蚪这两个小兄弟。
甚至,从内心深处讲,他还挺感激秦俭和李蝌蚪的。如果没有秦俭,说不定燕京王还要每个月从他狼哥那里提份子钱;如果没有秦俭,说不定光头彪哥还会霸占着那个魔鬼身材的小珍。小珍是鼎盛酒店的头牌,多少年来,狼哥一直都想光顾她。但无奈,小珍一直都是让彪哥占着。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狼哥都不想跟李蝌蚪过不去,更不想跟那个有着不死之躯的秦俭过不去。
但是,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了三天前的那个晚上。
凌晨两点。
狼哥在西来登大酒店,刚刚做完一个全套后,便接到了一个神秘的电话。
打电话的人,狼哥不认识。而且,对方给狼哥打电话,用的还是马路边的公用电话。就连声音,也都经过了伪装。电话接通后,那个声音有些沙哑的人,只是说了一句话,直接就把狼哥怔住了。
“古丽的光盘在手上。”沙哑的声音道。
“你,你是谁……?”
狼哥穿着睡衣,整个身体一颤,那条长袍睡衣便滑落在了地上。
古丽是一个泰国人妖。
六年前,狼哥的干爹,正是死在了古丽的身体下面。原本,狼哥以为,自己用那碗放了四粒伟哥的人参汤,将干爹搞定后,就万事大吉了。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叫古丽的人妖,手里竟然还握着干爹死前的录像。
为了惧怕古丽将那盘录像光盘公布出来,狼哥悄悄地塞给了古丽三十万块钱。从云南回来后,古丽就一直成了狼哥的心病。去年,狼哥因为赚了大钱,担心夜长梦多,就聘请了一个杀手,飞去云南,直接将已经退出娱乐圈的古丽做掉了。
但是,不爽的是。那个杀手做掉古丽之后,自己也神秘的消失了。
夜凉如水。
狼哥颤抖着抽出一支雪茄,走到窗前,将窗帘合上。然后,他从抽屉里抽出一叠钱,丢在了那个叫莉莎的美女的大腿上,摆了摆手,示意她走。
莉莎走了之后,那个沙哑的声音再次说话了。
“狼哥还真是好威猛啊,比南孚电池都厉害啊。你一个三十几岁的人,还能坚持做四十分钟的推车,而且还不用嗑药,真是难得啊难得。”
沙哑的声音如此一说,狼哥气得直想砸手机。很显然,对方一直都在暗地里监视着自己。要不然,自己没有嗑药,而且英勇奋战四十分钟的事儿,他怎么可能知道呢?
这个声音沙哑的人,究竟是谁?
难道,他已经拿到了古丽的那盘碟子?
“不行了,以前,小弟我可都是坚持一个钟的。”
狼哥心里已经抓狂了,但他还是强行的让自己镇定下来。因为,干他们这一行的,没有一个强劲的心理素质是不行的。
“佩服!这一点,你干爹还真就应该向你学习了。”沙哑的声音,含沙射影地说着,胜券在握一般。
“出个价吧,我想买那张光盘。”
既然,对方声称,手里有那盘干爹死前的录像,狼哥也就不想再跟他绕弯子了。
狼哥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是有底气的。最起码,金钱方面,他还是可以拿得出手的。一盘六年前的光盘,狼哥虽然不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但在狼哥看来,撑死也就只能值一百万了。
但是,那个沙哑的声音的回答,却很出乎狼哥预料。
“一分钱不要,那张光盘我已经寄给你了。不出意外,你明天下午就能收到。”沙哑的声音道。
“为什么要这么做?”狼哥问。
“想交你这个朋友。”
“这个世上,只有生意,没有什么朋友。”
狼哥这么说,对方思索了一下,然后咳嗽一声,道:“既然这样,你也送我一样东西吧。”
“说,只要我狼哥办得到的。”
“一只手。”
沙哑的声音这么一说,狼哥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他来说,弄一只手,实在不是什么大事件。按照公司的规定,只要借了五万块以上高利贷不还的,他们基本上都会取走人家一只手。当然,有时候,也可能是一只耳朵,或是几根手指。这要看对方的抵触情绪。抵触情绪越高的,狼哥取他身上的零件,就越大。
“爽快!”沙哑的声音表示很满意。
“谁的手?”狼哥接着问。
“至于是谁的手,我现在不想说。等你收到光盘的时候,自然就明白了。”
第二天下午。
快递公司给狼哥送来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巷子里面,有一张光盘,一根金条,和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是李蝌蚪和秦俭上个月吃桂林米粉的时候,被人偷拍的。
照片上面,秦俭穿着短袖,正用筷子将一大卷长长的米粉送入张大的嘴里。热气腾腾的牛肉米粉,看起来也很是爽口。
从表面看,照片看起来,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拿到太阳底下去看,才可以清晰地看清楚,在照片的反面,秦俭的右臂位置,被人涂了一层薄薄的蜡。
狼哥站在太阳底下。
轻轻地用手触摸着那一层薄薄的蜡,感觉手指有种很烫的感觉。手指发烫,不是照片本身烫,而是因为心中焦虑。
他仰天,长吁了一口气,然后对着乌云中的那颗太阳,很小声的骂了一句:“干你……”
最终,狼哥没有把那个“娘”字说出口。因为,他知道,在照片后面涂一层薄薄的蜡,用这样的方式给别人派单的,还会有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