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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老女孩

卓星走了。留给谢梦茵额头上一个庄重的吻。

没了卓星的家奇怪的冷清,虽然他那个人,整天大多数时候不动不说,可是他偏偏有股子气,是能散到整个家里的每个角落的,这股气一消失,家就显得很单薄,很空荡了。卓星这么干干净净的走了,洗换的衣服,用惯的餐具,睡觉的沙发床,照旧的摆着,那么自然而然。

没有人知道卓星为什么走,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私下里其实很怪卓星,纵然不想谢梦茵,卓伦呢?这可是他亲生的儿子,虽然冻不着饿不死,可爸爸毕竟是爸爸,就是天天吃饺子也解脱了失了爸爸的难过呀。

那天谢梦茵哭过,大病了一场,头晕得起不来床,一日三餐是白秀燕端到嘴边去,勉强坐起来吃了,又倒下去,闭了眼睛,睡没睡着不清楚,我想纵然是睡,仍旧离不开卓星离家的噩梦。我过去以前总以为谢梦茵是个钢铁做的人,天塌下来也不倒的那一种,现在想想,毕竟是错了,谢梦茵只是个女人,强是逞出来的,她的心底,其实很软很软。

我知道谢梦茵为什么病,也就知道吃药不管用,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事情,只能依着时间慢慢的挨,挨过了,病也就好了,挨不过,就只好这么继续颓唐下去。

接着春节就来了,只可惜我家里笼着一股凄凄惨惨的氛围,不像是春节,倒像是清明节——除了大胡子来给卓星上俄文课,总之,就是大胡子来上课的时候,家里才会热闹一点。腊月二十三,小年儿那天,大胡子来上课,把牛排也带来了。在门口,白秀燕有些尴尬的说,太太对这个过敏呢。大胡子充耳不闻,蹲下拍拍牛排的脑袋,那家伙一溜烟钻进了房子。

啊呀,这个……白阿姨露出为难的表情——我早说她是好人一个,这个时候没怪大胡子没礼貌,反而反省起自己的失职了。这个时候,照例我该站出来帮忙的把牛排赶出去,可眼下的事实是,我抱着牛排在地下滚作一团,被它的舌头舔的咯咯咯的乐着。我摸着牛排的屁股,发现入冬以来,这家伙胖了不少,在这房子里的人为了各种事情伤神伤心的时候,那家伙一定是在懒蹋蹋趴在炉火前面大嚼特嚼各种肉骨头。我试图把牛排抱起来,不过没成功,最后只得在它肉滚滚的屁股上拍一下了事。

我发誓,这一下可是一点力气没有用,结果牛排却对了现出了尖牙,然后一溜小跑的蹭到了卓伦的旁边,刚刚的无赖嘴脸不见了,现在脑袋蹭着卓伦的腿,乖巧的要命。

这个情形一出现,白秀燕只能非常无奈的关门了,之后牛排叼起卓伦腿上的俄文书给了大胡子。卓伦对我微微一笑,说,我们去上课了。

嗯,去。我百无聊赖的答应。以前也试过和卓伦一起听大胡子讲课,可是一见到那些蚯蚓样的字母,脑袋就大,英文且没学明白的一个人,更别提俄文了。有空的话,还不如多去练一练芭蕾舞的好。

书房的门一关,家里顿时又冷清下来,大胡子身上残留的山林味道很快就被白秀燕炝锅的葱花味盖过去了,我对白秀燕说,我去跳舞了,她啊了一声,我没听见她后面说了什么就抢出了门。

去到学校,看了门上的铁链子我才想起来今天是腊月二十三,小年,人家放假了。跳不成舞,也不想回家,原打算约宝妹出来溜冰,结果电话响足了十声也没人听,大约也是腻在奶奶或姥姥家吃脆糖了。因为没打通,公用电话的钱也不必付了,我用攥在手里的那一块钱硬币买了一堆五颜六色的糖块儿——就是色素和香精兑的对身体顶不好的那种了,味道也不怎么样,也许拣一块苹果味儿含一会儿,也许一块儿也不吃,我只是觉得大过节的,买一点色彩鲜艳的东西才有气氛。

从小卖铺出来,我没了去处,如果宝妹在,去溜个冰,再去买点零嘴儿,也许还一起去逛逛南锣鼓巷的小铺子,一天很容易就混过去,可我一个人,溜冰是没意思了,不能拉宝妹的手,只能扶冰凉凉的把手;买零嘴什么的倒是可以,可一想到要一个人蹲在路边吃,恁再好的东西也没滋没味了。

大胡子不在,牛排也不在,墓园就不做考虑了。至于酒瓶底,这会儿八成是跟着他爹在市场里学做小买卖,我去了只添乱,不帮忙,也就不愿意去找人家。还有……

我搜肠刮肚,想给自己找一点可以做的事情做,这才发现,朋友是屈指可数的这么几个,可以去的地方亦然。望着头顶老大一片澄蓝的天,突然恨不得自个变成朵云彩飞上去了。人究竟能不能真飞上去呢?活人自然不行,不过如陶妮就说不定,现在想想,我可从来没有问过她这个问题,说不定在过去的几年,陶妮多少次这么从天上俯瞰着我呢。从天上看我是个什么感觉?我坐过飞机,知道若从云彩的高度看,人是看不见的,倒是平常那些看不见的山脉啦,河流啦,清清楚楚的显出轨迹来,不过鬼的视角当然不能这么推断,人见得到的东西他们见得到,人间不到的东西她们可不一定见不到了。陶妮一直错将我当成儿子爱了,不管从多远的地方,她也一准儿发现得了我。

我望着望着,一片在树上坚持了整个冬天的叶子突然给一阵风吹落了,在我的脸上打了那么一下子,落了地,接着给风推推搡搡的旋了几个旋儿,被一辆汽车卷起的风再一次带入空中。

我心里有了主意。

安康儿童福利院,算起来,这正经是我第一个家,按照孟馒头院长的说法,我人生中的头三个月都是在这里生活的。

当然,更要紧的,这里也是陶妮儿子人生中的头一个家。

陶妮走了有一年了,至死都在“我是她的孩子”这样的错觉中幸福着,虽然我觉得这样也不错,她有了儿子我有了妈妈,可对于那个孩子来讲,可就不怎么公平了。天底下最好的一个妈妈,没道理平白给我占了。

这天去通州的公交车人格外少,我挑了个窗边的座位,一边看风景一边晒太阳一边想,找到陶妮的儿子,究竟可不可能。眼下唯一的线索只有孟院长了,不过也是十多年前的事儿,一来她不见得记住,二来她肯不肯告诉我也是个问题。虽然才见过两回,可孟院长那人我看得一准不错,虽然看着温吞吞一副白面馒头样子,里头却像石头一样硬邦邦的。若非如此,她才不能将我当成陶妮儿子送给老龙养。

下了车,我沿着结了冰的土路慢慢走,孟院长家住的地方算是城乡结合部,设施不算好,空气却很不错,周遭也清静,路边长了不少花花草草,也有进程务工的农民种的各种菜,虽然现在都枯黄了,可仍旧茂腾腾的挺着,让你相信春天转眼就来。

走到孟院长家,我的身上出汗了,脚一停,越发觉得汗气热呼呼的把我裹了个严实,散也散不出去。我去敲孟院长家的门,没人应答,推一推,门咯吱开了,一股浓浓的药味儿扑面而来。

我看见厨房里站着个人,看似在盯着灶上的药锅。

那人专心致志,门开了也没发现,及至我走近了,带了身上的寒气过去,她才慢慢回头。

看着那张脸,我身上的热汗霎时变得冰凉。

陶妮!

我以为的早已转世为人的陶妮,居然仍孤零零荡在这个世上。

眼泪必定是要涌出来了,我奔过去,把她紧紧抱住——我又忘了她的身体只是个影子了,扑了空。陶妮于是转而过来抱我。

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说不出话来。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人说失而复得是世界上最好的感觉了。

陶妮,你回来了,陶妮,我又见着你了,等回过气儿来,我来来回回只会说这么两句。陶妮发不出声音,可是哭的一点不比我轻。

过了好长好长时间——也许不是真的好长时间,只是我的那么一种错觉罢了,陶妮松开了抱着我的胳膊,说,龙宝,你长高了。

是,我长高了,因为我是个活生生的人,可是陶妮呢,本该是被抛在光阴之外的一只鬼,却觉得这一年来她憔悴了很多。

我擤了一把鼻涕,说,你怎么在这里呢?

来看一看。

孟院长?

是我们的恩人呢。

算是么?我心里想,虽然相信你的儿子现在生活在不错的人家,可是下落不明也是事实。我说,孟院长是病了么?

不是孟院长病了,是一个孩子。

孩子?陶妮领我进屋,我看见孟院长的大床旁边支了一架小床,床上躺着一个人,却并非陶妮说的孩子,而是一个老人,很大的眼睛,非常瘦小。看样子我的到来惊动了她,她试图起床看一看,不过没有成功。

看见我,她吓了一跳,像只受了惊的小羊羔一样,那对灯笼似的大眼睛眨了又眨。

我是……我是什么呢?我想一想,改口说,我认识孟院长的,你别怕。

唔。老人嗓子眼里发出那么一声呻吟似的声音,把自己的脑袋丢在了枕头上,我知道是孟院长三个字让她放心了。

看样子老人已经非常衰老了,也或许是病得十分厉害,总之再过不久,就回变成北京城里的一座新坟。

孟院长不在?

出去了。老太太的声音小的蚊子一般,非常含混,且看得出来,即便说这短短三个字也费了她很大力气,我勉强才听清她说什么。我知道再多问什么也是徒然了,于是告诉她,我去外头等。

老人合了眼皮,算是表明她听见了。

在厨房,我问陶妮,这一年她去哪儿了。

陶妮淡淡的笑。

我知道这就是陶妮有什么不愿意说的话的意思了,我转而问道,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陶妮说,也许。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卓星的事情,你知道了?

是。

你见过他了?

陶妮摇头。

知道他在哪儿吗?

知道。

陶妮只说了知道,那就是她不打算告诉我卓星在哪儿了,纵然如此,我还是觉得安心了不少,起码卓星不算是孤身一人的。

孟院长在这时候回来了。

我看着孟院长进门,转身就不见了陶妮。

馒头的脸仍旧肥肥胖胖的如馒头一般,手里大包小包拎了不少东西。说真的,见了刚刚里头的那个老太太,再见她,越发觉得她的气色十分不错了。

龙宝啊。她说。

您好。

你好,孟馒头将东西搁在水池里,翻了翻药锅,说,刚好。

她把煎好的药倒在碗里,黑褐色的液体一看就让人觉得难受,更别提那股味道,但是这一碗药,就能把整个大年带来的喜庆劲儿都给冲散了。

这时候水池里的袋子动了动,隐约我看见见一条鱼尾。

孟馒头说,进屋吧,厨房里太冷。

我问她,屋里头的老太太是你亲戚?

那不是老太太,是个孩子。

我说,分明是个老太太啊。陶妮说她是孩子,怎么孟院长也叫她孩子?

她得了一种病——你进来吧。

我跟着她进去了,馒头说,莎莎,起来吃药了。

莎莎,果真是个小女孩儿的名字,虽然眼下这个老太太和我脑子里的那个穿花裙子梳很多小辫子有点不讲道理的卫生委员很不一样。馒头扶莎莎起来,把那碗药放在她嘴边——莎莎大概知道这很苦很涩的东西,紧紧闭着嘴巴,一点不配合,这倒是和医院小儿科那些拒绝打针和吃药的小孩子一模一样,前年我记性肠胃炎去挂盐水的时候,这样的小东西碰见了好几个,有的年纪比我都大。我这个时候仔细打量,发现这个——孩子乍看一下是个老人,可是身形啊,举止啊,和真的老人并不一样。

馒头对于莎莎的抗拒显然习以为常了,拿出许多哄小孩儿的话来哄她,我不知道莎莎真正的年纪是几岁,可是看身材,至多不超过十岁。这么算,我可以做她的一个小哥哥了,我把口袋里那些花花绿绿的糖掏出来,说,莎莎你把药吃了,这些糖就给你。

我看见莎莎盯着糖的眼睛放出了光,这也是一个孩子的眼睛的无疑,若然真如孟院长所言,这只是一个孩子,一个该穿花裙子打滑梯的孩子,那么她这么颓然的躺在病床上给人喂药真就十分可怜了。

在糖果的诱惑下,莎莎把药吃了,然后跟我要糖。

我说,你只能拿一个颜色。

啊。莎莎受了骗似的,生气的盯着我。她的动作和语言都很不灵光了,但也因如此,眼睛愈发灵动,一个小小的眼神,你就能把她的心思读的一清二楚。

我说,我告诉你吧,这糖果可神,每一种颜色都有不同的法力,等你吃够了七种颜色,就能飞起来。不过每次只能吃一粒,要是吃多了,那就不灵了。

一点不假,是我信口胡邹的瞎话,然而这女孩子相信了,生气变成向往,她断断续续的说“能……能……飞呢?”

我说,当然能。

女孩子颤悠悠伸出手来,我尽量把糖放在她手指动一动就够得到的地方,她犹豫了好久——也可能只是在攒着力气,最后她拿了一块红色的糖。

我帮她把糖纸剥了,把糖放进她嘴里,然后按她的指示把余下的汤装进一只玻璃罐子里,放在窗台上。

女孩子盯着那只小小的装了六个颜色的玻璃罐子,显得十分满足。

莎莎,你睡觉吗?

不。女孩子的声音又一次含混了。

孟院长说,龙宝你在这里坐着,我去煮饭。

然而孟院长刚走,莎莎就微微的打起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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