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很惊奇法官竟然没有睡着。在未来的一个星期里,法官每天听四到八个小时的开庭,都是围绕同一话题。抗辩双方反复质询对方聘请的心理学专家,反复让他们回忆自己的论文、实验条件、实验假设等等。法官始终保持高度精神集中,时不时提出问题。在一周的听证结束后,法官表示她希望双方把听证的重要内容整理成memo,一周内给她,让她进一步研究。
这个案子一直到第二年年初才出最后的上诉意见。那位不会打瞌睡的法官支持了公共辩护人的上诉,驳回了一审判决,米克被当庭释放。那时候,我已经不在那里工作了。凯蒂和洛加都给我写信告诉我这一喜讯,而且告诉我,我们的机构帮米克找了一份工作,他现在和他的女友、孩子生活一起(米克在入狱前女友已经怀孕),非常感激我们的帮助。现在机构的民事诉讼部门正在帮他申请巨额的政府赔偿。
那次庭审结束以后,我想起再也听不到洛加妙趣横生的法庭评论,有些怅然若失,就在google里搜索她的名字,发现她竟然曾经是小有名气的艺术家,画了很多年画,还有做雕塑。此外,她曾经的伴侣,是一位已经去世的美国非常著名的stand-up comedian。Stand up comedy,也就算是中国的单口相声吧。不同的是,美国的stand up comedian,常常是伍迪·艾伦式的知识分子。她的伴侣就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知识分子和幽默大师,比洛卡大了接近40岁。我在网上看了洛加的画,还有她和她的伴侣的故事,就忍不住给洛加写了一封邮件,告诉她我好高兴认识她,我也喜欢艺术,喜欢写小说,希望能有机会和她一起吃饭。
过了好些天,洛加给我回信,说欢迎我去中城的appellate division找她,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吃饭。那是我第一次去appellate division,也就是总部所在地。整个一层楼都装饰着洛加的画,她喜欢颜色鲜艳的线条,以此灵感画了很多画,做了很多雕塑。绕了一圈以后,等洛加处理完手里的工作,我们一起去附近的海港,在餐馆吃饭喝酒聊天儿,我和她说我正在构思的小说,然后问起她的爱人。
洛卡听我说起他的名字,眼睛立刻亮起来,叹息着说,他是我的生命之爱,他爱我如珍宝。她告诉爱人去世前一夜发生的事情。那晚上,八十多岁的他心脏病再次发作,洛卡陪着他上救护车。她心急如焚,黑人胖护士却行动慢悠悠的,洛卡因此催促她。谁知道黑人胖护士脾气很大,和她争吵起来,然后把瘦小的洛卡一把推下救护车。洛卡只能无助的一路奔跑到医院,到医院的时候,爱人已经与世长辞。洛卡坐在墙角啜泣,警察却找到她,说黑人护士指控她打了她一个耳光,另一个黑人护士也说看见了,因此要把洛卡带回夜法庭。就这样,刚刚失去生命之爱的洛卡,第一次在法庭监狱度过了永生不会忘记的一夜。幸好,她在LAS工作,而同事们都信任她,竭尽全力帮助她,最后以留案底而不蹲监狱解决这个问题。她也因此成为LAS廖廖几个有过犯罪记录的辩护律师。
我们说的最多的还是各式各样的案子,洛卡痴迷这份工作,对这个司法制度有很多非常强烈的想法,而一个个案子,是她实现自己想法的方式。她的上诉词本身就是艺术品,幽默、生动、聪慧而严密,读来恍如我最喜欢的最高院法官Antonin Scalia的意见书。
写到这里,我的专栏已经接近尾声了。我写了我尊敬的麦卡锡先生,写了我的好友洛加,写了好兄弟狱警们,写了尽职尽责的法官,写了让我念念不忘的曾帮助过的当事人们,却总觉得意犹未尽。公共辩护人这份工作带给我太多难忘的记忆,带给我一生汲取不尽的善良情感和积极向上的能量的源泉,无论对于我个人、对我度过漫长青春岁月的美国或者现在生活在其中并为之努力工作的祖国。
作为文章的结尾,我想再回顾一下创立了我们机构工作的宪法基础——70年前美国最高院审理Gideon v. Wainwright一案的过程。这个案子推翻了1942年Betts v. Brady中对right to counsel适用于州法院案件的狭隘解读(该判例认为州法院只有义务为特定案件穷困被告指定律师,比如智力低下、或者案件及其复杂等),重申了在第五、第六修正案(以及通过第十四修正案)和著名的Powell v. Alabama一案中确立的原则,即,任何人,在美国的任何法庭,如果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则有权利要求政府免费提供法庭指定律师。
这个案子是一个简单的酒吧入室盗窃案,失窃的仅仅是一瓶酒和为数不多的现金。当事人Gideon,在被检察官指控的时候,要求法庭指定律师。检察官告知州政府没有义务为死刑犯以外的被告提供律师。Gideon,一个终生生活在贫困中、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五十岁老人,对判决不服,在监狱图书馆里查阅无数法律书籍,然后独自向美国最高院提起上诉,起诉佛罗里达州司法部部长Wainwright剥夺了他的right to counsel的宪法权利。
在判决词中,最高院法官Black写道:
In returning to these old precedents, sounder, we believe, than the new, we but restor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established to achieve a fair system of justice.
回到那些旧的先例(我们相信比新的更好),我们重建了实现公正的司法制度的宪法原则。
Not only these precedents, but also reason and reflection, require us to recognize that, in our adversary system of criminal justice, any person haled into court, who is too poor to hire a lawyer, cannot be assured a fair trial unless counsel is provided for him.
不仅是这些(旧的)先例,而且理性和反思,要求我们认识到,在我们的刑事抗辩制度下,任何进入法庭系统的人,如果过于贫困以至于无法聘请律师,而我们不为他们提供免费律师,他们将无法被保证得到公正的审判。
This seems to us to be an obvious truth. Governments, both state and federal, quite properly spend vast sums of money to establish machinery to try defendants accused of crime. Lawyers to prosecute are everywhere deemed essential to protect the public's interest in an orderly society.
这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政府(州政府或者联邦政府),很恰当的花费巨额金钱来建立检控被告的机器。由律师来进行检控在任何地方都被认为是保护公共利益建立有序社会的关键。
Similarly, there are few defendants charged with crime, few indeed, who fail to hire the best lawyers they can get to prepare and present their defenses. That government hires lawyers to prosecute and defendants who have the money hire lawyers to defend are the strongest indications of the widespread belief that lawyers in criminal courts are necessities, not luxuries.
同样,有一些被起诉的被告(仅仅是少数)(在这里,Black法官是多么小心谨慎的强调“极少数”这个词啊!生怕触动了那些认为这是对社会资源极大浪费的人的神经),没有能力聘用最好的律师来为他们辩护。而通常政府聘用律师来起诉、被告(只要有钱的话)聘用律师来辩护这一事实有力证明了一个广泛的认知,即律师在刑事法庭是必须的,而不是一种奢侈。
The right of one charged with crime to counsel may not be deemed fundamental and essential to fair trials in some countries, but it is in ours.
受指控之人有权得到律师,在某些国家里可能不被认为是对于公正审判而言基本的、关键的要素。但在我们的国家里,它被认为是。
因为Gideon v. Wainwright的判决,大约两千个关在佛州监狱的人被释放。Gideon本人没有被释放,由于检方相信他们有充足的证据,在指定了一个律师后,Gideon有了一次重新审判的机会。这次,Gideon的律师通过种种办法,找到了当时载Gideon的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供称当时Gideon并没有携带酒瓶或者任何类似的饮料。此外,Gideon的律师找出当时指认Gidoen的证人,指出他不是一个中立的过路人,而是酒吧聘用的专门看管可能的入室盗窃的人,因此有动机指控Gideon来挽回酒吧的损失。
Gideon最终被释放,并重新结了婚,过上家庭生活,直到10年后去世。就此一个案件,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事实的真相是什么,但这个国家的司法体制毋庸置疑因此变得更加公正,并且Gideon,作为一个一生不幸的小人物,感受到了公正。在他的墓碑上刻着他当年写给自己的律师的信中的一句话:
Each era finds an improvement in law for the benefit of mankind.
每一个时代都有造福人类的法律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