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火车的那一瞬间,宋茜有种全身心放松的感觉。不必再去理会那些烦恼的事以及厌烦的人,那些东西现在全部都像浮云,远远离自己而去。
宋茜的行李不是很多,就只有一个背包那就是她全部的家当。她也轻松,本来也没有多少东西在孙渊航那里,走得时候就更没有多少东西了,凡是他买得东西,她一样都没有拿。
想到孙渊航宋茜的心里就一阵刺痛。她没有料想,原本以为是幸福在向自己靠拢,殊不知是噩梦来临的征兆。天知道他向自己求婚的那时,自己的心里是多么感动,会想到当初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顿时全都涌进了脑海,一幕幕回放。
当初和孙渊航的在一起的时候,自己的心里就有点犹豫与不安,但是自己很爱他,自己心里是清楚的,所以才不管一切,坚持要和他走下去,直到白头。孙渊航啊,他终究是不属于自己的,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距离难以跨越。
也是孙渊航那种从小就高高在上的人,怎么能和自己这种从小就平凡的人有了爱情。有了又怎么样,还是不能在一起。人人都期望能够飞上枝头,那也终究是幻想。宋茜什么都不想要,只是想和孙渊航守在一起罢了。
知道自己又想远了,宋茜甩了甩头,将脑海里那些想法全部都抛弃掉。
不管当初是怎么样,现在自己已经是一个全新的宋茜了,再也不管那些琐事了。
坚定了自己心目中的想法,宋茜背着背包向前走去。她现在首要目标是找一家旅馆先住下来,然后在找些好玩的地方去散散心,好好的玩几天,才定下心来好好找工作,养活自己已经妈妈。
当时宋茜选择这个地方来旅游,就是看到这个地方是适合散心的地方,比起其他繁华热闹的地方,这个地方更多了些安宁与淡然,这正是宋茜所需要的。刚下车的时候宋茜好好打量了这个地方,发现比想象中的大,但是丝毫不影响它的宁静,这边足够了。
这是好些天来,宋茜唯有的一次心情舒爽。
开始宋茜还在担心找不到旅馆,现在看来是多想了。要出租旅馆的地方他们都会有招牌,这就方便了。宋茜挑选了些时候就选择了一家更为宁静的旅馆。这家旅馆吸引宋茜的地方便是那里的小院门前种了许多蔷薇花,是那种小小的、粉粉的。以及院里那只大狗再惬意的晒太阳,宋茜看了之后就决定是这家了。
以前宋茜在大学里曾经选修过一门课程,那门课程专门讲得就是植物、动物与人之间的关系。普遍来说,会有心情种花,以及把它种的那么好来说,还有肯花心思养动物,那大狗还有心思享受来说,只能证明一点,那就是这家主人是个心思细腻和开朗的人。
这对于不擅长打交道的宋茜来说,选对了人来说太重要了。
宋茜刚刚走进时,那只享受阳光的大狗就猛然睁开了双眼,凶狠狠的看着宋茜,口里还不时发出声音。宋茜也不罢休,她也睁大了双眼看着对面的大狗。正当两人势不开交的时候,里面就走出来了一个人,声音温和的唤了声。
“五花肉,不能对客人这样。”
刚才还凶狠的大狗立马就非常听话的咬着尾巴向她跑去,临走还不忘瞪了一眼宋茜。
宋茜心里笑着这只狗,怪不得长那么大一只,原来是喜欢吃五花肉,连名字都取了这个。
“不好意思,这狗就喜欢这样,不过你放心它绝对不会咬你的。那你是来住旅馆的吗?”
宋茜看着面前这个长相文雅、端庄的女生,大概也就20岁左右吧,却有一种和蔷薇那种气质,让人喜欢。
“对,我是来住旅馆的。”
宋茜答道。
那女生很开心,旁边的五花肉倒是瞪上眼了,宋茜也凶狠狠的瞪回去了。
经过一番介绍,宋茜知道她原来叫谈宁,名字很适合她。还有原来她已经26岁了,大学毕业好久了,因为喜欢自己家的旅馆,所以毕业了才回来经营它。谈宁领着宋茜去二楼看房子,房子倒是不大,但是却有一种淡淡的花香,一推开门就能看见小院里那番美丽的景象。
宋茜觉得很舒畅,心里马上就决定了就这家。
“小宁,看来你很用心,房子很舒服,我很喜欢。”
谈宁也微微一笑“其实我不知道用没有用心,我只知道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你就会觉得为他做什么已经无所谓了,你不会在意的。还有你喜欢就好,终于有人来陪我了。”
宋茜一下子就想到了孙渊航,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受谈宁这句话很深,深到竟然开始想念他了。
什么时候孙渊航在自己的心里扎根那么深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谈宁已经做好了早餐,就叫宋茜一起吃早餐。宋茜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的肚子是真的饿了,从昨天就没有吃过什么东西,所以就坐下来一起吃。吃完后就问道。
“对了,小宁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散心吗?最好是安静点的。”
谈宁充分发挥了她本地人的优势,马上就脱口而出。
“有啊,你出门就右转,然后直走就会看见一座山,那里风景很好也没有多少人。”
宋茜点了点头,那里就是自己喜欢的,而且也近,不然迷路了怎么办?
“谢谢,小宁,我出去一会儿,下午那些就会回来了。”
“好的,我等你回来。”
临走的时候宋茜想到了什么就问谈宁。
“对了,为什么五花肉要叫五花肉,是因为它喜欢吃五花肉吗?”
谈宁皎洁一笑。
“不是,恰好相反是因为它不能吃五花肉,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说完两个人就相视而笑。
按照谈宁指的路,宋茜很快就找到了山坡。站在山下望去,一片翠绿安然。顺着石阶走上去,四周很安宁,果然如谈宁说的那样,人影都没有看见一个,就只有宋茜一个人在山上慢悠悠的走着。
索性的是今天天气很好,很适合爬山。不像上次和孙渊航去梵云山那次下着大雨。宋茜高昂的兴致突然有些低落了,想到上次和他去梵云山,正是他非常低落的时候,那是再爷爷的墓前,两个人紧紧依偎在一起,尽管那时是下着大雨,也丝毫不影响两人渐渐靠近的心。宋茜觉得那恐怕是她和孙渊航难得的相处了。
从梵云山回来了之后,她和孙渊航都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才决定真正的在一起,订婚。宋茜也答应了,那时真是太幸福了。可是连老天爷也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太大,不适合在一起,所以孙渊航才会在订婚之间和张沫儿发生了那种事情。本来宋茜都快原谅他了,心想那个男人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更何况是他,但是自己还是高估了他。
当张沫儿找上门来时说自己怀了孙渊航的孩子时,宋茜就知道什么都完了,她和他之间彻底完了。
不是不想挽留,而是根本就没有办法挽留。自己确实是喜欢着孙渊晗,不然也不会想和他订婚,但是他怎么能这样辜负自己的一番真心,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一阵凉风吹过来,拂过宋茜的脸庞,宋茜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天边都已经暮色四合了,心想糟糕了,自己想事想的太投入了,都忘记了时间了,谈宁还在等着自己回去吃饭呢。
宋茜立即站起身来,抹了抹脸上的泪意,向山下走去。
天边是一片艳阳西落,却染的云彩鲜红鲜艳,美丽夺目。投射在这些植物上像是浸了血般。
走到半路的时候,宋茜不小心跌倒了,滚到了一处草丛,还好草丛长的茂密没有受多大的伤,但是宋茜却发现自己身上有鲜血,但是她确实没有发现自己受伤了,环顾四周,宋茜这才发现血是从草丛里流出来的。
当时宋茜心里十分害怕,在这偏僻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鲜血,害怕自己掀开草丛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但是要是不掀开万一是受伤的人怎么办?宋茜感觉到了那鲜血还是有些温热,证明这个人还没有受伤好久。
心情忐忑不安的掀开了草丛,宋茜这才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果然是一个受伤的人们还是个男人。宋茜伸手去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有气,但是她刚来这座城市还不知道医院在哪里,也没有带手机,只能先把他送到谈宁那里去,在做打算。
回到旅馆的时候,宋茜全身快散架了,她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快要死掉得人。她敲门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倒是谈宁很快就开门了,看见了宋茜扶着一个全身是血的男人也吓坏了。
“小宋,这怎么回事?”
宋茜有气无力的回答“我看见这个男人受伤了,就救了他。”
谈宁忙帮着宋茜把男人扶进屋,然后去打水给这个男人擦拭身上的血液,倒是宋茜马上就瘫软在地,喘着粗气。
谈宁看着他身上伤痕很多,虽然不深,但是有很多,流血太多了导致昏迷不醒。
“小宋,这个得送医院。”
宋茜立即走上前来,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皱了皱眉,这得被砍了好多刀呀。
“小宁,我初到这里也不是懂太多,所以才把他先送到你这里来,你说送,我们马上就送过去。”
男人因该恢复了一些直觉,他一把抓过宋茜的手,软弱无力却又坚定的说。
“不能……去医院……”
声音虽然小,但是宋茜和谈宁都听见了,两人面面相觑,神色有些沉重。
“好吧,他不去医院就先不去医院吧,宋茜你先照看到,我去把我的医药箱拿过来。”
整个夜晚,宋茜和谈宁都在忙着救治这个半路杀出来的陌生男人,而最幸运的就是谈宁以前就学的是医,看着她游刃有余的样子,宋茜也放下了心。处理好伤口之后,谈宁已经有些累了,她必须的休息休息,所以剩下的就只有宋茜一个人来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