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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道路漫长,我们在一起吧(4)

中考结束之后,她去学校拿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在回来的路上买了一束木槿。卖花的老奶奶很用心地帮她衬上绿叶,纯白的花朵新鲜得好像刚刚从田野里采来。然后,她听见远处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回头看,是他。

他跑到她面前,额头上的汗珠亮晶晶的,他捋起衣袖一边擦汗一边问她:“喂,你高中去哪里?”她把自己的通知书展开,他也把他的展开-明明中考分数很相近,却被分配到不同的高中。他没头没脑地脱口而出:“为什么?”然后耷拉着头,一脸委屈。

她耸了耸肩。木槿花安安静静趴在她的怀里,小小的,淡淡的,澄澈得近乎透明,一如白衣飘飘的年代。她想了想,最后从花束里抽出一朵,递给他:“喂,送给你。”

4年后,她和他都读了大学,她在厦门,他在广州。假期参加初中同学聚会,相视,感觉依旧亲切。记忆中的少年舒展开,他如今轮廓清瘦,安静沉稳。他凝起眼眸问她过得是不是还好的样子,很容易让她想起从前。她很开心地说起过去,一个人笑得前仰后合,他安静地听,偶尔才插上两句。时光好像回到最初,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分手的时候,他忽然问她:“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一起拍过的照片?”

一回到家,她把衣柜里所有的东西都挖出来,才找到那张久不见天日的照片。照片上的自己和他格外幼稚、青涩,两个丑丑的人儿对着镜头傻傻地笑。细细看,她不由哑然失笑:在他和她之间露出的间隙后面,那块旧旧的黑板上,用红色粉笔歪歪扭扭写了一个“Love”。原来那个时候,小小男生已经用这种方式偷偷说出了他的情怀。

她抚着照片,上面积满了时光的尘埃,恍然就嗅到木槿淡淡的花香。

藏在烂漫花火中的秘密

-by:王宁-

恋上喜欢银海豚的女生

4月春末,校园里的栀子花随着天气的转暖,有种想开了的冲动。夏明启跨着单车,载着罗小蔓,从校园的最南端往最北端的学府饭堂奔去。

罗小蔓是个会撒娇的女孩子,非要吃学府饭堂的小炒油麦菜,还非要坐在夏明启的单车前梁上。

夏明启说:“不要这样吧,不太好。”她也不听,执意钻进夏明启的臂弯,弓着身体伏在单车前,个子偏又那么高,蓬着的头发蹭得夏明启的下巴痒痒的。夏明启是个不爱表达意见的沉默男孩儿,他把头侧开,罗小蔓就又故意地把头发拱一拱去蹭夏明启的脸。得意的笑声洒了一路,脆生生的,像嚼一颗接一颗的透明水果糖,停不下来。

女孩子都想被人宠,尤其是像夏明启这样的男孩子,在校园里被那么多的女孩儿相觑。罗小蔓现在也不算他真正的女朋友,只不过她脸皮厚一点,干什么都非拖着夏明启。夏明启有时眉头是皱着的,不习惯说“不”,顶多讲一句“不要这样吧,不太好”。可罗小蔓哪里肯听,她要让他永远听她的。

小炒油麦菜8元一份。排在罗小蔓前面的女孩儿,夏明启认识。一头直直的长发,厚厚的齐刘海儿直抵那双藏了无尽心事的眼睛。夏明启在校园里有时无意遇到她,有那么两三次吧。她的右手总戴着一只银色的海豚手镯,很别致地卡在细细的手腕上。

“朱思凡!”她回过头来,寻找唤她的声音,无果。饭堂里那么多人,没准儿是路过的同学随口喊她。不经意地,她也看到了排在身后的夏明启。见过两三面,总还是有印象的。笑容微微地漾出来,点了清淡胭脂的面庞红了一下,就又把头转过去了。取了她要的菜,装在小巧的饭盒里,朱思凡安静地一个人走了。

想到她常走的那条路,也是他们回去时的必经之路,夏明启就怎么也不同意罗小蔓坐在单车前梁上了。因为,他不想让朱思凡看见。

好像一瞬间,他的内心有点怕她看见会生气;又好像,他认识她很久了,似曾相识的淡定表情和精致玲珑的五官,透出未染尘世的纯美来。

罗小蔓堵气地坐在单车后座上,使劲儿地扭啊扭,故意让夏明启骑得很费劲儿,故意想让他摔得很惨。

躲在狂欢里的动荡不安

“让我做你女朋友,怎么样?”罗小蔓总是不失时机地想让夏明启点头答应。可夏明启总是沉默,他讲不出为什么,父母并不限制他大学谈恋爱,他也不想做绝缘体。可他的内心,总是在罗小蔓纠缠不休的时候想起那个叫朱思凡的女孩儿。

逼急了,夏明启就会说:“等年末考完试再说,我们现在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这是句真话,佐证它的依据是夏明启的成绩一直可以拿一等奖学金;这也是句假话,从学期初到学期末,他一再地用这句话来搪塞罗小蔓。因为他一直忘不掉那个新年晚会,曾装扮成天鹅与他邂逅的女孩儿。

一年前,系里举办新年晚会,要每个同学都戴上化妆面具参加。夏明启是学生会主席,自然要起带头作用。“趁着尚有激情和梦想,投入一场声色绚美的舞会,或许今生,我们再也找不回这样的纯美时光……”就是这句晚会的主题语打动了夏明启,让他也突然有想好好跳一支舞的冲动。

罗小蔓那时还没开始追夏明启,比较客气地征求他的意见:“你说我装扮成小狐狸好不好?”还没待夏明启回答,她又变了卦:“你说是小企鹅好看,还是大白兔更有意思?”夏明启就笑。是啊,这真是他们一生都不会再来的华年,而且充满了神秘的气息,每个人都将是新年晚会上独一无二的主角。

那是一场盛大而流光溢彩的新年晚会,花火满天,绚烂无比。不知罗小蔓最终扮演了小狐狸还是大白兔,她总是有那么多的心思转来转去。伫立在人群里,夏明启不知谁肯来牵手已摇身变作狮子的自己。

一只企鹅大摇大摆地走来,又走过去。动作滑稽而搞笑,想来不是罗小蔓。有一只天鹅蹁跹而来,轻盈点点,踩着舞步,滑到他身边。他可以望得见她的眼睛,在层层叠叠晕开的眼影里,是一双藏了无尽心事的眼睛。夏明启被她的手拖起来,她的手落在他的肩头,他们一起共跳一支圆舞曲,和谐而默契,像从一开始就这般熟稔。

一曲终了,天鹅踩着舞步滑开去。夏明启确信自己还可以找到她,因为她是全场唯一的天鹅。可直到舞会结束,夏明启再没有看到过她。他有些黯然,花火再一次腾空,点亮夜空,他在心里默默许愿,让他再见她一次-那只曾为他驻足停留的天鹅。他一定要留住她。

寻找花火下盛开的天鹅

沉默的夏明启总想找机会问问朱思凡,她是不是一年前新年晚会上的天鹅。可这样的时机,总被罗小蔓不怀好意地破坏掉。

“我就是坏心眼儿的姑娘,你能把我怎么样?”知道不能把她怎么样,罗小蔓故意气夏明启。夏明启转身往宿舍楼方向走去。

“你站住,我数1、2、3,你再不站住,就会后悔!”罗小蔓霸道地在后面喊。

夏明启不听。还有半年就毕业了,他不想错过知道那个秘密的机会。下一次见到朱思凡,他一定要问清楚。

罗小蔓来找夏明启,为她的不讲理向他道歉。夏明启无动于衷。罗小蔓气恼得快要哭出来了,夏明启才答应周末去罗小蔓家玩。说到底,他只是心软。

罗小蔓的房间里堆满了各类卡通玩偶,像一个动物王国。挂在一面墙上的,是一件大大的玩偶衣服,而且是天鹅。夏明启的心激动起来,问这是谁的?从哪儿得来的?

“这么奇怪的话你也能问出口,这是我自己设计出来,找缝纫师傅加工的。牛吧!去年的新年化妆晚会上,我还穿上了呢,并且和一只大狮子共舞了一曲,真是蛮有意思的,嘿嘿……只是谁也不知是谁,挺遗憾的。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张照片,也不知是谁拍的,是辅导老师转给我的。”罗小蔓自顾自地说,似乎仍旧陶醉在那场缤纷的化妆舞会上。

罗小蔓从相册里翻出来那张照片,夏明启呆在原地,他不能相信眼前的罗小蔓就是那只白天鹅。照片上,她和狮子王共跳一支圆舞曲。

罗小蔓看夏明启对天鹅装感兴趣,就索性从墙上摘下来,穿给他看,一边还兴致勃勃地描五颜六色的眼影。妆化好时,罗小蔓真就变身成了那个骄傲快乐的白天鹅。

夏明启一直以为,罗小蔓这样不清高、不矜持的女孩儿是做不了白天鹅的,只有像朱思凡那样的不染尘埃才有做白天鹅的资本。他心里一阵惭愧,为自己的狭隘与偏执。

后来有一天,夏明启又遇到朱思凡。他直接跑上前去问她在上一年的舞会上,扮演了什么角色。朱思凡浅浅地笑了笑,说:“哪儿还来得及扮演什么角色,我妈妈病了,所以就请了假早早回去了,也没赶上。听说热闹得很。”

夏明启的心缓缓地落下来,长吁一口气,竟有些庆幸。也许,天鹅还是快乐的好。

罗小蔓永远也想不到,在盛大的化妆舞会之后,夏明启所能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寻找她。他几乎问遍了那晚到场的所有女生,都没有人知道那只盛装出场的天鹅是谁。那是一场集体的狂欢,在青春的狂欢里,最常有的事就是快乐到失忆。

所幸,分别之前,眷恋之后,她无意中吐露了这个秘密。所幸,他还有很多很多的日子,用来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弥补他对她曾有过的不在意。

这些,罗小蔓都不知道,夏明启也不打算告诉她,他就是那只让她难以忘怀的狮子。就让这秘密沉在夏明启一个人的心底吧。

现在,他只想让罗小蔓坐在他单车的前梁上,驮着她飞奔到学府饭堂,给她再买一份刚出锅的小炒油麦菜。

爱情信使

-by:侯拥华-

18岁那年,我高三,做了一件异常荒唐的事情-答应邻班一个男生,给一个女孩儿写情书。

那天,是林峰的生日,我们逃课,跑到校外小酒馆对饮。半斤牛肉,一斤红星二锅头下肚后,两个人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一路高歌摇摇晃晃进了学校,在男生厕所里吐得满地狼藉。

分手的时候,我和林峰已经有些清醒。林峰拢着我的肩说,兄弟,帮哥哥一把!帮我给你们班那个叫子君的女孩儿写封情书,说我喜欢她。林峰目光中带着几分乞求。

那天,我一拍胸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由于逃课,我被班主任骂得狗血喷头。我耷拉着脑袋站着,无地自容,就听到教室里响起一阵幸灾乐祸的“嘻嘻”声,如湖面上被人投进石子击起的层层涟漪。班主任骂累的时候,示意我坐下来学习,我抬起头看见前面的女孩儿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中有同情,也有不解。那个女孩子就是子君。

虽然有些荒唐,我还是决定帮助林峰。因为我们是初中3年的死党,他曾经为我打过3回架,挨过学校两次处分,被记大过一次。

整整一周我都在想如何应付这个女孩,发现她总喜欢用左手理一理耳际的头发,秀丽的长发自然地垂在肩头,如瀑布一般。记得盛夏的时候,她总是喜欢着一身纯白色的公主裙,美丽得像个天使;而现在,她一身天蓝色羽绒服,让人有种看见蓝天的遐想。她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总习惯先沉默一下,然后再轻声细语地说出来,她羞涩,纯洁,淡雅得让我惊叹。

周末放假半天回家,我带着林峰的嘱托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情书写作。

我告诉母亲要休息,把自己反锁在小屋里。拉好窗帘,打开书桌上的小台灯,借着有些灰暗的灯光做准备工作:我从书包里取出林峰买给我的印有韩国明星的彩色信纸,从中挑选出两张印有金喜善笑脸的淡蓝色纸张,铺在桌面上。吸有黑色水的钢笔握在手中,踌躇许久,我才颤抖着下笔。心中已经有了经过反复推敲的措辞,在颤抖着落笔的一刹那,我忽然嗅到了彩色信纸上淡淡的薰衣草清香-我想,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爱情的味道吧!

用流畅精美的小楷,一笔一画,慢慢书写。钢笔尖在有些硬涩的纸张上划出好听的“沙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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