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于封调查得知,那个叫小蛮的男人所开的书店名为“林逸轩”。
在去林逸轩前,于封特地交待我们,不管慕浅看到小蛮时是何反应,我们都不要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路上,在一座十路口,一辆红色奥迪停在我们的侧面,相距非常近。我不经意朝那方望了一眼,这一望,眼睛立马被车里的人给吸引住了,只见车里坐着一名女子,年约二十,皮肤白皙,娇嫩美丽。
我轻轻地问慕浅,对面车里的那女子是不是我们昨晚所遇见的不老玉女李芳。慕浅朝那车里望去,惊喜地叫道:“对耶,就是她!”然后极兴奋地朝对面的车招手,高声欢呼:“李芳!李芳!我爱你!”
李芳闻声朝我们这方望来,朝慕浅微笑着点了点头,这时绿灯开,李芳开着车徐徐朝前驶远了。
我说这怎么可能呢?昨晚看到她的时候,至少有四十多岁了,怎么今天一下变成不到二十岁的样子了。吴乐乐问:“你觉得她比我还年轻了,对不对?”我朝她白嬾俊俏的脸庞看了看,口是心非地道:“对,比你年轻多了!”吴乐乐若有所思,说那个女人昨晚去了美容所,想必是进行美容了一番。我说再美容也不会相差这么大吧?慕浅说这也难说,有可能是化了妆呢?你不知道有一个五十岁的明星演二十岁的少女,看起来还有模有样的呢!吴乐乐说:“我觉得跟那美容所有很大的关系,那么好的技术,我得去美美容。”慕浅立即说:“我也去,或许在那儿还能遇见李芳呢!”
在前面一直沉思不语的沐蓝蓝这时冷不防问:“是哪家美容所?”我说记得好像叫重生殿?
“重生殿?没听过。”沐蓝蓝狐疑道:“李芳是天后明星,她会去一个名不经传的美容所美容?”慕浅应道:“这很难说啊,或许那美容所的技术好呢。”沐蓝蓝嗤之以鼻:“如果有那么好的技术早已家喻户晓了,还会在那么一个小小的地方被埋没?”吴乐乐说:“所以我觉得有古怪,到时我去看看。”
我觉得女孩子天生爱美,去美容所美容无可厚非,所以也没有太在意。
没多久,于封将车停了下来,下车后,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座书店,抬头一望,“林逸轩”三字赫然入目。
我们进入店里,发现这是一间规格不大的书店,装修复古,卖的书都是比较生僻,复古的,人流量不多,似乎生意并不怎么好,这时店里面只有一名顾客,里面非常地安静、整洁,地面与书架一尘不染。有两个女店员,一个穿墨绿色的旗袍,一个穿月白色的旗袍,显得非常年轻。
店里正在放些高山流水、渔舟唱晚一类的古筝曲子,我们还发现,这家书店除了给来的客人提供了专门看书的木桌,还免费提供茶水,下雨天免费提供雨伞且不用押金等。
我们发现那个叫小蛮的老板并不在,佯装找书,拿起一本书看了看,发现是一本古典文言文之类的书,繁体字,读起来晦涩难懂。也难怪这儿生意不好,这类书现在谁看啊。
那两名女店员来我们进来了,也并没有来迎上来说“欢迎惠顾”之类的话儿,依然双双坐在那儿看书,显得极认真,里面唯一的一名顾客这时抬起头朝我们看了一眼,突然冲吴乐乐叫道:“吴乐乐?”
我闻声望去,见那是一个年约十八九岁的女孩,穿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清爽的披肩长发,秋娘眉,精致的鼻子,樱桃小口,鹅蛋脸,163左右的身高,娇小可人,说起话来声音轻轻柔柔的,虽不算什么角色美女,但也算也清纯可爱,这时正朝吴乐乐笑着,她笑起来挺美,笑眼弯弯,就像天上的弯月。
吴乐乐也喜道:“若初?”
“是呢,你怎么也来这里了?”那个叫若初的女孩朝吴乐乐走了过去。吴乐乐拿起一本书扬了扬说:“我跟朋友来这儿看书,你呢。”若初朝我和于封等人看了看,双腮微红,腼腆地说:“我……也是来这里看书的。”
原来,若初跟吴乐乐是同学,也是吴乐乐在学校唯一认识的一位同学。没想到会这么巧。吴乐乐问若初,怎么不见这里的老板呢?若初立即说:“他很少来这儿的。”
“哦?那么——你对他好像很熟。”于封问。
若初的双颊更红了,羞涩地说:“还……还可以吧,见过几面。”
正在这时,一名男子从店外走了进来,若初朝那男子一望,笑眯眯地说:“他来了。”然后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直围着那男子转。
我朝那男子望去,他穿一件灰色的带帽风衣,身材较高,剑眉、星目、高鼻梁、黑色长发、眸子漆黑,隐隐透露着一丝忧郁。
他就是这家书店的老板小蛮?
小蛮朝我们望来,微微一怔,然后便走了过来,问若初:“若初,这几位是你的朋友?”
“嗯,是我同学。”此时此刻,若初显得矜持极了。
小蛮朝我们微微点了点头,只说了“欢迎”二字,然后走向书店一角,在一张书桌前坐了下去。
慕浅也偷偷地朝小蛮望了几眼,秀眉微蹙,并无惧色。为了不令人置疑,我们决定离开。于封对吴乐乐说:“难得跟同学在这里相遇,为什么中午不一块儿吃个便饭?”吴乐乐是何等地聪明,心领神会,立马说:“好啊。”然后对若初说:“若初,中午有帅哥请你吃饭哟。”若初朝小蛮那方望了一眼,似乎有所顾忌,委婉拒绝道:“不用啦,我回家去吃。”吴乐乐抱住了若初的手臂笑呵呵地问:“是不是害羞啦?要不我请你,走吧。”说罢硬是将若初拉出了书店。
在我们走出店外时,小蛮抬头朝我们望了一眼,若有所思。
上车后,我问慕浅,刚才看见小蛮时是何感觉,若初立即朝慕浅望去,睁大了眼睛,慕浅说:“没什么感觉,好像跟平常人一样。”
我们没有再问,显然这个小蛮并非那个小曼。
其实我们也猜得到,一个女人怎么会跟一个男人是同一个人呢?况且长得又不像。
吃饭间,我们有意向若初问起小蛮,一提起他,若初便是一阵幸福模样,声称跟小蛮认识有一段时间了,他的真名叫林逸轩,不常笑,不爱讲话,笑起来有洁白且整齐的牙齿,让人如沐春风,(后来我才知道,他只对若初笑过)常常静静的坐在书店看一些生僻的古书(文言文那种),偶尔会写写毛笔字,显得极为严肃、儒雅。
“他是用左手写字的吗?”于封问。
“嗯。”
这更证明了一件事,他与小曼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了,因为小曼是用右手调酒的。
饭间,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发现竟然是钱先生打来的,他请我去他别墅走一趟。我不明白他怎么知道我从青海回来了?难道钱义也回来了?而他叫我去干什么?便问他有什么事,他说是与他太太有关。现在我事也挺多,本不想去,但一想到钱先生对他太太那一份真挚的浓情,我又觉得我有必要去一趟。
吃完饭后,我与吴乐乐、慕浅一同去了。
到了钱先生家,他并没有急于说他太太的事,而是问我上次去青海之行进展如何,我说去后并无丝毫收获,只是去游玩了一番,然后问他钱义回来了没,他说没有,电话也联系不上,说完便是一阵长叹。
我没有跟他讲起有关钱义的事,问他太太现在身体如何,钱先生神色黯然,说他太太一直昏迷不醒。我很惊讶,这么久了,他太太竟然还活着,可见其意志力十分地坚强,只怕是她的心底有一股力量在苦苦支撑,而这力量,来源于钱先生对她的爱。
钱先生并没有叫我去看他太太,只是问我有没有办法让他的太太再次活过来,我说这个我的确没有办法,只怕这世上也不会有。钱先生却说:“我听说有一个办法可以。”
“哦?什么办法?”
钱先生说:“听说有一种能令人死而重生的方法,叫借尸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