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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奇虫异毒(1)

两个蛊虫仿佛古代剑客般对峙着。只不过,金蚕是静止的,一动也不动,倩儿却是在动的,蛇身古怪地摆动,似左似右,飘忽不定。

41、

2006年10月6日,中午11点45分。医学院后巷。

和许多大学一样,南江医学院附近也开了很多以学生为消费群体的小餐馆。

吴小倩没去食堂吃午餐,而是拐进医学院后门的一个小巷子里。巷子的尽头有一间破旧的老房子,上面的招牌被油烟熏成灰黑色了,依稀可分辩出“老王饭馆”四个大字。

吴小倩走了进去,里面仅能摆四张桌子,没有一个食客。店主是一个老头子,头发全白了,佝偻着背,满脸的皱纹。

“老王,来个酸汤鱼,血酱鸭!”吴小倩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好久没吃家乡菜了,麻烦你了。”

老王慢腾腾地走过来,盯着吴小倩上下打量。

“你是谁家的丫头?”

“我姓吴。”吴小倩笑兮兮地说。

“你是……你是头人家的那个小丫头?”老王的语气十分恭敬,“是小主人啊。没想到啊,才几年功夫,你就长这么大了。”

吴小倩也乐了:“老王,这几年功夫,你可是一点也没变哦。”

“老了……”老王摇摇头,颇为伤感,“再过两年,就要入土了。我只希望,能回到寨子里去等死。”

“这样吧,老王,明天你就回去吧。”吴小倩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尸体运回去。”

老王打了个哆嗦:“小主人,你说啥?”

吴小倩勉强笑了笑:“我是说,如果我死了,还有尸体的话,你再劳累一下,把我的尸体运回寨子去。”

老王深深地吸了口气:“小主人,那个人,又出现了?”

“我不知道。”吴小倩的脸色凝重起来,“不过,我看到了金蚕蛊。”

“你看到了金蚕蛊?”老王惊讶得嘴都合不上,“你能在金蚕蛊下脱身?”

“确切地说,我是看到金蚕蛊攻击过的尸体。”

“至今,我们苗人还没有从金蚕蛊中成功脱身的纪录。小主人,你虽然天赋异禀,恐怕还不是金蚕蛊的对手,千万要小心。”

吴小倩若有所思:“不是说,月神族早已灰飞烟灭了吗?蛊毒祭司死于祭坛之乱,怎么还有传人?而且竟然炼制了金蚕蛊这种天下奇蛊?”

老王叹息了一声:“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月神族能延续几千年,自有其过人之处。”

“老王,你说,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战胜金蚕蛊?”

“战胜金蚕蛊的最好办法当然是用火刺猬。可是,这种奇物濒临灭绝,寨子里的人都没有看见过。”

“除了火刺猬,就别无他法?”

“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助你。”想了想,老王又摇头,“不过,恐怕很难。”

“没关系,说来听听。”

“天生万物,相生相克。有黑就有白,有正就有邪。月神族延续几千年,却始终没有掀起太大风浪,是因为在月神族身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天敌。”

“天敌?”

“是的。”老王的眼光望向遥远的江边,那里,有天下奇楼滕王阁,还有千年古刹绳金塔。

“如果有一捆金绳和驱风、镇火、降蛟三宝剑中的一柄,战胜金蚕蛊不过举手之劳。”

吴小倩若有所悟:“你是说,绳金塔的宝物?我听母亲提及过,说那座塔自古就有高人在那里修行。”

“不错。绳金塔本是高僧所建,除了宣扬佛法外,最重要的原因是镇妖辟邪。这个所谓的妖邪,估计就是月神族了。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月神族六十多年前的祭坛之乱中,就有绳金塔高僧的身影。否则,仅凭大祭司的能力,还不足以制伏月神,击败其余六大祭司。”

“那绳金塔高僧是谁?”

“不知道。”老王叹息了一声,接着说,“不过,我知道绳金塔下有个年轻的僧人,名夷大师,有通天彻力之能,想必是绳金塔高僧的传人。”

吴小倩笑了:“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去找他帮忙?”

老王摇头:“谈何容易。他们的宗旨和我们不同。我们想消灭蛊毒祭司,他们却仅仅是想制衡月神族。否则,他们完全可以把握祭坛之乱的机会,一举消灭月神族。他们所追求的,是至高无上的佛法,摆脱凡人生老病死的‘大道’。而我们,在他们眼中,不过是稍微有点奇异的凡夫俗子。我们和蛊毒祭司的恩恩怨怨,和争夺一粒米而大打出手的两只蚂蚁没什么两样。”

吴小倩无语。

老王关切地说:“小主人,你也别想得太多。你现在还年轻,不如先随老朽回寨子去,暂时避避蛊毒祭司。等时机成熟,再和他宣战也不迟。”

吴小倩苦笑:“躲得了一时,躲得了一世?如果现在不动手,待其羽翼渐丰,能熟练运用金蚕蛊时,怕是一点机会也没有,全寨子的人都将死无葬身之地!好了,老王,你别说了,快给我上菜!我要好好地吃上一顿正宗的家乡菜。”

老王蹒跚着脚步走进厨房。

过了一会,他捧上了热气腾腾的酸汤鱼和血酱鸭。

吴小倩一边吃,一边问:“老王,附近有没有一个懂得蛊毒的苗族老婆婆?”

老王摇头:“我没有看到过。懂得放蛊的不仅仅是我们一个寨子,说不定是其它寨子出来的。据我所和,其它寨子即使有懂得放蛊的人,水平也有限的紧,你找她们帮不了什么忙的。”

“我知道。”吴小倩宛尔一笑,“我妈妈说,我是草鬼婆中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所以,我一定能战胜金蚕蛊的!”

“但愿如此!”老王喃喃自语。

吴小倩吃得很饱,以至于走出老王饭馆时脚步都有点凌乱。烈日下看不到什么人影,偶尔经过的女生们都打着伞,唯恐晒黑了她们的皮肤。

吴小倩让自己曝晒在阳光下,脸色依然苍白如纸。她的身体有点奇怪,无论怎么吃也吃不胖,无论怎么晒也晒不黑。

回到441女生寝室,里面空无一人。吴小倩仰面躺到床上,张着嘴呼气。

一条青色的小蛇从她的嘴里钻了出来,竖起了身子,吐着舌信好奇地东张西望。

“倩儿,回来!”吴小倩怕它被其她女生撞见。

然而,一向唯命是从的倩儿这次却违抗了命令,没有回去,而是围着吴小倩不安地游动。

吴小倩大怒,刚要喝叱倩儿,却发现,墙壁上匆匆爬过一头蝎子。

这不是普通的蝎子,背上的颜色五彩斑斓,足有三寸长。对于毒物来说,色彩越艳丽,体形越大,毒性就越强。

吴小倩记得很清楚,这只五彩蝎子,是她早上用毒庐在小树林里擒获的。

毒庐是用特制的药草炼制的,能散发出醉人的香气。毒物闻到这股香气,如同人类吸食海洛因般,会沉醉在梦幻般的幻觉中,不能自拔,即使是交配也没兴趣。

可是,这只五彩蝎子,居然放弃毒庐里的享受,慌慌张张地赶路,仿佛在逃命般。

吴小倩的心悬了起来。

对于毒物来说,只有一件事,比享受毒庐里的香气还重要,那就是死亡!

441女生寝室里肯定出现了比这些毒物还要恐怖的东西!

怪不得倩儿如此不安!

吴小倩一下子就从床上蹦了起来,紧张地搜索。

五彩蝎子向窗户方向爬去,显然,它想从这里逃出去。

忽然,一个金黄色、拇指大小的物体沿着墙壁迅速游动,一下子就趴到了五彩蝎子的背上。

吴小倩睁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金黄色的物体。

椭圆形,闪烁着黄金般的光泽,纤细的足,微微蠕动的触角,赫然是一只金黄色的蚕!

42、

2006年10月6日,中午12点05分。苏舒寝室。

“姐姐!”翩翩起舞的苏舒看到了苏雅,停下了舞姿,仿佛一只小鸟般欢快地蹦了过来。她的脸,通红通红的,挂满了大颗大颗的汗珠。衣服上显露出一块块被汗水浸湿的印迹。

苏雅拿出手绢,怜爱地抹去她脸上的汗水:“这么热的天,跳什么舞?”

“我跳得好看吗?”

“很好看。”

苏舒骄傲地说:“当然好看,我的舞蹈,是妈妈亲自教的。”

苏雅问:“妈妈亲自教的?”

“是啊。妈妈过世之前,每天都要教我跳舞。她说,舞蹈能让人快乐,忘记痛苦。我记得,她经常愁眉苦脸,不喜欢和别人说话。教我跳舞的时候,是她笑得最多的时候。”

苏雅隐隐心痛。爱是一把双刃剑,很容易伤到自己。父亲的爱情是如此,母亲的爱情亦是如此。这个世界不存在绝对的真空,每一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会影响身边的人。无论多么纯洁的爱情,都不能脱离社会和家庭独自存在。

“妹妹,你能不能放弃这次歌舞剧?”苏雅心里还抱着一丝幻想。

“可是,我真的是很喜欢跳舞啊!”苏舒的眼神黯淡下来,“为了妈妈,我也应该好好地表现一次,不是吗?姐,你是我最亲的人,难道也理解不了?”

苏雅笑了:“好了好了,别用妈妈来压我!只要你喜欢,我一定全力支持你!”

她很清楚,对于苏舒来说,这次表演,并不仅仅是赚取名声那么简单。她需要一个舞台来充分展示自己,增强自信,从自卑和自闭的阴影中走出来。

苏雅望了望寝室,问:“她们呢?”

“她们?”苏舒哼了一声,“没一个好东西!星星只知道和她的秦渔卿卿我我,人影都看不到。小妖刚才还在这里,接到了一个男生电话,一下子就跑得没影了。还说什么好姐妹,一个个全是见色忘义!姐,晚上,你去看我排练,好吗?”

“好啊。”苏雅摸了摸苏舒的头,“还没吃饭吧,走,我请客,让你开开眼界。”

“我就知道,姐最疼我了!”苏舒眉开眼笑,“来,亲一个!”

“去去去!”苏雅苦笑不得,“别闹了,让人看到,还以为我们同性恋。”

苏舒一脸痛苦状:“这可是我的初吻啊……”

“我才不稀罕呢!”苏雅不怀好意地笑着说,“还是把你宝贵的初吻留给你未来爱人吧。你以为我像你一样,没人要啊。”

“姐……”

“好了好了,不说了。”苏雅推了推苏舒,“收拾一下,换件衣服,我们去吃饭。”

苏舒冲了个冷水澡,换了件淡黄色的裙子,长发随意地挽在一起,显得清雅脱俗。

两姐妹走在校园里,吸引了不少男生的眼光。苏雅仿佛粉雕玉琢般,气质高雅,举手投足间魅力四射。苏舒虽然不是很漂亮,却给人一种温柔清新的感觉。

已是午时,烈日如火,热潮席卷了医学院的各个角落。苏雅和苏舒撑着小伞,沿着树荫慢慢行走。

树叶的投影犬牙交错在一起,偶尔有风掠过,仿佛无数条黑色小鱼般游弋起来,缝隙中的阳光更是变幻万千,忽大忽小,伸缩自如,仿佛调皮的精灵般。

在医学院门门口,苏雅遇到了柳雪怡。她笑容满面地挎在杨浩宇身上,仿佛拴在大象身上的一只小猴子般。

苏雅本想假装没看见,可柳雪怡却对她招手:“苏雅!”

苏雅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

“这是我的男朋友,杨浩宇,学校篮球队的队长和主力中锋。”柳雪怡脸上掩饰不住的得意。

“你好。”苏雅大大方方地打了个招呼。

杨浩宇却有些畏畏缩缩,不时去看柳雪怡的眼神,仿佛一个害羞的小男孩般。

苏雅心中暗自生疑,脸上却不露声色。

“这是我的同寝室好朋友,苏雅,全校第一美女和第一才女!”看来柳雪怡颇以和苏雅为傲。

杨浩宇没有说话,只是有些惊奇地看着苏雅。

“浩宇,你哑巴了?倒是说话啊!”柳雪怡有点生气。

杨浩宇惶恐不安,哆哆嗦嗦地说:“哦,你好,苏雅。”

苏雅的疑心更重了,多看了杨浩宇几眼,却发现柳雪怡脸色不善,匆匆告别:“我们还有事,下次再聊吧,再见。”

柳雪怡拖着杨浩宇离去。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苏雅若有所思。

一直没说话的苏舒问:“姐,你在想什么?”

苏雅郑重其事地说:“妹妹,我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一定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尤其是不合常理的事情,一定要小心,做好应对措施,保护自己。”

苏舒不解地问:“姐,你是什么意思?刚才,那个女孩对你的脸色一下子就晴转阴了,到底为什么?”

苏雅叹息了一声,同一个母亲所生,妹妹怎么就这么笨?

“刚才那个男生,你认为怎么样?”

“很不错。”苏舒想了想,又说,“只是,似乎有点内向。”

“内向?”苏雅冷笑,“一个内向的男孩,能参加学校篮球队,还当队长?他怎么领导其他篮球队员?”

苏舒怔了怔:“你这么一说,是有点奇怪。”

“刚才那个女生,你觉得如何?我指的是长相方面。”

“很普通。”

“何止是普通,分明就是很差!”苏雅撇了撇嘴,“一个长相这么差的女生,竟然能找到得篮球队长这么优秀的男朋友,你不觉得奇怪吗?”

“听你这么一说,是有点奇怪。”苏舒还是不明白,“不过,普通女生找英俊男生的例子也有很多,不是说有很姐弟恋吗?如当年王菲和谢霆锋。”

苏雅彻底被妹妹打败了:“妹妹,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在绝大多数男人的眼里,女人的容颜是摆在第一位的。女人可以没智商,没技能,没修养,没内涵,但一定要长得好看。尤其是在大学中,所有恋爱的最初动力都是因为性幻想。像杨浩宇这么优秀的男生,即使他不主动去追求女生,也有很多女生会主动送上门的。如果说柳雪怡很有钱,或者很有权势,杨浩宇出于其它目的委曲求全,勉为其难地和柳雪怡在一起,还情有可原。比如你说的王菲,她本人有钱有名声有地位,何况长得又不差,找个年轻点的帅哥是很正常的。可是,据我所知,柳雪怡一没钱,二没权势,家庭背景一般,她有什么能力能拴住杨浩宇的心?”

苏舒若有所悟:“嗯,这样想来,的确是有些奇怪。”

“而且,如果你观察够仔细的话,你就会发现,杨浩宇和柳雪怡的关系,不像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更像是主人和奴仆的关系。你没发现,杨浩宇很怕柳雪怡?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要看柳雪怡的脸色。”

“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姐,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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