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那个充满血腥的清晨,妍丽收了刘妈的两套衣服,怀揣着家中所有的现金,仓惶逃到车站。因前一天在英姑家现了身,妍丽估计警察很快就会查到她的头来,所以,她必须尽快逃离。当时,惶恐紧张充斥她整个神经,至于逃往何地,她并没有想好,只知道逃得越远越好,当然,一定要是最边远的山镇,县城以上的城市,她是不敢呆了。
妍丽到达火车站,正好有一趟开往昆明市的特快,她买了张车票,毫不犹豫登了上去。就这样,妍丽来到了昆明。到昆明后,她首先找了一家理发店,将时尚的黄头发染成黑色,之后,换上刘妈的衣服,照着地图,乘车来到云南最边远的一个山区小镇——白甸镇。
这个小镇,人口不多,四面环山,因地理原因,这些年这儿很落后、很贫困,老百姓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四周山上种的茶树。妍丽选择这儿,就是想在这儿找份采茶的工作,以便将自己长期隐藏起来。
现在,山里人都喜欢到大城市去打工,年轻的姑娘小伙,很少留在穷山沟的家中。这样一来,妍丽找起工作来,就相当容易了。当天下午,她就在一个茶叶加工厂,找到一份工作。
这个茶叶加工厂,去年才兴办的,规模不算大,五十几个工人。老板姓黎,大约三十五六岁,个子不高,但很壮实,很精明。农村人,一般警惕性极低,这也是罪犯们选择山区、农村躲藏的原因之一。黎老板像以往一样,问了下情况,谈好工钱,连身份证也没看一下,就将妍丽留下了。
妍丽这女人,极其聪明,她深知,若想长期在这儿隐藏,最好找到一个依靠,那么,眼前的黎老板,不就是最佳的人选吗?她跟邺廷政结婚这么年,商海中的摸爬滚打,历经几次杀人,耍点小手腕,魅.惑这个小小的黎老板,岂不是小意思?
于是,妍丽有事没事,总喜欢在黎老板面前出现。而这位黎老板,打第一眼看到妍丽,就觉得这女人很特别,装着打扮虽然和农村女人一般模样,但感觉她骨子里,却透着一般农村女人没有的韵味,还有她美丽精致的五官,更是令他心动。再加上,他的妻子大腹便便,正怀着第三胎,此时的他,身体正处在焦渴中,没有多久,这位黎老板终是受不住诱惑,趁妍丽加夜班,将她喊了出来,之后,在离着厂房不远的茶树下,跟妍丽紧紧地纠缠在了一起。
这之后,俩人便经常在寂静的野外苟合,再后来,妍丽从一个包装工人,晋升做了会计。这位黎老板,自沾上妍丽鲜嫩的身子,就像得了失心疯一样,整个心身都扑在了妍丽身上,为了方便偷情,他在小镇给妍丽租了间房子,一到深夜,他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了妍丽的租住屋。
会计的活儿并不多,每周只需花一到两天时间,就能全部搞定。平时没事,妍丽就帮黎老板打理茶厂,偶尔,还帮他想一些促销的办法。在这一段时间里,妍丽过的简直就是神仙般的生活。黎老板为人忠厚,待她很不错,虽然她不爱他,但在逃亡生涯中,能碰上像黎老板这种男人,让她有地方安身和依靠,妍丽觉得,她上辈子肯定积了不少德,上苍才会如此仁慈地对待她。
自来了白甸镇,妍丽过的几近是封闭式的生活,外界的一切,她都不知道。但,不用想她也知道,她肯定是全国重大的通缉犯之一,六条人命啊,只要不抓住,抓住了绝对是死刑。为了得知外界的信息,她做了会计后,就以要做账的名义,希望黎老板给她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此刻,黎老板要命似的把她迷得正紧,对妍丽的要求自然百依百顺。但妍丽是何等精明的人?这买笔记本的钱,她会要黎老板出吗?当然不会了。反正,这些钱是黎老板讨她欢心时给的一些小钱,何不借机拿出来,让黎老板感动一把呢?果然,她这一举动,大大的将黎老板感动了。要知道,在贫穷的山区,在外面找野男人的女人,十个就有九个是为了钱,可眼前的女人,却把他给她的钱,拿出来给他的工厂添置电脑。
妍丽通过网络一查,果不其然,她是全国重大的通缉犯之一,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通缉她。这下,可把她吓瘫了,本想等风头过了,跟她的宝贝宁宁联系一下,看到网上的消息,她便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寒颤的同时,妍丽开始为自己的后路着想了。像她一个单身女人,这样长期租住在小镇,迟早有被发现的一天,现在,她必须拥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才行,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自然而然,妍丽想到的就是这位黎老板了。虽然,目前的生活与之前相比,相差甚远,但现在,她可是正在通缉的重大杀人犯呀,能有吃有喝有房住,而且,还有一个精壮的男人,给予她身体上的满足与愉悦,她已经很满意了。但今后呢,她的下半辈子,能永远这样过下去吗?她现在,只是黎老板的一个情妇而已,他就是再喜欢她、再贪恋她,她也只是一个情妇!这么一想,妍丽便动了念头,要想黎老板娶她了。
那晚,大约有一周没有出现在租住屋的黎老板,带着满腹的郁闷,天尚未黑尽,就来到妍丽这儿。黎老板来的时候,妍丽正在上网,她扔下鼠标,一脸娇媚的笑,扑了上去:“大志,总算把你盼来了,我……我想你……”
说话的功夫,妍丽仅着背心裙的娇软身体,已贴在了他滚烫的胸口上。这背心裙,别看是从白甸镇买来的便宜货,但穿在妍丽身上,就是不一样。而黎大志迷恋她的,不光是她鲜嫩滴水的身子,还有她与农村女人不一样的风情与别致。这风情与别致,也就是妍丽浑身散发出的那种高贵典雅的气质。所以,跟妍丽在一起时,黎大志显得特别激动,有一种吃上天鹅肉的感觉。
“云妍……”黎大志俯下唇,在她娇艳欲滴的红唇上,重重吮了几口。送货回来,他老婆就生了,不管对老婆有无感情,不管老婆生的是不是儿子,在这个时候,他都应留下来照顾她。
一周没见,妍丽对怀抱自己的这个男人,居然莫名其妙非常想念,双手紧紧缠往他的颈脖,气若如兰,在他耳边悄问:“大志,想我了吗?”
“想,想死我了……”黎大志说着,灼唇贪恋地追着她的小嘴,又狠狠亲吮了几下。这么多天没来,他不光身还有心,的确很想念这个蚀他心骨的小女人。所以,娇柔的身体一扑进怀里,他的身体就起强烈的反应,但他今天心情不好,在她的唇亲吻了几口,就将他轻轻推开了:“吃饭没有?”
“还没,正在制工资表,还有两天就要发工钱了。”
“哦,我也没吃,家里有菜没有?”
“有,怕你这两天要过来,我前天备了些菜放在家里。”
妍丽的话,黎大志听了胸口一暖,他觉得,他对这个娇媚体贴的女人,越来越上心,越来越迷恋,如果刚开始,只是贪恋她身子的话,那么现在,他对她已经产生了浓厚的感情。自她来了,茶厂的工作,帮他减轻了一半,员工的管理,几乎不用他操心。茶厂因为有她,他在外面跑销路,就很放心。
没有多大一会儿,妍丽就炒了三个菜。山里人大多爱喝酒,黎大志也不例外,妍丽给他倒了一杯,就坐在他对面,一副小女人的模样,看着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