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孟之晴低下了头,似乎有些犹豫。
高小遇也算是明白了,孟之晴吃东西,是得要个人来推动的,而且,照目前的形势看来,这个恶人,是要她来做了。
高小遇夹了块红烧肉,放在孟之晴的碗里,又对孟之晴说:“我忙活了这么久,你好歹尝一口,如果你不喜欢的话,尝了就不吃了,喜欢吃的话,就多吃一些,怕胖的话,我陪你跑步去。”
木头嘴里塞满了食物,见孟之晴不动筷子,便说:“你就尝尝小遇做的红烧肉嘛,这可是她的拿手菜,外头都尝不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的。”
孟之晴也被说动了,夹起那块红烧肉,小咬了一口,果然是跟外面做的不一样,甚至是要超过妈妈请回来的厨子,肥而不腻,还带着一股诱人的香味,吃了一口之后几乎是无法克制自己吃下一口的欲望。
孟之晴连筷子都舍不得放,但在敞开了吃之前仍然是保持着冷静,拉着高小遇的手对高小遇说:“你记得,今天晚上陪我跑步。”
“好!”高小遇一口答应。
然后孟之晴好好一个女神终于是不甘心做人肉背景了,一口一口地吃着红烧肉和鸡翅,偶尔还吃些沙拉解腻,只是,吃相文雅,慢条斯理的,倒是比木头好看了许多。到底女神就是女神,不管做什么都是美的,高小遇感叹。
东西吃完了,大家也开始玩玩闹闹,大多是玩桌游啊,聊天啊,或者唱歌之类的。这时候,高小遇的鸡蛋糕也做好了,大家正准备七手八脚分了吃的时候,孟之晴却说:“既然今天是木头的生日,这个又是木头的生日蛋糕,咱们要吃,,总得先唱个生日歌吧。”
高小遇也来了兴致,起哄着说:“正好之晴是音乐专业的,不如之晴来起个头吧,正好木头家里还有个电子琴,也不知道之晴平时玩不玩这个。”
孟之晴谦逊地说:“小时候弹过,应该还记得一点,让我试一下可以吗?”
木头立即冲到屋子里拿琴,嘴里还嚷着:“之晴要弹琴,咱们可都得好好听着!”
木头家里没有专用的琴架,只能把琴放在茶几上,孟之晴整理好裙摆,在琴边上蹲下,修长的手指轻柔地按着琴键,美妙的琴音从她的指尖缓缓流淌出来。
高小遇总觉得,一双好看的手,就像孟之晴这样的,细腻白皙修长,就应该去弹琴。但是像她自己这样的,手虽然长得不好看,但好歹是一双巧手,一定要做出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中餐。
“祝你生日快乐... ...”孟之晴缓缓地唱着,带动着整个屋子里的人都唱了起来。
一首《生日快乐》本来是没什么难的,更何况孟之晴是音乐专业的,弹奏这些简单的曲子实在是信手拈来,只是孟之晴的声音细腻悠长,再加上她那一头如瀑的乌黑长发,那条极称她温婉大方气质的湖蓝色的长裙,这几点结合起来,甚至让人觉得,她做什么都是美的。
这样一来呢,孟之晴就跟木头和高小遇都成了好朋友,高小遇心里对孟之晴满满的好感,觉得这个女孩子又勤劳又善良还有才华,更不会看人下菜,瞧不起她们。木头甚至是把孟之晴当成了心目中的女神。
时间渐渐晚了,由于晚上脂肪摄入比较多,孟之晴和高小遇决定走路回去。
高小遇看着孟之晴脚上那双高跟鞋,略微犹豫了一下:“你的鞋,穿这个你走路不会难受吗?”
孟之晴看了眼脚上的鞋子,笑着对高小遇说:“我早就习惯了,你不用担心的。”孟之晴从小接受的是淑女的教养,高跟鞋什么的也常常穿,有时候参加宴会,一穿就是一整天。
高小遇问孟之晴说:“今天开心吗?”
“挺开心的,好久没有这么疯过了。”孟之晴笑着说,“你不知道,家里一直管我管得严,不许吃这个不许干那个的,唯独没有涉及的呢,就是我的音乐梦想,想想看,如果连我的音乐梦想他们都要干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孟之晴扭头看着高小遇,又问:“小遇,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的梦想啊,是开一家饭店,把高家私房菜发扬光大。”高小遇说着,满脸都是憧憬的笑容。这不仅是她的梦想,也是爷爷的希望,爷爷把高家私房菜谱给了她,没有给小姨和姨夫,不就是怕高家私房菜后继无人吗?她辛辛苦苦地卖烤肉串给饭店打工,不就是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吗?
孟之晴看着微笑着的高小遇,声音温柔地说:“小遇,你是一个有灵魂的厨师,你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的。”即便是只有短短几个小时的相处,孟之晴也能看出来,高小遇对食物的热爱,那种热爱,不是只限于去调配他们控制他们,而是尊重他们,用自己的心去做好每一道菜,这才是厨师的最高境界。就像是弹琴,指法再好,心中一点感情都没有注入,弹出来的曲子也不过如同一潭死水,了无生趣。孟之晴想要做一个有灵魂的音乐家,就像是高小遇想要做一个有灵魂的厨师。
“谢谢。”高小遇说,“那你的学业已经完成了吗?”
“还没有。”
高小遇忽然想到孟之晴刚才那句“如果连我的音乐梦想都要干涉,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心中顿时觉得不妙,犹豫了一下,才开口:“不会是你爸妈... ...”
“不是不是,”孟之晴连忙解释,“我这次回来是因为休假,我是回来找我的未婚夫的,我们就要结婚了。”
高小遇看着孟之晴满脸幸福的笑容,连忙说:“那恭喜你了啊。”
“小遇啊,你说,如果我请你去我们的婚宴上面做主厨,那我们的婚宴会不会很特别啊,想一想,那些客人大概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呢。”
高小遇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脑袋,才说:“你们的婚礼上,请的客人一定是见过世面的,就凭我,估计是不成的。我也就做些私房菜家常菜之类的,宴席什么的,我还真不会做。”
“那些人平时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吃过了,再来吃些家常菜才觉得新鲜呢。小遇,你就不要谦虚了好不好。”孟之晴拉着高小遇的手说。
既然都到了这个地步了,高小遇也只好说:“既然你请我,我是一定要去的,到时候啊,一定吃个天昏地暗,然后拉你出来陪我跑圈,你千万不可以反悔啊。”
“好,不就是吃饭跑圈嘛,绝对不反悔。”孟之晴立刻笑了起来,还伸手要跟高小遇拉钩,高小遇拗不过她,也只好与她拉了勾。
其实,高小遇只当孟之晴的话是在开玩笑,毕竟孟之晴家里这样富裕,她的婚礼一定是盛况空前,就算孟之晴想要自己去做主厨,她的父母还有她的未婚夫的父母都未必会同意,何况,时间久了,大概她自己就会把这茬子事忘个干干净净。
“之晴,祝你幸福。”高小遇衷心祝福道。
“谢谢,”孟之晴脸上泛起两团红晕,笑得娇羞又幸福,“小遇,我与他一起长大,不过后来我去英国留学了,他是个有趣的人,平时呢也特别喜欢吃,有时间,你一定要来我家做客,到时候,如果你能给他做几道菜吃吃,他一定会很开心的。”
“好啊,反正都住在一个小区那么近,有时间多走动走动也好。”高小遇一口答应。
孟之晴始终是不明白高小遇为什么会住在这样的一个高档社区里,她没有以貌取人的习惯,只是高小遇实在是不像有钱人家里的女儿,或者是她比较随****,孟之晴又想着自己每天都被管束着,做什么事情都束手束脚的,反而有些羡慕高小遇的自由随性了。
“对了,我还会做慕斯蛋糕,有时间你一定要来尝尝,我上个月新学的呢。”孟之晴笑着说。
一捕捉到关于食物的讯息,高小遇立即来了精神:“好啊好啊,有时间我一定去。到时候,你也教教我怎么做慕斯蛋糕。我本来只觉得你是个才女,没有想到你也会做那么多好吃的。”
孟之晴低头笑了笑,说:“其实我对食物本来是一窍不通的,只是我未婚夫太喜欢吃了,在国外调料什么的都不充足,我爸妈也不希望我接触油烟,我就只好学着去做一些甜点,到时候结婚了就可以每天做给他吃。”
孟之晴一定很喜欢她的未婚夫,高小遇这样想,大概她的未婚夫也是个极为优秀的人,要不然,孟之晴也不会这样喜欢他,才子佳人,倒真是一对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