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再次洒在人脸之上,江楚清楚的看到了忘忧花开放。
戈壁滩上讨生活的汉子喜欢将这种只开半个小时的赤白小花称作忘忧,短暂华丽,犹如黄泉之花。
江楚的昏眩好了不少,也不知道是身体的缘故还是绝境之中激发了什么潜能,夜幕降临之后,江楚之合眼了三个小时。在清晨之前山路的时候,他才明白原来一副孩子的身体竟然是这样的强大。
他的精神好得很,足够支撑他在太阳下撕破那个碍事的帐篷,为自己换上一身遮罩风霜的外袍。戈壁上温差极大,昨天晚上要不是他躲的位置够好,可能没被狼吃了,也会被这六月的夜风吹死在戈壁滩上。
地图越走越不中用,江楚一狠心将它收了起来,拖着背包开始寻找水源。
戈壁滩上有动物,也就有河流。他寻着蛛丝马迹听寻着一丝水响,直到天黑绝望之前,他终于跟着一堆干燥的狼粪,听到了除了朔风之外,生命流动的声音。
那是一条河流,随之而来的,是一张绝无异味,健康森白的大牙。
狼的嘴不见得很臭,江楚的折刀极快的磕了一下这条猛然伏击上来的大青狼,如果不是江楚的身体够矮,折刀几乎护住他全身的话,这条接近一百公斤,毫无健康问题的孤狼可以瞬间咬断他的脖子。
“蓬!”这柄求生折刀可是带多功能用途的,不论是削皮的还是搓骨的钢齿,卡在这头狼的嘴里。江楚用力之下都不会让它好受。
孤狼是一种残忍聪慧的生物,江楚心中的血气支撑着胆气与速度,一刀横抽,大蓬的鲜血顿时从狼嘴中流出。它毫无对付人类的经验,也不明白一个直立行走的生物怎么会有这样长而锋利的獠牙。
但等他从被扑倒的江楚身上离开,打算再次突进攻击时,江楚就已经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了。气枪狂躁的声响躺在长河的边上,这头青狼没有呜咽的倒了下去。
江楚这才后怕,仰头望天,翻着白眼脱力,大口喘气将手中气枪丢开老远。
后世的狼不会这样对付一个人类,他们要么躲远要么群攻,孤狼见着人类绝对不会冒冒失失的就这么攻击上来。人有传承,狼这种生物同样会有。江楚不会为自己杀了它而感觉可惜,他脑子里想的,仍然是这头狼为什么会有胆子在大白天袭击一个人类。
直到野狼死去的身下挤出一个弱小的狗崽,用力开始撕咬他母亲的****时,江楚才看明白。原来这头青狼是头饿极了的母狼。
他顿时不敢再留,一头带狼崽的野狼,不见得会是一头孤狼。江楚看了看不远处奔腾的河流,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尽早过去。
如果被狼群围住,他手里现在就算拿着AK47都没用。
可等到他想起身,那头小狼崽却是一个奔袭,越过大青狼的尸体,死死咬住了江楚的裤腿。
江楚看看这小狼崽子一眼,抬脚将他踢开。弱肉强食,本就只有一个站得住,此时发了仁慈就是对自己身上流得人血不负责任。
但这头小狗崽子明显不好对付,江楚一脚踢开它,这狼崽子呜呜的像个狗崽又蹦了上来,咬着江楚的裤腿,不断地撕咬。
江楚嘿嘿一笑,心中一股同病相怜慢慢升起,想起自己的处境和这头还没断奶的狗崽何其相似?一时间时间紧迫也容不得他在想许多。这崽子就是记仇,也等它大些了再说。
江楚打开背包,像是拎起一块石头将那狗崽子扔了进去。戈壁上六月的河流不急,江楚扔块石头探明水势,徒步顶着背包和气枪,腰里拖着折刀就过了长河。
对门四条大狼青锋冷面,它们到达河边围着那条死去的青狼转悠良久,最终那带头的疤面头狼盯着河中心的江楚长嚎一声,顺着下游就追了过去。
饿狼不敢涉水是因为不敢冒险,人能过的河这些本地客胆子大点也能过去。江楚被那头狼盯得后背毛都炸起来,知道自己在这块地上墨迹迟早会被那下游赶上来的大狼撕成碎块。一时间也是加快动作,紧赶着顺着河的另一边开始逃命。
天苍苍野茫茫,河流之上见人忙。只要能找到人,江楚就能搞清一切。
小狼崽子在包袱里呜咽个不停,这小东西见势不妙就开始装可怜,江楚也知道白眼狼三个字是怎么写的。自己杀了狼母就结了仇,也不好意思再弄死这小崽子,只能拖着他,跟熬鹰似的带在身边。
大狼和江楚隔岸相望,幸好这条河是主干,整个夏季看来都不会断流。江楚小心翼翼的在河对岸观察着水势,单手握着气枪,不希望那狼王真冲过来报复。
那大狼要过水必然会死在河里,但看着情势和那四头狼不紧不慢的决心,要不是河岸太远怕打不准,江楚现在就想一枪一个解决后患,被这四头力能搏虎的仇狼盯上,简直就像四个背着镰刀的死神在看着他。
可惜做不到就是做不到,这河流不知道延伸往哪里,但西北戈壁滩上的河流可能只有一个去向,那就是黄河。这条河估计算不上黄河,只是两岸黄沙渐少,戈壁滩上的湿地风光逐渐展现。
两边的对持一直持续到江楚又走到了下午,四条狼不甘心的嚎叫中,江楚步出他们的领地范围。带着那头呜咽到没了力气的狼崽,进入一片草场的范围。
这就离人烟不远了,四条狼离去又有了希望。江楚心头振奋,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前路看到什么,时间会压缩会停滞,但就是不能倒转,他不知道山中一日世上千年是不是真的存在,要是他从磁场范围走出,会不会碰上战争,或者突然老死之类的....
六月的天实际上黑的不快,江楚胡思乱想完之前,终于又枪杀了三只野鸡,这滩涂上的野鸡似乎特别傻,江楚几乎是将折刀放在这些野鸡的脖颈上它们才扑闪着翅膀想要飞走,可它们的肥屁股又没那么容易摆脱。江楚一刀宰掉一个后,剩下的仿佛就和吓傻了一眼,在黄昏中叫也不叫了。
足足三只大野鸡是江楚能携带的上限,一整天的急行军要不是意志力足够强横根本吃不消。幸好是在河边有足够的水源支持,太阳能折叠锅在这种无污染的空气里发挥着最大的效用,源源不断的供给着江楚可用的清洁用水。
狼崽在背包里捂了半天,大太阳底下没死算它筋骨奇特。江楚也不好意思再迫害它,既然都带出来了,只能倒吊起三只野鸡半小时,最后一刀抹了它们的脖子,放着这小狼崽子上去吸血。
狼崽子就是狼崽子,长的和狗崽子再像,眼底的一抹藏青也足以证明它是个残暴自由的天性。几乎是没有一点犹豫,这头原本奄奄一息的死狗就爬起来将三只野鸡吸的鸡皮发白。临了还想咬下一块鸡脖子,江楚怕他膈了乳牙,赶紧又放下来,想要弄回背包。
这狼崽子舔舔嘴唇有了力气,倒也挣扎着死命不进。江楚一想也是,他带着这么个狼崽总不是什么好事,可要放它在这荒原里自生自灭,它娘老子到底又是自己宰的。
“得,小崽子,我就放你下来,你要要我的裤腿,算你的造化。你要是不跟着,算老天爷给你个痛快。”
江楚将这狗崽子往地上一放,叽叽咕咕几句听不懂的人言往它狗脑门上一扔,接着就看见这小狼崽咬着它的裤腿,死命撕扯不放了。
江楚嘴角泛起一个微笑,他是在做过护林员的,狼的习气也知道,既然这小子和他深仇大恨不解,他也不能就这么放着它,只能带着他,返回人类世界。
很多人说狼是白眼狼,江楚知道那是不会养狼的人的说法。狼是自由是野性,咬你是他的天性,它们的世界除了服从就是死亡,要么你比狼强,要么死在狼嘴下面。江楚从不认为自己强不过一头畜生,既然现在缘分已经结下,他和这头奶崽子之间就必然会有一个故事。这是属于男人的但当和天赋的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