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染布的小店倒是很容易分辨,因为小店的外面就挂着很多块不同图案的蜡染布。
林瑾之在外面仔细的端详着一块蜡染布,就听到了店主已经在招呼两个人。
店主的普通话很是生硬,但是笑容却极富感染力。
“两位是准备买一些蜡染布么?快点进来,我这里的东西很多。”
林瑾之和裴霖相伴着走到了小店里面,发觉小店里面的商品真的是琳琅满目,有着不少手工艺品。
林瑾之在小店里面挑挑拣拣的买了几件轻便容易拿的纪念品。
走出了小店,裴霖拿着地图对林瑾之说:“这里有几家我在出门的时候就看到过的小吃的点店,里面的风味小吃也是一绝。”
林瑾之对这个倒是蛮有兴趣的。
去了附近一家最为正宗的小吃店,刚刚走到了小店里面,就碰到了熟人,来人是蜜丽和另外一个追求蜜丽的男人,男人叫做赵林。
赵林的名字虽然很普通,但是人的职业却不简单,是一间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虽然听着很高大上,但是赵林的长相却很实用,不算很英俊,带着淡淡的知识分子特有的儒雅之气,追求蜜丽的时候,也一直都用的是春风化雨的招数。
这也是蜜丽之所以会和赵林在一起的原因。
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话题会很多,蜜丽也不会有太大的被追求的压力,可以毫无顾忌的还喜欢这着自己心中的人。
蜜丽看到了林瑾之和裴霖立刻就对着两个人打招呼。
“嗨,这边。”
林瑾之和裴霖也发现蜜丽和赵林,走上前去招呼。
“好巧。”
林瑾之冲着两个人淡淡的笑了一下。
“是啊,真的好巧。”
林瑾之对着两个人打招呼。
蜜丽招呼说道:“既然咱们遇上了,就说明咱们有缘,不如咱们拼桌吧。”
裴霖看了一眼林瑾之,林瑾之自然没有太大的意见。
“好。”
林瑾之还是一贯的少言寡语,但是好在众人也都清楚林瑾之的个性,都没有太过于苛求。
几个人点的菜都是选择的这里的风味小吃,有几种小吃都是在别的地方吃不到的。几个人也吃的是酣畅淋漓。
裴霖倒是很健谈,和对面的赵林也很谈得来。
蜜丽对林瑾之说道:“看看他们男人,凑到了一起说的不是经济就是政治,好像世界少了他们,下一秒就会崩盘了似得。”
林瑾之将一个风味的烤串递给了蜜丽。
“男人嘛,总是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的。”
“说的好像咱们女人没有理想和抱负似得。”
蜜丽嗤笑一声,和林瑾之对视一笑。
“我可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哦,你可别多想。”
蜜丽还不等林瑾之回答就接着说道:“你这样少言寡语的性子,可难免会多想。”
林瑾之想想自己一路上的表现,不由得噗嗤一笑。
“恩,你说的对。”
林瑾之本想说自己以前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性格,但是这样的话说出来,就不免牵扯到很多,也就将这个话题给带过了。
蜜丽见林瑾之的眸子里面没有丝毫的芥蒂,自然也清楚林瑾之不是那等小气之人,说话也就没有了很多的顾虑。
一餐饭吃完了,蜜丽和林瑾之已经很熟悉了。
开始看到蜜丽的时候,林瑾之本来以为蜜丽外表美丽,肯定性子也是一个十分高傲的,但是接触下来发现蜜丽居然是一个大大咧咧的汉子性格,两个人相处的很是预料,还互相的交换了手机号码,准备有时间了可以多联系。
吃完了饭,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聚集的时间了。
四个人相伴着一起去了聚集的地方。
已经有来的早的人在聚集地等待了。接下来的地点是更加有挑战性的旱地沙漠,几个人准备去沙漠的边缘走一遭,若是天气和气候配合的好的话,一行人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就能够走出这一片不大的沙漠。
最近因为绿化植被被不断遭到了破坏,这附近的土地沙漠化变得很厉害,甚至相隔不远的地方,就会有很多个小块的沙地。
他们这次选择的就是其中一块并不是很大的沙漠。
不多时,一群人已经聚集完毕,老胡招呼着大家赶快的将干粮和水好好的补给一下,因为在沙漠里面其他的东西可以不要,但是水却是必需品,为了横越沙漠。老胡还带着大家租赁了一个骆驼队。
骆驼队自然是噶奈镇上的骆驼队了。
一行人不少的人还是第一次看到骆驼这种稀罕的动物,朱泾泾还一脸兴奋的骑上了骆驼的背上,一时之间拍照的拍照,留纪念的留纪念,很是忙活和热闹了一阵。
“瑾之,你不上去试试骑骆驼么?”
“不了。”林瑾之说道:“我上次骑过一次,倒是不觉得有那么新奇了。”
正在这个时候,骆驼队里一匹骆驼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跪趴在了地上。
林瑾之不自觉的就走上前去摸了摸骆驼的脖颈处的毛。
骆驼很是温顺,一双大大的眼睛无声的和林瑾之的对视了一眼,林瑾之的心在瞬间就变得很柔软,顺了顺骆驼毛,林瑾之开口说道:“她好像能够看懂。”
裴霖恩了一声。
“很多动物都通人性的。你对他好,他能够感受的到。”
这个时候,老胡带着骆驼队的主人走了过来。
“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手边的这个就是骆驼队的主人,今天咱们能不能顺利的通行过前面的那个沙漠,就全仰仗噶尔了。”
噶尔朝着一行人行了一个礼。
众人也照着葫芦画瓢,朝着噶尔还了一个礼。
噶尔是一个黑脸膛的汉子,身上穿着一身繁琐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服饰,因为噶奈镇是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林瑾之端详了一会,居然没能分辨出来噶尔是什么民族。
噶尔直接上前将跪扒着的骆驼给拽了起来,随着噶尔的动作,骆驼脖子上挂着的驼铃清脆的响起来。
众人都觉得很好奇。
驼铃是用黄铜做成的,清脆的声音居然能够飘扬的很远很远。
林瑾之记得自己小时候经常听自己的妈妈唱一首歌,其中有一首就有是唱驼铃的。
但是一时之间,林瑾之居然没有想起那首歌的一点半点的痕迹来,好像那首歌存在在她的臆想中,根本就没有真实的存在过。
“走了!”
老胡洪亮的一声落下,周围的人已经随着那骆驼队走在了身后。
在噶奈镇像是这样自助旅行的事情是在正常不过了,所以一行人的举动没有在噶奈镇激起半分的涟漪。
*
噶奈镇距离那片标的的沙漠有大概三十里路的距离,因为要对抗土地的沙漠化,所以在噶奈镇的外围就有三十里地的绿化的胡杨树的树林。
在树林里面有一条直通沙漠的小路,一行人就在这条小路上缓慢的朝着沙漠进发。
因为有骆驼队,所以一行人的脚程很快。
每三两个人一个骆驼,十三个人加上骆驼队的主人分乘在七匹骆驼上面。
林瑾之和裴霖被分配在一匹骆驼上,而林瑾之和裴霖乘坐的骆驼正好就是林瑾之摸过的那一匹骆驼。
那一匹骆驼看到林瑾之竟然从眸子里迸射出了似惊似喜的光芒,林瑾之摸了摸骆驼的头顶,和裴霖上了骆驼。
驼铃悠悠,踩着绿化带里的落叶,在簌簌的声音中有条不紊的朝着沙漠进发。
有清风溜过指缝,阳光灿烂的正好。
天空繁复的白云衬托着蓝天,白云就像是一朵朵的绵软的棉花糖,美不胜收。
林瑾之再度的感觉到一种被美景净化了心灵的感动。
裴霖就坐在林瑾之身后的驼峰上,林瑾之忍不住侧头去看裴霖。
“裴霖学长,你看那边的天空,真的是太美了。”
林瑾之忍不住从口袋中掏出了相机,将这一刻美景定格。
这里真的是处处都是风景。
绿化带里面的树林里地上铺了一层黄色的落叶,落叶间杂着繁茂的不知名的野草,看起来很是相称。
几乎相机随手举着按下快门,都是一副动静皆宜的风景画。
但是等真正的到了沙漠的边缘的时候,林瑾之更加被眼前的这壮丽的景色给深深的震撼住了。
因为眼前的沙漠绵延成片,金黄色的光辉绵延着一望千里。
而此刻正是傍晚时分,晚霞丝丝缕缕的渲染出了金红色的光晕,晚霞余晖照大漠。
林瑾之禁不住就想起了一首古诗来。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一群人都从骆驼上跳了下来。欢呼着朝着沙漠跑去。
但是却忘记了沙漠里面不适于奔跑,一个两个的跌倒在柔软的沙漠上,等再起身的时候,脸上身上都是细细的一层沙子。
但是这也阻挡不住这些城里人热烈的好奇心,都开始拥抱着欢呼着。
“哦~~终于看到真的沙漠了!”
有男人已经热的脱去了身上的衣服,将外套在手上甩的哗哗作响。
虽然现在沙漠上没有一丝的风,但是气温也已经在一点点的降低了下来。
老胡不愧是见惯了这些地形的老驴友了,见状对众人说道:“还是赶紧将身上的外套穿起来,这天气用不到一个小时就会降温,别看现在你们热的满头大汗,但是沙漠这地方用不到一会的时间就会降温。”
林瑾之身边的裴霖双手插在裤兜里面,林瑾之则是用手抚摸着自己身边跪在沙地里的骆驼。
林瑾之虽然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但是还是被一群人的青春激扬的阵阵热血。
蜜丽抱着肩膀嗤笑:“真是一群神经病!”
康康持有和蜜丽不一样的态度。
“即便是神经病,那也要比呆木头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