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规矩,制定时容易,遵守时难。要想塑造良好的饮食习惯,我们就不能对自己要求过分严格,偶尔犯一次小错,就没必要过分追究,否则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2003年7月2日中午,一名4岁的小女孩因为贪吃零食拒绝吃饭而被亲生母亲李女士活活打死。据悉,小女孩名叫小丽,出生于1998年年底。1岁多点时,就被父母交给奶奶抚养管教,直到4岁时,才被父母接到身边。
重新见到女儿后,李女士是又喜又忧,喜的是可以和女儿团聚了,忧的却是女儿养成了爱吃零食的习惯。
因担心女儿营养不良,李女士开始想办法改掉小丽的“坏毛病”,可惜的是,小丽早已习惯奶奶的娇宠,不习惯被管制,因而越来越不听母亲的管教。无奈之时,李女士选择最残忍的管教办法——打。
然而,打似乎并没有效果,而且还遭来女儿越来越强烈的反抗。于是,在2003年7月2日中午,当小丽再次拒绝吃午饭时,李女士对女儿又是乱打一通,打后又罚跪,最终导致女儿神智恍惚、昏迷、死亡。
可见,用强制的办法来勒令别人遵从自己是没用的。同样的道理也可用在自己身上。如果你对自己格外严格,那么你自己对定下的规矩也会产生反抗意识,会情不自禁地想要破坏,想要逃避。
因此,为了确保饮食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你要允许自己偶尔出现一次“例外”。比如,某个星期天在看电视时吃了一包瓜子;在食物特别合口味的时候,多吃了一碗;在某天特别忙的时候,忘记了吃饭;偶尔一次饥饿的时候,你吃了放在冰箱里的苏打饼干;朋友生日的时候,你多吃了一块蛋糕;等等。而当出现这样的“例外”时,你不要过分责备自己,更不能惩罚自己,要跟自己商量,鼓励自己好好表现。否则的话,这些“偶尔”就会变成“经常”,你的新饮食计划就真的“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