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这个事情我知道了。”她看到妈妈走过她的房门口,立即大声回答。
“呵呵,有多想?”她听到他那里开始有杂音,后来变得很安静。她暗忖他还不一样避开旁人和她打电话么。
她故意逗他,“嗯,好的,我会和勇敢说的。”
秦铮站在他房间的窗边,看着楼下厚厚的一层雪,突然有点想她,想立刻见到她,存了一份逗弄她的心思,“佳菲,我明天正好要和家人一起去你们那市里,我在想要不要顺便拜访下你的父母。”
林佳菲立即求饶,“想,非常想,很想。”
“嗯,同想”秦铮听到想听的话,不在欺负她,“我明天要和家人出国看望爷爷奶奶,会晚点联系你。”
“好,祝你一路顺风。”她挂完电话,嘴角不自觉上翘,她没有一天不在想他。
晚上,林佳菲洗漱结束,窝在床上听英语,因为下学期四月份会有专业考试,她得在寒假里把听力先练习练习,所以她一直没听见手机铃声在响。
“闺女,你在干嘛呢?手机响都没听到啊?”林爸爸穿着睡衣溜达进来。
林佳菲摘下耳机,“啊?我在听听力,没注意。”
“哦,寒假就好好玩玩,还学习干嘛,早点休息。”林爸爸说完又出去了。
林佳菲呵呵一笑,她拿起正在充电的手机,点开一看,赫然是中午她打过去的那个号码。
她回拨过去,电话铃声嘟嘟地响着,在她以为对方又接不到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男音从电话里传来,像从遥远的国度漂洋过海像她飞来。
“佳菲?”
林佳菲久久没有回话,对方也一直没有挂断,“佳菲是你吗?”
“嗯。”
“呼,终于联系上你了,我是旭尧,陈旭尧,我回来了。”
“佳菲,把手给我。”
“不要。”
林佳菲拒绝,她可以自己握着扶手慢慢溜达一圈,才不要在这么多同学面前和他一起手牵手。
“加菲猫,听话啊”陈旭尧帅气地溜到她面前,强势地拉过她的手,紧紧握在手里,一双眼亮如星辰,“像你这样磨蹭,两个小时你也学不会,这不是浪费钞票嘛。”
她挣脱不开,脸红地被他牵着,幸好溜冰场里灯光昏暗,可以掩盖她的脸色。
“你慢一点,快了我跟不上。”她大叫着。
“知道了,知道了,不会摔着你。”他大笑着。
他的速度开始比较缓慢,领着她溜了两圈,后来慢慢加快,越来越快,她心扑通直跳,吓得尖叫,“你慢点!你慢点!我求你了……”
“加菲猫,别怕啊,你越怕越学不上。”
他依旧速度不变,帅气的样子吸引了众多小女生的注意力,她心里害怕地要昏过去,奈何他不顾她的想法,她一气之下,松开了他的手,任凭自己狠狠摔倒了在地上。
昏过去的一瞬间,她看到了他飞快向她扑来,眼里盛满惊恐、害怕、担心,“佳菲!”
林佳菲从梦中惊醒,出了一身冷汗,她挪动身体靠在床头,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才早上七点。
陈旭尧走了三年,她一次都没梦到他,昨晚她竟然梦到了他,梦到了他们初中时,借双休打扫学校卫生,一帮人去溜冰场溜冰的事情。
他离别的三年里,不是没有联系过自己,然而那时她心里堵着一口气,死活不愿意接他的电话,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联系自己,俩人之间就慢慢断了联系。
三年里,她其实有想过如果他再联系自己时,自己应该怎样开口和他说话,当真正接到他的电话时,她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口,曾经想好的台词早已望之脑后,只是淡淡地和他打着招呼。
不得不说,时间真的会改变一切。
她再也睡不着,索性穿衣服起床,她开门去卫生间洗漱时,已经起来在院子里晒衣服的林妈妈看到她,很是惊奇,“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林佳菲笑嘻嘻地跑出去,抱住林母,“哎呀,妈,我想早点起床帮你做事,这不要过年了嘛。”
林母推开她,拍了下她的屁股,“得了,我还不知道你,快去上厕所吧。”
林佳菲囧,好吧,她转身回到大屋去洗漱。
吃早饭的时候,她问林母,“老妈,我爸呢?”
林母在厨房里刷碗,“你爸一早就拎着鸟笼子去公园了。”
“又去显摆啦。”林佳菲继续喝着碗里的粥,再咬一口手里的包子。
林母呵呵一笑,“那当然,咱家这只鹩哥特别聪明,就它学你爸吐痰,学我叫你起床那几句就特别逗。”
林佳菲想到鹩哥,也跟着笑,“确实。”
暑假里,林母起来早,在院子里洗衣服,就经常喊大屋里还在睡觉的林佳菲,“佳菲,你还不起床啊?”
时间一长,鹩哥就把这句话学会了。自从以后,林母再也没操心过林佳菲起床的问题,因为她会直接把鹩哥往林佳菲房间里一放,鹩哥就和自动播放机似的,一直不停地说,直到林佳菲耐不住它的聒噪,起来穿衣服。
“你要是有空就牵着小白熊出去溜达几圈,最近外面药狗药猫的人贩子特别多,这一带的家猫基本上都惨遭毒手,哎,丧心病狂的畜生,连小猫小狗都不放过。”
林母喜欢养猫狗,从林佳菲小时候起,家里一直养着各种宠物,小白熊目前是他们家宠物犬第三代,第一代是蛋蛋,养了八年生病去世了;第二代灰灰,小不点大,林佳菲不喜欢它,她喜欢大型犬,比如哈士奇和金毛那种;第三代小白熊异军突起,承袭了它父亲的基因,长得特别高大威武,一般人都不相信小白熊竟然是灰灰生的,都以为灰灰是小白熊生的!
“好嘞。”林佳菲迅速解决完早餐,跑到大屋拿着钥匙和手机就牵着小白熊出门。
林佳菲的家乡是一个有几百万人口的小县城,她的家在城市的边缘,不是郊区,因为从她家走路十分钟就到县城里的一条主大道上。高二之前,她都住在商品楼里,后来由于林父工作需要,就自己买了一块地皮建房子。当然,现在在想买地皮就没那么容易,几乎可以说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