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秦始皇陵地上原来的封土堆高度为115米,经过两千多年的风雨沧桑,如今的高度只剩下51.5米了。从郭德维先生《楚系墓葬研究》一书的“纪山大薛家洼楚冢”、“荆门金牛冢”、“纪山尖山楚冢群”的楚墓外形看,楚苗人的墓葬,地面上是不垒石的,而只垒一个墓状土堆即可。时间一长,墓葬很容易就隐藏在地层深处。所以,秦宣太后真正的墓室,如果通过各种方法,在西杨村—下和村顺着东西两条河沟之间的狭长地带去找,最后肯定是能够找到的。一开始可能有多个疑似秦宣太后的墓葬,只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总会在这里找到秦俑坑的真正主人。
人们在紧邻三号坑西北角15O米的位置上,发现了一座很神秘的墓,一直没有人对墓主人的身份进行过认真的研究。袁仲一先生等人,当然要从各个方面,将墓主人与秦宣太后进行切割;而对立观点的持有者,认为它应该与秦宣太后陵存在着某种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陕西著名考古学家杨东晨先生认为,在西杨村—下和村一带,今后发现的墓葬,不论规模大小尺寸,不论是肯定或者否定它的主人是宣太后,在没有进行发掘之前,都不宜过早地作出结论,只有等到科学的发掘之后,才能一目了然,才能使人信服。这种观点,无疑是非常中肯、非常正确的。
袁仲一先生撰文说,那个仅300平方米的小墓,怎么会有面积达20000平方米的陪葬坑。并且此墓为南北向,俑坑为东西向,两者的方向根本不相一致。既然是宣太后的陪葬坑,按常规应该有各种侍女俑出现,而俑坑内却不见一件女俑,也没有一件男侍俑,却是近8000件武士俑。张占民、何欣云先生也认为,从这个小墓的规模和方向来看,也与秦俑坑无关,仅一号坑的面积就相当于此墓的45倍,考古史上哪有陪葬坑面积大于主墓几十倍的先例,况且主墓与俑坑方向也不一致。把一座面积很小、级别不高、又未经发掘的秦墓,断定为宣太后陵,也未免太轻率了。
聂新民先生在《兵马俑坑属始皇》一文中判断,这座墓的年代应该属于“秦时”。但他认为,俑坑这样大的从葬坑工程,它的主墓应当与其相称,而在附近,没有别的大型墓葬可以与兵马俑坑相匹配。俑坑边上的墓,为“甲”字形墓,墓室方形,每边长15米,面积只有300多平方米,而兵马俑坑却有10000多平方米,两者之间的悬殊太大了,就目前所见国内外的考古资料来看,还没有发现这样的例子。该墓与兵马俑坑到底有没有直接联系,是不是兵马俑坑的一个组成部分,仍然是无法确认的。无论如何,这是一座值得人们密切关注、并给予高度重视的墓葬。
用墓室面积和俑坑面积的比例悬殊而去排除它是俑坑主墓的说法,实在是没有依据的。俑坑附近这座墓的墓室达300平方米,比起汉代任何一座地下王陵都要大得多。按照《汉旧仪》的记载:“天子将营陵,用地七顷,方中用地一顷,明中(指墓室)高一丈七尺,四周每边长二丈,墓室内置梓棺,柏黄肠题凑。”而墓室二丈,折合现在的尺寸,只有4.62米,墓室面积也只有21.35平方米。应该说,俑坑附近的这座比西汉帝王墓室尺寸大得多的墓,要去充当秦俑坑的主人,应该是完全够格的。所谓这座墓葬“面积小,级别不高”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俑坑具有楚俗的铁证
有人一定会说,既然真正的秦宣太后陵并没有被人找到,那么再去谈论秦俑坑的主人,还会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吗?这种做法岂不也是空对空吗?对于这么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人们应该作出一种什么样的正面回答呢?应该说,经过几十年来的考古发掘,秦俑坑本身的存在,这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事实,现在之所以有争论,是因为对它的最后归属问题,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一方认为它的主人是秦始皇,一方认为它的主人是秦宣太后。两种观点之中,总有一种是对的,总有一种是错的,或许有可能两种都是错的,但绝不可能两种都是对的!
大洋彼岸有一位叫张万鑫的先生,早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考古系,他在《我对秦始皇兵马俑的质疑》这篇文章中说:“兵马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与秦始皇陵没有关系。因为兵马俑在秦始皇陵的东侧,而且相去甚远,兵马俑面向东方,秦始皇陵则背南面北,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整体布局。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硬是把兵马俑坑说成是秦始皇陵的随葬坑(是合乎逻辑的)。北京大学考古系的课堂上,有的教授认为秦俑坑出土的许多器物,与秦始皇时期推行的制度,有显著的区别。他们认为俑坑的实际建造年代,还要往前推上很多年,很有可能是属于先秦时期的东西。”
2004年11月,在中国书籍出版社出版的谢万幸、杨飞先生所编著的《中国考古未解之谜》一书中,对秦兵马俑主属问题的争论,也发表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书中说道:“一直以来,人们坚信兵马俑的主人,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秦始皇,认为只有秦始皇才有如此魄力,修造这么大规模的兵马俑坑,只有雄才大略的秦始皇,才配得上建造这么气势非凡的兵马俑坑。……事实果真如此吗?史书上,对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的一举一动,包括收缴兵器、统一文字、修筑长城、建造陵墓等等,都记得一清二楚。奇怪的是:唯独对其建造兵马俑坑,只字不提,这是否有悖于常理?”
他们接着说:“有人于是大胆提出,秦兵马俑的主人并非秦始皇,据考证那人就是秦始皇的高祖母——秦宣太后。秦宣太后,曾经参与秦国的朝政,权力很大。又因为她是楚国人,所以她死之后,他的儿子秦昭王,就命人塑造了这些兵马俑,象征着护送队,护送宣太后重返故乡。这种看法也不是妄加揣测的。”这两位先生,在没有与本书作者进行沟通联系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了解和观察,用自己的语言,总结出几条理由,来说明秦兵马俑确实与秦始皇无关。他们甚至还断言:即使这一个兵马俑坑,最后被证明不是秦宣太后的,至少也不能说一定就是秦始皇的。
谢杨两先生提出兵马俑的主人是秦宣太后的五大理由是:首先,秦兵马俑坑位于咸阳以东,面向东方,宣太后的故乡是东方的楚国,如果秦俑真是宣太后的护送队,那么朝着这个方向,应该是正确的。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秦兵马俑根本不具有战斗力。因为,兵马俑坑虽然阵容强大,有马也有车,但其队列方式与战国时期的作战方式不符。如果兵马俑坑是宣太后的话,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关于秦始皇建造兵马俑坑的事,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这也就反证了兵马俑的主人,不可能是秦始皇,而是另有其人。俑坑仍在发掘之中,人们期待着能够发现更多的证据。
他们接着说,兵马俑坑中出土的兵器全是青铜的,以前认为兵马俑只是象征性的,没有必要使用正式的新式武器,用已淘汰的青铜兵器就足够了。可是,按秦始皇的个性,他是不会屈就的。宣太后死时铁兵器较少,普遍使用青铜兵器。既然并非打仗,使用青铜兵器陪葬,有何不可?在俑坑最重要的三号坑内,有鹿角及其他动物的朽骨一堆,这些东西和战争是无关的。为什么陪葬坑中会出现鹿角,在先秦时期哪些人和“鹿”有最密切的关系?有一点是肯定的,秦国自身不产鹿,秦国的“鹿苑”,建在秦宣太后儿子高陵君的封邑高陵县,高陵县的“鹿”又来自哪里呢?
《管子·轻重篇》记载“齐桓公使人之楚,买生鹿。楚生鹿,当一而八万,载钱二千万求生鹿于楚。”每头生鹿的价格高达八万钱,可见当时楚国拥有的鹿,不仅品种极其优良,而且也是非常珍贵的。其他人是不是珍惜,那是其他人的事,而对于楚国人来说,谁拥有了它,肯定是要引以为自豪的。楚国的鹿是什么鹿呢?回答是:麋鹿!《左传·宣公十二年》中,有楚国大将乐伯射杀麋鹿的记载;《墨子·公输》中,有“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的记载。湖北江陵藤店一号楚墓中,出土有彩绘的木制麋鹿;江苏仪征陈集神墩遗址中,出土了麋鹿角制成的“骨戈”。
麋鹿属于鹿科,因为它的形象,头部像马,两角像鹿,蹄子像牛,尾巴像驴,因此又称为“四不像”,原产于中国长江中下游沼泽地带,以青草和水草为食物,体长可达2.0米左右。古时候相当繁盛,原为楚国所特有的一种珍贵动物。在秦始皇陵周围那么多的陪葬墓中,都没有发现过有“鹿骨”的痕迹,而它却居然在三号坑之中被人发现了,“麋”字与芈氏楚人的“芈”字,发音极为相似,这也充分地说明,秦俑坑和楚人的观念、习俗、爱好是完全一致的。因此“鹿角”的发现,完全可以证明秦俑坑和芈氏楚人、秦宣太后是有着最紧密、最直接联系的!
其实,秦俑坑所面临的两种归属,不论是秦始皇陵还是秦宣太后陵,它们本身真正的位置,都是有待于最后加以确定的。就秦始皇陵而言,说它葬骊山的北麓,是根据《史记正义》的记载,而他是否真的葬在骊山,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秦始皇陵一直没有进行正式的考古发掘,有关它的工程规模和墓室结构,几乎都是根据《史记正义》等有关描述,而任由文人想象、构思、推断的,完全经不起建筑专业及秦汉最高建筑技术实践的检验。可以说:有朝一日如果真的能够打开“秦始皇陵”的地宫,肯定是一座没有真正主人的空墓,最后会证明它与俑坑完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