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目,做我的女朋友就没事儿了啊,我们公开还不行吗?”
“你疯了吧?这不是自投罗网吗?”我看着,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这个高烨文,怎么就什么都不懂呢?都这么大的人了!
也许就是他这种纯真吸引了我吧。但是他也不是什么时候都像一个小孩一样可爱,要不然,怎么能做一个帅气的流氓呢?
他一把将我拉近他的怀里,把脸放在离我鼻子只有三四厘米的地方,“你不同意,我现在就亲你!”
“你敢!”我逞强地还嘴,明明脸已经透红,心已经疯狂地跳动。
他看着我,微微地勾起唇角,离我越来越近。他帅气的脸离我越来越近,变得越来越大,却令人气愤的越来越帅。我的后背越来越弯,到最后也许我的身体已经成九十度。要不是他用自己的双臂搂着我,我早就脑袋着地,再次进医院了。
“你干嘛啊!”我使劲挣扎,他却突然变得像一个磐石一般坚固,毫不动摇,“放开我!”
他没有停下,反而离我越来越近,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呼吸,嗅起来是水晶葡萄味的,很香。
他还是停了,当他的鼻子蜻蜓点水地碰了一下我的鼻尖的时候。
“哈哈,逗你玩儿呢。”他松开了我,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又突然好像很不满意地使劲搓了搓我的头发,把我弄得乱糟糟的,“还是很好看啦。”
“烦人。别再让别人看见了。”我丢出一句话,再也不敢迟疑,几步就跨出了小胡同。
……
我没有想到我本来坚定不可动摇的心可以被高烨文打动到怎样的程度。说起来,真是没出息。
放学后他说要带我一起去吃饭,我还是同意了。我就是狠不下心拒绝一个自己这么喜欢的人。
“你看你这么喜欢我干嘛不做我的女朋友?”
“我都已经给你解释了,我需要时间来确定。”
“安目,”他叹了口气,“你太谨慎了。谈恋爱就是喜欢的事儿,我们喜欢了,就谈,不喜欢了,就会分,你不用太紧张。”
“不喜欢了就会分?”我看着他,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嘴角还微微地含着笑,但是桌子下面我紧张地自己抠自己的手,“你什么时候会不喜欢我?”
“我不会不喜欢你的。”他保证,“你也不能不喜欢我了。”
“你不会不喜欢我的?”我追问,偏要再听一遍他的保证,“是吗?”
“是!”他点点头,头发像高粱一样晃了晃。
“我也不会不喜欢你的。”我说,笑了。
我觉得我现在和高烨文一样,都有了像孩子一样的笑容,那么纯真,却又灿烂。这才是真正的高兴和幸福吧。
那天我吃饭的时候米饭老往桌子上掉,因为我一直和高烨文对视着傻笑,看着对方傻笑,自己就会继续傻笑,自己傻笑米饭就会从嘴里掉出来,米饭一掉,对方就也会笑,对方一笑自己也笑。所以我们就一直这样幼稚地循环着停不下来。
我都没发现自己最怕的事情很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