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唐楚去官府搞了个文书来,上头写着我们俩人的名字,还戳着地方政入府的印章。
我们俩这就算是领了证。
我挺高兴的,毕竟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摒弃那种未婚同居的不良感觉。
好歹是有证的人,受法律保护了。
不过唐楚显然并不满足于此,每晚拥我入睡时总是会跟我保证说:
“总有一天,你的名字会写在我们家的家谱上!”
……
我的名字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他家的家谱上我不知道,可是三个月后,落风跟伏离的到来却注定了他的名字要先写在我们落家的家谱上。
用落风的话说:
“我不能看着自家妹妹受委屈!唐楚,你小子没本事把丸子娶进宫,那就自个儿签个字,给咱落府当个倒插门儿的吧!你放心!到不是让你们搬回麒麟城去住,你们爱住哪儿就住哪儿,但咱家家谱上,你得写上一笔,我回去也好跟父亲有个交代。”
我一脸黑线,觉得这有点儿欺负人,也有些强人所难了。
于是小声地问伏离:
“这行吗?”
伏离说得理所当然:
“行!有什么不行!他们唐家做不到的事,咱们落家做,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做大国风范!”
我吓得赶紧去捂伏离的嘴,然后小声说:
“你疯啦?怎么把大国风范都给扯出来了!落家又不自立为王,你可别吓唬我!”
伏离也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但却没有改口,而是跟落风一起催着唐楚签卖身契。
我怕他生气,就蹭到近前小声说:
“你不用签,别听他们的!”
谁知道唐楚想都没想,拿起案头的手,潇洒一挥,就把自己的大名书上了我们家的家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