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开头说些什么好呢……先说一下本训发生的时间吧,第九训是十二月底这段时间,然后第十训是过年也就是13年的2月10日,所以第9.25训就是13年1月左右的时间。而且12年到13年的冬天应该是暖冬吧,所以何南也就不用戴围巾了……啊……突然之间感觉好无趣啊,就连开头凑字数都没有动力了,原本打算着凑个一千来字的,现在想想还是算了吧。对了,隔壁已经正式进入《浊酒应几盏》的收尾阶段,原本打算想一个逆转大布局的,不过实力有限,貌似想不出来呢,所以就将就着用以前使用过的小逆转算计了。)
那天,缘分来得太突然,几乎没有前奏……
傍晚,我正站在街头发传单,突然从身旁传来一个略显犹豫的声音。
“你……是何南吧?”
纳尼?作为一个标准的大众脸,走在路上被人认出来的几率应该堪比天文学的彗星撞地球的概率才对,可是这家伙虽然不确信,毕竟还是认出了我,叫出了我的名字。
此时此刻,我心中唯一的想法是——“喂!老板,给我来一打彩票,我可是分分钟要中五百万的男人!”
咳咳……稍微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回过头,好奇地看向那个喊出我名字的人。
对方是一名扎着马尾的——大男人!而且体型略胖,姑且不论那让无数搓衣板少女泪目的胸脯和挑战着皮带柔韧性的肚腩,光是那双下巴就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这货是一个胖子。
我搜寻零零碎碎的记忆,自从死后重生以来,我的记忆就完全没有恢复的迹象,像是那种虚拟作品里睹物激起回忆的剧情完全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哪怕我遇见过去颇为熟络的死党,我也完全没有任何感觉,他们对于我而言和陌路人没有差别。
所以了,就算这个胖子很可能是我过去的好友,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更不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哦,对了,毫无疑问的是,这货是个胖子就对了。
“那个……你是……”
“我啊,王胖子!跟你小学时候一起玩的那个大胖哥。我比你大了四岁。”
“呃……”
尼玛啊,如果是初高中同学那倒还好说,特么的你提起小学森时代的事我怎么记得起来啊!还有啊,小学生时代的我难道长得很突出吗?这都能被你记上十几年,到了现在还能认出我来?没可能的吧!
“好吧,王胖子……”我话还没说完,这胖子就狠狠拍了下我的肩膀,这货一身肥膘,但是却不是虚胖,好歹手臂的肌肉比我发达得多,这一掌下来,拍得我生疼生疼的。
再拍几掌我的肩膀该不会骨折吧?
我了噶擦,这是在逗我么!一个普通人咋手劲这么大!
“什么王胖子,你小时候可一直叫我胖哥!”
“胖……胖哥?”我略显迟疑地回应。
“没错啦,兄弟,我们真是好久不见啊。”
呃……好久不见归好久不见,但是……大佬,我真的不认识你诶……当然了,不是说我和你不是朋友啦,只是,我没有那个记忆,懂么?
我此刻只想立刻摆脱这个自来熟的热情胖子,赶快把传单发完,不曾想这家伙一把夺过我手里的传单,豪迈地说道:
“嘿,兄弟,你发这些做什么,那些人又不会看。”
不……即使不会看,但是我还是要发啊……如果随便乱扔的话,我还要不要工资了?原本打工就累,尼玛你别来捣乱了成不成?
“对了,兄弟,咱俩既然久别重逢了,那可要好好聚一聚。我朋友在这条街开了间餐馆儿,那里的菜贼好吃,我今天请客带你去开开眼界。”
一听见“请客”二字,最先激动的不是我,而是一直缩在我衣服里的瑀蛇。因为这些日子打工所得的零钱完全不够她的伙食费,所以大多数时候我是空着肚子,瑀蛇是半空着肚子的状态,自然地,听见有人请客吃饭,她第一时间来了精神。
看架势,瑀蛇是打算三天不吃饭,吃饭抵三天啊。
虽然打工中途早退会带来很多麻烦,但是在满足瑀蛇的同时为自己省去一大笔伙食费的利益面前,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请客?你买单我就去!”
这个时候,就算对方只是客套性地说说,讲着玩玩我也不会放过他的!哼哼,要怪,就怪你自己太天真,竟然随随便便请别人吃饭,就算只是说说而已,我也会当真的!
“那走吧。”
胖子对于我改变态度这么快倒是没什么看法,他的态度还是和一开始一样,这让我有些安心。
太好了,看来不是礼貌性地说说而已。
话说……这不就是说,这胖子真的跟我很熟,而且他还是真热情,而不是干咧咧假大方?
一边走,胖子一边跟我东拉西扯,询问我一些近况,我自然是把能告诉他的一些琐事都说了,其他的一概不提。
“对了,今天咱俩好好喝几杯。”
“喝酒?这……”
“慌什么?你小子不是十岁的时候就把你爸装在饮料瓶里的白酒给一干而尽过么?论酒量,你可是比我好啊。”
我靠!这么坑爹的黑历史你怎么会知道啊!难道说当时我们是在一起的吗!?
“喝酒伤身……伤身……”我打着哈哈,打算敷衍过去。
“这话说得,又不是强行斗酒,哥俩好久不见面干一两口怎么地了?”
呃……
这么一说,我倒觉得胖子说的也蛮对的。助个兴而已,只要不是不管自己的身体状况暴饮的话,酒这种东西还是蛮不错的。
考虑到这餐饭是胖子请客,而且等等我还得想办法把瑀蛇也放上餐桌,那我还真的应该顺着胖子的意思,跟他感情深一口闷啊。
就这样,我跟着胖子去了他朋友开的餐馆,接着要来了一瓶没有标签的酒——据说是餐馆老板自家酿的米酒。度数具体是多少我不知道,不过刚刚倒出来就酒香四溢。
借着干杯之际我放出了瑀蛇,并且声称这是我的宠物蛇,让她也能大快朵颐,而胖子也不在乎瑀蛇爬上饭桌,反而还是爽朗地跟我扯淡谈天,喝酒划拳。
虽然不认识这胖子,但是我觉得这家伙是个不错的饭友酒友。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货肯请客吃饭。
那天,我玩的很尽兴,在最后胖子结账走人之后,我和他都已经醉得七荤八素,两个人是勾搭着肩膀摇摇晃晃地一起晃荡到了家里——至少,作为领路的人,我是觉得我回到了家里,接着躺在了自家的大床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