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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个天生的小偷

前面满手购物袋晃悠悠走在前面的中年男人,黑色的钱包在他肥胖的屁股后面隐约可见,在国际大巴扎,这样的人一天到晚都是,油头满面,一股腥干味的衣服,当然,也有钱的味道飘过来。

淡季,也不指望什么大款跟着旅行团的小红旗不屑的路过,有这样的就不错了。

我吐掉嘴里的烟头,把黑红黑红的丝巾随便裹头上,侧身从他身边经过,钱包轻而易举地就抽到了自己衣袖之中。

只要1、5秒。

站在僻静的角落数着钱的时候,一只不太友好的手把我手中的钞票径直而快速的拿走了。

“喂!别闹!”我把他弟的手使劲掰过来,狠狠看他。

他又给我摆出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嫂子,你这样已经第几天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哥天天在外面鬼混,我就是气不过拿这些路人撒气又怎么!”我心想的是,要是他不在意我又怎么会让他弟来阻止我。

“大嫂,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我怎么了。”

“你先跟我回家——”

我松开手,头也不回地钻进了二道口市场的地下通道。

我知道,你哥不想跟我过了,我知道他有别的女人了,我知道可是,这还不是离的时候。

······

两岁,被妈妈用布条把手脚都缠着,坐在新华医院门口,门前的碗里时不时发出清脆的声响,又有好心人扔钱了。

四岁,妈妈带我拖着一个沉重的音响穿梭在上海地铁线里,我长得像妈妈口中的死鬼爸爸,浓眉大眼,只要甜甜的喊叔叔阿姨,他们就给钱了。

七八岁,我跟着流浪的孩子一起偷路人的手机,被抓过无数次,但也就是被大人们警告一下,还给他们就是了。

十二岁,上孤儿院的课,知道了自己的名字——青案,听着看着这名字都像是一个壮志勃勃的小伙子的模样,这是死鬼爸爸生前做的唯一一件大事,给儿子取了名字,谁知就偏让我妈生了个丫头。

我偷过老师的钱,被老师打到鼻血直流,看见过校长把手伸进老师衣服里,也看见过主任把手伸进我室友的裤子里。我在学校用剃刀把自己头发剃得秃了好几块,吵着闹着要回家也偷偷跑回家好多次,但又被妈妈送了回来。

我妈说:“这孩子脑子有病,在路上跟着我叫妈,你们想想办法收回去吧!”

你她妈脑子才有病。

14岁,我一个人逃出孤儿院,只那天走了好远好远,但除了知道自己在郊区,根本一点也不认路。夜里裹着垃圾袋睡觉,被野狗用鼻子拱着嗅。醒来找吃的,但有街道的地方都太过偏僻,没人没钱没吃的给我偷。在我觉得自己快完蛋了的时候,一个慈爱的胖女人终于把我捡了回她家。

她家养了不下100只的猫狗,整个房子一股骚味。

她不孕不育,所以把这些猫阿狗啊当做自己的孩子,她没有男人,孤独得只剩下了和屋子一样的屎尿味。

有一次我用脚踹了一下挡路的母狗,不巧被她看见,发疯了一般对着我肚子抬起一脚,又推搡着把我从客厅打到了门口。这一踹,把我第一次大姨妈踹来了。

看着裤子里的一团糟,我觉得自己必死无疑了。我用自己最大的力气把她最宝贵的、几只刚出生的小猫从二楼扔了下去。看着她哭天抢地的她站在阳台上抹着鼻涕眼泪,我哈哈大笑,偷了她的钱包就溜走了。

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女生会来月经这种吓死人的东西,没有人教过我什么是月经。我当时感觉自己快死了,想着临死前该做些什么。我知道人死是要穿干净的寿衣的,我之前溜进过人家祭堂拿水果吃,看见过水晶棺材里的人,老的、少的,安静安详,人死了,没有龇牙咧嘴的恶心表情,就变美了。

我拿了钱包里所有的钱块钱给自己买了一套寿衣穿着,天太热,长袖长褂很快就把我捂中暑了。

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还没死,是路边小卖部的大娘用她扛猪饲料的肩膀把我扛了回来。

她扔了一包卫生棉给我,然后神神叨叨的解释了什么是月经,还帮我扔掉了那身寿衣。大娘让她丈夫开电三轮把我送到了车站,给了钱让我回家,他们问我家在哪里,我指了指时刻表上我一口就能读出的地名——包头。

我不知道家在哪,但我不想回家。因为回去了也是被赶出来。

上了火车之后,偷东西方便多了,不知不觉,竟然坐到了新疆。

下车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过完了半辈子,还有半辈子的好日子终于要到来了。我用一路偷的钱买了漂亮的衣服,减了个干干净净的短发,那些一路上的陌生风景让我着了迷,那些黄色的土,白色的风沙。蓝灰的天,还有逐渐空掉的座位让我好奇一路走下去的地方,那个属于我的地方在哪里。

火车上听人聊天时,时不时听到的都是对象咋咋的话题,女人上了岁数都在抱怨,抱怨有钱才能过上好日子,爱情都是假的。我觉得他们知道的也太迟了点,当然要钱,不然活着都是个问题。

我14岁,算70岁死,还有56年,不愁等不到好日子过,月经死不了人,以后的我也不会那么容易死。

在吐鲁番的第一个晚上,我瞄上一个醉酒的老头,他穿着牛仔裤,兜大得能看见钱乖乖躺在里面。我走近,用手指神不知鬼不觉夹出一叠钞票。正想快步走开之时,却被人拍了肩膀。

没想到第一次在异地出手却被发现了,我慢慢移出藏在袖口的刀,转头时直接往他肚子上捅过去。不料手腕又被折住,刀掉在了地上。我这才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什么老头,就是个胡子拉碴弯着腰走路的大叔,其实看着估计也就二十五六的样子,打扮得却比大叔还大叔。他看着我刚想说话,只听一声呕吐声,街灯旁边另一个胡子拉碴的人吐了。

那人吐完了就往这边走过来:“大哥,你干嘛逮人家小姑娘。”

大哥还没放开我手腕,带着酒意笑眯眯的说:“小姑娘,我就是想问你借个电话,别怕,我们都是汉人。呵,你那小刀根本不管用,那,这把你拿着。”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闪光的折叠的小刀子挂在我脖子里,他掏刀的时候口袋里的警官证也掉了出来。

我心一沉,觉得他随时会掏出个手铐把我扔进警车,这吐鲁番的晚上,遇到的那些陌生面孔的维族人看着也比他安全多了。但又细想,他竟然没有揭发我在偷东西,看来只是想警告我而已。

我记得当时自己十分镇定地把刚偷的钱放进了自己的小包里,然后笑着说:“啊,我没有手机呀,大哥我实话跟你说,我被人偷了钱包,现在······。”

“呵呵,是么。”叫大哥的弯腰费力的捡起他的证件,然后说,“那就跟我们先回警局去吧,大晚上的,小姑娘不安全。”

听他这么一说我腿都吓软了。

他弟弟摆摆手大声说:“我们喝成这个德性回警局找死么!回家回家!别管闲事了哥!你刚调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惹了不少人了,还嫌自己事儿少么。”

说着他就搀扶着叫哥的人,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向前走去。

我突然发现,这还算热闹的街道,看着似乎就只有我们三个汉族人,我的目光快速扫了一圈,第一次感觉到黑夜中的目光是这样的渗人,白天的幸福与兴奋全无。

像是身后有人推着一样,我在他们后面默默的走着,想着会不会遇到什么面善的人,思考着该怎样寻求一些帮助。

莫名其妙走进他家的我,不知死活的我,福大命大的我,不知如何形容的,被他的母亲收留了。我把自己的情况简要的说了一下,当然跳过了自己还在偷东西的事实。看着他母亲转头抹泪的时候,我对自己感到一丝可怜,那些三言两语就被我说完的身世,在别人看来竟然比我自己还愤恨。而我自己,从没把“抛弃”“居无定所”“虐待”当做什么了不得的灾难,然后,那一丝难过在我第二天看到桌上丰盛菜肴后,便完全不存在了。

“青案,你叫青案,真是好名字啊。我叫顾复,恩——你应该喊我叔呢······还是哥呢。”

他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刮了胡子穿了衬衫,隆重得像是要去见相亲对象。

“我就喊你顾复不行么,这名字也好听呀。”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点都不怕,就觉得他是个安全的人,是个可以相信的人,哪怕他是我14岁前最担心遇到的——警察。

他微笑着看我,在昏黄的灯光下温暖得光芒四射。

我那时还不知道,

他就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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