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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朋友

刘悯是安迪一个要好的朋友。

今天,他突然打电话给安迪,邀请他周五共赴海都参加一场财富论坛。安迪正好没其他安排,便一口答应,再者也好去散散心。

他们周五一早便出发。

安迪做了精心准备,希望可以受到启发,积累各种资源。当他赶到火车站时,刘悯还未到,又过了好一会,眼看着开始检票了,刘悯才姗姗来迟。他一身紧身西装,稀拉拉几根头发向后拢着,不算端正的五官下,倒也流露出几分秀气。他挎着一只单肩包,边走边听歌。

“你总是迟到?”

眼看火车已经开始检票,再晚就要误了,安迪不觉有点埋怨。

“我是准时,老朋友。”

刘悯挑了一下左眉,顺手推了推墨镜。这是他的招牌,安迪认得出,即便看不到他自以为深邃的眼神。

“都开始检票了,你没戴表吗?”

“戴了,但我从来不看。这是给别人看的。”

“你不管时间?”

“管不了。”

“误点了呢?”

“改乘下一班。”

“还能赶得及参会?”

“赶不及就不去。”

“你没救了。”

“再不去检票,就真的没救了。”

安迪不再与他斗嘴,还是正事要紧。他们匆匆检票进站,刘悯走前头,安迪拖着一只小箱子跟在后面,二人一前一后上了列车。

由于临近周末,加之又是临时订票,他们俩的座位并非连号。安迪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找到自己的座位便坐下来了,旁边是一位大姐。

倒是刘悯在那边坐不住了,他旁边坐了一位大汉,正鼾声如雷。可能是脖子的赘肉太多,通常胖子更爱打呼,当然也更易犯困。本来被挤得只剩那么一丁点空间,就已经够难受了,还要忍受鼾声环绕,刘悯无法将就。

“妹子,你好!”

刘悯已经站在安迪的身边。安迪还在为刘悯的遭遇暗自发笑,他受够了这个家伙,求之不得可以让他遭点罪。他乐得看场好戏。听到刘悯的话后,安迪知道他要行动了,即将向人们展示他的绝世神功。

“叫大姐。”

“很抱歉,我说不出口,因为你太年轻。”

“再年轻也比你大吧,小伙子。”

“绝对不可能,我都快三十了。”

“别装蒜。”

“妹子,我真的没有。我只是想跟你换个座位?”

“我可是买了票的。”

“所以是跟你换个座位。”

“麻烦,我有很多东西。”

“我不介意帮你拿。”刘悯指着安迪说:“这是我男朋友,呃,不是,呃是……”

刘悯说这话的时候,故作扭捏地指了指安迪,又标志性地挑了下左眉。安迪连忙环视一周,眼睛瞪着刘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大姐一阵惊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她说:“好了小哥,帮我拿东西吧。”说着大姐站起身,开始收拾随身所携带的东西。刘悯将自己的小包放到安迪腿上,伸手接过大姐的物品,帮着拿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

安迪一直没敢抬头,他随手把刘悯的包扔给他,便靠着座椅闭目养神。你闭上眼睛,周围的一切目光便与你无关。

刘悯坐下调整好坐姿,用脚踢了下安迪,嗯了几声。

安迪没理他,依旧保持原来的坐姿。

“怎么,突然多了个朋友不开心?”

“滚。”

“你再不睁眼,我喊了?”

“你喊吧,最好叫破喉咙。”

安迪缓缓睁开双眼,像是昏迷已久的病人悠悠醒转。他把头侧向车窗,看着外面迅速后退的景色。

“开个玩笑而已,至于吗?”

刘悯向后拢了拢头发,再次戴上墨镜。

“什么时候才能正经点。”

“见到正经人自然就正经起来喽。”

安迪无语,不再理他,独自看着风景。

当列车穿越隧道时,透过窗户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车厢的全貌。那些形形色色的旅者,或交头接耳,或低头玩弄手机、电脑,偶尔有一两个孤独地翻看着书籍。列车很快穿过了隧道,他来不及清楚地观察这些旅者,当然他对此并不感兴趣。

如果不是刘悯,他今天兴致已经好了许多,精神也转危为安。其实,对于任何人来说,最要命的都是情绪低落,这会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彻底摧毁一个人的意志。安迪应该感到庆幸,毕竟他从泥沼中拔了出来,至少暂时安全了。

他们到了海都后,按照刘悯的意思,找了间西餐厅吃了点东西,才急匆匆赶往会议现场。令人遗憾的是,会议实在无聊透顶。安迪硬着头皮听完了一群专家们激情洋溢的演讲,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阻挡了一群热情的业务员们的轮番轰炸。刘悯倒好,从头睡到尾,口水都流出来了。

“这是什么东西,传销吗?”

离场时,安迪没好气地问刘悯。

“要是传销就好了,起码我不会睡着。”

“你来参加前,也不仔细调查下,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你调查了?”

“我调查什么,不是你告诉我的消息吗?”

“我还不是一样。”

“你至少还睡了一觉,我净被醍醐灌顶了!”

“哈哈,你嫉妒。放心吧,有你睡觉的地方。”

刘悯都快笑开了花,厚厚的墨镜亦挡不住他双眼泛桃花,因为眼角的鱼尾纹早已出卖了他。刘悯拢了拢稀疏的“秀发”,说:“跟哥走,哥带你睡觉去。”

“你什么时候才能要脸?回家。”

“这里不就是家?”

“你不走的话,好,我自己回去。”

“好不容易来趟海都,你老是回家回家,有意思吗?回家做什么,抱老婆是不是?一晚上不抱睡不着觉?”

“事情办完了不回去,留在这里做什么?”

“别管,走,喝酒去!”

“两个人专程赶到海都喝酒,亏你想得出。”

“走吧,难得。看你一肚子火,等下用酒给你洗洗。”

刘悯说着,拽着安迪的衣襟就向前走。安迪一看这架势,不免有损形象,便推开了他的脏手,并肩而行。刘悯叫了车,咿咿呀呀地跟司机说着路程,安迪坐在后面一声不吭,他要看看刘悯究竟能干出什么花招。

出租车在一间小海鲜楼前停下。窄窄的街道两边栽满了法国梧桐,壮硕的枝叶被修剪的整齐地相对伸出怀抱,搭起了一座优雅的长廊。梧桐乃凤栖之木,本身就有美好的寓意。小小的酒楼坐落于此,恬静而优雅,低调却又不失个性。

安迪喜欢这地方。

二人一前一后进入酒楼,两名女服务员连忙招呼引入厅堂。安迪想进包间,可刘悯说大厅亮堂,于是他们挑了一个转角靠窗的位子。两个人对于吃倒是没有过多的讲究,按照服务员的建议,随便点了几个菜。刘悯点了一瓶白酒、一打啤酒,安迪看了一眼,又要了一瓶白酒。

“看来你是要把我放倒吗?”刘悯一边向服务员示意快点上菜,一边对安迪说。

“这样我回去就没人拦了。”

“也有可能你根本就回不去。”

“那样岂不更好,正好看看你的窘样。”

“废话少说,先搞起来!”

说着,刘悯扭开了一瓶白酒。安迪拿过茶水清洗了二人的餐具,备好了酒杯。刘悯喊来服务员,让她拿高脚杯用来喝白酒,安迪一摆手说不用,就用这啤酒杯就行,免得桌子上放的都是杯子碍事。

吃海鲜的最大好处是上菜快。

海鲜做法相对简单,对于厨师的要求不高,关键是食材。大概也就十分钟的时间,菜已经上齐了,当然这个点酒店里也没有几个客人。

“哎哎哎,别忙着开喝,先给老婆报岗。”刘悯伸手夺下安迪的酒杯,说:“先解决后顾之忧。”

安迪只得拿出手机,给齐云发了信息,告诉她在与几个老朋友聚餐,明天上午还有点事,所以晚上就不回去了。安迪收到齐云的回复后才端起酒杯,但他并未见到刘悯报岗。

“你不需要吗?”

“我只会自己决定行程。”

“不需要汇报?”

“我只接受汇报。”

“你现在把杯中酒干了我就相信。”

刘悯二话没说,举杯一饮而尽,然后将杯子倒过来,再放到桌子上。安迪举起酒杯,先顿了顿,也是仰脖子一口吞下。白酒的清香夹杂着辣味,瞬间充盈着整个口腔,然后快速地滑入腹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二人就这么你来我往,桌上的菜没见少,一瓶白酒倒是很快见底。

刘悯喊来服务员把啤酒全部打开,整齐地摆列在桌子上。

酒后话多,这几乎是所有男人的共性。即使是平时很少说话的人,只要几杯酒下肚,就可能一顿饭说了以前半年的话。看似老实的男人,也能够在酒精的催动下,把心中密事对你和盘托出。所以,如果你想撬开一个男人的嘴巴,探知其真实的内心世界,酒通常比冰冷的起子更好使。

“来,敬爱的兄弟,我敬你。”刘悯端起满满的酒杯,站了起来。

安迪赶紧站起来,说:“坐下来,我敬你。”

“不,这一杯我一定要站起来敬你,以表达我对你的敬意。”

“非要这么沉重?”

“一定要!”

“好,我干了。”

“兄弟,爽快!我没看错人!”

说着,二人同时端起酒杯一干而尽。

刚才白酒的灼热还未彻底褪去,给冰冷的啤酒这么一浇,瞬间一丝清凉流遍全身,说不出的顺畅清透。

两个人,一打啤酒并不能支持多久。如果一个喝酒的人很少吃菜,那么酒一定不会少喝。其实,道理很简单,你光顾着吃菜,哪还有时间喝酒。一瓶白酒,一打啤酒,可以体验下冰火两重天的乐趣了。然而喝酒速度不能太快,喝得越快,就会喝得越多,也就越容易醉。

喝完这一桌子啤酒,二人已经上了两次厕所。安迪自嘲年纪大了,肾亏愈发严重,以后喝啤酒要蹲在马桶上,没厕所的酒店坚决不去。刘悯更是摇头晃脑,去洗手间也要走上一段猫步。

“兄弟,哥哥我喜欢你。”刘悯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说话僵硬,腔调怪异,不禁引得一旁服务员及邻桌客人的发笑。

“嗯……”

“这年头,找个可以喝酒谈心的朋友,真他妈不容易!”

“你是不是觉得很幸运。”

“我当然是幸运。以前还他妈酒肉朋友,其实都他妈扯蛋。”

“别说这些,认识是缘,走下去是分呐,兄弟。”

“谁说不是呢,根本找不到愿意……陪你一醉方休的朋友。”

“越来越少。”

“不是,是根本没有。”

“我不是吗?”

“对,对,对,除了兄弟你之外。”刘悯酒越喝越深,话越说越多。都说酒后吐真言,大致就是这么个情况吧。

“我又何尝不是如此。人呐,说不清楚。”安迪一边开酒一边说:“来,咱们兄弟把这一瓶白的再干掉,醉了省心。”

“好,好,果然是好兄弟,咱俩今天就不醉不归。”

两人说着又打开第二瓶白酒,安迪先给刘悯满上,然后再给自己倒满。他已然迷糊,借着酒劲也逐渐放开了,不再去管那么许多。他沉浸在这种微微的麻木中,不用想哪些见鬼的事情,即使有些不如意或者疼痛,也因感官麻木而愈发减轻了。

“来,哥哥,这杯酒,我敬你。”安迪端起酒杯,举过头顶,说:“但是,请恕我不站起来了,原因你知道。”

“兄弟,你可以站起来,但是,站着喝酒不算。”

两人又一饮而尽。周围的人都看呆了,有的小声嘀咕,这俩人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有病。纵然前面已经喝了那么多,但这丝毫没有削减他们的豪情。其实喝酒就像喝药一样,喝得越慢越觉得苦,你索性一口气干下去,感觉也就没那么强烈了,最重要的是,你起码可以喝的下去。

两人推杯换盏,你来我往。以这样的速度喝酒,结果可想而知。酒是喝了个精光,但两个人也差不多了,扶着墙走路依然东倒西歪。刘悯没离桌子就“出口”了,他使劲扶着椅背,力求吐到垃圾桶里。

安迪稍微好些,他倒了杯水给刘悯漱口,自己抓了几张餐巾纸捂住口鼻。他不能闻这种味道,那会引得自己誓死跟随。他拼命忍住,并试着转移注意力,然后挣扎着结了账,搀扶着刘悯摇摇晃晃一步一步走出酒店。

刚出酒店大门,刘悯便依着一颗梧桐树再次呕吐起来。安迪在他的引诱下,也是难以自持,忍不住发呕,还好极力克制住了。他知道自己的情况,一旦呕吐,身体便再难支撑。

几次下来,刘悯喝下去的酒也吐得差不多了,加之腹中空空,又给冷风一吹,精神便好很多。他理了理衣服,又检查了物品有没有落下,然后一把拉过安迪的箱子,说:“来兄弟,我给你提着,我没事。回去再干。”

“你行不行啊,还是我来拿吧。”安迪抓在手里不放。

“吐掉以后感觉好多了。死不了。”

“死了算了,不然我也不至于喝这么多。”

安迪不住恶心,他只能硬撑着,终于感受到了酒老虎的强大威力。

“我死了,谁陪你喝酒。”

安迪不说话,摇了摇头,示意刘悯赶紧走,要找住的地方。

因为担心会吐到车上,所以没有乘车,就这样一路走,一路恶心,深一脚,浅一脚,终于捱到了一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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