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制定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标准有:《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GB/T5009.199-2003)》、《茶叶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简易检验方法酶抑制法(GB/T18625-2002)》、《肉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量的简易检验方法酶抑制法(GB/T18626-2002)》等。目前,农药残留快速筛查方法主要是酶抑制法,免疫分析法先有应用。采用酶抑制法,酶的活性、待测样品的颜色、反应温度、样品中的辛辣成分等因素会影响结果的判定,导致出现一定比例的假阳性。而免疫分析方法往往只针对一种农药设计,在快速筛查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盲目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快速检测技术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发展检测速度快、灵敏度高、“类特异性”好、操作更简便、“无试剂化”、仪器微型化和便携化及联用的方法,将成为速测方法主要发展方向。
6.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障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
农产品冷链物流指使肉、禽、水产、蔬菜、水果、蛋等生鲜农产品从产地采收(或屠宰、捕捞)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零售等环节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控制环境下,最大限度地保证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特殊供应链系统。我国农产品储藏、保鲜技术起步于20世纪初,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在生鲜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及运输等环节逐步得到应用。进入21世纪,我国农产品储藏保鲜技术迅速发展,冷链物流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仍存在冷链流通比例低、物流关键节点缺少冷冻冷藏设施、冷链物流技术推广滞后、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滞后、冷链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健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7.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业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并对农产品生产活动予以规范,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规定事项,并按照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农产品生产者个人区别对待的原则,鼓励农产品生产者个人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这一记录被要求保存两年,而且禁止伪造。当前推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一是进入市场的渠道尚不完善,农贸市场尚不具备质量可追溯农产品进入的条件;二是群众对农产品质量追溯认知存在不足,多数群众对质量追溯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
上海市于2001年12月开始开发了“档案农业信息系统”,将工业化的全程质量管理理念运用于农业,做到了“农民守信用,市民食放心”。共有三大系统:一是农业生产过程实现数字化监控。养猪场、园艺场档案管理信息子系统将兽药、农药、饲料、肥料、繁育、防疫、药物残留检测等信息记录在“案”。二是入沪畜禽产品建立“签证记录”。上海市境道口畜禽管理信息子系统是外来畜禽产品的入沪“签证”系统。在市境道口入沪的畜禽产品,其产地、去向和检验证件等情况都实时录入,有案可查,为市民的餐桌安全竖起了第一道屏障。三是农产品条码查询让消费者放心购物。2004年1月起,通过超市的多媒体信息查询机,扫描农产品包装上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信息条形码”,该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认证、检疫检测等相关信息一目了然。到2015年,上海将对外地入沪的主要农产品实施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90%,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这是《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的一系列发展目标。
2006年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与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开发的水产养殖企业电子化可追溯技术体系开始在江苏、广东的3家企业试运行。该体系是为了实现水产品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而建立的重要管理工程,遵循“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数据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各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电子化为基础,围绕“生产、监控、检测、监管”四条主线,对试点企业的育苗、放养、投喂、病害防治到收获、运输和包装等生产流程进行剖析,对水产养殖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活动、质量安全管理及销售状况实施电子化管理。
五、行业协会的管理与监督
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管组织在历史上曾经以行会制度的形式出现,现代社会演变为行业协会的形式。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七条规定:“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2006年年初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都强调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重视行业协会工作。
行业协会是行业内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性组成的自律性的行业组织。作为政府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既是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又是社会多元利益的协调机构,也是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保障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地区产业的发展,靠个别企业单枪匹马是没有用的,必须整体产业集中起来,优势互补,互相学习,产业集群才能发挥整体效能,促进整个产业的发展。行业协会在发达国家协助政府参与企业管理十分普遍,显示了巨大的社会潜能和效益。
1.信息获取优势
食品行业协会由食品行业各领域内的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会员单位组成。作为行业代表,食品行业协会对本行业内食品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原料配方、产品品质、成本及销售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具有天然的认知优势,相对于政府监管部门与普通消费者,他们距离各自行业内食品质量和安全信息最近,知悉程度最高,其信息获取成本也最低。
2.监管动力优势
食品行业协会是所在行业整体利益的代言人,出于行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食品行业协会及其会员企业对业内个别企业的假冒侵权、虚假宣传、违法经营等各种可能危及整个行业信誉、导致行业危机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更为强烈的监管意愿和主动介入的原动力。2008年5月起,广东省奶业协会主办的“南方奶业网”连续刊出11篇文章,质疑蒙牛特仑苏OMP(造骨牛奶蛋白)成分的“造骨功能”,并称其“可能致癌”。政府的行政监管主要侧重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事后监管,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则可以提前介入,使监管环节前移,防患于未然。
3.专业技术优势
随着现代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行业中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层出不穷,专业性和技术性不断增强,单纯依靠政府行政监管,难以跟上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食品行业协会集中了本行业领域内的众多专业人才,对市场的感知能力以及专业技术等方面优势突出。鉴于此,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披露、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认证、检验检测、风险预警、信用评估等专业领域,均可发挥技术上的优势。2005年,广东省奶业协会曾对乳品企业采用的“闪蒸”技术提出了强烈质疑,指出这一技术可能严重降低蛋白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