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筝吃完三明治,用餐巾细细擦了嘴和手,又喝了口咖啡,才抬头看谢云端,“我看你楼下写著招聘店长?”
谢云端点点头,“之前这里都是陈伯在打理,但他毕竟岁数大了,今年又添了孙子,是该去颐养天年了。可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毕竟我经常不在店里,璎璎和华亭又太年轻。”
杨筝顿了顿,“那让我来试试吧!”
谢云端微微瞪大了眼睛,“你!”
杨筝不由得苦笑:“其实我今天失业了,如你所说,那份工作确实不适合我。”
谢云端沈吟半晌,“你是认真的?”
“你看我的样子像是开玩笑吗?”
“你能来帮我,当然是好,但以你的能力,来做这样的事,是不是....”
杨筝喝了口咖啡,“让我试试吧,我很喜欢你这里,只是,我每次来,都没看到多少客人,你这不会很快倒闭吧?”
谢云端被逗乐了,轻笑出来,“你放心吧,这一栋楼都是家里的产业,就算这间店亏本,也不会倒闭的!”
杨筝笑得一脸谄媚,“还真是财大气粗啊,那句话是什麽来著?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谢云端气绝。
第二天,杨筝果然早早地就来到了璃樽,陈伯看著这个勤奋好学的後生,心里也十分欢喜,最主要的是,杨筝是真心喜欢书,这书柜里大多数都是谢云端从世界各地搜罗来的好书,有的还是绝版孤品,单是整理和养护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另外还要给客人提供一些饮品和小食,中式的不行,油烟太大,只能做些西式糕点,三明治之类的,但味道嘛,也就一般般,他们这里毕竟不是专门的餐厅,总不可能还要特地去聘请一个大厨吧。
但杨筝对做糕点却颇有心得,烤的饼干,蛋挞之类的小食都很香,他还会做和果子,各种颜色的和果子圆溜溜胖嘟嘟的十分可爱,所以当半个月後,谢云端拖著疲惫的身躯从美国交流回来,站在自己家书馆楼下,还是愣了许久,店门口公告栏上贴著的招聘广告已经被撕去了,换上的是一张草莓大福的海报,还有用漂亮的花式英文写著的今日推荐书目,几个漂亮的小女生从他身边走过,一边还议论著:“今天是草莓大福啊,昨天做的丸子也很好吃!”
谢云端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走上楼去,靠窗的位子几乎已经坐满,自从他开业以来,就从没见过店里来这麽多客人,但气氛却是意外地静谧,留声机里播放著干净的钢琴曲,有几个人正在书柜前安静地看书,即使正在交谈的人,也像是生怕破坏了这平和的氛围,都是压低了声音,偶尔的只言片语,杨筝站在柜台前面,穿著白色的衬衣,领上系著咖啡色的领巾,一件同色的背心和黑色的西裤,站在古朴的橡木吧台里,一脸温和的笑意,看起来像是一副古典派的油画,吧台前面有一个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各色点心,刚才上来的几个女孩正在犹豫不决地挑著食物。
杨筝看到谢云端後笑意渐渐加深,示意华亭端了几个和果子和一杯绿茶给他送过去,谢云端吃了个红豆丸子,果然软软糯糯,甜度适中,又喝了口茶,沁人心脾,吐尽最後一口这些天从美帝国咖啡,牛排,面包的饮食中带回来的浊气,重新投入源远流长的东方文化清新的怀抱中。
待到下午客人总算少了一些,杨筝才拿了个茶壶来给谢云端添水,谢云端微微皱眉,“你这壶我怎麽看著眼熟?”
杨筝眉尖一挑,“陈伯从你那小阁楼上拿来的。”
谢云端声音略提高,“这可是乾隆年间的,他就这麽给你了?”
杨筝在对面坐下,双手微合:“唔,看见了,不是给我的,而是拿在店里用,放心吧,我就用它给你泡茶,当然,有时候我也用用,你知道嘛,紫砂壶这东西,要多用。”
不知为何,谢云端嗅到了些许阴谋的味道,他那小阁楼里都是他从世界各地拍卖会上拍来的东西,开始是兴致勃勃地打算用来装饰店面,後来就舍不得了,那些东西虽不是件件古董,价值连城,却都是心头所好,谢云端看著杨筝,“他还拿了哪些给你?”
杨筝眼中含笑,四处一指,“我就挑了几样,喏,你那几幅维多利亚的装饰画,那个波尔多的小酒柜,那两盏埃及的灯,还有尼泊尔的那几个佛像,哦,对了,你那幅喜多川的锦绘是假的,後面人的高仿,顶多是明治初期的!”
谢云端的脸色越发难看,半晌才吐出几个字,“怪不得....”
杨筝一脸无辜,“什麽?”
谢云端满脸深意:“陈伯说你干的不错,才带你三天就乐颠颠地告老还乡了,你这都把我洗劫一空了,看不出我们的小书生如此长袖善舞啊!”
杨筝垂目羞涩,“谢哥过奖了!”
当晚杨筝关了店门回到家时,闫言已经坐在沙发上一脸焦急地等他,“怎麽才来啊,球赛都开始了!”
杨筝脱了外套,看到满桌的零食和啤酒以及电视上内马尔一闪而过的身影,不由得笑起来,“欧冠啊?”
闫言一把把他扯过来坐下,又给他开了瓶啤酒,杨筝喝了一口,沁心的凉意让他微微皱眉,於是就开始听闫言在那里大呼小叫,杨筝不太喜欢足球,相对而言,他更喜欢斯诺克那种安静而紧张的赛事,但闫言非常喜欢,虽不至於满世界地到处看球但只要有机会他绝不放过,哪怕在电视上过过瘾,只是和简莹在一起後,空姐的作息时间很不规律,为了不打扰到她,就很少看球赛了。
男人看球就喜欢人多热闹,不时一惊一乍,一会儿什麽粗口都冒出来了,闫言不时地和杨筝交流一下,都到最後十几分锺了还是零比零,闫言不由得破口大骂,正嚷嚷著,门铃却响了,两个人对视一眼,闫言不乐意地站起身来,一边走一边骂骂咧咧,“******谁呀,这麽晚了...”
一开门,声音戛然停止,闫言站著不动了,杨筝有些奇怪地抬眼看去,也站了起来,简莹一把扑在闫言怀里,哭得梨花带雨,闫言把他半扶半抱进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浓浓的酒味夹著香水的味道,杨筝连忙让开,让闫言把简莹放在沙发上,她穿著一件深色皮草,里面裹著一条黑色的低胸小黑裙,她头发微乱,豔色的红唇却有种颓废的美感,她双手搂著闫言的脖子,接著那红唇就亲了上来。
杨筝尴尬地转身,看闫言那样子,不管简莹之前做过什麽,过了今晚,估计从前怎麽样以後还是怎麽样了,简莹当晚果真留了下来,接著自然是男欢女爱,那女的不知是真喝醉了还是故意,一晚上都不消停,杨筝蒙著被子睡了一夜,第二天到店里,璎璎看著他大呼小叫,“筝哥你怎麽有黑眼圈了?”杨筝嘴角微抽,我能告诉你是因为昨晚听了一夜叫唤吗?
当天晚上,谢云端下了晚课,开车路过璃樽时却发现灯还是亮著的,於是把车停在路边,上楼一看,果然看见杨筝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看书,杨筝听到开门声,抬头一看是他,脸上难得地露出些许尴尬神色。
谢云端脱下手套,有些诧异,“你怎麽还在这?”
杨筝眼神有些闪烁,“那个,闫言的女朋友回来了。”
谢云端笑得颇为高妙,“怪不得璎璎说你今天眼睛都是青的,昨晚没睡好啊?”
杨筝无语,这人还真是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啊。
谢云端拿过他的外套,“走,上我那!”
杨筝垂眼,“不用了,我在这凑合一晚就行了。”
谢云端轻嗤,“得了,你就别跟我在那里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