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自然选择学说中,物种在生存竞争的过程里,经过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渐产生新的物种,实现生物的进化。自然界中处处可见生存竞争的例子,比如南极洲的企鹅在下水之前为了确定水中是否有海豹,往往相互往水中推拥,让同伴做替死鬼。
然而,生存竞争只是一个方面,在自然界中同样存在着大公无私的利他行为。所谓利他行为就是动物以降低自身的适合度为代价,来提高其他个体适合度的行为(适合度是生物有机体个体生存能力、繁殖能力和后代生存能力的总称)。
在蜘蛛和螳螂的婚礼上存在着一种极端自私和极端利他的行为。雌蜘蛛和雌螳螂仅仅为了获得一顿美餐,在“新婚之夜”就残忍地将自己的“夫君”吃掉,而雄蜘蛛和雄螳螂明知道等待自己的是极端悲惨的命运,却依然“义无反顾”。或许这是它们期待已久的一次机会,因为它们遇到雌性的概率很小,错过了也许就终生不能交配。因此为了“新婚夫人”有更好的营养将自己的后代培养长大,这样的牺牲在它们看来也是值得的。
在鸟类中杜鹃可谓是“臭名远扬”。杜鹃自己不会筑巢,更不会花费大量的精力哺育雏鸟。它们为后代所做的事情就是去寻找其他鸟类的巢以及养父母,即寄主,比如森林里的大山雀。杜鹃利用它的卵与寄主的卵极其相似而将寄主蒙骗过去。而更令人感到可恨的是,刚出生的小杜鹃就大开杀戒,将自己的“义弟妹”——寄主的卵一个不剩地推出巢外,寄主似乎“既往不咎”,仍然将小杜鹃当作自己的孩子精心照料直到长大。在这个事件中大山雀树立了利他的榜样。
为了解释这些动物的行为,汉密尔顿在1964年提出了亲缘选择理论,又称汉密尔顿法则。他认为亲缘关系越近,动物彼此合作倾向和利他行为也就越强烈;亲缘越远,则表现越弱。道金斯随后指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者群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即基因。是基因的自私性在导致了生存竞争的同时,也导致了动物的利他行为。因为群体或者种群都随时处在动态的变化中,只有基因是稳定的,并通过“复制”或“拷贝”的形式永恒地存在。动物的基本目的就是使和它自身相同的基因得到壮大。
草原犬鼠是一种群居动物,在发现天敌时,犬鼠会发出警报声。在对这种利他行为的研究中发现,生活区内有亲属的犬鼠发出警报的次数远远多于生活区内没有亲属的犬鼠发出警报的次数。这可以作为亲缘选择理论的一个强有力的佐证。
互惠利他行为与亲缘关系没有必然联系。有时这种行为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种的动物个体之间,如海葵与寄居蟹的关系,以及小鱼给大鱼“掏牙缝儿”的现象,都是互惠利他行为的一些表现。值得一提的是,人类的友谊互助也是一种互惠利他行为,但动物之间的互惠利他行为并不需要主观意识的存在,更谈不上友谊,与人类的互助行为存在一定的差异,它们都是为了提高本种基因的适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