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商场,对什么事情都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可能就会识破一些骗子的嘴脸。
近年来,小公司的行业外投资意识普遍增强,纷纷参与各种经济活动。但是,也有不少小公司经营者对五花八门的广告缺乏识别真假的能力,以至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行骗,屡屡得逞。在这一节中,我们对虚假广告的常见行骗方式予以曝光。
一、承诺“四包”服务。一些种植场和养殖公司为达到牟利目的,在广告中承诺“包供种、包技术、包回收、包效益”,一旦收到购种款后,则采取寄假种子或以超过回收期限为名,欺骗消费者,有的甚至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地址,逃避责任,其目的是骗取群众的购种款。
二、法律公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公证机关的信任,打着“法律公证”的幌子,欺骗投资者。有的声称一旦签订合同即办理公证手续,待客户上钩后便借故推托。有的虽然在当地办理了公证手续,但由于合同双方相距甚远,即使行骗者拒不履行合同,也无可奈何。
三、胡编乱造。有的行骗者为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便以“某某研究所为技术后盾”、“国家星火计划”、“从国外引进”等言词迷惑群众。
四、高利引诱。一些不法分子常以“投资500元,年获利5000元”、“不出户即可成为万元户”、“投资12元,实施半年最低收入七千元”、“一年只需劳动30天即可获利四万元”等美妙词句吸引投资者。不了解真相的投资者,一旦付出成千上万元购买其产品后,往往得到的结局是受骗上当、人去楼空,或者是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回收标准,惨遭经济损失。
五、联营行骗。一些犯罪分子针对贫困地区急于脱贫致富的心理,跑到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的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刊播“联营办厂”广告,声称:由他们提供机械设备作为联营投资,贫困地区只要出人出场地就行,而产品也由他们包销。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看了这样的广告往往都很激动,于是借钱购买机械设备,以为从此踏上致富之路,结果得到的却是一大堆毫无用处的劣质材料和破铜烂铁,方知当初双方签订的“联营合同”竟是早已布置好的圈套。
六、花样翻新。有的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被揭露后,便流窜到另一地区使用同样方式诈骗钱财,只是变换一下品种而已。如:在这个地区销售回收海狸鼠,到另一地区则换成“金丝熊”或“四季鹅”,或者由卖动物变成卖植物种子,如西红花、木本西红柿等。由于许多群众不具备识别虚假广告的能力,以至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屡屡得逞。
在当今社会,作为一名商人,除了洁身自好外,无力去全面改变缺乏诚信的商业环境,所以要提高自己防骗的能力。按照毛泽东所说的,对什么事情都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可能就会识破一些骗子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