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3)
“凭一身所学;凭一股义气;凭闯荡江湖所获的经练与胆识;凭我逍遥公子大丈夫有为有所不为的处世宗旨,即使刀山剑海我也敢闯。”他推案而起:“钱前辈,你我都是邪魔外道,对讲理毫无兴趣,唯一的理是强者有理,所以咱们不必浪费口舌。现在,晚辈恭请主人辛前辈公证,以决斗判定曲直。”
“小子,你好狂。”霸王辛摇头苦笑。
“狂者进取。辛前辈,年轻人狂不是什么坏德性。”
“你没将天下三尸放在眼下。”
“不然,如无绝对必要,晚辈一定极力避免接近成名的高手名宿论是非,那会活得长久些。”
“我要试试你的所学,才能决定是否该充任证人,以免对你不公平,因为你是晚辈。”
“前辈如何试?”
“试你的内功火候。钱老哥的僵尸功火候精纯,苦练数十年已臻化境。你如果内功差劲,就让你用刀剑砍他,也伤不了他半根汗毛,我何必充任让你送死的证人?”霸王辛诚恳地说:“我可不愿让江湖朋友骂我混蛋。如果你不配决斗,由于你的无礼,你必须郑重道歉,便可平安地离开我大辛庄。在你离庄十里之前,你是安全的,钱老哥不会在敝庄十里之内追杀你。”
“前辈认为他的僵尸功已修至化境了。”
“不错,没有宝刀宝剑以内力御使,休想伤他一毫一发,千斤巨锤连续撞击,马步不动分毫。”
“事关前辈的声誉,前辈须任公证,不能试的,何不让钱前辈一试?”
“你有什么好主意?”
“晚辈的掌,按在他所指定的任何部位,由前辈作证叫五十数,数尽而晚辈撼动不了他的僵尸功,算晚辈修为欠精,当堂叩拜求恕,如何?”
霸王辛注视着行尸,用目光征询行尸的意见。
行尸心中恨极,那有这种愚蠢试法的?分明自恃了得,没把僵尸功放在眼下。
“我接受,辛老哥。”行尸恨恨地说。
“好,请诸位移玉练功房。”
练功房是霸王辛主人的私室,今天算是破天荒让外人进入。房占地相当广,设有各种内外功锻炼的器械。
在主人的安排下,逍遥公子与行尸,在房中央的两个蒲团上相对八尺坐定。
手,是功力凝聚的焦点,这是行尸指定的部位。
行尸将右掌平伸,冷冷一笑,吸口气功行百脉,全身肌肉迅速地收缩、抽搐、变冷。
逍遥公子也伸右掌,向下一按,按合对方的掌心,双掌猛地牢牢吸住了。
该说是扣住了。这是说:结果将只有一个。
“开始行功。”霸王辛坐在侧方的蒲团上下令。
“气上重楼,准备催动先天真气。”指示继续下达。
“一周天,预备!”第三次指示略为拖长些。
“开始……一……二……”
霸王辛的叫数声缓慢有节,声震耳膜。
行尸的身躯,已经完全僵硬了,只有一双怪眼在眨动,证明仍然是个活人而已,肌肤变成了铁灰色。
逍遥公子脸色红润,片刻间逐渐转变成奇怪的银灰色,全身的肌肉有节拍地收缩、松弛。
“十九、二十、廿一……”
他的头脸,出现一阵阵蒸气形成的轻雾。他的手臂肌肉,可让人看出其中的变化,收缩与松弛的节拍加快,形成自臂传至指尖的诡异波动,像波浪,家涟漪,一波波一圈圈向指尖传,速度愈来愈快。
行尸全身开始抽动,不再发僵,脸上的肌肉呈现颤动,立即出现汗影。手掌五指紧扣,由铁灰色渐渐转变成苍白,最后变成紫黑色。
“廿三,甘四……”
紫黑色的手指,慢慢松弛了。
“廿五、廿六……”
“住手!”坐在不远处的炼魂孟婆尖叫,一蹦而起。
霸王辛一怔,停止叫数。其实,他已经看出不对了。
行尸全身在颤抖,冷汗如雨,可怕的口愈张愈大,死鱼眼睛珠不断上翻。
逍遥公子像裹在云雾里,脸部已变成金红色,肌肤的连绵波动,如阵阵加紧的浪涛。
“嗄……”行尸开始张开大嘴吸气,发出可怕的怪声,似乎无法将气吸入肺部,喉管有异物卡住了。
生死交关,谁也无法主动住手。
炼魂孟婆一跃而至,鸟爪似的手伸出了。
“孟婆,不可!”霸王辛跳起来沉声叫。
逍遥公子的嘴角,噙着一丝冷笑,冷电炽盛的虎目,利镞似的狠盯着炼魂孟婆。
炼魂孟婆打一冷战,骇然收手后退。她并非被霸王辛的话所惊,而是被逍遥公子的冷笑吓住了。
逍遥公子仍有余劲,甚至有攻击第二人的劲道,她如果出手相助,恐怕先死的人是她而不是行尸,而行尸也必定会死的。
她退,行尸的随从钱森,却不顾一切突然飞扑而来,双爪闪电似的抓向逍遥公子的顶门。
太快了,霸王辛和炼魂孟婆皆来不及阻止。
这是最犯忌的事,主人霸王辛的脸面往何处放?
“糟!”霸王辛吼叫。
蓬一声气爆,逍遥公子身外的轻雾向外涌散。
钱森的变爪十指齐折,身躯倒翻飞而起,发出一声厉叫,飞掼出三丈外,跌昏了。
“你胜了,小老弟,收劲。”霸王辛嗄声叫,像是大病初愈的人,先前霸王般的气概,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似乎输的是他而不是行尸。
逍遥公子手一松,整衣而起。
“我在庄外等人。”他的话坚定、有力、平稳:“等不到人,我会进来。辛前辈,打扰贵庄,多有得罪,前辈海涵,告辞。”
行尸躺倒在地,全身在战抖。
天色不早,官道上车马络绎于途。
逍遥公子缓步返城,五里亭在望。
张蕙芳畏畏缩缩地跟在他身后,家一头垂头丧气的病小狗。
“你最好和我并肩走。”他温和地笑说:“别让人说我虐待你这小童养媳。挺起胸膛来,些小挫败算得了什么?老孟婆善用迷魂毒物,她横行天下傲啸江湖,你还没出世呢,栽在她手中并不丢人。”
“我……我不希望亏欠你什么。”小姑娘期期艾艾地说,不理会他的打趣:“你说吧!我该怎么补偿你?如果可能,我会尽量办到。”
“咦!张姑娘,我说过要你补偿吗?”
“你救了我是事实。”
“你并不亏欠我什么。”他有点生气:“救你也是偶然的事,我是去救我的侍女小 孤的。”
“我仍然欠你这份情。不管怎么欠,怎么偿,你我之间的情势,并不因而改变。”张蕙芳铁青着脸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那一千五百两银子也被那老虔婆取走了,我不会还我……或者把我的命来补偿你,所以你即使有要求,我恐怕很难办得到,不过我会尽力。”
“你做事好像相当固执,斤斤计较……”
“我就是这种人。”小姑娘抢着说:“恩怨分明。轻生重义。”
“好,就算你很有人味,不像是邪道的人。”他突然对这位行径怪异的小姑娘产生好感:“你说过你我之间的情势。”
“是的,除非你放弃不利颜知县的行动,我……我会尽一切所能来阻止你,甚至……甚至……”
“杀死我?”
“是的。”小姑娘痛苦地说,以手掩面激动得身躯颤抖。
“老天爷,你与阎知县的事,到底……”
“我……我不能说。”
“好个固执的小丫头。”他摇头苦笑:“我不勉强你,但我还不想放弃阎知县的事。目下情势对我不利,为了小孤,我很可能接受别人的挟持,那就势必积极对付阎知县,你我将无可避免地各走极端了。”
“我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但……”
“别说了,我们这种人只知利害,不管其他。总之,对你,我觉得你有点与众不同,不论你要做什么,怎么做,我都不怪你。唔!你自己走吧!”
“乔爷,你……”
“找我的人来了,与你无关。”
五里亭中,踱出神色庄严的金笔秀士敖世纶,三个村夫打扮的中年人,各挟了一个长布卷。
正邪之间,界限分明,即使双方过去无仇无怨,见面时仍然互相排斥,办起事来更是各怀成见,积不相容,甚至毫无理由地仇视。
金笔秀士是当今的侠义道英雄中,具有代表性的风云人物。张姑娘的兄长黑衫客张兴隆,则是邪道的佼佼者,她认得金笔秀士,以为金笔秀士不知道她的来历底细。
姑娘不走了,悄然退至一旁。
逍遥公子是非正非邪的江湖遨游者,也是偶或管闲事的半黑半邪浪人,与姑娘聊可算是同道或同类。
她心中一动,要看逍遥公子如何与侠义英雄了断。金笔秀士在客店与逍遥公子有过冲突,曾经交过手的事,她曾经打听得一清二楚,大白天,这位侠义英雄的做法又怎样?不会是四打一吧?
金笔秀士是个性豪爽,干脆俐落的人,做事不喜欢拖泥带水;才气纵横的年轻人,大多数具有这种性格。
四个人拦住去路,态度并不穷凶极恶。金笔秀士瞥了避至路旁的张姑娘一眼,剑眉深锁,眼中有困惑的神情流露,向三同伴用眼色交换意见。
“在下是专诚偕朋友来等你的。”金笔秀土首先与逍遥公子打交道。
“我看就是这么一回事,没错,你是特地来等候我的。”逍遥公子笑容可掏,似乎 毫不介意那晚的冲突:“我的行踪守不了秘,动一动就有一大堆的人跟踪。老天爷!好像我已经成为你争我夺的财神菩萨了。”
“乔兄,你真的不放弃吗?”金笔秀士笑不出来,神色渐冷。
“我从不放弃任何东西,所以我逍遥自在。”
“好,在下只好有一步走一步了。”
“敖兄,路多得很呢,到处都可以走,随你高兴爱走多少步就走多少步,犯不着走极端,是吗?”
金笔秀士懒得去思索他话中的含义,不想听弦外之音,伸手替同伴引见。
“兄弟的三位朋友。”金笔秀士逐一引见:“孔儿、曹兄、华兄……”
“在下听说过。”逍遥公子说:“侠义道大名鼎鼎、誉满江湖的剑南双杰,铁胆专诸孔千里、狂鹰曹昆仑;关中十八柱的第七柱,擎天手华欣幸会幸会,但不知诸位大侠何以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