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南北会战胜利后,中华北方政府改为中国国民政府,定都北京,并召开新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许多政府的元老都来了,里面,有人民群众地方代表,各党派代表(中国现在有:民主党、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政府代表。
首先,主持人说话:“下面有请原北方政府现国民政府主席王杰发言!”这句话刚说完,底下响起一片掌声。
“各位兄弟,各位同胞,这个政治协商会议,在我们的欢呼声中,召开了,下面我们来投票,%90以上的通过才通过,那各位最关心的就是我们的国体了吧,我宣布,国家名:中华帝国,赞成举手!”%99.99“嗯,好,有%99的人举手了,通过,第二项......”整整花了10分钟时间,才说完。
会议全权拥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表决并通过了最高法律《中华帝国宪法》,通过了法律《中华帝国刑法》、《中华帝国义务教育法》、《中华帝国政府组织法》、《中华帝国税收法》、《中华帝国环境保护法》、《中华帝国工商法》、《中华帝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帝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上述法律规定,国体为:君主立宪制,中华帝国皇帝为王杰,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王杰所签发的圣旨拥有仅仅次于宪法的权利,宪法为根本法*律*,必须超过98%的大会代表通过修改意见,才能够对宪法进行修改。上述法律还规定,该中华帝**队为中国皇家国防军,王杰为中国皇家国防军最高统帅,国家军事行动由参谋部制定,交由总司令部审核和执行。中华帝国财政总收入的8%交由皇室,中华帝国财政总收入的42%交由中国皇家国防军,按照规定,十年之内的财政收入暂时积存。并且,中华帝国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
(PS:小编不知道怎么写,只好匆匆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