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和知觉是对客观事物的直观反映,它们只能把握事物的个别属性、事物的整体及其外部联系。如要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及其规律,则须依靠“思维”。
第一节摇“思维”概述
一、思维的特性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间接和概括的反映,表现为对表象与概念的操作与加工。而我们平时讲的理性认识则是一种认识形式或阶段。因此,思维与理性认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各有其特定的涵义,不能混为一谈。当然,两者的关系极为密切,思维贯串于理性认识过程始终,理性认识是思维活动的结果。
思维作为高级的心理活动,它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所谓思维的间接性,就是指以过去获得的知识、经验为中介,进行推理、判断,去间接地理解和把握那些没有感知过的或根本不能感知的事物的本质。例如,思维依据现代生命科学知识,就能推知生命起源的大致过程;思维依据现代物理学知识,就能推知物质的微观结构;思维依据现代宇宙学知识,就能推知宇宙演化的基本历程。日常生活中同样如此。一个医生依据病人的叙述和化验结果,并结合医学知识,借助思维,便能对无法直接观察的机体病变作出正确的诊断。可见,思维的间接性能超越感知觉提供的信息,认识那些无法直接感知的事物的属性,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变化进程。
所谓思维的概括性,是指在分析、研究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一类事物共有的本质特征抽取出来加以概括,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认识。例如,感性经验使我们了解到,地球上的任何物体无论是轻是重,一旦失去支持,就会落到地面。当我们将所有物体共有的这一特性抽取出来,加以概括,就能形成引力定律。所以,感觉只能认识具体的对象或现象,而经思维的概括,才能认识事物的一般特性,使认识摆脱对具体事物的依赖,形成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认识。
二、思维的种类
有人将思维分为三种,即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有人将思维分为经验思维和理论思维;有人将思维分为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也有人将思维分为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还有人将思维分为常规思维和创造思维,等等。而作为基本的思维类型有四种,即经验思维、理论思维、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
1.经验思维
这是一种凭借经验进行的思维活动。它只是对事物的表面联系和外部面貌的认识,还没有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因而对事物的认识仅处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水平。正如恩格斯所说:“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所以,经验思维是一种比较低级的思维类型。然而,经验思维凭借的经验来自实践,并受实践的多次检验,具有一定的正确、可靠性。用经验指导类似于造成经验的那种实践活动时,既能提高实践活动的效率,又能保证实践活动取得成功,从而成为一种被人们经常和大量使用的思维活动。
由于经验思维要凭借经验来思维,而每个人的经历、感受与经验背景不同,致使经验思维的成果呈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性。某些人由于知识经验不足,其经验思维不免会带有片面性,以致得出错误或歪曲的结论。为此,我们不能停留在经验思维的水平上,而应努力掌握理论知识,使经验思维上升到理论思维水平。
2.理论思维
理论思维是凭借概念、判断、推理形式进行的思维。它以揭示和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和一般规律为根本任务。例如,科学家依据系统的理论知识,对事物现象进行分析、推理、判断,抓住事物的本质,使问题得到正确解决,这种思维活动就是典型的理论思维。由于理论思维严格遵守逻辑程序,依次进行分析、推导,以求作出合乎逻辑的正确答案,因此理论思维也称为“逻辑思维”。又因理论思维的活动形式是一系列抽象的概念、判断、推理等,因此理论思维又称为“抽象思维”。
理论思维是人类最为重要的思维类型。借助于理论思维,人脑才能利用零散的感性材料建构起具有严密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的理论体系,揭示事物的本质与规律。理论思维并能运用规律性知识,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制订决策方案,论证其可行性程度,并以此指导具体的实践活动,同时避开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顺利达到预定目标。所以,恩格斯充分肯定理论思维的作用,认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理论思维有两种形式,即公理思维与辩证思维。公理思维以人们所公认的不证自明的道理作为推理的依据,然后遵循形式逻辑规则从某种前提推出某种结论。这种思维形式较为充分地把握了事物的同一、永久、静止、绝对和肯定的一面,但却不能具体地反映事物的运动和普遍联系,自然无法具体地反映事物的辩证法。辩证思维遵循辩证法,从矛盾转化中去把握和研究事物,因而能具体、全面、深入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由于事物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和转化;既有相对稳定性,又不断发生性质变化,因此单纯依靠公理思维不能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在必要时须将公理思维上升到辩证思维。
3.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凭借具体形象进行的思维活动。例如,熟练的棋手能下“盲棋”,闭目下棋进行的就是典型的形象思维。此外,作家、画家、音乐家、演员在各自工作中也经常运用形象思维。即使一般成人虽然以理论思维为主,但却不能脱离形象。尤其在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时,常常要借助鲜明生动的形象,促进自己的思维活动。
形象思维可分为两种,即再造性形象思维与创造性形象思维。再造性形象思维是再造出被描绘事物的形象的思维活动。例如,当我们读到“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词句时,我们脑海中便会浮现许多与北国有关的生动形象。创造性形象思维是根据需要,在头脑里将多种表象进行组合,创造出新形象的思维活动。由于创造性形象思维不受表象间应有关系的束缚,因而创造的新形象具有新奇独特的特征。新形象的创造一般采用两种方式,即粘合与融合。粘合,是把若干表象进行分解,然后按需要将表象的“碎片”结合起来,组成新的形象。比如,(女首蛇身)“美人鱼”,孙悟空”“美女蛇”、(人身鱼尾)“(人脸猴身),(狮身、鸟翼)。不过,这种粘“斯芬克斯像”女身和女面、合仅仅是表象间的简单、机械的结合。
融合,是对若干表象进行分析,然后从需要出发,使表象的各种成分发生相应改变,再把变换后的各种成分融合为一个统一、完整的新形象。这种形象不是几种表象成分的简单、机械的结合,而是表象成分的有机结合。因此,融合成的形象是一种具有特殊结构与特殊内容的新形象。比如,文学作品中典型人物的创作,就采用了融合法。典型人物在精神面貌、心理因素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独特风采与特殊内容,是一种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的新形象。所以,小说家要塑造一个人物形象,必须到现实中去,观察一类人物的各种具体形象,以便在头脑中形成相应的表象。然后,对各种人物表象进行分析。从这个人身上取一点特征,那个人身上取一点特征。拼凑在一起,便塑造成了一个既不是“张三”,又不像“李四”,也不同于“王五”的人物形象。对此高尔基深有体会地说:贵族、并概“把每一个商人、农民身上最自然的特征分离出来,括到一个商人、贵族、农民身上,这样就形成了文学的典型。”鲁迅也说过相类似的话:“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当然,人物形象的拼凑不是人物特征的简单、机械的粘合,而是一种融合,否则就不能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形象思维能创造形象与物象,而创造成的人、物形象都反映了一定的审美观与价值观,能使人有所激动、有所伤感、有所喜悦,或爱悦之、鄙厌之、怜悯之。因此,一场电影、一部小说往往能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它们能陶冶人的心灵,提升人的境界,催促人去奋进;也能污染人的心灵,降低人的境界,使人颓废和堕落。此外,人进行形象思维,并不满足于将新形象仅仅保留在头脑中,而总是力求使这些新形象转变为现实事物。一旦新形象转变为现实中事物,这就是创造。因此,任何创造过程总要先利用形象思维在头脑中构成新事物的形象,然后才能出现具体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从这意义上讲,创造离不开形象思维。
4.直觉思维
人在分析、研究事物时,要想真正有所发现、有所突破,实质上并不存在一种供人刻板地加以套用的公式,也不存在一种凝固不变的逻辑通道,使人能按图索骥地发现事物的规律。而应充分发挥认识的能动作用,创造性地运用多种方法才能达到研究目的。有时对已有材料与知识进行思考时,甚至可以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的约束而直接去领悟研究对象的本质性规律,这种直接领悟研究对象本质的思维方式,称为直觉思维。
目前,对直觉思维的研究有相当的难度。原因在于,直觉思维的显现是如此之短促,以致思维者只意识到直觉思维的结果,而意识不到其中的过程,这就为研究直觉思维的产生机制带来了困难。尽管如此,直觉思维作为新设想的“助产婆”却为人人所皆知。借助于直觉思维,常常能使人“茅塞顿开”,新的设想一下子跃入意识之中,解决了某种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的关键之处。诚然,因直觉思维激发的某种设想或解决难题的方案是否正确,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所以直觉思维形成的设想多半是假设或假说。
直觉思维的成果表现为灵感(或顿悟)。灵感的主要特征是意外性与偶然性,它显现的速度之快、作用之突然是无法事先预料的。因此我们不能期待它按特定的计划、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出现。不过灵感也并非完全不可捉摸。只要研究者本人善于创造条件,在有利的条件下,灵感才容易显现,也有利于提出新的设想。一般认为,有利于灵感显现的条件可概括为以下五项:第一,灵感不是脱离事实根据的胡思乱想,它根植于科学认识之中,是研究者已有知识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迅速综合,因此知识的贮备是产生灵感的基本条件。知识应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功底深厚的专业知识;其次是与专业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一个研究者如果只限于本专业的知识,只懂得几种固定的实验和思维方法,就很难达到既深且广的程度,考虑问题的思路就会大大受其限制。在解决问题中取得成功的几率与所采取的思路数量成正相关。即可选择的思路越多,交叉点越多,取得成功的可能就越大。这是因为,一个问题研究得越深,牵涉的学科知识就越多。为解决一个具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如果具备了较为广博的知识域,就能使自己的思路大为宽阔,在多条思路的融会贯通中,通过直觉思维得力于灵感,才能实现认识上的突变。
第二,当研究者对某一问题进行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专注研究后,转而考虑其他时,很可能研究者仍在下意识地思考原有问题。一旦眼前事物与经久思考的问题联系起来,实现了某种配合后,提交自觉的思考加以评定,由此体现为灵感显现。可见,灵感是以研究者长期致力于解决问题的紧张思考为前提的,是研究者长期钻研、经久思考的结果。因此有人把灵感显现说成是对研究者艰苦思考的奖赏。
第三,在经久沉思、紧张工作一段时间后,暂时放下工作期间,更易于激发灵感。这是由于条件改变导致思路改变而引起的。当我们紧张思考某一问题时,虽然聚精会神,但有时却可能因思维定势而导致思路闭塞、思想僵化。再说,如果一旦沿着一条不利的思路探索时,问题考虑得越多,采取有利思考的可能性就越小。正如法国科学家尼科尔所说:面临困难的时间越长,解决困难的希望越小。然而,在紧张思考以致精疲力竭之时,暂时把问题搁置起来,却容易受到别的事物与现象的启发,而摆脱习惯性思维程序的束缚,因触类旁通而产生新的联想,从中找到另一条解决问题的通道。此外,思维长期紧张而暂时松懈也有利于消化、利用和沟通已经得到的全部事实,有利于冷静回味以往得失和忽略掉的线索,有利于恢复大脑和体力上的疲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新的研究。因此紧张工作一段时间后,松懈一下情绪,调整一下自己的研究思路,这对激发灵感大有好处。
第四,紧张钻研后的暂时松懈之际,还要善于发挥生活和工作中某些原型对灵感的诱导作用。能起启发作用的事物叫原型。我们周围许多事物都可能作为原型,发挥其诱导作用。例如,实验仪器、自然景物、示意图解、文字描述等。原型之所以具有启发诱导作用,是因为原型与长期研究的问题之间有某种相似点,通过联想,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新设想。
第五,经诱发而迸发的灵感具有突如其来、瞬息即逝的特点,如不及时捕获,就可能“烟消云散”。捕获闪光设想的有效方法是养成随身携带纸笔的习惯,随时记下闪过脑际的有创造之见的念头,以供分析、研究和查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