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8228800000031

第31章 劳动保障篇(5)

国家规定了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吗? 【典型案例】

小刘是一家文化公司的录排人员,上班1年多来公司发工资从来没有固定时间。每月领取工资的时间最早是次月的20日,最晚是月底。而他朋友小丽每月领取工资的时间却是次月的5日。小刘有点不解:国家规定了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吗?

【律师说法】

国家没有规定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国家在《劳动法》中规定了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并不仅指每月支付一次,而是还要按照固定的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至于具体时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本案中,小李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固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婚假就不发工资吗?

【典型案例】

小乐取工资时发现自己的上月的工资有出入,遂找老板问个究竟,谁曾想老板竟然把自己休婚假的时间算作旷工。请问,休婚假期间不发工资吗?

【律师说法】

工资照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婚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一般给予1~3天的带薪假期。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对于晚婚的青年,有的地方除了国家规定的6天假期外,会另给10天左右的带薪假。本案中,曾某结婚,依照国家法律体婚假,工资应该照常结算,该公司不能将婚假算作旷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产假能休多少天?还有工资吗?

【典型案例】

小于在北京某公司工作多年,现已怀孕9个月了,由于身体不适,医生建议她多休息。于是,小于准备向公司提出休产前假,可是她不知道能休多少天,也不知道休产假是否要扣工资。

【律师说法】

我国在关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至于工资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如果公司给柯某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全支付。如果柯某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公司还要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流产不能休假吗?休假就扣工资吗?

【典型案例】

小于怀孕不慎流产,医生建议在家休息。而公司却以工作忙为由不同意小于休假,如果休假视旷工论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请问,公司的行为合理吗?

【律师说法】

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女职工怀孕时不慎流产,依照规定,应当休假。流产同样会给女职工的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休产假期间,薪金照发。本案中,小于意外流产,公司应当让其休假,并按正常情况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未签合同,辞职后能否要求补偿?

【典型案例】

张伟在某文化公司从事排版工作,因没有社会保险,公司也没他签劳动合同,他打算主动提出辞职。请问,如果辞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律师说法】

能够得到经济补偿。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用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本案中,张伟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栽,如果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泄密如何赔偿?

【典型案例】

小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公司新产品研发的技术参数和配方出卖给了朋友,给公司带来了及大的经济损失。公司以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为由要求小戴赔偿。请问,小戴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说法】

依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类推荐
  •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以典型案例评析为重点,依据法学理论一生活实例一法律解读的线索深入细致地展开论述,以中小学校园安全法律热点及案例为阐述重点,同时涉及大学校园安全相关问题,内容涵盖法的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等法律规范。书中具体到单个法律问题或案例时,可能涉及两个以_上的法律部门,因此未对校园安全法律热点问题和案例依据部门法做章节分类。
  • 著作权:案例探究与分析

    著作权:案例探究与分析

    思想、感情的表达是指要作为著作物被认可,必须是人们精神活动的表达。因此,仅仅是一些数据或者历史事件的记载(如神州六号的发射新闻纪录,餐厅菜单等),不能说是思想或者感情的表达,因此不属于著作物。
  • 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本书共分15章,第1~4章概括介绍了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劳动管理的组织以及劳动关系预警等整体性理论;第5~9章系统介绍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技术方法;第10~15章细致阐释劳动合同管理中比较突出的双方争议的处理技术。本书贯彻由宏观到微观、先理论后技术的原则,全景式的介绍、程序式的剖析,对企业合同用工制度的宏观、微观各个层面都作了较好的梳理。理论介绍简洁明了、框架清晰、技术方法合乎法律规范、操作性强,特别适合于企业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日常应用,对于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就业者同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 “打黑除恶”审判参考

    “打黑除恶”审判参考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精选典型涉黑案件,并对此类案件适用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方面加以点评,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具有现实的参考和指导意义。书中收集的常用刑事立法及其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相关重要讲话,为刑事办案人员查阅和使用提供了极大方便。另外,书中还精选了部分负责起草立法、司法解释的专家撰写的对这些立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文章,著名法学家、资深法官关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专论以及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会议综述等,对刑事办案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有很大帮助。
  • 律师告诉你

    律师告诉你

    本书由两篇组成,法律咨询篇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物权、继承、民事侵权等有关方面的问题;案例篇包括民事、刑事方面的有关问题。
热门推荐
  • 别慌,先遛狗

    别慌,先遛狗

    穿越而已,咱带着开挂神兽二哈,一起闯异世。被王爷追?被太傅利用?没事儿!咱有神兽!神兽在此,通通闪开!“我先走!狗子你断后!”“嗷嗷嗷~”本想先逃,谁知狗子跑得比自己还快!“我米粒绝不向恶势力低头......大哥,喝茶,凉不凉?要不要换一杯?”别慌,先遛狗!等等!我怎么变成狗了??
  • 席先生今天也想转正

    席先生今天也想转正

    于暮颜因被陷害而退出战队,一朝之间暮神成为普通人。由于生活所迫而进入娱乐圈,她莫名其妙的拥有了一些不寻常的能力,这时在她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原本在食物链最低端的她因此逆袭翻身。于暮颜看着眼前的男人:“你不是我的粉丝吗?”席衾寒神色淡定:“从今天开始不是了。”因为,他转正了。
  • 冥神霸爱:死神来娶我

    冥神霸爱:死神来娶我

    “喂喂喂小子,招惹了老娘就想跑,你是不是想得太简单了?”某死神冰脸嫌弃的瞥了某女挺拔的身材一眼,“本尊会对你负责的,就收你入本尊后宫做个暖床。”“暖……暖暖暖床!老娘才貌双全,天生丽质,只能做暖床?!!!”某女眼一瞪!“啪啪!”双掌一拍。“大王,妾身等好久了。”“大王,还有妾身。”众妖女环绕。“好,很好!老娘不伺候了!小隐……”“哎呀,陌儿,就说跟着本爵比这个呆子好……”某吸血鬼一个华丽转身,媚眼直抛。——“我们走!”“夫人请……”“慢着!你们当本尊不存在吗?”冰脸破功,一道怒吼。
  • 万妖共尊

    万妖共尊

    修士陆黎,被人暗算身死,魂魄未散。几十年后,夺舍狼身重生,报仇雪恨!
  • 风雪伴君眠

    风雪伴君眠

    她一直记得,那人在她耳边低语:“待我君临天下,便以江山为聘,许你一世安乐,如何?”只是,她那时从未知晓,这世上,会有一人,愿为她角逐天下。如若时光不曾辜负,且与他穷尽眼中欢意。罢了,此生负他太多,但求来世,远离朝堂,生于寻常人家。年岁正好,与他携手,漫步于风雪,直至白头……
  • 丞相家的红杏要出墙

    丞相家的红杏要出墙

    世人皆知,天渊国丞相宠妻成瘾,却不知他私下却对她冷淡至极,从未碰过她一根手指。…第一日,“夫君夫君,你快看我的新衣裳好不好看。”她穿着绣娘新做的桃色绣花襦裙,喜滋滋的跑到他面前。他瞥了她一眼,随后默默的移开了视线,“嗯。”她委屈的撇嘴,顾自跑开。第二日,“夫君,快尝尝我新做的桃花酥好不好吃!”她抱着一盘精致的点心跑进他的书房,眼中带着期待。他拿起一个轻品片刻,“怎么样?好不好吃?”他看了看满怀期待的她,沉默半晌,“…嗯。”她眨眨眼,有些失落的走开了。第三日,他许久没有见到那个小丫头过来烦自己,亲自去找却发现她早已人去楼空,只留下一张纸条。“春光大好时,红杏出墙去。”他黑了脸,即刻便托辞告老还乡去寻妻,只是这次,少年皇帝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他疑惑皱眉,却见少年皇帝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爱卿啊,年轻人身体不行很正常,只是别误了人家姑娘终身痛苦!”说着便递给他卷帛书,只见上面光明正大的写着,“因丞相不行,故妾弃之而去。妾愿觅得一良人,与君逍遥江湖不思归。若有此意者,凭此告示于云清楼寻妾身”他笑了笑,眼底却带着冷意,他还没有死呢!她就想红杏出墙?没门!
  • 穿越异世界的我竟然还变成了狼人

    穿越异世界的我竟然还变成了狼人

    我是白凌晨……某天打游戏时不小心睡着了,结果就穿越了,还得到了一个系统但是为什么会变成狼人啊!(╯‵□′)╯︵┴─┴系统:看来今天又是要照顾脑袋有坑的宿主的一天系统你说什么,别以为我没听见!╰(‵□′)╯(PS:本书为综漫,现在位于崩坏三喜欢的话可以多给点建议)
  • 崛起香港1949

    崛起香港1949

    网络写手李华龙乘坐飞机失事,穿越到1949年,附身在一位同名同姓的年轻男子身上,两个人的记忆融合在一起,李华龙传奇的一生就此开始了,他和他的家族拥有的资产数额无比庞大,历史上任何一位帝王也都没有他有钱。因为有了他,香港成为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因为有他,香港成为了不逊色于好莱坞的娱乐之都;因为有他,香港人成为人均资产和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因为有他,华夏提早四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 重生之不必平凡

    重生之不必平凡

    曾经我们也闪耀是什么让我们渐渐平淡在人群里我们不甘,但生活依旧在继续如果有一天,时光给了我们一次重新选择人生的机会我们又会如何呢?是继续平庸,还是有所作为她叫陈墨,在生活里渐渐磨平了自己的菱角,成为涛涛大河里的一滴水,所能做的只有被动的温阳那五彩斑斓的鱼。在18岁时由于地震死去。再次醒来,她还是她,只是变成了十五年前的她,那年四岁将至,刚被在外打工的爸妈送回老家读书,读一年级。上一世她虽也是乡里乡亲里一个小小的名人,但是比起外面,就什么都不是了,更或者,只是别人的垫脚石。但是,那是上一世了,这一次,我必不会再被你影响。你,曾经给了我温暖,却把我带入黑暗的你,准备好接受我的报复了吗?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