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回程
车上的日子很无聊,车夫估计是花纭的人,也不爱说话,两人无言赶路,路上的生活也十分的无味。
“小姐,有一辆车一直在跟着我们。”这是这车夫除了“到了”“是”“出发了”之外对凌绯华说的第一句话,她从软榻上一个鲤鱼打挺问车夫:“哪一辆?”
“就斜后方那辆黑布金纹的车。”林绯华撩开帘子偷偷瞧了一眼,那拉车的四匹马毛色油亮,身材健壮一看就是宝马良驹。那马车黑布金云纹威武大气,一看就知道这家人不仅富而且贵。
“人家一看就感觉很有钱,怎么会跟着我们呢,估计是同路的吧,你想多了。”
还想说那辆马车和我们一路住同一家客栈的车夫,被凌绯华直接打断了“别想那么多了好好赶路吧。”
“主子。”
“嗯?”
“我们似乎被跟上了。”黑衣男子撩开帘子,看见一辆平白无奇的青花小马车,车夫专心的驾着车,车里似乎坐着一个人。
“悄悄去看看。”
车后迅速飞过两道身影,刚进入那辆车范围,车上传来一声哀嚎。
“啊!——我要闷死了!”
林绯华把看完的书又反复看了两三遍,第四遍是终于受不了。一是马路颠簸屁股受不了,二也是车上太闷了受不了,凌绯华从车上跳下来,吓得正在行驶的车夫赶紧勒马,引得那枣红大马一声啼叫。
凌绯华走在路上,感觉脚踩着地面格外的踏实舒心,便告诉车夫慢慢走着跟着自己,她要下地走一会。凌绯华蹦蹦跳跳的走在大路上,一会踹踹石子、一会拉拉树枝,实在玩的够了也不想上车,便吩咐车夫匀速走,自己跟在后面跑。
车夫不敢不从,只得驾着马在前面走,凌绯华则扑哧扑哧的在后面跑。这锻炼身体是林绯华从来不曾落下的事情,有时候篱兮会逼她跑去山顶休息一会再跑下来,所以跑起来不带喘气的。
于是但凡路过了的马车都看见了这么奇怪的一幕,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年跟着一架青花的小马车后面跑。白衣少年边跑嘴里还念念有词:“一二一一二一,香蕉茄子菠萝蜜。”,只是那少年垂着头看不清面貌,但那身姿看起来犹是不凡,路过有些奔放的姑娘便会笑嘻嘻的邀请少年上来坐坐。
少年会回以惊为天人的微笑,把一众姑娘看的傻眼之后再扬长而去。
暗卫如实回报之后,黑衣男子面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看了看旁边一脸憋屈的属下,嘴角勾起一丝笑。
“啊,终于到了!”坐在车栏上的凌绯华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高兴地欢呼。
直接开进了城门,林绯华询问了路过百姓之后直奔城里最好的客栈去了。兴致勃勃的开了间天字房,甩了银两就去逛街。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凌绯华着实感到了自由的好处,拿着扇子一边勾着嘴角笑的撩人一边给路过的姑娘肆无忌惮的抛媚眼,看的姑娘们要不羞红了脸,要不就对着自己情谊暗投,甚是春风得意。
逛了一会,买了一大堆有的没得的东西,兴致勃勃的往回走。
没想到回了客栈,却惊起的发现自己的房间门口围了好几十个人,这是要打劫?凌绯华抱着东西挤进了人墙,看到里面站的是自己的车夫和一个陌生男子。
男子还是少年的模样,看起来也就将将成人,穿着一身黑袍,眉眼看起来到有些稳重的样子,只是眼神转动间还可看见少许属于少年的灵动。
“在下司和,有事冒犯公子了。”
“所谓何事?”
“是这样的,在下和我的主子路经此地想找地投宿,可这家店的天字房最后一件被公子得了,但公子仅两人我们一行十几人,不住天字住不下,所以特来拜托公子,能否换房?我家会公子酬谢黄金十两,不知公子愿意否?”
凌绯华无奈的挥挥手:“算了你们住吧,钱就不用了,我自己换一间房。”
“不用,我家公子已经准备好一间精致的套件了。”
这是不换也得换的节奏啊,算了住就住吧。
这家客栈的天字房都是一个小院子,有许多仆役房给下人住。但凌绯华跟着篱兮久了也喜欢干净舒适的房间,所以逢住宿必住最好,两个人住着院子实在是浪费了点,让出去也没什么所谓。
“主子。”
“司和可还要再试?”
“司和不认输。”
“罢了,你再试吧。”
凌绯华刚刚沐浴完,晾干了头发正在一个人奋力梳头发。头发太长了就是不方便啊!林绯华一边理着三尺青丝,一边感叹,长发在她手里被快速的束了起来。换了外衣,浅青色的外袍让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稳重,系上深青色的腰带,在板起脸一看,果真是一个稳重端庄的贵公子啊。
林绯华得意的镜子中的自己笑了笑,这时候门外响起叩门声。
“谁?”
“在下司和。”
“稍等。”
林绯华迅速拿着眉笔瞄了下眉毛,刚刚还婉转的峨眉变成了英挺的剑眉,整个人就多了几分男子的凛冽气质。又拿不知名的东西微微扫了扫面颊,刚刚还柔美的脸蛋变成了初见男人棱角的少年。
“有事?”打开门的林绯华看向来人,高髻梳的油光水滑的司和笑眯眯的看着林绯华:“为了多谢公子的让房之恩,我们主子决定设宴道谢,特来邀请公子赴宴。”
“不必了,一个房间而已,设宴什么的太隆重了。”
由于方才沐浴完,凌绯华面颊有些泛红,多了一些女儿的娇态,司和一见更加觉得面前这个人肯定图谋不轨。便又深深的一鞠躬,满脸和蔼的再次邀请。
凌绯华再次拒绝。
最后迫于司和的盛情难却,不得不答应了明晚了宴会。
第二日,一身牙色的凌绯华去了这座城最大的酒楼——金品楼。牙色在酒楼的暖光中看起来十分平易近人,晃荡着扇子凌绯华一个人赴了宴。
进到宝箱中,发现里面加上自己一共只有四个人,一个黑衣男子和一个青衣男子坐在桌前,那日来请自己的青年立在黑衣男子后面。
包间里十分安静,林绯华尴尬的摇了摇扇子,青衣男子注意到了自己对她温和的笑了笑,那人长相平平,唯有一双黑眸里面透露着精光,眼神十分锐利,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聪明人。
眼神右移,坐在青衣男子旁边的黑衣男子看起来明显就是这次宴会的主人。黑衣,黑发,黑眸。黑衣上用金线绣着五爪盘龙,整个人身上散发着凛冽的气质。
那人不说话,一双沉若深潭的眼淡淡的扫了一眼凌绯华,面上的表情不动,做了一个伸手的动作,示意她坐下。
凌绯华讪讪的笑了笑,面前这人的气质实在威武霸气了些,在他身边自己都有些拘谨。小心翼翼的坐在了唯一的椅子上,青衣男子赶忙开口招呼:“公子能来,真是在下的福气啊。这就是今天宴会的主人,也就是你让房的对象,王公子。”
凌绯华僵硬的把视线移到那个面色冷峻的男人身上,僵硬的点点头,又把视线收回来。那人也不在意凌绯华的生硬,颔了下首两人表示互相认识了。
“在下是王公子的朋友,我姓叶表字焕之,公子喊我焕之便可,不知公子贵姓?”
“免贵姓林,双木林,还为加冠便无表字,唤我……林华就行。”
于是两人开始一来一往的对话了,黑衣男子在一边不说话,默默喝着酒,司和垂着头站在一边,两只耳朵束的老长。
“南笠邯郸的素酒席真是此生难忘啊。”
“焕之所言甚是!我曾去过邯郸,素酒席吃了小半个月都不曾腻,现在回味起来,能将素菜做出超越荤食的味道,也只有风雅如‘十诗九邯郸’的地方能做出这样的美味了啊。”林绯华摆出意犹未尽的样子舔舔嘴唇。
叶焕之附和,两人聊得甚是欢畅。一边坐着的宴席的主人,只是偶尔插上一两句嘴,气氛倒也融洽。了解到凌绯华爱美食,所以叶焕之的话题也全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的,凌绯华本就觉得气氛尴尬,抓住了青衣男子这跟救命稻草就开始侃大山。慢慢发现叶焕之见多识广,知道许多趣闻轶事,聊起天来甚是畅爽,两人便边吃便聊开了。叶焕之也对凌绯华觉得有些惊讶,看起来尚十二三岁的少年,竟游历过许多地方,而且对当地的风土人情都极有研究。两人聊着聊着都觉得有些相见恨晚,不管一旁坐着的宴会主人,直接坐在一起聊了起来。
默默吃饭的黑衣男子在两人都看不到的隙间,淡淡扫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司和,眼里有些不怒自威的气势。黑衣少年垂着的眼眸抖了抖,心里堪堪叫苦。
叶焕之和凌绯华两人聊得意犹未尽,知道酒店快要打烊了才约好了下次再聚。叶焕之说他们会在这城中待上几日,两日后再约了林绯华一起喝酒。凌绯华本就是无所谓什么时候上路的,一听还能在聚,便高兴的答应了,微醺的晃着小扇慢慢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