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仍旧粗布衣衫,但是,要比之前的布条好了很多,身姿婀娜,丰胸窄腰。梳的整齐的乌发,浓密黑亮,发髻高高挽起,漏出天鹅般优美的颈项,在油灯的光芒下,平添了一抹蜜色。
这就是宋老大推开门第一眼看到的,那美丽的身影。即使看起来懒洋洋的男人,但透漏出一分残忍的壮汉,看到这美丽的景色,难得的没有想要毁灭的感觉,而是升起一种有人在等自己回家的温馨感,很诡异的感觉,宋老大残忍的笑了笑。
“怎么?有事?”懒懒的走到她的面前,居高临下的说道。
“等你回家。”她魅惑一笑,艳丽无双。
“哦?”男人粗壮的臂膀蹭的将她提了起来,浓郁的汗味,带着黄沙的味道铺面而来,一把领起她的领口,将她的脸挨近自己,却发现她的眼中毫无慌乱,只有一片漠然。无趣的松开她的领口,慢腾腾的说道:“想干什么直接说,哼哼,我可不会怜香惜玉。”
杜晓晓抬手轻轻抚了抚被拎乱的领口,淡淡一笑,风情万种。轻轻道:“我不是你的女人么?等你回来不是很正常的?难道说,你喜欢我摆出欲拒还迎的姿态?或者说是喜欢冷若冰霜的调调?”
“哼哼,你倒是好心,行啊,走,回房间去,我的女人!”后面的女人语调特别的重,说罢,宋老大,吸拉着布鞋,懒懒的向房间走去。
留下后面的杜晓晓暗暗松了松握紧的拳头,深吸口气,复又轻轻一笑,慢慢跟了上去,身姿婀娜而———决绝!
进了屋,空气中充满了一种淡淡的青草香,而宋老大此时正仰面躺在她的床上,眼睛似闭非闭,有点放松的假寐着。
杜晓晓犹豫了下,然后,慢慢的走进宋老大的身边,坐在床边的脚踏上,伸出小手,轻轻的为宋老大按摩起来。
早日的劳作,使得她的手虽然不似之前白嫩柔滑,而是覆满了薄茧,但是力道却大了许多,按着男人硬硬的腿部肌肉,使得男人舒服的哼了哼,慢慢的,便在小手的按摩下睡了过去。
而杜晓晓直到揉的香汗淋漓,才罢了手,即使拿毛巾沾了点水擦了擦脸和身子,在这种地方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事情了,杜晓晓很知足的。
擦洗好,站在床边望了望熟睡了的宋老大,她犹豫的咬了咬嘴唇,后来仿佛下定了决心,慢慢的爬过去,躺在了他的里面。
当细细均匀的呼吸传来时候,本来睡的很沉的宋老大,忽然睁开了眼睛,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谁在自己旁边的女人,复又闭上了眼睛,只是之前看似放松实则紧绷的身体,放松了很多。
一夜无话,第二日,当比起昨天的两餐多加了一分早餐时候,杜晓晓端着面糊吃的正欢的嘴,无声的裂了裂,看来不枉费昨天一番的表现啊!
将早晨没吃完的粗粮馒头用纸包了,往自己怀了一塞,她便向矿坑走去,走到半路,想了想,止住脚步,抱歉的看了看矿坑方向,忽然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当顶住沿路上一个个或惊艳,或不怀好意的目光,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两层楼高的会所,到处有人把守着,刚到门口,便看见一匹高头大马立在大门旁边的桩子上。
在这里,物资十分贫乏,即使是骆驼也就那么几个位高权重的人才用的起,更不要说是马匹。
看这匹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上面的马鞍也是上等皮革制成,惹的杜晓晓不仅多看了几眼,如果有了这匹马,不知道能不能离开这里?
摇了摇头,抛开这不且实际的幻想,刚想往大门口走去,忽然看见马的屁股上有一个小小的火印,上面小小的“枫”字,顿时使得她瞳孔而知缩小,松紧了几下手,莲步轻移的走到大门口。
抬起明艳的小脸,微微一笑道:“大哥,宋老大在里面么?”
因其长的本就漂亮,又温柔礼貌,本来板着脸的看门人也柔和了线条,好声好气道:“在里面招待客人。”
“哎呀,我本来想看他早上走的匆忙,特地送来点吃食,到底是什么客人?”杜晓晓假意委屈伤心的道。
那小摸样别提多可怜了,弄的旁边的男人荷尔蒙急速窜升,不由得多说了几句,这才被旁边侍卫咳嗽提醒了下,这才止住嘴。
杜晓晓倒也识趣,急忙谢过侍卫,将怀了的粗粮馒头交给侍卫,请其代为转交便摇椅身姿离开了。
留下侍卫在后面咽了咽口水,恨不得将眼睛粘上去。
走在路上的杜晓晓,看起来跟平常一样的走着,但是,心中却暗自琢磨。
经过刚才的打听,再结合这一年来或多或少的听闻,她心中已经有了一点轮廓。这个囚城看来也是枫城的一部分势力,只是不知道那个人同枫城又是怎么样的关系。每月都会有车队来拉矿石,而这次来的人,身份很不简单,所以这次各个头目都去接待了,这也是最近宋老大总是外出不在又不急着治病的原因。
而来人杜晓晓有点印象,曾经文中提过,这个人,这人叫凤鈤雾,是枫城里外围的大管事,掌管着各地买卖,是个生意上的天才,在他手中,没有不赚钱的东西,没有卖不出去的货。
这个人对女人兴趣不大,因为他的最爱还是钱,所以为人可以说极度的吝啬,曾经的白洁倒是曾经被送给他玩了几天。不要钱的,他倒是挺喜欢,只是白洁也不是很喜欢他,倒是两个人没有擦出什么火花,只腻歪了几天便分开了。
虽然在原文中他的笔墨不多,但是,杜晓晓知道,这个人很重要,対枫城来说很特殊,只是他喜欢各处做生意,不愿意呆在枫城,所以才姓凤,而不是姓风。
喜钱?有什么能吸引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