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晟干巴巴的挠了挠头,这声‘恩人’真是受之有愧啊!他悄悄去看池景灏的表情,后者半点反应都没有,好似根本没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
之前池景灏很少会来公司找她,夏明甄知道他一定是有事要和自己说,可是饭都吃了一半,池景灏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眼见池景灏真能沉得住气,夏明甄放下筷子,干脆问他,“你今天特意过来,不是为了专程找我吃饭的吧?”
池景灏放下筷子,用餐布擦了擦嘴角,精锐漆黑的眼睛缓缓落在她的鹅蛋脸上,开了口,“下周夏老的大寿,你跟我一起回去参加。”
原定的计划不就是这样?夏明甄没有异议。
知道他的来意,心里踏实多了,夏明甄重新拿起筷子。
“傅甯笙回来了。”
她手下动作微微一顿,慢慢地抬起了头。
池景灏平静的视线与她在空中相撞,俊颜略微有些紧绷,道,“他和你妹妹昨天回的国,现在住在老宅,我们回去可能会碰上。”
“所以?”她等着他的下文。
池景灏沉吟片刻,说,“你如果想晚两天回去,我就找个借口通知一下夏家。”
“没必要吧,碰上就碰上,反正早晚都会见面。”夏明甄说,“爷爷大寿我总不能踩着时间去,说不过去。”
池景灏没再说什么,夏明甄也把心思放在一桌的菜肴上,两人相对无语,气氛比刚才明显僵凝了许多。
稍后,一道机械铃声打破了沉默。
夏明甄掀眸扫了一眼池景灏放在桌边上的手机,听他将电话接起来,“怎么了……医院那里安排好了?嗯,知道了,我现在过去。”
池景灏把腿上的餐布放到桌上,夏明甄问,“你要走了。”
池景灏淡淡道,“有个朋友出了点事,需要我过去看一下。”
“哦,那我自己回去。”
“不用,我让酒店找车给我。”池景灏不容置喙地吩咐齐晟,“吃完饭,送太太回公司。晚上接太太下班。”
齐晟点头。
池景灏拿起身上的大衣离开了,夏明甄突然就没有了胃口。
他手机的隔音效果很好,但可能是因为太安静了,所以夏明甄听到电话里分明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再结合她在手机屏幕上看到显示的‘晓婉’,自然猜到了池景灏口中所谓的‘朋友’是谁。
她不禁好奇问齐晟,“你们老板还和那个安小婉在一起呢?”
齐晟一脸为难,不知道怎么回答。
夏明甄这才意识到自己这身份问起这问题有多尴尬,忙摆摆手,“算了算了,我就是有点好奇。”
这次池景灏和这个小明星的时间好像比较长啊……
夏明甄在公司呆了一下午,然后被齐晟接回了御和园。
御和园算是夏明甄和池景灏的婚房,除了再国外的那段日子,只要在南城,他们就都生活在这里。
夏明甄洗过澡,打开衣橱的门,她看到里面挂放整整齐齐的她和池景灏的衣服,她抬起手,指尖轻轻掠过他一件件价值不菲的西装和衬衣。
严格意义上讲,在那个充满意外的晚上之前,她和池景灏只算得上是有名无实的夫妻。
她和他的卧室隔着一道房门,两人比邻而居,倒是相安无事了好些年。其实对夏明甄来讲,婚后和婚前唯一的区别就是,她从夏家搬到了池家。邻居从夏家人,变成了池景灏而已。
在她的内心深处,对池景灏其实是充满感激的。毕竟在她最需要逃离的时候,是池景灏给了她得以喘息的避风港。而且这几年,他处处帮她遮掩,即便有时她做过了火,也是他来给她擦屁股。
所以,一想到两人有些变质的关系,夏明甄就头疼的要死。
不知道是不是这事困扰着她,还是池景灏稍早前提到那个名字,夏明甄难得的失眠了。
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眼睑处的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夏明甄只能用粉多遮盖几层。
等她收拾好下楼,来接她的齐晟已经坐在餐厅里吃早餐,一见到她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太太。”
“嗯。”夏明甄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扫了一眼桌上只摆着两份早餐,问,“他一夜没有回来?”
齐晟低着头,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夏明甄把牛奶放回桌上,小声嘀咕,“只要这次别又搞大人家的肚子就好。”
齐晟:“……”好像老板哪次也没搞大过别人的肚子吧?
齐晟奉命将夏明甄送到公司,在路上夏明甄接了几个电话,都是和新工程有关的事宜。直到下车的时候,电话还是不断。
齐晟把车子停在路边,夏明甄挎着手包走了下来,她今天穿了一身干练的女士西装,西装西裤搭配了一双同色系的尖头高跟鞋,雪纺衬衣的领子敞开着,颈部带了一条宽带的黑色皮制的复古项圈,愈发凸显精致的锁骨和瘦削的肩膀。
她太忙着打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话不清不楚,她的意思说了半天对方也没明白,夏明甄耐心有限,加上没睡好烦躁不已,一个没留神,高跟鞋的细跟就踩进了人行道上的小坑里面。
当时齐晟还没把车子开走,就见到夏明甄身子一歪。
顿时,齐晟一口气提到嗓子眼。
幸好,从夏明甄身边路过的男人,及时地扶了夏明甄一把,才免于夏明甄在自家公司楼下没形象地摔跤。齐晟不由得多看了那人一眼,只觉得眼熟,等他从记忆里搜刮出这人的名字,刹那呼吸窒了窒。
糟糕!
是傅甯笙。
还真是冤家路窄啊……
夏明甄自知自己要摔倒,也暗自惊了惊,之后被人用一双大手拖住了腰,她下意识回过头想要道谢。
对上傅甯笙的眼睛时,她如花的笑靥蓦地定格在脸上。
“明甄,好久不见。”傅甯笙说。
看到傅甯笙的一刹那,夏明甄有些恍惚。
自从和池景灏结婚,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印象中的傅甯笙应该比现在要年轻一些,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穿着刻板又老气横秋。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身上确实多了些味道,和她经常在饭局上见到的那些商人一样,精明又稳重,圆滑又世故。
夏明甄将高跟鞋从坑里抽出来,并且不着痕迹地和傅甯笙拉开距离,脸上挂着明媚如春的笑容,“好巧啊,你来公司找爸?”
傅甯笙收回了手,真像是见到了老朋友那样对她温文一笑,“嗯,过来和爸打声招呼。本打算和瑾如一起过来的,不过她有点晕机,就让她在家休息了。”
“那是不方便出来走动,不过晚上就能见到了,爸肯定也想闺女了。”
傅甯笙点点头,邀请道,“吃早饭了吗?有时间的话一起喝杯咖啡?”
夏明甄看了下腕上的手表,抱歉的说,“待会儿还有个会要开,真不好意思。”
傅甯笙无所谓的笑笑,“没事,反正过几天你也回老宅了,爷爷大寿,咱们谁都逃不了了。”
“这倒是,等景灏忙完了,我们尽快早几天回去住。”夏明甄又看了下时间,道,“啊,我真的晚了!甯笙,有机会一起吃饭啊,我先走了。”
傅甯笙露出一抹淡笑,目送夏明甄离开。
远处坐在车里的齐晟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当特务的潜质,夏明甄走后,他把傅甯笙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
他家太太虽说男女通吃,但眼光却是百年不变的挑剔。傅甯笙这几年在国外的事业做得有声有色,长得也人模狗样的,个头只比他家老板矮那么三四公分,剑眉星目,气宇轩昂,要是把他扔进娱乐圈,倒也能勉强做个一线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