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恍惚惚,已经快过了一月的光阴了。时间把高考甩在屁股后面,现在是应届考生狂欢的时刻。昨夜王千杨一宿没合眼,因为在他熬夜追剧的时候终于收到了久违的高考成绩通知。作为高考应届考生,要想完全不在意自己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当看到自己的分数的那一瞬间,王千杨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美好了,天是那么蓝,水是那么清,生活充满着活力。
“五百分?五百·····”王千杨不断重复着念,脑袋里只剩下这个数字。如果这个数字出现在任何高才生身上,也许他们会不屑一顾,甚至感觉人生无望,但这个数字对于王千杨来说,却是曾经遥不可及的目标。以他平时的表现来看,最终能拿到四百分就已经是逆天了。凌晨两点,王千杨努力压制自己想要高兴的情绪,就算是高兴也不能任意发泄,万一僵尸高兴了,捉两个人来开开荤怎么办?
千杨使劲憋着这股高兴劲儿,按捺下打电话给父母朋友的冲动,想要分享喜悦的心情是很好,但现在已经太晚了。如今真是后悔高考完后就跑回老家避世,要不然就可以第一时间告诉父母了。“逃避果然不是第一妙招。”千杨扪心自问。
随后的两个星期,不断地找老师咨询报志愿的事情,虽然这件事对于王千杨来说根本不算事儿,因为他从来没把大学当回事儿,高考前他已经做好打工的准备了。俗话说的好啊:皇帝不急太监急。作为当事人的王千杨不着急,但父亲王百川和母亲洛梅可就着急了,虽然这个分数不低了,但文科的分数线本身就高得不可思议,这也只是刚好过了二本线罢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王百川和洛梅这几日托关系找老师咨询,请老师吃饭等,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有一个好的未来,不想他以后吃苦!但王千杨注定要让他们失望了,他已经不再是人类了。人类的未来与他毫无关系。
最后,他如愿以偿地去了西藏。为了去那儿,还和父母吵了一架,但倔强的牛是拉不回来的。管耘去了江西,若霖也高中福建的名牌大学,荧炎决定留在省内,还有几个玩得要好的朋友名落孙山,继续读”高四”,虽然不舍,可这就是现实,这就是高考。
没有直达高原明珠——拉萨的火车,只能到西宁去转车。从小到大,王千杨没离开过父母的身边,因此家里算是乱了套了。一会儿有亲戚来祝贺,少不了发红包,收了红包得给人记着,以后好还礼;一会儿又有朋友来找,出去庆祝;一会儿同学聚会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凑在了一起。的确,这段时光是值得记住的,没有什么比单纯的分享更难能可贵的了,也许跨出高中的校门,迎接他们的就只有虚伪和世俗了。王千杨倒是自得其乐,父母倒是没少替他操心,担心他不懂人情世故,离了父母独自在外得罪了人,没人帮他,受人欺负等等,可谓是日夜揪心。可时间仍然走着,很快就到了开学的日子。
当王千杨在火车上百无聊赖,只能偏头假寐时,在前不久谷丰和黑影展开不可思议的打斗的山谷中卷起了一股妖风。
“咦!老子的失心箸呢?”原来是那个令人发颤的黑影怪人,没想到当时他充大款土豪,把法宝丢弃骗得谷丰的警惕,最终被他逃了出去。如今还是老老实实地回来找那双筷子。“不可能啊!以谷丰那清高虚伪的德行不可能会拿走我的失心箸,可怎么不在了?”黑影怪人自言自语。正当日头,不像当时黑云压月,怪人的相貌也终于得见。脸是二十岁的脸,身体却像是年近六十的样子,瘦骨佝偻,一袭黑袍宽大厚实,更显得他身子的干瘪,最能让人一眼不忘的是他的左眼是瞎的,已经失去眼球的眼眸横亘着一道从额头直抵下颚的巨大的弯月形伤疤,一眼望去只觉寒气从脚底沿着脊梁骨直冲大脑,遍体生寒!
“哼!失心箸上有我的烙印,不管是谁,让老子抓到,要你死生不得。”说完,就如同一株古树一般不再动弹,过了一刻钟左右,被称作无罪的怪人满头冷汗地晃倒在地,胸口不停起伏,看来施展这种手段很耗元神,导致他如此疲惫。“妈的,怪了,怎么可能找不到?”无罪惊疑不定,有能力封住他的感应的人绝对是个高手,泛泛之辈绝不可能隔绝他的灵感。
“谷丰,你终于肯卸下你虚伪的面具了,卑鄙的小人。”无罪打定主意是谷丰带走了’失心箸‘,为了能够杀了他,无论多么卑劣无耻的事,谷丰都可以干。
“啊,老子的‘失心箸’啊,就这么一件上品宝物都被我丢了,都是这只臭手,妈的,装什么大款。操,谷丰你给我等着,别以为拿走我的法宝就可以打败我。哼哼!”一开始还怪自己的无罪转眼间就把仇恨转嫁到谷丰身上,可怜的谷丰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其实,谷丰确实没有拿走那件法宝,当时被无罪使诈耍了的谷丰还要默默地打扫战场,早就气得七窍生烟,一清理完战场便马上动身追踪他去了,哪有时间顾得上那件破碎的法宝!至于为什么无罪会感应不到自己的法宝所在,应该是当时被谷丰的青铜酒爵损伤所致。丢的时候很过瘾,想要再找回就不是那么容易了。那件法宝的下落也成了无罪和谷丰的一桩心病。正是万物有情,自有缘法。
再说王千杨这面,火车上沉闷的空气透露出旅行者的疲惫,在外的游子过着浪荡无依的生活。也许年少不懂离别,什么离愁从来没有出现在千杨心头过,有的只是雏鹰离巢的兴奋感和新鲜感。虽然车窗外并无什么别致的景色,但王千杨却十分兴奋地东看看、西看看。
“靠,睡得太久了,想睡都睡不着了。哎,看看风景吧。”王千杨自言自语道。
火车走走停停,最终拖着疲惫的身躯到达了目的地。风吹在脸上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第一次坐火车的感受就是累与乏。
“诶,哥们儿,要住宿吗?”虽然时间并不晚,但已经有人在火车站拉人住宿吃饭之类的了,经过二十八个小时的车程的确是身心俱疲,也不管那么多就和这个小伙子走了。这年轻小伙子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看样子应该是个民族人。这里是蒙藏两族的聚居地,只是不知道他是什么族的人。
走了大约十分钟,到了一个‘蒙古包’前,原来这就是他的住处。在途中,他们已经相互了解些了,这个皮肤黝黑,眼睛炯炯有神的小伙子叫‘扎西’,是藏族,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和妹妹。哥哥叫‘贡布’,现在在拉萨的一个寺庙修行;妹妹叫‘兰兰’,考上了大学,去了东边。如今扎西家里还有奶奶和父母,家里本来清贫,现在妹妹在上学,也成了一项重大支出,但他们家人都支持妹妹上大学。除了日常工作外,尽量节俭各项开支,本来家里不是开旅社的,也是临时想出的办法。扎西提到他妹妹时露出自豪的神情,显然为他妹妹骄傲。虽然日子不算富裕,但他们一家人的内心是富足的。他们有信仰,相信灵魂是可以得到引渡的,因此,现实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换句时髦的话说:”天空飘来五个字,那都不是事儿。”扎西半开玩笑地说,但口气却是无比的坚定,明显他会为了妹妹吃一切苦。
高原的夜晚是寒冷的,太阳落下去时,仿佛从天而降一股冷气流,直冻得身体发颤。牧羊老人和他的孩子赶着羊群回去,往与王千杨的帐包相反的方向匆匆赶去。“记住,把他带出来,到我的帐篷里来。”在千杨看不见的地方牧羊老人对身边小女孩说,小女孩只唯唯诺诺的答应着,似乎很惧怕老人。
藏族热情好客,晚饭时千杨喝了点酒,他酒量本就不是很大,两杯下肚,脑袋就有点飘飘的感觉。晚饭后迫不及待的回到帐篷准备休息,刚刚躺下迷迷糊糊地听见有人在哭泣,如果是从前王千杨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假装没听到,今日也许是喝了点酒的缘故,竟晃晃悠悠地爬起来去找那声音的主人。王千杨步履蹒跚地走到栅栏前,发现有一个小姑娘在栏下蹲着,发出一丝丝抽泣的声音。
王千杨鬼迷心窍地走到她身前,带着酒意问道:“小妹妹,有什么事儿吗?是不是谁欺负你了?”
小姑娘仿佛早就知道这情形一般,站起身回到:“我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哥哥你能帮我找找吗?”几乎不加思索的千杨就答应了,实际上是个正常人应该都会怀疑一下,可对方是个小女孩,而千杨只不过是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罢了,做着扶助弱小的英雄梦。随着小女孩走着走着,高原上平坦旷阔,所有景色一览无余,但要找个东西却并不容易,没头苍蝇似的东看看、西找找,小女孩一路并没有停止哭泣,而像是使劲忍着憋着,发出一段一段的嘤嘤哭啼。
不知不觉,天色昏暗,月光隐隐,走到一个帐包前,突然没来由的心跳漏了一拍,好像被什么东西堵着,背脊发凉,额头透出冷汗,王千杨像是受惊的猫一样身体向后弹出去,但为时已晚。整个帐篷扑了过来,王千杨眼前一黑,失去意识。
“不错不错,这小僵尸的反应不错,竟能察觉到危险,我明明已经收起了杀气。看来僵尸的本能不可小觑,不过,哈哈哈,百年苦功,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收官之时给我送了这么一个宝贝来。”牧羊老人不再是慈善眉目,越说越邪厉,直到额头青筋暴露,眼中血丝密布,竟流下泪来,可惜不是慈悲的眼泪,而是坚持做了很久的东西,终于有了结果的那一刻的人喜极而泣的眼泪。只不过这种喜乐建筑在别人伤痕累累的身躯上。
王千杨悠悠转醒,连醉意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刚才发生的一切。牧羊老人仍沉浸在喜悦的心情中无法自拔,小姑娘却在一旁一滴一滴的流泪,并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两人都在流泪,形成一副诡异的画面!王千杨看见小姑娘流泪的神情,联想刚才的情况就知道她是受老人胁迫的,心里的记恨虽然还在,但又不经同情这个小姑娘。
“哟!醒了,好,醒了好。”老人有些疯癫的说,“不错,月月做的不错,不枉我教你‘魅心术’,看来你没偷懒。”原来这女孩叫月月,王千杨竟是中了这招“魅心术”。
仔细地看了看现在自己的处境,虽然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但王千杨却体现出了不一般的冷静。刚才的帐篷居然是一只碗,他正在碗中央,他想站起来,却发现身上貌似压着几十斤的东西似的,弓着身子想要立起来就只能弓着了,立不上来。”你想怎样?“没办法千杨只能半屈着问道,额上冷汗涔涔,他知道对方不是常人,也一定不是要一般的东西。
“只是想请你帮我个忙。“牧羊老者不紧不慢的说。
“什么忙?”
“一百年了!”老者似在回忆,“一百年前,我得到一本墓书,书上记载着能让人蜕变,躲避天劫的方法。我找了很久,所有的条件都已满足,单缺了一样——阴属。这个东西说难不难,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有阴阳,但我需要纯净的阴属性的灵宝。再有几天就是应劫之日,本来我快放弃了,但你出现了。“老人越来越狂热,像是狂热的政治积极分子。
“哪个墓的主人曾经是个道士,晚年研究僵尸,抓了许多僵尸来当试验品。通过这些肮脏的僵尸,他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力量,连天劫都奈何他不得。本来不需要用到你,但阴物却是不可或缺的’药引子‘。这是天意,为了我,你就当我的药引子吧!下辈子,下辈子我姚诚一定报答你。”自顾自地说完,也不等王千杨反应,掐起了手印。
起初王千杨都听得懂,毕竟小说也不是白看的,只不过当这种场景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会感觉那么的不真实。不等他想完,身上陡增的压力一下子打断了他的臆想,从半屈直接脸贴地,甚至连说话都不行。在这样静谧的夜晚,千杨都可以听到自己骨骼咯吱作响。不过这都不算什么,最让他害怕的是……他看见四周不知什么时候爬满了毒虫,蝎子、蜈蚣、蜘蛛、蜥蜴、还有一团团毒舌,空中飞满了毒马蜂。王千杨脸都绿了,在寂静暗淡的碗中都可以看见他的绿脸。平生最怕毒物,尤其是蛇类,他奶奶的,今儿全齐了!
很自然的,这些毒物很快布满了千杨整个身体,当毒蛇的牙、马蜂的刺、毒蝎的螫透进他的皮肤,毒素游走在他的血液中,他本以为会感觉十分疼痛,结果却大相径庭。不但感觉不到疼痛,甚至于心里还有一丝喜悦感。其实自从一年前他成为僵尸后,视觉、嗅觉、听觉都有提高,偏偏触觉和味觉都退缩了,以至于连痛感都消失了,只有在血瘾发作时才会痛不欲生。
不过在这个危险的毒碗里,被毒物遮满的王千杨却得到那种久违的为人的感觉。就像被蚊子咬了,痒了挠一下的舒适感。他却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做人有做人的本性,做僵尸也有做僵尸的本能,人渴了喝水,僵尸渴了喝血,这是天性。当人吸血维生,那他就不是人了;同样的,当僵尸有了人的感觉就代表他离死不远了。王千杨迷醉在为人的错觉中,牧羊老者姚诚沉浸在大功告成的喜悦中,没人注意到旁边那个叫‘月月’的女孩的动作。
月月悄悄从背后放出了一只千纸鹤,是一只黑色的千纸鹤,与别的不同的是它身上粘着个黄色的东西,在夜幕的掩盖下千纸鹤动了。不多时,千纸鹤不见踪影。
“来了,这是那个小女孩的暗号。她可信吗?”一个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说道,一头干练的短发带着点粉橙色,本就傲人的身段被紧身衣衬得更加惹火,真的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说完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人,语气不是十分放心。
“放心,我有把握。”略带沙哑的男声中有着不可思议的磁性,给人一种难以置信的力量感,也许是来自心底不可动摇的自信带来的吧!说话的是一个穿着普通便衣的青年男子,面庞有些黑,充满阳刚之气。不过裤子却是时髦的破洞纵横,在高原的夜晚里,这样的装扮显得十分突兀!
“走吧,可能是紧急状况!”
两人对视一眼,不在多说,飞速往王千杨的方向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