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状况基本上延续到了苏联时期。前苏联国内拥有100多个民族(包括部族),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属于联邦制国家。各加盟共和国基本以民族区域划定国界,并且以该共和国的主体民族的名字命名加盟共和国,如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摩尔达维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哈萨克、吉尔吉斯、土库曼、塔吉克、乌兹别克等都属于这种情况。俄罗斯族是俄罗斯联邦的主体民族,同时也是苏联人数最多、分布范围最广的主体民族,约占了苏联国内总人口的60%以上。根据1983年苏联的人口统计资料,俄罗斯族居民的人数为1.4亿人,占到全苏人口总数的51.9%,是苏联国内的主导民族。此外,在各个加盟共和国内俄罗斯族所占的比重也相当可观。除了在俄罗斯联邦内的俄罗斯族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左右以外,在其他的加盟共和国内的比重也不断上升。据1979年苏联的人口统计资料显示,俄罗斯族的人数在拉脱维亚占了32.8%,在爱沙尼亚占27.9%,在乌克兰占21.1%,在吉尔吉斯斯坦占25.9%,已经成为该共和国中除主体民族之外的第二大民族。而在某些共和国内,俄罗斯族的人口甚至超过了该国的主体民族,如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族的人口占了40.8%,哈萨克民族竟然只占了总人口的36%。
尽管从人数来讲,苏联时期俄罗斯族的比重同沙俄时代没有太大的改变,但在民族政策上还是有区别的。1917年之前的沙皇俄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的殖民大帝国,与英法等国的殖民体系相比,俄国具有自己独特的一些地方。沙皇政府在自己的殖民活动中主要采取地域性的蚕食鲸吞政策。18世纪中期时,俄国基本上还只是一个内陆国家,不利的地理因素限制了俄国的殖民策略,因此它将主要目标放在周边弱小的民族和国家之上,主要以军事侵略的方式实现领土扩张。成为俄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往往比较落后,而且大都与宗主国俄国直接接壤,其地理位置具有相当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些殖民地或者成为俄国通往西方的出海口(如波罗的海沿岸国家),或成为俄国与其他强大帝国之间的战略缓冲带(如中亚五国)。但是,350多年的殖民扩张促使俄罗斯帝国的版图无限扩大,其民族成分、语言、宗教和习俗也呈现出了多样化的局面,这些都引发了帝国内部的种种冲突和矛盾。“由于这100多个民族聚集成一个庞大帝国,不是自然接近和融合的结果,而是凭借武力征服所致,因此,也就谈不上具有内在的涵摄力、凝聚力,倒是潜伏着巨大的离心力。”这些因素导致沙皇政府不得不依靠强制性的手段推行其殖民主义及霸权主义政策,俄罗斯民族主义此时所起的作用就是统一这些地区的民族意识,加强对其的思想控制。因此,这一时期的俄罗斯民族主义具有强烈的侵略性和扩张性特点,这一特点对外表现为俄罗斯帝国的不断扩张,对内则表现为俄罗斯民族对其他民族的政治统治和精神控制。
1917年俄罗斯帝国瓦解,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民族以15个加盟共和国的方式成立了苏联,由于执行的原则是“民族自决,和睦平等”,因此不存在沙俄时代的巨大离心力,这就使得掌权的布尔什维克党能够在民族问题上找寻比较从容的解决方法。
二、拥有较多权利的俄罗斯人
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一个强大的民族可以凭借武力在它征服的地域内组成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一个强大的国家也可能会因为国内民族间的纷争而被分割或者分裂。俄罗斯帝国和苏联的盛衰都证明了这一点。近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意识可以表现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两个方面,对于一个国家内占优势的主体民族而言,这两个认同可以发展成为一个认同;但对于多民族国家中的非主体民族而言,这两个认同就有可能处在敏感而复杂的状态之中。如果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相一致,则各民族必将同心协力,从而导致一个更强大国家的出现;如果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相悖,则各民族同床异梦,其结果必会导致原来强大的国家分崩离析。因此,民族主义在多民族的国家内就好像一把“双刃剑”,政府的不同作为将会引导其发挥出不同的作用,“它把世界引向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一条是和谐的,一条是动荡的”。
十月革命前后,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认为“只有形成各个民族的爱国热情,而并非仅仅是主体民族的民族热情,才可能并可以诞生一个统一的俄罗斯”。因此,苏联国内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平等与和睦。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在国内政局尚未稳定、国外武装干涉不断的情况下,苏维埃政府在“语言平等”的政策指导下为非俄罗斯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给予了巨大的帮助:为一些没有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创造了文字,如车臣人、卡巴尔达人、诺盖人等;对一些拼写复杂、难写难认的民族文字进行修改,推广使用欧洲通用的拉丁字母,如阿塞拜疆和中亚民族等。这些举措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语言和文字的发展与繁荣,促进了苏联国家的聚合力,也大大提高了苏联居民的识字率,1926年的时候国内9岁以上识字的居民已经达到了51.1%(1897年的时候这一比率只有24%)。
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一些原因,俄罗斯民族和俄罗斯联邦在苏联国家内依然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苏联存在的69年中,俄罗斯民族在俄罗斯联邦和苏联国内都拥有极为特殊的地位。斯大林和之后的一些苏联领导人在处理民族问题的具体事务中采取了倾向俄罗斯族的原则和做法,其结果使俄罗斯民族在社会地位上凌驾于其他民族之上,在政治上也拥有极大的特权。俄罗斯族和俄罗斯联邦实际上控制了苏维埃联盟中央的政治、经济、外交和军事的权力。从1917年到1991年8月的时间里,担任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的14个人中(分别是列·加米涅夫、雅·斯维尔德洛夫、米·加里宁、尼·什维尔尼克、克·伏罗希洛夫、列·勃列日涅夫、阿·米高扬、尼·波德戈尔内、列·勃列日涅夫、尤·安德罗波夫、康·契尔年科、安·葛罗米柯、米·**********、阿·卢基扬诺夫),只有两个非俄罗斯族人,即乌克兰人波德戈尔内和亚美尼亚人米高扬。而担任苏联历任人民委员会主席(部长会议主席)的12个人中(分别是弗·列宁、阿·李科夫、维·莫洛托夫、约·斯大林、格·马林科夫、尼·布尔加宁、尼·赫鲁晓夫、阿·柯西金、尼·吉洪诺夫、尼·雷日科夫、瓦·帕甫洛夫、伊·西拉耶夫),只有斯大林一个人属于非俄罗斯族的格鲁吉亚人。苏联的政治体制是党政合一的体制,苏联共产党也是苏联政治领导力量的核心,苏共中央总书记不仅是党的最高领袖,而且也是国家的领导人。而在从1952年到1991年8月期间,担任苏共中央总书记的6个人中(分别是约·斯大林、尼·赫鲁晓、列·勃列日涅夫、尤·安德罗波夫、康·契尔年科、米·**********),也只有斯大林一个人是非俄罗斯族。在苏共中央政治局内,根据美国学者迪娜·罗姆·施佩奇勒1972年的统计数字,俄罗斯族领导人占了62.5%。而在全国的党员数量上,俄罗斯族人数所占的比例也远远高于其他民族。据苏共1976年发表的统计数字显示,俄罗斯族的党员占了整个苏联党员总数的60.63%,这一数字超过了俄罗斯族在全国居民总数中的比例53.37%。
俄罗斯人不仅在苏联国内占据了绝对的领导地位,即便是在各加盟共和国内,也有相当多的俄罗斯族干部担任了从中央到基层的重要党政领导的职务。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1971年,俄罗斯族干部在中亚五国中担任部长的人数占该国政府部长总数的比例分别为:哈萨克斯坦占36.6%,乌兹别克斯坦占38.2%,吉尔吉斯斯坦占48%,塔吉克斯坦占30.8%,土库曼斯坦占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