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程那天,巴士上遇到的那个爱穿白色衣服的女性,暂且叫她为白女孩吧,挥之不去。可能是因为她陪我走过实习期的乘车时光,让我对她产生一种依赖,所以她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个不停,就像电影那般,一帧一帧地上映着。
她应该很喜欢听《默》这首歌,我有一次在下车的时候就站在离她很近的地方,恰好看到她用手机点播那首歌,眼尖的我还看到她把它设置成单曲循环。
喜欢一首歌,你会把那首歌单曲循环上千上万遍,也觉得少。在听歌的时候,自己仿佛成了歌里的主角,随他呼吸,随他经历沧桑,随他笑看风云变幻。
在这一点上,我跟白女孩算是有一种不约而同的默契吧。机缘巧合的偶然,随偶然而来的小窃喜。
我一直都很想知道,她手里天天翻的那本厚厚的袖珍书的书名,看上去装潢得很美,书的封面是很迷人的中国风,是那种端庄典雅的美,就像一个经过认真打扮而精神抖擞地出席在某传统文化交流会的精致人儿。
每次出门前,我都在心里默念上数百遍,“我一定要走近一点,偷偷瞄一眼书名”,然后去好好阅读那本书,通过她爱的书多了解她平静外表下的内心世界。
可我到最后一天离别,还是不知道她那本书的书名叫什么。可能我太害羞了,与女生走得太近会脸红,所以一直画地为牢,把自己圈在自以为合适的地方,不敢越界。
我很羡慕那本书,不仅仅是羡慕,应该是嫉妒,我恨自己为何不是她手里的那本书。
如果我是那本书的话,可以天天陪在她身边,分享她的乐与忧,可以时常窝在她的手里,享受她那修长的手指,可以与她那深邃清澈的眼睛来个深情对视,可以自由地闻到她如兰的呼吸,还能感受到她那打得不快不慢的心跳声,可惜我只是我,只能做个旁观者。
这个世界那么大,大得我在现实中抽离了那条路线的巴士就看不到她。这个世界那么小,小得让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她。
我喜欢站在高高的楼底,一眼看穿世界,一眼看尽所有人,只为了找寻白女孩。找是找到了,可我们有了交集后,又分离,各有各走的路,以后怕是很难有交集了。要是有的话,也只能是在我的脑海里。
白女孩,你会记得我吗?你会记得那个口是心非穿一身白的男子吗?我想,你大多数时间都在听音乐都在看书,应该早就把我忘了吧,或许从没有记得我片刻,毕竟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如蜻蜓点水一般,雁过无痕,落花无声。
我把头贴着窗,目光呆滞地看着窗外,山峰一座又一座地被我抛在脑后,似乎在跟我言别,但我没心情搭理它们。
偶尔我也会把目光收回,把耳朵提回来,看看身边人,听听身边的声音。这样我就不会被思念撕扯成碎片,至少还有一部分地方是完整的。
坐在我前面的一对情侣,正在互相喂食,女的把头挨到男的肩膀,男的把头歪向女的,他们不理会有没有旁观者,仿佛整个世界仿就剩下他们两个,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计。
坐在我后面的是一对老夫妻,他们言谈很轻很轻,似乎很害怕被别人听到他们的情话,似乎害怕打扰到其他乘客,不过我还是听到了。老奶奶时不时撒娇,老爷爷时不时传来几声甜美的笑。
他们沉浸在二人世界里,我在想白女孩。
她是我路上唯一有颜色的风景,其他的风景只是陪衬。
有的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只是为了让你对她产生感觉,从而记住她。即使你们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跟她在一起,可那种感觉深埋心里,可以守一辈子,与你白头偕老,即使你们散落天涯各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