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觉得非常爽快,如同喝了一杯珍藏多年的好酒,他之前没有遇到过与之匹敌的对手,他越打越开心,越打越飘逸,脑海中出现一个人和他的诗。中国历史上别号“酒仙”的大诗人李白。
江中石已经回到河边,那个狙击手被他击晕后绑了手脚扔在岛上。他听到叶明晨忽然开始念诗:
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
千金散还复来。
叶明晨每念一句诗,就打出一拳,蜥蜴人就被击退一步,等他念到“千金散尽还复来”时,蜥蜴人已经被击倒在地,身上部分鳞片破碎,流出暗绿色的血液。江中石觉得有些怪异,这些诗歌他当然熟悉,李白大多数诗他都能背出来,只是在这种场合,由一个在战斗中的彪形大汉念出来,实在是大煞风景。
一阵枪炮声传来,地面上弹片纷飞,直升机开火了。叶明晨正进入了‘酒仙’的第二阶段,他身上酒气更加浓密,力量比起第一阶段大增。他摇头晃脑的念诗,被直升机机枪子弹打扰让他很恼火,他微微蹲下,猛地一跳,如一颗炮弹一样跳到了直升机上。他一拳击到直升机驾驶舱,把那些操纵杆,仪表砸了个稀烂。直升机摇摆着下落,最后坠落在河边的草丛中,飞机燃起了大火,然后爆炸起来。火光中,酒仙叶明晨走了出来。刚才被击倒的蜥蜴人已经不在原地。
“他逃了。”江中石说:”你刚才怎么回事?”江中石看到那一刻叶明晨力量大增,瞬间击倒蜥蜴人,还跳上直升机,捣毁直升机。如果酒仙不能控制自己的力量,如同他变成狼人时,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危险,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
“我也不知道,感觉是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脑海中全是一个古人和他的古诗。”叶明晨已经慢慢变回了原形。
“尽量学会控制,强大的力量是把双刃剑。多加练习,你的能力应该是可控的。”江中石说。
“我叫叶明晨,多谢你来救我。”叶明晨说:“敌人这么危险,你为何要来?”经过多年,他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商人,商人讲究等价交换,对方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必须搞清楚原因。
“两个原因。首先是我喜欢帮助弱小,虽然你很强大,有酒的话。”江中石想起千年前赵淑琴去世时说的话,“我走以后,你就可以更多的帮助我这样弱小的人。”正因为这句话,他帮助过无数的人,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他的宿命。
“第二个原因,我在找志同道合的异能者组建一个叫异侠联盟的组织,共同应付类似的威胁。”江中石发出了邀请。
叶明晨想了一会,说:“我只是一个商人,打怪兽那些事我不想参与,不过以后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可以叫我,我认你这个朋友。走,今晚好好喝一杯。”他想了一下,“你喝酒,我喝可乐。哈哈,哈哈。“如果不想吓到对方,不想把酒桌压烂,他这辈子的商务活动恐怕不能再喝酒了。
钢铁巨龙金三角临时基地,慕容超群听完瑞特的汇报。瑞特已经恢复常人状态,身上伤痕累累,他的恢复能力很强,伤口在慢慢愈合。慕容超群说:“叶明晨实力超出我的设想,来帮的那个人应该是不老者。两个异能者,他们如果来进攻基地防不住,立刻准备撤离。”他想,贝塔素实验已经获得成功,他们还有六块黑水晶,很快就能制造六个异能者。他,罗伯特将军,几个上层官员和绝对忠心的骨干,这是他设想中的转换名单,当然,最后还是得由罗伯特将军来定。等他们超能小队建立,再加上他们控制的军队,就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时候。
金三角附近的小镇,何语兰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叶明晨,瘦了一圈的他恢复了足球运动员的良好身材,让何语兰在心里花痴般的留着口水,她恨不得能立刻扑到他怀里,如果不是有江中石这个电灯泡的话。
“叶大哥,你总算平安回来了。”她说。
“还不是多亏你让江兄带酒,不然我们都走不了。你又救我一次。”叶明晨说。
“你还不是为了我们才陷入危险,我一个小女子做不了什么,以后只能多买点酒给你备着。这次我回加拿大,我都不想上课,想早点来你公司上班。”何语兰说。
“不,你完成学业吧,以后我有时间来看你,而且不是有网络吗?随时可以联系。”叶明晨说。
“叶大哥,这段时间你没好好吃饭吧,我给你做点好吃的,这里的饭菜无盐无味,辣椒也没,幸好有老干妈。”她说。
“那太好了,我饿了几天,还不能喝酒。”他说。
江中石悄悄的从二人身边走开,望着天边艳丽的夕阳,感慨道,愿天下人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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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县城小学附近的一个坝子,小学一年级的男孩谭元轩面对着个头比他高大的五个高年级男生。他手里拿着一个摇摇鼓的玩具,他旁边有一个扎着辫子的女同学,正在小声的哭。刚才他放学回家时,看到几个男同学欺负一个低年级女同学,抢她手里的摇摇鼓玩具。他心中激起义愤,冲上去把玩具抢过来,准备还给那个女孩。
“打他。”为首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说,几个男生走上去对谭元轩挥动拳头,朝他头上,脸上,身上打去。谭元轩蹲下腰,一声不吭,手里紧紧攥着那个摇摇鼓。
一个路过的大人走过来,“住手。”大人说,男孩们一哄而散,留下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的谭元轩,他站起来,把摇摇鼓递给女孩,“给你。”他说,脸上带着骑士般的坚毅。
“谢谢你,你好勇敢,你一个人怎么打的过他们几个?“女孩接过玩具,脸上还挂着泪花。
“打不过也要帮你,因为我是骑士。“谭元轩前段时间看过一本漫画书,叫《堂吉柯德》,他一下子喜欢上那个主角,他不觉得书上的骑士傻,而是觉得他很勇敢,他觉得他以后也可以像那个骑士一样。
晚上,下了晚自习的谭元轩放学回家,他现在是名高一的学生。他路过一个开放式的公园,路灯隔很远才有一个,路上光线很暗。一个男青年惊慌失措的跑过,差点撞了他满怀。
“怎么了?“看到男子一脸恐慌,他问。
“我…她…“他指了指公园的方向,”他有刀….“他继续惊恐的跑了。
谭元轩朝那青年手指的方向走去,听到了微弱的女子叫声,“救命…“。他在一处树林中,看到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学生模样的女子。那个男子似乎正在脱那女子的衣服。
“干什么?“谭元轩尽量大声的喊道,他这几天有些感冒,嗓音有些沙哑。
被打断的男子很不爽,拿出一把匕首,朝文剑走来。从小就想当骑士的谭元轩对武术什么感兴趣,也自学过一些。他摆了个架势,举起拳头。那歹徒一下朝他胸口刺出,他出手隔开。因为感冒而无力,他出手慢了一步,手臂被匕首划了道伤口。
谭元轩忍住伤痛,叫道:“警察马上就到。“他怀疑那个逃跑的男子会胆怯的忘了报警,不过这歹徒肯定不知道。那歹徒见谭元轩毫不退缩,心想警察可能真的快到了,虚刺一下,转身逃走。
躺在地上的女子慢慢起身,她也吓惨了。她和男友在这里幽会,一个歹徒忽然从树林中窜出,手中明晃晃的匕首把她男友吓跑,留下她在这受欺负。
“你住哪里?我送你一程吧。”谭元轩说。
“我在这附近大学读书,谢谢你。”她心中充满对她男友的鄙夷,他男友虽然长的高大,却如此胆怯,她准备回去就和他分手。面前这个明显年纪比她还小的少年有一股无畏的精神。“你手受伤了,先去医院治疗吧,你叫什么?”她问。
“小伤而已,回家自己处理,我叫谭元轩。”他自豪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