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孟星魂就带着孙蝶和宝宝离开了小酒馆,他下山前对我说了声谢谢,我挥了挥手没有说话,孙蝶却眨着大大的眼睛说道:“你不是说好要和星魂打一架么?怎么,认输了?”
我苦笑道:“即使打赢了,你还不是一心要跟他走?”
她本来就很美,笑起来更加的甜美,鲜红的披风裹着她和宝宝的身体,就像一朵盛开在春天里的鲜花。
她抿了抿嘴唇,星目如流光般掠过浩瀚无边的天际,轻轻说道:“再见!”然后快步赶上了孟星魂,两人携手而去!
我坐在山顶,嘴里不停地重复着“再见”两个字,好像一时间不能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许久之后,那朵鲜红的花朵最终还是消失在了狭长的山谷尽头。
就在这一刻,我内心突然感到莫名的惆怅!我呢?我要去哪儿?我应该去哪儿?我还能去哪儿?我的心刹那间变得空空荡荡,整个人仿佛被抽空了一般。
放眼望去,视线内除了黄土还是该死的黄土,似乎这片黄土地在冷冷的盯着我,就在等我躺下来的那一刻,只有那时它才好将我彻彻底底的埋葬!
我挺直了哆嗦的双腿站起身来,努力的踮起脚尖,一心想看透山峦的尽头,无奈却只感到了一阵头晕目眩,双眼渐渐地变得模糊,然后就那么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从那一刻起,我记得我坐了很多的梦,但我绞尽脑汁也只能回想起最后的一个。我梦见自己一个人在烈日炎炎的沙漠中行走,又热又渴,好不容易从黄沙中拔出来的脚,又一次的深深陷入了一望无边的沙尘中,我用尽了全力,却只让自己的脚越陷越深。我只能舔着干裂的嘴唇,坐在灼烫的黄沙上,大口的喘着气。我闭上双眼,乞求上天的怜悯,希望天空能够多出一朵云彩,恰巧挡住烈日的曝晒。幸运的是,上天好像听到了我的乞求,天空很快就布满了白云,但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上苍,白云瞬间变为漫天的乌云,紧接着闪电雷鸣开始在我头顶奔走咆哮,我想赶紧拔出陷在沙土中的脚,低头看时,却发现自己的脚下的沙漠不知何时变为了一望无际的海洋,我还来不及打冷颤,周身就被刺骨冰冷的海水包围的严严实实,刹那间黑色的海水就没过我的头顶,不管我如何的挣扎,都无法将自己的口鼻露出水面,哪怕是一点点也不能,正在我惊慌失措的四肢乱舞时,突然海面上传来一阵“叮铃铃叮铃铃”的响声,我张大了嘴,想要叫出声来,结果换来的是又腥又涩的海水灌满了口鼻,然后就我就被呛醒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英俊洒脱的脸,不是燕南飞还有谁?只见他一只手拿着冒着热气的碗,一只手拿着木勺,我躺在床上想笑,却发现自己浑身酸软乏力,根本没一丁点儿力气笑出声来,他手里拿的正是孙蝶给她宝宝喂小米粥的碗和勺,我从没想到我居然也会用上这两件东西。
我略一抬头就看到了沐浴在阳光下随风摇曳的孔雀翎,它们不断地发出一串“叮铃铃,叮铃铃”清脆的声响!
燕南飞盯着我并未说话,他胸口湿淋淋的一大片衣服显然是被我在沉睡时喷出的汤药给弄湿的,我咧了咧干涸的嘴巴,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今年你来早了!”
他叹了一口气,没有理会我,只是把手里的木勺放入碗里,然后抖了抖胸口的衣服,叫道:“小桐,你来吧!”
燕南飞口中的小桐自然不是我,正在我内心犯嘀咕的时候,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从屋外笑嘻嘻的走了进来,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撑着一件又宽又长的绿色衣服,长长的衣袖甚至都拖到了地面上,他的小脚也被衣服盖住,帽子和衣服都很旧,但洗的却很干净。
他伸出白皙稚嫩的小手接过燕南飞递给他的药碗,他坐在床边向上掀了掀毡帽,我这才看清了他的脸,略显清瘦的小脸上挂着懒洋洋地微笑,嘴角叼着一根刚刚出了穗的猫尾巴草,他舀出一木勺汤药,在碗边轻轻的蹭了蹭勺底,然后放到我嘴边,很快一碗药就下肚了。
叫做小桐的男孩从头至尾都微笑着,没有说一个字,但他喂我喝药的动作娴熟而干练,就像已经练习过千百次一样。我冲他笑了笑,他也露出洁白的牙齿冲我一笑,然后他给我盖好被子,拿着空碗就走了。
两天后,我终于能下床走路了。
这天天气晴朗,惠风和畅,或许这才是正真意义上的春天。
我,燕南飞还有叫做小桐的孩子,我们面朝太阳坐在了茶馆前。
我躺在地上,眯着眼感慨道:“这天气变得好快,两天前才刚刚感觉不太冷了,今天就已经有点热了!”
燕南飞看着火红的太阳说道:“两天?从我们来到这里,已经是第五天了!”
我转过头,去看燕南飞的脸,他却睁着眼睛静静地看着太阳,没有一丝表情。我自己却不由得笑了,原来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天时间,自己却以为才过去了两天,我心想,要是他们来的迟一两天的话,或许比五天更长,不得不说,我能捡回这条命,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小桐嘴里叼着猫尾巴草静静的躺在草堆旁,似乎是个不爱说话的孩子。
我继续问道:“你还忘了回答我,你今年来早了!”
“早?什么是早?什么是迟呢?”,他喃喃自语道:“我不是早了,而是迟了......”
我很无语,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却接口说道:“你早就见过傅红雪的刀,是不是?”
我很想否认,但我却点了点头。
“现在你觉得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快?”,他突然转过头看着我,只见他深邃的眼眸中映出两个火红的太阳,一时间那两个燃烧的火团让我头晕目眩,豆大的汗滴从额头滚落......这一刻我不敢说他的剑比傅红雪的刀更快,但傅红雪的刀也不可能比他的剑更快!
我一直觉得燕南飞这次来小茶馆之后总是显的很怪异,但我终究还是说不出怪在哪里,直到现在看到他了火红的眼眸,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有人曾在暗室里用了十八年的时间练就了一双夜眼,并练就了一把举世无双的快刀,这个人就是傅红雪。难道燕南飞用同样的方法盯着太阳,练一种相似的剑法?
燕南飞笑了笑,转头继续向太阳看去:“我从八岁起就开始盯着烈日,无论寒暑,那时我总希望将来我能看清所有的招式,然后能破尽天下的奇招异式,最终成为天下第一的剑客。结果过了这么些年,我发现我错的离谱,作为一个剑客或许只需要一柄快剑,但作为一个浪子,一柄快剑似乎还远远不够!”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的感慨人生,我只能笑了笑,然后也向太阳看去,结果是满眼的刺痛!
我揉了揉眼睛说道:“你来迟了一点,否则就会碰到两个人!”
燕南飞笑了笑道:“你刚嫌我来早了,现在又嫌我来迟了......什么人?”
“呃......孙蝶和孟星魂!他们刚来离开这儿不久!”
燕南飞动容道:“孟星魂?他来过这儿?”
“不错,他在五天之前接走了他的小蝶和宝宝!怎么,你们认识?”
“当今武林最厉害的刺客,我当然认识!他也有一柄很快的利剑!”
小桐突然睁着圆圆的眼睛问道:“燕叔叔,他的剑和你的剑孰快?”
燕南飞停止了目视太阳,对着小家伙笑道:“这两种‘快’不一样!以后你自然就知道了!”
刺客的快剑怎么能和剑客的快剑相提并论!
“孟星魂一个人可带不走那么多的酒?”
“是白玉京带走的,孟星魂从此或许再也不会饮酒了!”
“白玉京也来过?”
“是,不仅来了,还带走了我所有的酒!”
“怪不得!怪不得!孟星魂自然不会再饮酒,但我想倒是可以向他讨一杯喜酒喝!”
“你也知道孙蝶?”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她原来叫孙蝶,以前他只说起过她,并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打死我也没想到孙蝶居然就在你的小酒馆——或许现在应该又叫小茶馆了吧!”
我懒懒的翻了个身,酒馆或者茶馆又有什么区别?
燕南飞眼睛忽的一闪,仿佛想起了什么,他笑着对我说道:“这几年我发现了一个道理,一个剑客除了要有一柄快剑之外,同时还必须要有另外一件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摇了摇头,他神秘的说道:“要么酒;要么一颗心,女人心!两者必定选其一!且二者不可兼得!”
他自顾自的说道:“白玉京来姑苏时,怀里就抱着一坛女儿红;孟星魂则抱着一坛竹叶青,还有很多人都随身带着一坛酒,当然,还有我!”他回头看了一眼茶馆,继续说道:“幸好茶馆里的酒都被白玉京带走了,否则凭我现在的酒量,你一定不是我的对手!”
我想笑却笑不出来,燕南飞口中的很多人自然是指奔着青龙会之战而去的江湖人,包括白玉京,孟星魂,燕南飞,傅红雪,还有众多的江湖豪杰,我认识的,还有我不认识的。我突然想起秋凤梧秋老庄主说过的一句话:“金老前辈离世前曾告诉我,对付青龙会唯一的办法就是两个字‘团结’!”这算是应验了金开甲的遗言吗?
听了燕南飞这句话,我不得不认同他的观点。但我很快就想起了一个人,“那么陪伴傅红雪的是什么?一个人,还是一坛酒?”
燕南飞看了我一眼,目光投向远方,漫不经心的说道:“你希望是哪一个?”
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爬上了头顶,突然感觉一阵热浪袭来,我的右眼不由自主的跳了两下。
“她——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