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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为爱情找出口(1)

遇到宣澈的时候,我有些慌不择路。

MSN上有一位才华横溢的朋友,与我一样在各种各样的媒体上编织着各种各样的文字,他对我说,宣澈是个优秀的男子,“紫水,你嫁给他吧。”

我说你没见过他只跟他聊过几次天怎么就知道他的优秀?你为什么说他优秀?

他说:“你优秀的标准是什么?”

“我那样问你只是想知道你优秀的标准是什么。”

“我只是觉得,他不是个有意去骗女孩子的人。话说回来,他也没必要去欺骗。”“你们恋爱似乎是必然的事。但你们不能在一起也是必然的事。请相信我的直觉,它一次都没有错过。”

我忽然间很害怕。我害怕这位才华横溢的朋友那从未错过的直觉真的再一次灵验。我不知道其实我是那么在意宣澈以及我跟宣澈的未来。

是的,我是在乎宣澈的。

我对着电脑心事重重的时候,朋友敲过来一行字:我说我的直觉从未错过,但并不代表永远正确。紫水,你对他不单单是好感那么简单。

其实,靠写字为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你要担心自己的生活积累不够,因为生活积累不够便会使文字变得肤浅;你要担心自己的知识积累不够,因为知识积累不够便会使文字变得浮华;你还要担心自己的精神积累不够,因为精神积累不够便会使文字变得匠气。好的文字要灵动,要有生命力,不能死气沉沉。这些,你全要担心。

而积累,是一件太辛苦的事情。积累需要时间和心血。任何积累都是。

我无法不辛苦,因为除了写字,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我已经过了可以肆无忌惮挥霍青春的年纪,我无法去跟比我小很多岁的女孩子去竞争一个只需要高中文凭的文员职位——我不再年轻,且不漂亮。

我害怕我的灵感有一天枯竭,我害怕我有一天再也写不出有生气的文字,我害怕有一天我失业。我若是失业,便再无可能寻到职业。因为灵感一旦枯竭,永世不能再续。

我的这种害怕,就好像我害怕我那位朋友的直觉作准一样。

我害怕我跟宣澈了无结果地擦身而过。

若是谁都不曾付出,也就别无遗憾。但如若付出,再有擦身而过的可能,叫人怎会不去惊恐?

这个时候,我已经跟宣澈见过面。他会在某一个时间把新的杂志带给我,在另一个时间把稿费带给我。不再通过邮局,每次多一杯或者两杯咖啡。

我们去“星巴克”,尽管那里的咖啡并不好。我们去那里,是因为那里没有缭绕的烟雾。

我在有意无意间告诉宣澈我那位朋友的直觉,我还问宣澈你相信宿命么?

宣澈说:“我信命。但是很多事情你若不争取,那么便是一点可能都没有了。”

宣澈说:“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常常会见到一个场景。一扇落地窗,挂着水蓝色的窗帘,窗前站着一名长发女子,对着我微笑,她手上有一只戒指,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我想她一定是我太太。”

宣澈又说:“你朋友的直觉准或不准我不知道。但如果你愿意相信我的直觉,我想你便不会犹豫是否应该付出。”

宣澈是个敏锐聪慧的人,我早就说过。

并不是没有爱过,我爱过,宣澈亦然。我们那么深地爱过,直把自己的生命都爱进去了,却一头栽进了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我曾想,那女孩要有多大的福气,才能遇上宣澈这样出色的男子?他的率真,他的洒脱,他的坚强,最终却换来了隐忍的痛楚。

朋友除了他的直觉,还送了我两句话。他说:“第一句,爱情就是一件这么简单的事。第二句,爱情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走出去,海阔天空。只是看你有没有福气遇到你需要着的那个人。

狭路相逢。我曾经听说过一个很别致很生动的句子——让我们用时间革爱情的命。在那之前,我从未想过“革命”这个词不是一个整体。写字的人需要想象力,而我的想象力似乎不够丰富。我买过很多种护手霜,国产的,进口的。北京城里能找到的牌子我都用过了,可是我的双手仍然老妪一般粗糙没有光泽。

我的这双手,在很多年以前被我的钢琴老师看作天生弹琴的手。可是这双手在最应该美丽的年纪里变得不美丽——我在某家餐馆洗厨房地板的时候,被一种不知名的化学溶剂灼伤了双手。地板干净了,我的双手在我十八岁的年纪里青春不再。

宣澈问我,当初为什么没想过去餐厅弹钢琴赚钱?

我说,我不敢。我不敢在那样的时候去触碰那样高贵的梦境。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摸过钢琴了,我害怕。

那时候我的男朋友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学生,我在那年高考落榜,毅然决然地随他来了北京,我妈妈为此气得卧榻整整一年。我没有动摇,因为我爱他。

我住在当时所能找到了最便宜的住处——海淀区小南庄的一栋高层大厦的地下室。地下室里阴暗潮湿,走一步路都会在四周的墙壁上碰出回响。我住在那样一个地方,和外地很多很多来京城谋生的人一起,在只有一张床的房间里,苦涩地打造着自己没有阳光的幻想。

我曾去一家西餐厅求职,想为他们在晚上的时候弹琴,餐厅的老板指着白色卧式钢琴前的男孩告诉我,那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

我算什么?一个高中毕业的没有经过特别专业训练的业余钢琴爱好者而已。

从此再不敢奢望用高贵的身份去谋生。

那个冬天,我咬着牙走近了一个偏僻小巷里的厨房,在那里用冰冷的水洗永远洗不完的碗碟。

初恋的男孩在大学时代无忧无虑,不似我有千回百转的惆怅。他的校园简单美丽,我喜欢校门前大楼上的藤蔓,春夏的时候是翠绿的,到了秋天,便一片火红。

他常常带我去他的学校里,告诉他的同学们我是他的女朋友。为了他的这一句话,再多的苦我都愿意吃,再多的代价我都舍得付。

是啊,那时候他是那么爱我。

当他大四那年忽然带了一个女孩来给我,告诉我那是他未来的妻时,我根本不相信那是真的。他没有多做解释,只是告诉我他想要留京,而那个女孩的父亲是某某长。

这样的故事我在小说和电视里见过一千一万次,我一千一万次地觉得那是粗制滥造的剧本。可惜,这次,这种粗制滥造的剧本上演在我的面前,活生生地夺走了我的初恋和梦想。

我没有挽留。因为我知道,他那样一个心高气傲的男孩,那样想要成就一番事业,既然舍得,便不会更改。只是我一直相信,他在那时仍是爱我的。尽管我的身份早已和他千差万别,可我相信他是爱我的。

我从未给宣澈讲起我的这些过去,可宣澈每次牵住我的手,都会心疼得眼睛闪出光。“紫水,你一定受过很多很多的苦。”他说。

我只是笑,对他说:“爱情是个生动的陷阱,生动到让你明明知道那是个陷阱,还是义无反顾地一跃而入,直把青春韶华都填了进去,却仍然爬不出来。”

一日,我意外而又意外地在复兴门百盛商厦遇到了我初恋的男孩,他挽着的女子正是多年前带来给我的他未婚的妻。我见到了她脸上满足的微笑。

我没有过去打招呼,我想,我不应该再去搅扰别人的平静。

嗯,是的,对于我来说,他已经是“别人”了。

唯一让我惊讶的是,见到他,我并无想象中那般撕裂伤口的疼痛,我居然可以那样平静,平静到只把他和我们的过去当作故事一般对待。

我不清楚,若是没有宣澈,我还会不会如此。

当天下午,我叫上宣澈,带他去我曾经住过的地下室。面对着现在仍然住在里面的那些各种年龄层段却都是来北京寻梦的人们,我对宣澈说:“我的双手,便是在这里变得颓败。”

站在冰冷曲折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走廊里,宣澈一把把我拥在怀里,双臂颤抖得使不出力气。我写东西喜欢用刘若英的歌名,因我觉得无论是刘若英的歌还是刘若英的人,都能够在某些时候异常准确地诠释我在某时某地地某种发自内心地天然情愫。

和初恋的男孩分手后,一日忽然听到《很爱很爱你》。顿时碎了心,滂沱着泪水狂奔在新街口的大街上,疯狂而绝望。

我初恋的男孩名叫唐逸旻,生在一个秋日的下午。认识他以后,我才知道“曰”加一个“文”读“民”,是“秋天”的意思。

我和唐逸旻坐在同一张桌子后面,在高中二年级后半段产生了一种传说名唤爱情的感受,发展了一段豆蔻年华里情节最普通的故事。那时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他,眷恋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直直地跃入了一个万丈深渊,义无反顾。

他后来的妻优雅贤淑,助他在事业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使得他这个来自北方小城的男子在年纪尚未有资格与“淡薄”二字挂钩的时候便想要去深山中渡过余生了。我从一本杂志上见了他长大以后的样子——与我分手之后的二十二岁到后来,他应该才算长大吧?——他变得非常犀利非常傲然,全然失却了少年时代最让我心动的柔和温顺。介绍他的那篇文章被放在一个叫“青年才俊”的栏目里,题目赫赫然醒目骄傲地写着:我在风浪中截取成功。

我跟唐逸旻分手后的第五年,他的妻子找到了我,说是在家里见到一些应该属于我的东西,想约我出来见面并交给我。我答应了,因为我想要知道唐逸旻的消息,无论是怎样的消息,无论通过怎样的渠道。

当年的小姑娘已经变成了优雅少妇,周身都散发着家的气息,这种气息让我觉得想要流泪。

唐夫人从包里拿出一本笔记本,打开第一页,上面用花体字写着我的名字;又翻到第二页,是我在几年前发表在某张报纸上的散文,用钢笔工工整整地抄在上面,注明了发表的日期和出处。如此,整整一本。

“我很羡慕你,”她说,用平淡的语气,没有忧伤。“他到底还是爱你的。”

我合上笔记本,用同样平淡的语气说:“五年前他牵着你的手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羡慕的人。现在,我仍然羡慕你,为你的这份爱情和对待这份爱情的宽容。”

“紫水,”她说,“其实我一直知道他是爱你的,那时候学校里没人不知道你们的故事,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爱他了,用上了一切我能够用得上的办法。”

我稍带惊讶地望着她,“你知道?”

她点头,告诉我其实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她太爱唐逸旻,以至于无论怎样都打算嫁与他为妻。她还说她一直觉得对我不起,她一想起我一个人在偌大的北京孤苦无依便内疚得快要窒息。

我说,爱情本自私,若不委屈他人,便要委屈自己,没有中间项。

这是一场奇怪的谈话。两个爱着同一个男人的女子,面对着面心平气和地交谈,当妻子的那个在不断地道歉,被丈夫爱着的那个则在不断地为她找理由。

“逸旻在这本文集的最后说,他很想把它送给你,可他早已无颜面对你,便搁置下来,也许永无机会。”唐夫人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给我看唐逸旻潇洒的行书。“我知道你仍是独处,想来你定还钟爱着逸旻,应该告诉你,应该把它交给你。”

“谢谢。”我说。再也无言。

都在说女人的心思最难捉摸,大多数难以捉摸的女子都很个性很冷傲,然而眼前的这个女子却难以捉摸得让我感动。

我自认我爱唐逸旻远不及她。那一刻起,我放下了我对唐逸旻十年的爱情梦想。

“你过得好么?”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望着她,问她借手机,之后拨了一串号码,告诉电话那头的人我的位置,请他理科过来。唐夫人有些慌乱地望着我,不知所云。

一个小时之后,我打去电话叫来的人出现在我和唐夫人桌旁,我对她说:“他叫宣澈。”

两人握手。

我又说:“我过得很好。”

我没有任何理由遇见从天而降的一见钟情,最直接的原因是我习惯低着头走路,之后长长的头发挡住面孔,我看不见别人,别人也看不见我。

跟宣澈在一起的时候,我仍然是低着头走路,用长发把我的脸和别人的脸分隔开来,有隐隐约约的光从发丝中间透过来,是阳光或者是宣澈的眼神。

见宣澈的时候,我通常穿跟高五公分的高跟鞋,因为若不穿高跟鞋我的视线只能跟宣澈的下巴平行,而太高的高跟鞋我穿了会扭脚。

宣澈说。他曾经有过结婚的念头,对象是他二十六岁时候的女友。他说当他想到他即将跟这个女孩相守一生的时候,忽然有一种不寒而栗欲想逃之夭夭的感觉。

后来他真的逃了,他说在那个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爱情其实一点都不简单,而他对婚姻的要求也远远不止“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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