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告诉我们,决不把任何我们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小心翼翼,尽量避免仓促的判断和偏见,只把那些十分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心智之前,使我们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放进我们的判断之中。这即是说,认识必须从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东西开始,“判断不要越过事物在眼前所呈现的明显与清晰的范围,不含任何可疑的因素”。这就是直观或者叫做“理性演绎法”。在笛卡尔看来,“直观和演绎”(或者叫做“理性演绎法”)是我们得到任何关于事物的确切知识的惟一方法。笛卡尔说:“如果我们的方法正确地揭示了应该怎样运用精神的洞察力,以至于不陷入矛盾的错误,并且揭示了应该怎样发现演绎,从而使我们能够获得全部事务的指示,那这个方法就是正确而完全的,因为除了通过精神的直观和演绎外,没有任何真正的科学。”也就是说,获得任何关于事物的确切知识的“理性演绎法”重要在于:一要正确地解释怎样运用直观,二要正确地解释怎样发现演绎。
当然,笛卡尔在这里强调,“直观”并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感官事物的往返不定的证据,更不是完全靠我们的丰富的想象力在脑海里构建出来的虚构的判断,而是“用传统的说法,直观就是明显,是心灵到达明显的活动”,是“纯净的、专注的心灵所具有的无可怀疑的概念”,只和纯粹的理性相关的能在同一时间给我们一种概念的而不存在任何怀疑的东西。
笛卡尔认为,直观应该具有两大特点:首先,直观的命题应该是最清楚、最明白的,否则便不是直观;其次,直观的命题必须是同时地、整个地被理解。也就是说,直观需要我们把我们的注意力放在一眼就能看清楚的事物上。事实上,想一眼就把事物的全部看清楚的人到最后是什么都看不清楚的。笛卡尔通过这点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在思维的某一个单一的活动时刻同时专注地关注很多其他的东西,那我们的思维必然会混乱。因而我们应该先照顾最清楚最明白的直观方面,把注意力集中于某些一眼就能看清楚的事物或者专注于某物的某一点上,以获得知识。对此,笛卡尔建议说:“应该把心灵的目光全部转向十分细小而且极为容易的事物,长久加以审视,使我们最终习惯于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地直观事物。”
“演绎”是“直观”的补充。笛卡尔认为,演绎是直观之外的认识的补充方法。演绎起源于其他那些我们确实地认识到的事实的全部必然推论。因此,与“直观”不一样,“直观”只是关注那些最简单的、最单纯的、最直白的特殊事物,“演绎”并不需要像“直观”那样用直接呈现来证明。也就是说,演绎的确定性在某种意义上是需要记忆来赋予它生命力的。没有“直接呈现”的特性来当作手段,演绎要想得到一定的结论,就必须通过一系列间接的论证过程。很显然,笛卡尔在这里所讲的直观是一种直接的认识方式,而演绎则是一种通过推理的间接的认识方式。两者的区别已经十分明了,那么两者的联系在哪里呢?实际上,从逻辑角度来看,“直观和演绎”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从认识论的发展角度来看,“直观”所认识的知识是最基本、最简单、最直白的元素,这些元素知识是演绎的基础;而演绎正是在直观认识的基础之上的演绎,是从直观认识的基础出发,从而演绎出确实的、可靠的知识的。
分析和综合
笛卡尔认为,“分析和综合”是“直观和演绎”的进一步发展,是“直观和演绎”的具体体现。“分析”的任务就是要从复杂中找到最简单的命题。分析的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演过程。相对于分析是从复杂到简单的下降过程,“综合”则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过程。“分析和综合”这两种认识的程序彼此有密切的关系。分析的最后元素是综合的最先元素,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分析时,就是分析的终极。同样地,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容纳其他观念的组合时,就是综合到了饱和点。
笛卡尔认为,“分析和综合”是“直观和演绎”的进一步发展,是“直观和演绎”的具体体现。一方面,从内涵上讲,“分析和综合”讲的就是直观,因为分析和综合的本质意义也是要得到确实的、清楚的知识,达到认识的目的。另一方面,从外延上讲,“分析和综合”讲的又是演绎,为什么这样讲呢?这和演绎的本质很有关系。演绎本身就是从一物演绎出另一物,从原因演绎出结果或者从结果演绎出原因,从整体演绎出部分或者从部分演绎出整体,而这些演绎过程就正好是分析或者综合的过程。
那么,具体来讲,到底什么是分析?什么又是综合呢?实际上,分析和综合是从数学里提取出来的两个概念。笛卡尔说:“我们要将那些复杂的隐晦的命题逐步地变成那些简单的命题。然后,从所有绝对简单的命题的直观理解出发,以精确相似的步骤力求上升到其他事物的知识。”这两句话实际上道出了分析和综合的本质。这句话里所讲的“将那些复杂的隐晦的命题逐步地变成那些简单的命题”实际上就是分析;而“从所有绝对简单的命题的直观理解出发,以精确相似的步骤力求上升到其他事物的知识”实际上就是综合。很显然,分析和综合正好是两个相反的过程,分析是一个下降的过程,综合是一个上升的过程。
我们先来看看笛卡尔是怎样论述“分析”的。笛卡尔认为,“分析”就是我们将要考察的对象尽可能地分为许多个细小的部分,然后再寻找针对各个细节的解决方法,以各个击破的方针解决每一个细小的部分,那么本来显得相对较大较难的难题也就解决了。即“分析”的任务就是要从复杂中找到最简单的命题。分析的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演过程。分析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在复杂的难题中分析出那些最简单的、能直接呈现出来的命题。
相对于分析是从复杂到简单的下降过程,“综合”则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过程。正如笛卡尔所说的那样,“从所有绝对简单的命题的直观理解出发,以精确相似的步骤力求上升到其他事物的知识”就是综合。笛卡尔说:“综合是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步一步地上升到最复杂的知识。把全部事物看作是一个从绝对到相对、从简单到复杂、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层层隶属的有顺序的系列,认识以最简单的事物为起点,然后,一步一步地前进,探询其他的真理是否能从这个真理中推演出来,并且另外一些真理又从这些结论推演出来等,这样依次进行下去。”
具体来讲,综合的过程正好和分析相反。综合的任务,就是要把那些最简单、最单纯、最直接的事物还原为具体的事物。如果说分析的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演过程,综合则是从一般到个别,从具体到抽象的逻辑推演过程。
最后,“分析和综合”这两种认识的程序彼此有密切的关系。分析的最后元素是综合的最先元素,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分析时,就是分析的终极。同样地,当一个观念不能再容纳其他观念的组合时,就是综合到了饱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