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具体提出了三个规则来说明“粒子自我理顺自己的顺序,以一种良好的秩序自我排列组成一个完美的世界”的过程。笛卡尔说,“我相信,通过这两三条主要规则将足以使大家熟悉所有其他的规则。”
第一个规则:物质的单个粒子,只要它与别的粒子的碰撞没有促使它改变原有状态,它总是继续保持同一状态。
这也就是说,如果外力迫使粒子自身的状态发生改变,那么粒子自身的状态将不会改变。即:“如果粒子有大小,除了其他粒子将其分割开外,它不会变得更小;如果它是圆的或方的,除了其他粒子迫使它外,它将永远保持那一形状;如果将其带至某个地方,除非其他粒子将其赶出,它将永远不会离开那个地方;如果它一旦开始了运动,除非有其他粒子阻止或延迟它,否则它将始终拥有同样的力量继续运动。”
笛卡尔在这一规则里着重强调了“运动”。笛卡尔认为,“运动”应该是像物质的大小、形状、静止和其他无数这样的问题一样是物质的最基本的规则,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被排除在“大小、形状、静止和其他无数这样的问题”之外的规则。相比于其他哲学家所讲的那些抽象的“运动观”,笛卡尔认为它的“运动观”是简单的、单纯的、易于理解的。笛卡尔说,“除了使物体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其间连续占据所存在的整个空间的运动外,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运动。”笛卡尔的运动观念在这句话里表达得非常明白。
“静止”是和“运动”相对的一个概念。笛卡尔认为,一般来讲,人们“给予这些最基本的运动比静止更确定和更真实的生命力”。但是在笛卡尔看来,运动除了是一种自身的运动之外不再是任何东西。正如笛卡尔所说得那样,“我觉得就像运动是我们所认为的物质在改变位置时的一种性质一样,静止也应是一种物质的性质,只不过是在物质停留在某个地方时我们所看作的性质。”
第二个规则:当一个物体挤压另一物体时,它不能因另一个物体而运动,除非它在同一时刻失去了与其一样多的运动。或者:一个物体不能夺走另一个物体的运动,除非前者的运动本身获得了同样多的增加。
这条规则告诉我们,物体不会无缘无故地运动或者停止,它所作出的任何运动和停止都是因为它受到了其他物体的推动或者阻止。笛卡尔说,这条规则也是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例如我们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个物体之所以会运动又会停滞,是因为它受到了其他物体的推动或者阻止。
笛卡尔认为,这条规则从根本上解决了经院哲学家的很多难题。例如,按照以往经验哲学解释运动的概念,经院哲学家在解决下面这样的问题时就会遇到难题:一块被扔出的石头在离开手后为什么还会继续运动?然而针对这样的问题,笛卡尔说,“我会问为什么石头不继续永远运动?”后一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很明确的:石头运动于其中的空气产生了某些阻力,阻止它不会永远地运动下去。石头当然会在空气中受到阻力,这就和“我们在摇扇子的时候会明显感受到扇子会受到空气的阻力”是一样的。
但是不敢想象,如果我们不去按照第二个规则解释空气阻力的效果,那又会怎样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会认定,一个物体,它阻止其他物体运动的能力越大,所提供的阻力也就越多。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很快就会滋生另一个难题:“为什么运动的石头在碰到一个较软的、给予阻力较缓和的物体时,比碰到一个较硬的、给予阻力较强的物体时减弱得更多?同样地,我们也难于解释为什么在后一种情况下,石头一碰到阻碍就会立刻改变路线,而非因此而中断或停止运动。”当然,如果我们要接受这一规则,这些难题就都不是难题。这一规则不正告诉了我们,“某一物体的运动由于与其他物体的碰撞而受到延迟或阻碍,这种阻碍与后者的阻力大小不成比例,而其运动的变化仅与对后者阻力的克服程度和后者按照这一规则而吸收前者放弃的运动力的程度有关。”
当然,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实际上,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见的大多数运动中并没有看到“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由于被其他物体所推动或阻止”以及上面所讲第一条规则里所讲的粒子运动。笛卡尔认为,这并不会影响这两条规则的可信度。笛卡尔说,“即使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经历的任何事物看起来都与这两个规则中所包含的内容背道而驰,但我仍然相信,我所阐述的推理是强有力的。”笛卡尔甚至说,这两条规则里所讲的内容虽然从表面看来很微妙,但实际上它们的威力却是巨大的。“这种作用总是在我们感觉不到的情况下存在着,物体仅从普通空气中也可受到这种作用,我们却不能感觉到。同样很显然,有时物体也可以将这些作用传输给周围的空气,甚至整个地球。”
第三个规则:如果物体运动不是像前面所说的以某种环形方式进行,那么就不会有任何运动;虽然物体大部分的运动是沿着一条弯曲的线路进行的,但其上每一个粒子总是独自倾向于沿着直线不停地运动。
这条规则告诉我们,物体粒子的运动方式或者运动行为,比如其必须运动的倾向,与物体运动是不相同的。笛卡尔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我们使车轮绕着其轴心旋转,尽管其所有部分都在一个圆上运动(由于相互之间连接着,它们别无选择),它们的趋势仍然是向前沿着直线运动。”也就是说,如果车轮上其中一部分碰巧与其他部分分离,那么,脱离下来的部分的运动立刻就变得自由了,它会停止旋转,继续沿着直线运动。笛卡尔认为,这一规则和上面提到的两个规则一样都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的——“这一规则与其他两个一样,建立在相同的基础之上,仅仅依赖于上帝通过连续的行动维持每一事物的存在,这种维持不是在某些较早的时候,只是在开始维持的那短暂的一瞬间。”
具体来讲,在粒子的所有运动形态中,直线运动是最简单、最容易被人们想象的。我们在具体理解直线运动的时候只需要做出这样的想象就足够了,“物体处于一个确定方向上的运动过程中,并且在每一个决定性的瞬间都是如此。”相比较于直线运动,环形运动或者其他种类的运动就比较简单了,我们在想象的时候,“必须至少考虑两个瞬间或者选两个粒子,并且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
最后,笛卡尔认为,“这些规则可使我们以一种简明的方式理解自然界中的所有现象”。但是笛卡尔同时也肯定,“除了上面已经阐述的三个规则,除了沿着永恒真理前进所不可避免的规则外,我不想再假定别的。”不想假定别的是因为,有些真理只是对我们的思想来讲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能清晰地想象它们,并不会怀疑它们的可靠性;也不会怀疑,如果上帝创造了很多个世界,那么在其他世界里,这些真理也是正确的。”
人
笛卡尔认为,人体就像是一部自动运转的机器,它的生命在于血液的机械运动。在这里,笛卡尔先假定,人是由上帝有意把它造得和我们完全相似的一尊泥塑像或机器。上帝在造成我们“这尊机器”之后,“不仅赋予我们肉体各个部分以外在的颜色和形状,而且在肉体内部设置好了行走、吃、呼吸所需要的所有部件,并且实际上仿造出所有那些我们从事实出发和惟一依赖于器官位置就能想象到的功能”。在这个假定的基础上,笛卡尔详细叙述了人的骨头、神经、肌肉、静脉、动脉、胃、肝、脾、心、脑以及组成这台机器所必须的其他各种各样的部件的各种生理活动。笛卡尔先从大脑和血液开始讲起,笛卡尔说,“通向大脑的血液不仅滋养和维持大脑物质,而且(也是首要地)在这里形成一种非常纤细的气,或者相当活跃和纯粹的火焰,被称为‘生命的精气’。”“生命的精气”进入大脑空腔,并经由大脑空腔进入大脑物质的小孔,然后从这些小孔进入神经,并取决于进入某些神经比其他神经更多的变化数目,“生命的精气”能够改变长有神经的肌肉的形状。最后,“生命的精气”能通过这种方式决定所有肢体的运动。
笛卡尔说,“人,就像我们,是由灵魂和肉体组成的。”但是在这一部分内容,笛卡尔着重论述的是作为肉体的人。笛卡尔认为,人体就像是一部自动运转的机器,它的生命在于血液的机械运动。笛卡尔把这一点当作他的基础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具体论述了人体的生理活动。
笛卡尔先假定,人是由上帝有意把它造得和我们完全相似的一尊泥塑像或机器。上帝在造成我们“这尊机器”之后,“不仅赋予我们肉体各个部分以外在的颜色和形状,而且在肉体内部设置好了行走、吃、呼吸所需要的所有部件,并且实际上仿造出所有那些我们从事实出发和惟一依赖于器官位置就能想象到的功能”。在这个假定的基础上,笛卡尔详细叙述了人的骨头、神经、肌肉、静脉、动脉、胃、肝、脾、心、脑以及组成这台机器所必须的其他各种各样的部件的各种生理活动。但是笛卡尔承认,作为上帝智慧的产物,人体内的各种生理活动要比在这部分内容中叙述的要复杂得多。
笛卡尔先从大脑和血液开始讲起。笛卡尔说,“通向大脑的血液不仅滋养和维持大脑物质,而且(也是首要地)在这里形成一种非常纤细的气,或者相当活跃和纯粹的火焰,被称为‘生命的精气’。”基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注意从心脏向大脑运输血液的动脉在分成无数支细小的血管之后又是怎样在大脑处集中起来把血液输进大脑的。实际上,运输血液的无数支细小的血管会在大脑空腔的入口处的“松果腺”处再次收拢,然后把血液送进大脑。具体来讲,在这个无数支细小的血管再次收拢在一起的区域有许多小孔,血液中的精华部分就是通过这些小孔进入“松果腺”,然后再进入大脑的。但是,流入“松果腺”的“这部分血液除非隔离血液的粗糙部分,否则,心脏的搏动就以极快的速度使其滞留下来,以致它不能形成血液,因此被称为‘生命的精气’。”
“生命的精气”进入大脑空腔,并经由大脑空腔进入大脑物质的小孔,然后从这些小孔进入神经,并取决于进入某些神经比其他神经更多的变化数目,“生命的精气”能够改变长有神经的肌肉的形状。最后,“生命的精气”能通过这种方式决定所有肢体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