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了证实,我得承认,这又让我大吃了一惊,但我还是有些怀疑,怀疑这是他事先布置好来捉弄我的圈套,至于为什么要捉弄我,我就不知道了。当我看他的时候,他已看完了来信,两眼茫然出神,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我问他。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嗯,你是怎么推测出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的呢?”
“我没时间谈这些鸡毛蒜皮大的小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笑了,“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没关系,你,你真没看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真的没看出。”
“其实这很简单,但要我解释是怎么推测的,就不那么简单了。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一样,你明知道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还是很困难。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纹着一只蓝色的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何况他不仅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而且一举一动很有军人气质,因此,我敢肯定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你一定也看到他昂首挥杖的那副姿态吧,像是发号施令似的,挺神气,挺自高自大,但又不失稳健和庄重——因为这些情况,所以我断定他当过军曹。”
“真神了!”我情不自禁地喊出声。
“这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看得出来,他见我对他感到十分惊讶和钦佩而得意。
“我刚才还说没案可查,现在就有了——你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粗略地看了下,不由吃惊地叫了起来,“真恐怖!”
他很镇静地说:“这个案子的确很不寻常。请你大声地给我念一念信好吗?”
我拿起信念了起来: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晚,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宗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发现这个地方有灯光,因为该巡警知道这房子一向无人居住,所以怀疑出了事。他走近后,发现房门开着,大厅空荡荡的,躺着一具男尸。该尸衣着齐整,口袋中有写着“伊瑙克·J·瑞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的名片。经查,除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死者是怎样进入空屋的,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对此案措手无策。斗胆请你在十二点前去一趟现场,我将在那里恭候你。在你到来前,我们将保护好现场。如果你不能来,我将给你汇报全部详细情况,如能给我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算是首屈一指的能人。他和雷斯垂德是那帮蠢货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个本来也算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的人,但都太因循守旧了,何况他们还明争暗斗,就像两个卖笑的妇人一样互相猜忌、勾心斗角。如果他俩都插手这个案子的话,就有好戏看了。”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的着急,不由大声叫道:“别再耽误时间了,我去给你叫辆马车来吧!”
“我还没决定去不去呢,你急什么?虽然有时我很勤快,但懒起来的时候比谁都懒。”
“什么?你不是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吗?!”
“是啊,但这事与我无关,我是个非官方人士,即使我把案子给解决了,功劳也会被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帮人捞走的。”
“但他们现在请了你帮忙呀。”
“这是他们知道我比他们强,但他们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一点。好了,尽管这样,我们也得去瞧瞧,即使我什么也得不到,我也要一个人单独把这案子给破了,好让他们出出丑。”
他匆忙披上大衣,一副急于跃跃欲试的样子。
“戴上你的帽子。”他对我说。
“你让我也去吗?”
“是的,你要是没别的事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往布瑞克斯顿赶。
这是个阴沉的早晨。福尔摩斯一路上颇有兴趣地大谈特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克里莫纳为意大利着名提琴产地。——译者注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斯特莱迪瓦利(AntonioStradivari):克里莫纳提琴制造家,死于1737年。——译者注提琴和阿玛蒂16-17世纪时克里莫纳的阿玛蒂家族以制造上好提琴闻名于世。——译者注提琴的区别,而我却因为这突发的事件和阴郁的天色而闷闷不乐,一言不发地听着。
最后我终于忍不住打断了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谈论,我说:“好像你对这个案子漫不经心似的。”
他回答说:“哪能呢,只不过我有在没掌握全部材料前不随便下判断的习惯。因为那样常常会产生错误的判断。”
“你很快就能得到些材料了。”我指着前面说,“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布瑞克斯顿路就到了,而那里就是出事的那幢房子。”
“对,就这儿,停车,车夫,快停!”在离那幢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的地方,他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那段路,我们就步行。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看起来就像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离街稍远的房子,两幢有人居住,两幢空着,3号就是空着的一幢。它临街的一面有三排窗子,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字样,景况极为凄凉冷清。每幢房子前面都有个小花园,把它们与街道隔开。小花园里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道,它被昨晚的大雨弄得泥泞不堪。花园周围有约三英尺高的矮墙,墙头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而立,墙外有几个人伸着脖子往屋里张望,但什么也看不到。
福尔摩斯并不像我想像的那样马上进屋去侦查,他似乎并不着急,甚至有点儿漫不经心,我见他这模样,觉得他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看看地面,一会儿抬头看天和看对面的房子与墙头的木栅。后来他又慢慢地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仔细察看着泥泞的小路。他停下过两次,有一次我还看见他露出了笑容,并且听到他欢呼了一声。这泥泞不堪的黏土路上,由于警察来来往往不知踩过多少回了,留下了很多脚印,我真不明白他能从上面辨认出什么。然而我还是相信他敏锐的观察力,相信他一定发现了很多我没发现到的东西。
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站在房子的门口迎接我们,他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就好办了,我们把现场保护起来了,一切都保持原样。”
“但那个没保护好!”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那里比被一群水牛踩过还要糟。葛莱森,看来你已经得出了结论,要不你不会让别人这样做吧?”
葛莱森推托地说:“我在屋里忙着呢,外边的事我全托付给我同事雷斯垂德了。”
福尔摩斯瞥了他一眼,挤了挤眉毛,说:“有你和雷斯垂德这两位人物在,第三个人当然发现不了什么了。”
葛莱森得意地搓了搓手说:“我想我已经尽力了,这案子的确很离奇,很适合你的胃口。”
“你没坐马车来吧?”福尔摩斯问道。
“没坐,先生。”
“雷斯垂德呢?”
“他也没有。”
“那么,我们进屋看看。”
福尔摩斯问完这无头无脑的话后,大踏步进了屋。葛莱森有些惊讶地跟在后面。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上没铺地毯,积满了灰尘。过道两边各有一扇门。其中一个显然已经很久没开过,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福尔摩斯走了进去,因为看见死尸,跟在他后面的我,心情异常沉重。
这是间方形大屋子,因为没有家具陈设,所以更显宽大。墙壁上贴着廉价的壁纸,有些地方斑斑点点起了霉,有些地方还大片大片地剥落,里面黄色的粉墙都露了出来。正对着门的,是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料做的,炉台上有一段红色蜡烛。整个屋子只有一扇窗子,而且还是灰蒙蒙的,所以屋里的光线很暗。
上面这些都是我后来才看到的。我刚进去的时候,注意力全集中在那具非常恐怖的尸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