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具体来讲已经是次日凌晨,朗英辉载着柳影来到了附近的一家高级宾馆开了房,柳影哭得太累了,歪着车上睡着了。朗英辉把她抱到了房间。
她确实受了很大的委屈,眼睛已经哭得红肿,妆容都花了,朗英辉小心地把她放在床上,脱去了她的鞋子,替她盖好被子。
几年不见,她变了很多,但是在他心里,她还是柳影,自己深爱的柳影,无论经历过什么,此刻看到她,他还是会心痛。
朗英辉在她额上小心的印了一个吻。
他自己也很累了,连澡都没有洗,也回了自己的房间,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迷迷糊糊地,他就想起了很多,似乎在梦里,又似乎就在眼前。
他十八岁那年,柳影十六岁,两个人一起在上海的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念高中。那时,柳影还是一个单纯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他对她一见钟情。那时的柳影,天天高傲的像只小孔雀,身边每天都围着很多男生。她每天都穿着同样的牛仔裤,简单地束着马尾,有着一张阳光一样灿烂的笑脸。
那时的他——甚至现在的他,一直都很霸道。
“做我的女朋友吧。”他在一天放学的时候把她堵在路上。
“凭什么?”她骄傲地仰着头,一副不屑的样子,阳光打在她的脸上,洋溢着他喜爱的活力。
是的,他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尽管贫穷,但不失尊严。
“因为……我有钱。”朗英辉从兜里掏出一把钞票,在她眼前晃了晃,“只要你做我的女朋友,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她的樱桃小嘴嘟了起来,毫不在意地说道:“有钱就了不起吗?你这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思维简单的像一头猪,难道现在你还以为钱可以买到一切吗?!”
他喜欢看着她仰起脸据理力争反抗的样子。那一天,他第一次面壁思过,发现钱真的不能买到一切,比如,买到她的爱情。也是第一次,他认为自己的智商确实有点不正常……
后来呢,后来完完全全的是一次意外。
朗英辉有些模糊的意识里,渐渐地皱紧了眉头。
中午,陈克思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把它们扔到苏琪面前。
“试试吧!打你的电话也打不通,不知道哪个尺寸适合你,只好把这些都买过来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但是——”他以不容商量的口气道,“就算是不喜欢,也得凑合穿了,休想让我再跑第二趟!”
陈克思说完,便优雅地坐到了沙发上,张开双臂扶着沙发背。
苏琪看了他一眼:“我的手机丢了。”
陈克思皱着眉道:“怎么不早说?”
他想起了昨天那场虚惊,一定是在慌乱中丢掉了,怪不得她的手机总是提示关机。
苏琪拿起那堆衣服一看,大吃一惊:“天,你怎么买这么贵的衣服!”她苏琪可是一大败家女,没有什么积蓄,全部的工资都消费掉了,她的理念是:不去想办法省钱,而是想办法多挣钱。所以,苏琪的工资虽然一路上涨,但是存折上的钱还是三位数——话说得多了,转回正题——话说像她这样的拜金女,也不曾买这么贵的衣服啊!而且还一下买了这么多!
陈克思向后捋了捋寸发,懒洋洋地说道:“给你买的已经够便宜的了……”
言外之意:我陈克思不穿这个档次的衣服。
苏琪虽然很不满,但是心里还是很高兴,她这一辈子,和谁成敌人都不会和钱成敌人,当然也包括一切值钱的东西。
苏琪回到房间,打开一看,不由得暗自佩服那陈克思的“老练”——对于女人,想必是很有经验的——他所谓的尺码,不过是两个挨着的尺码而已,而这两个尺码中,就有一个是适合自己的。看来,昨天他抱着自己的时候,把腰围就估测出来了……当然,还有胸围……苏琪拿着那件高档内衣,脸腾地一下红了。
迫不及待地穿好,对着试衣镜照了照:哇塞,果然完美!衣服真的是低档和中档不一样,中档和中上档不一样,而中上档和高档又不一样!她欣喜地看着镜子里完美的自己。
刚走进客厅,陈克思便瞥了她一眼,只是很平静地说道:“还可以,不错。”他说这话的语气是淡淡的,苏琪觉得有些失落。
真的是矛盾啊苏琪,希望得到他的夸赞但是又害怕被他夸赞;如今他真的反应平淡,而自己又觉得失落。
但是陈克思由于经过昨晚的思考,还是决定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吧,免得到时候连上下级都做得尴尬,如果被她拒绝了,自己以后就没有尊严了。所以当苏琪完美的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他虽然觉得眼前一亮,但是并没有流露自己的欣赏之情。
“今天过后,明天正式上班了,有问题吗?”他问道。
苏琪一向是一个容易变通的女人,见他话语里全是老板的语气,便也公事公办式的语气回到道:“没问题,陈老板。”
陈克思点了点头,高大的身材从沙发上起来,走进了里面,不一会儿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
“这个手机你拿去用吧,昨天的损失应该我来赔偿。”他把盒子递给苏琪。
苏琪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便没有推辞,接过了盒子——不用说,里面的手机也一定比自己的高档!
能混到这一步,自己也满意了。
苏琪得意地想到。没错,她就是一个一切向“钱”看的女子。
朗英辉被早上的阳光唤醒时,柳影还在沉睡。他想起了医院的秦乐乐。自己还要赶过去给她送早饭。
安排服务员给柳影准备早饭的事情后,他便匆忙地下去买了一堆吃的,直奔医院。
气喘吁吁地跑到病房之后,忽然傻了眼:床上空空如也。去服务台问过之后才知道,秦乐乐已经走了。
朗英辉懊恼地把提着的东西扔到了一边,心里隐约觉得失去了什么。
“该死的家伙!走了怎么也不说一声!”
他的眼睛无意间一瞥,看到了扔在柜子角落里的西服,还有秦乐乐被弄脏的衣服。
他急忙上前去,拿起乐乐的衣服,翻了翻里面的口袋,果然得到了意外的惊喜。
乐乐的口袋里,还有一张一块的钞票和一个一角的硬币——当然,这对于他来说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还有一张秦乐乐的简历,上面有她的手机号码。
朗英辉笑道:“秦乐乐也太行了!一块一毛钱就敢出来逛?”想着,他嘴角浮出了一个得意的笑,“这次可别怪我,是上天要助我的!”他把那份简历仔细看了一下,心想正好他那里正缺一个职位,可以让她来做。
掏出手机,把她的号码保存了,朗英辉这才满意地走出了医院大门。
秦乐乐照着那人的提示径直来到十六楼323房间,先是礼貌的敲了敲门。
“请进。”一个男子的声音。
秦乐乐整理了一下病服,清了清嗓子,规矩地走了进去。
朗文默和她目光对视的一刹那,两个人都呆住了。
“是你?”几乎是同时,他们一起认出了彼此。
尽管秦乐乐穿着病服,披散着头发,朗文默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是的,对于夺走自己初吻的人,怎么会不记得呢?
秦乐乐见朗文默居然是面试官,很是吃了一惊。
“你来做什么?”他看着打扮古怪的秦乐乐,不知这次她又有什么花招儿。
乐乐觉得此刻相逢很是尴尬,前不久自己还在火车上理直气壮地争吵呢,如今倒自己倒要看这个男人的脸色来行事了。好歹她秦乐乐也是个名牌儿毕业生吧,还不至于要看人眼色给自己的仇人做事吧。那还是——走为上策。
“不好意思,我走错房间了。”秦乐乐急忙道,转身就要离开。
“站住——”朗文默平静地说着,似乎忘记了之前的恩怨,还有那句“走着瞧”,用笔直着她问道:“手里拿的是什么?”
乐乐乖乖把手里的报纸递了过去。
朗文默很快在众多信息里找到了重点,他看着乐乐,一副认真的表情:“如果你是来面试找工作的话,没有错,就是这里。”
秦乐乐眼珠子转了三圈儿之后,经过缜密的考虑,还是回过头来笑着答道:“对不起,我不是来找工作的,我是……走错了。”此刻她真想飞离这里,她可不想在这里受仇敌压榨。尤其是“走着瞧”——谁知道她能不能走下去!
朗文默一笑,说道:“真是冤家路窄啊,我们又在这里碰面了。但是你放心,我朗文默绝对公私分明,私人恩怨不会放在工作上。况且,本公司现在正在招人,如果你确实有能力的话,薪水奖金绝不会亏待。”
乐乐一听,睁大了眼睛:“真的?”
朗文默道点了点头,把桌子上的合同递给她:“上面的义务权利关系都讲得很详细,你回去好好看一下,如果确实满意的话就签合同,不过是有三个月的试用期的,试用期结束是走是留,就看你在试用期间的表现了。”
乐乐大致翻了一下合同,觉得长盛公司对于员工还是很照顾的,条例什么的也都很合理,当然,最令她心动的还是薪水——试用期间就有三千块耶!如果正式上班的话,第一个月就有七千!
秦乐乐生怕夜长梦多,怕那个朗文默小心眼儿,经过思考改变主意后再不录用自己,那可就损失大了。
得立刻搞定!
“不用思考了,我立刻签约!”秦乐乐喊道,挥舞着肥大的袖子。
朗文默剑眉横倒,看着眼前眉飞色舞的秦乐乐:“你确定?”
话音刚落,秦乐乐已经大笔在上面龙飞凤舞的写下了三个字。
朗文默白了她一眼:“速度可真快!”接过她的凤舞体,念道:“泰乐乐……”
……
朗文默奇怪地看着秦乐乐:“你怎么叫这么奇怪的名字?我听过叫‘泰勒’的,还没听过叫‘泰乐乐’的……”
秦乐乐的眼睛都绿了,看着朗文默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大白痴。”
朗文默:“究竟是我识的字太少还是你的字写得太草?”
秦乐乐:“我的字是狂草体,一般除了我自己没有几个人能认得……有时候我自己也会不认得……但是这三个字,你确实认错了,是秦乐乐,不是泰乐乐……”
朗文默:……
似乎签约完了才想起来,还没有面试。但是既然约都签了,面试想必是不需要的了,看来这长盛还真是缺人,不用面试就可以直接签约。
秦乐乐正要走,朗文默说道:“泰乐乐,你明天来上班,记住,明天八点开始,当然不是正式的,是实习。”:
秦乐乐咬牙切齿地看了看正在整理文案的朗文默,说道:“我知道了,狼先生。”
朗文默抬起头纠正道:“我叫‘朗文默’,不是‘狼文默’。”
秦乐乐义正言辞地说道:“因为泰和秦字形很像,所以会把秦念成泰;因为郎和狼读音很像,所以会把郎读成狼。所以我是秦乐乐不是泰乐乐,你是朗文默不是狼文默;为了避免我把朗先生读成狼先生,请你不要把秦乐乐念成泰乐乐——谢谢——”秦乐乐说完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
朗文默看着她的背影,嘴角浮现出了一个笑容。
“很不一般。”他笑着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