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溪怀刚刚才从黑暗的环境里回到熟悉的地面,谁知她连步子都没稳住,一道黑气便就盯上了她。也不知是不是她命大,那黑气显然是要置她于死地,可是在离她五步开外的地方,那团黑气却突然被一道白光击散,消失无形了。很明显是有人救了她,她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此番情谊怎能不让她感激涕零?
“我······”糟糕,她怎么动不了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被人下了定身术吗?
“姑娘,委屈你了。”一道好听的男声在她身后响起,紧接着,丁溪怀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升高,眼珠子一转,发现她离地面越来越远。而之前那个好听的男声的主人刚好也抬起头看向她,只是一眼,丁溪怀便觉得此男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啊,极品美男,她上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
不过,要说起极品,丁溪怀可能也算一个,哪有人连自身安危都顾不上了,还去一心想着美男呢?她是不是太花痴了?还好到了半空就没用了,直接让她落在了一颗粗壮的大树上。这树正直青年,长势极好,离地面也不是太高,眼见繁星点点分布,夜幕即将来临,丁溪怀索性起了在大树上过夜的想法。这些天来,她实在是太过疲惫了,每天拼死跑路不说,连想找个休息的地方都会被无缘无故的送到这里来,那道强盛的金光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她一概不知,她向来是个动手的速度总比动脑的速度快的人,所以与其费劲脑汁去思考这些,那还不如睡上一觉,顺其自然来得快。
掏出藏在怀里的绢书和吉祥如意锁,丁溪怀幽幽的叹了口气,表情愁苦不堪。“你们知道我为了我这条小命可以苟延残喘下去有多辛苦吗?自从重生到这个世界来,我是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还要冒着被追杀的风险在拼命跑路,我的痛苦有谁明白?”,
小小的自怜了一会儿,丁溪怀将绢书放进怀里,又拿出今天在炎火城顺路买的红绳子,把吉祥如意锁给穿了起来挂在脖子上。这锁精致小巧,丝毫不压手,挂在脖子上既可以当饰品又能防身,一物两用,她开始有些佩服自己的聪明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件事丁溪怀不得不暗自侥幸,那就是她下楼吃饭之前居然鬼使神差的将所有钱都带在了身上,当然其中包括那些票据。这是她有史以来做过的最伟大的一个决定,她不是财迷,却深知钱的重要性,所以那些钱就是她的命。眼看天色已晚,丁溪怀便不再胡思乱想,抱着身前的树干就直接睡了过去,这几天奔波不停,她的确是累坏了。
翌日一早,当火红的太阳从东面升起时,丁溪怀刚好也醒了过来,满足的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她一脚跨出假想床···后面的事情不得而知,她自然是狠狠地摔在了地上。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她更惨的吗?连起床都能摔得屁股开花,似乎没人比她衰了。
整顿好自身的形象后,丁溪怀一瘸一拐的朝着有人烟的地方进发,询问了下附近的路人,她来到方圆五十里唯一的一座小镇。不管怎么样,反正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说,照她现在这般狼狈的模样,实在不好赶路。
“大叔,我问下,这里离西北之地有多远啊?”她拉住一个卖冰糖葫芦,长得很面善的中年壮汉问道,因为她想一般长得面善的人,估计脾气也应该不会差到哪去吧。
那个大叔停住脚步,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道:“姑娘你是外地来的吧?西北之地可远了,这里是东南方,你走反了,应该往回走。”
丁溪怀听他说完后顿时傻眼了,敢情昨天的时空穿梭把她送到了相反方?那她若是再返程,光凭她这样的脚力,还不知道要走多久呢。究竟要怎么办呀,只恨爹娘没多长出几条腿来,否则就不会落入现在这样进退维谷的困境了。
就近找了家小型客栈,她决定先住上几天再说,反正现在身上还有不少存款,她又何必为难自己?不如雇辆马车或者等个去西北之地的商队,这样来她自身的安全保障也将会大大提高。客栈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热情好客,有着非一般人古代人能有的热心肠,他告诉丁溪怀,这座小镇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好歹是方圆五十里唯一的一处落脚点,所以每天傍晚时分总会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商旅来投店,像这些人一般都是住一个晚上就走的,要找他们搭队,不会太难。
谢过老板的好心讲解之后,丁溪怀先在柜台定了一间房间,她决定出去碰碰运气,说不定真能碰上个愿意捎上她的商队。再者,她连最基本的路上用到的东西都没有,换洗衣服也只有身上一件,不出去买,估计过不了几天又要发臭了。
兜兜转转绕了好多的街道,她才把所需的东西买好。出来的目的已经完成一半了,可是商队硬是没碰到几个,要么不搭理她,要么不去西北,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她不愿意碰到的。抬头朝西看去,猛然发现夕阳都已经渐渐下垂了,只留下大半个火红的身体挂在那里,映的远处的山脉一阵模糊。
丁溪怀不清楚那几个全身上下被一层黑气笼罩的东西是怎么跟上她的,总之在她以为自己是真的要一命呜呼的时候,极品美男再次出现,并且像上次一样救了她。丁溪怀已经不能不去怀疑他们之间的缘分了,所以当美男潇洒转身离开的时候,她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念头,也正是这个念头促使她大胆地追上前去且拦下了某男的脚步。
“姑娘,你有事?”应琼疑惑的看着挡住他去路的丁溪怀,不明白这个凡人女子为什么会拦下他。
丁溪怀定了定因为惊吓而未收复的心神,抬目朝比她高上一个头还要多一点的美男看去,微笑道:“谢谢你三番两次的救命之恩,我身无长物,无以回报,所以···”
“所以姑娘你无须挂怀,若是没有其他的事情,在下先走了。”应琼轻弯嘴角,露出一抹醉人的浅笑,就连她这个对帅哥有着十足免疫力的人也瞬感把持不住。不得不说,这个男子长得真是好看,桃花眼里光彩熠熠,温润似春风,剑眉飞扬,薄唇微勾,虽眼神平和,却带着一股子淡漠的味道,再加之其身材修长,黑衣衬身,玉冠束发,更显俊美不凡。这样的美男要是放在现代娱乐圈,绝对能大红大紫,怪不得古人们常说秀色可餐,原来这话是有一定依据的。
“其实我是有事情问你的,不知道公子你准备往哪里去?要是去西北之地的话可不可以顺带捎上我一路?”
应琼有些讶异她的直白,但是很快就恢复过来了,点头附和:“不错,在下正是要前往西北之地,姑娘也是去那里?”
丁溪怀心里乐开了花儿,实在没有想到在这里居然会找到一个高手同路,而且对方是美男。“是啊,真是太好了,相逢即是缘分,你应该不会拒绝我吧?我发誓,绝对不会拖你后腿!”
“既是同路,姑娘与在下一起走便是。”他这次来到人界任务特殊,若不是因为这个女子身上沾染的魔气非比寻常,只怕他也不可能将一个素昧平生的外人带在身边冒险吧?
“我姓丁,名溪怀,那你呢?”
“在下应琼。”
丁溪怀与他并排走在夕阳照到的街道上,忽然见他一身轻松,没有任何包袱行囊之内的,对此她不禁有些好奇,出声询问道“应公子出门都不带东西的吗?”
看到她满眼的奇怪,应琼莞尔一笑,轻声解释:“我是道家修仙之人,所以并不需要食用人间烟火,那些俗物自然是不必带在身上的。至于衣服则更不用去担心,凡是修仙之人都会施加一点法术在衣服上,这样来就不会脏了。”
对于道家修仙中的种种神奇,丁溪怀已经不能用常规逻辑来形容。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所有她以前没有见过的事情都发生过了,什么法术,芥子空间,莫名的时空穿梭,还有很好很强大的不会脏的衣服她全部都见到了。要是以后回家,她完全可以发表一篇个人传记,然后再流传于世,至于传记中的内容估计是没有人相信了,在那个高科技,高发展的时代,你说你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不被别人当成疯子也会被骂死的。
“公子居然是修道的?那你这次出来就是为了降妖除魔?”这样的一个极品美男竟然是道士,她脑子里忽地蹦出了蜀山剑侠的模样,不过他的背后没有背剑,但不得不说的是,她很失望。
“你可以这样认为。”
丁溪怀见他神色依旧淡淡,便不好再继续问下去,她真怕自己会把人家的祖宗十八代都给扒拉出来。“估计应公子你还没有找到住处吧?我刚好预定了房间,你跟我一起去吧。”
应琼微微点头:“既然如此,那在下恭敬不如从命了。”
什么恭敬不如从命都是人们用来无耻的借口!丁溪怀在心底暗暗吐槽着,当然她不是在说应琼,而是责怪发明这句话的人。
二人并肩行走,远处渐落渐小的夕阳将他们的身影给拉成了大街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虽然都不熟悉彼此,但却莫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