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来评断罪犯的行为——如果我们寻问一个犯罪者的智力、理解力和动机,我们会发现罪犯总是把他的罪看得既聪明又富英雄气概。他相信他已达到了优越感的目标即他已变得比警察更聪明,并且有能力凌越他人。因此,在他心目中他是一个英雄,他看不出自已的行动,只不过异于常人,而绝不是英雄的行径。他把他的行动放在缺乏社会兴趣的无用生活上,而与缺乏勇气、胆怯有关,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那些倾向转到无用事物上去的人,经常都害怕黑暗和隔绝,他们希望与别人混在一起,这表示胆怯。实际上,若能使每个人都相信犯罪只不过是胆怯的显示,也许这就是阻止犯罪的最佳途径了。
有些罪犯也许会找个工作、结婚并且在后半期生活中成为一个公民,而这种情形,一般会在他们三十岁的年纪才会出现。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且来看看:一个三十岁的小偷怎能跟一个二十岁的小偷相比呢?后者较为聪明和强壮,而且,在三十岁的年纪,罪犯已经被迫过着与他从前不同的生活。假如,罪犯不再想犯罪,并且认为“退休”要舒适的话,那是因为对他们而言,犯罪的职业已不再产生利益了。
另一个与犯罪有关的是:如果我们加重惩罚,而不使罪犯害怕的话,我们仅是帮助他更加相信自己是一个英雄。我们应该不要忘记,罪犯活在一个自我中心的世界里,他永远找不到真正的勇气、自信、共同感知,或对一般价值的了解。这种人没办法加入社会。神经症患者很少参加聚会,而患有旷野恐惧症的人和不健全的人也很难做到。有问题的小孩或自杀的成人很少结交朋友——这个事实永远得不到答案。不过,有一个原因:他们不结交朋友是因为在他们的早期生活里,他们采取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原型之所以追随着生活的无用方向,是因为他们朝向的目标是错误的。
二、家庭的影响
由于父亲或母亲的过度惩罚或是滥教,致使小孩子会产生压抑之感。一般情况下,这也是对一个小孩子的心灵最普通的影响。这个影响使得小孩子力求解放,有时候还显示为心理排斥的态度。
找出个人发展中所遭遇的困难,是我们在找出社会兴趣之后的下一项工作。这一项工作乍看起来与前者混淆不清,但是其实它并不很复杂难懂。我们知道,每一个被纵容的孩子都会成为具有恨意的小孩。我们的文明中的社会或家庭都不愿继续纵容小孩子。一个被纵容的小孩子很快就会遇到生活上的问题。在学校里面他发现自己处于一个新的社会情境,面对新的社会问题。他的经验不足以让他更好地生活在学校里,因而,他是不愿与他的新同伴一起玩耍或是写字的。事实上,他的经验在他原型形成时期令他害怕此种情境,并使他寻求更多的纵容。这种人的特性并非遗传得来的——绝不是这样——因为我们可以从对他的原型的性质及他的目标的知识中推断出来。因为他具有朝向他的目标发展的特殊性格,要再具有朝向其他方向的性格便不可能了。
在科学的策划内,我们认为对原型的分析是次要的。前文说过,在四岁或五岁的时候,原型已经建立好了,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小孩子在此时期前后所形成的印象。这些印象与我们从一个正常成人的观点所想象的大相经庭。
由于父亲或母亲的过度惩罚或是滥教,致使小孩子会产生压抑之感。一般情况下,这也是对一个小孩子的心灵最普通的影响。这个影响使得小孩子力求解放,有时候还显示为心理排斥的态度。因为我们发现脾气暴躁的父亲所生的女儿常会有排斥男人的原型,因为他们脾气暴躁;或者被严厉的母亲压抑的男孩会排斥女人。这种排斥态度当然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举例来说,这个小孩子可能会变得害羞,或者相反的,变得****异常(这只是排斥男人的另外一种方式)。这种****并非遗传的,而是由数年内围绕着这个孩子的环境所产生的。
孩童时期的早期错误,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然而,尽管明知事实如此,小孩子仍然只有自己再去尝试一遍。父母亲不知道或者不会向小孩子承认他们已经经历过的成果,因此,小孩子没有受到多少引导。
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应当避免警戒或是劝解,因为那样做是无效的,甚至应当避免过分的惩罚。当小孩子或成人都不知道如何改变方针时,就什么也没法达成了。当小孩子不了解时,他变得更为狡猾和懦弱。然而,他的原型,不能以这种惩罚和劝解来改变。原型也不能光用生命的经验来改变,因为生活的经验已经与个人的视觉相一致了。惟有当我们了解了基本人格时,我们才能达成变化。
个体心理学最近二十五年的发展研究的成果,我们已经总结了。如我们所看见的,个体心理学在一个新的方向上已经走过了一段很长的路程。有很多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存在着。一个心理学家采取一个方向,另一个采取另一个方向,而没有任何人愿意相信别人是正确的。或许读者们也不应该依赖信仰和信心。让他们自己去比较吧。他们会发现我们不能同意所谓的“本能”(drive)心理学在美国大力倡导那种倾向,因为他们所说的“本能”,除了遗传倾向外,还有很大的空白尚未说明。同样地,我们不能同意行为主义者的“条件反射”(conditioning)和“反应”(reactions)。从一个人的“本能”和“反应”来建构他的命运和个性是没有用的,除非我们了解这种移动所朝向的目标。这样的个体目标术语,有些心理学家甚至都不会用的。
人格的统一性
事实上,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的某一特定行为,就必须首先了解其总体的生活史。儿童的每个活动都是他总体生活和整体人格的表现,不了解其行为中隐蔽的生活背景就无从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人格的统一性”。
一、奇妙的心理
我们发现,儿童的心理活动是件奇妙的事。不论我们接触到任何一点,都是引人入胜、令人着迷的。
我们发现,儿童的心理活动是件奇妙的事。不论我们接触到任何一点,都是引人入胜、令人着迷的。最为重要的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儿童的某一特定行为,就必须首先了解其总体的生活史。儿童的每个活动都是他总体生活和整体人格的表现,不了解其行为中隐蔽的生活背景就无从理解他所做的事。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人格的统一性”。使行动与行为手段协调成为一个单一的模式,这便是人格统一性的发展。这种发展从童年就开始了。生活的要求迫使儿童整合和统一自己的反应,而他对不同情境的统一的反应方式不仅构成了儿童的性格,而且还使他所有的行动个性化,从而与其他儿童相区别。
人格的统一性时常被绝大多数的心理学派忽视了,然而即使没有被完全忽视,但也未被放到应重视的地位。结果,这些心理学理论或精神病学实践经常把一个特定手势或特定的表达孤立开来,似乎它们是一个独立的整体。有时,这种表达或手势被称为一种情结,其假设是,它们可以从个体的其他活动中被分割开来。这样的做法就像从一个完整的旋律中抽出一个音符,然后试图脱离组成旋律的其他音符来理解这个音符的意义。这种做法是相当普遍的,但是欠妥也是很明显的。
对于这种广为流传的错误做法,个体心理学自然是站出来反对的。特别是这种做法涉及了儿童教育,会造成不小的危害。这在关于儿童惩罚的理论中尤为明显。如果儿童做了招致惩罚的事情,通常将会发生什么呢?的确,人们通常会考虑到儿童人格留给人们的总体印象,不过,惩罚对儿童常常是弊大于利。因为如果这个儿童经常犯此错误,教师或家长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他屡教不改。相反,如果这个儿童其他方面表现良好,那么,人们通常会由于这种总体的好印象而不会那么严厉地处置这个犯错误的儿童。不过,这两种情况都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源,即在全面理解儿童人格统一性的基础上,探讨这种犯错误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这一点就如先脱离整个旋律的背景,再解释某一单个音符的涵义一样。
如果我们问一个儿童他为什么懒惰,那么,我们就不要期望他能够认识到我们想知道的根本原因;同样,我们也不要期望一个儿童会告诉我们他为什么会撒谎。几千年来,深谙人性的伟大的苏格拉底的话一直萦绕耳边:“认识自己是多么地困难!”同样的理由,我们怎么能期望一个孩子能够回答如此复杂的问题呢?回答这些问题对于心理学家也是勉为其难的。了解个体某一行为表达的意义的前提是,我们要有方法能够认识他的整体人格。这个办法只是理解儿童在面临任务时所采取的态度,而并不是要去描述儿童做了什么,以及如何去做。
二、生活背景
孩子对事物的个体性的理解决定着他的成长,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儿童陷入新的困难处境时,他的行为会受制于自己已经形成的错误观念,认识到这一点同样也很重要。正如我们所知,儿童在情境中获得印象的强度和方式,绝不取决于客观的事实或情况(如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而取决于儿童看待和判断事实或情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