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来无事,同隔壁的黄女士一起去逛街,发现她有一个购物习惯,到超市要专门挑“捆绑商品”,买洗发水要挑与护发素捆绑在一起的,买牛奶要选几袋捆绑在一起的,就连洗衣粉也要看一看是否与香皂、肥皂等捆在一起。受她的影响,我特别到沃尔玛、家乐福、大福源等大超市走了一圈,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捆绑销售的商品越来越多,买洗衣粉捆绑几块肥皂,买榨菜捆绑一包小泡菜……
的确,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商家不断变换促销手法,以吸引顾客,争夺有限的市场。不知从什么年月起,捆绑销售已悄悄地侵入我们的生活,而且蔚然成风,有愈演愈烈之势。大至买楼房送车位、买大件家电送电饭锅,小至买手机送话费、买酸奶“二送一”,甚至买支牙膏也送个钥匙圈。问商家不要赠品能否减些价,商家回答:“不要可以,但不减价。”
捆绑销售俨然已经成为各大卖场的常用武器,并取得非常可喜的效果。所谓捆绑销售,是共生营销的一种形式,指经营者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销售单位以优惠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顾客的行为。捆绑销售就性质而言,属营业推广范畴,其目的是在短期内,以可视的利益或有形物品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进而扩大销售。捆绑销售方式也确实给商家带来了好处,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目前市场上的“捆绑销售”还不够大气,只能算是小打小闹,甚至是两种商品的简单叠加,例如在手机市场上居然发现买手机可以送饼干,真是风马牛不相及。
由此看来,捆绑销售作为一种流行的营销策略,然而,要想运用好这个策略其实并不简单。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沈皑指出,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能随意“捆绑”在一起。任意搭配会给人一种强行推销的感觉。捆绑销售要达到“1 1>2”的效果取决于两种商品的协调和相互促进,“捆绑销售”不是倾销,不是折价销售,更不是买一送三。我们应把它看成是一种集宣传、销售、促销等多种因素在一起的全新事例系统,目的是节省资源、提高效力。合理的捆绑销售方式能给生产者带来良好的销售效果,而不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为此,本着方便购买、增进顾客利益的宗旨,对其进行科学组合,合理搭配,使消费者购买捆绑销售产品时感到自然、亲切、便利、实惠,十分必要。
捆绑销售的产品最好是互补性产品,至少也应该是独立品,而决不能是彼此竞争的替代品。这样才能使得消费者能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衡量它们的购买使用成本。常见的“捆绑销售”主要有以下几大招式:
一是包装捆绑。如汰渍洗衣粉,在包装袋上印有衬衫、洗衣机等品牌;反过来,衬衫、洗衣机也推荐使用汰渍洗衣粉,即为产品包装又是广告载体。品牌互补,大家共同得利,节省了资源。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牙膏”与牙刷捆绑、洗发水与沐浴液及毛巾捆绑。
二是定位捆绑。对于新上市的品牌,可以从定位上考虑如何“绑”一下知名品牌。通过和已有品牌直接捆绑来形成自己的定位,并宣扬自己独特的优点。对于市场份额较小的品牌,也可以考虑将自己与市场领导者捆在一起借此获得一种名声,并分得市场领导者的一部分市场份额。
三是信息传播捆绑。相关性产品集中在一起进行传播,既增加了整体传播力度,又节省了大笔资金。比如“浪奇”木瓜白肤香皂“绑”了一次《南方都市报》,把样品随报赠送给消费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又比如,“力士”洗发水“绑”了《化妆品报》,“舒肤佳”“绑”了“中华医学会”,不一而足。
四是销售捆绑。把几种产品做成统一包装进行销售。如把牙膏、牙刷、香皂等放在一个包装盒里销售,相对来说,价格较低,消费者得到了实惠,自然也就愿意购买。
如何少花钱、多办事,为商家节省资金、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是我们共同关心的话题。但不要走向另一个极端,为了省钱什么都“绑”,搞得风马牛不相及,甚至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对此,沈博士建议,对于捆绑销售的产品,企业可划一定的范围,让消费者在规定范围内购买时自由组合。这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甚至消除强加于人的嫌疑,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捆绑品的利用价值,避免因固定搭配的盲目性导致某些人购后闲置所造成的浪费。
同时,除了在功能和技术上有特殊联系、无法单件销售的互补式捆绑销售外,其他形式的捆绑销售在顾客有要求时,都应允许拆开购买,而且拆开后的价格应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同,不应有任何歧视。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顾客为核心的营销理念,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从根本上发挥捆绑销售的真正效能。